巍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后乡级畜牧兽医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2-08-15谢雪山冯玉舜
谢雪山,冯玉舜
(巍山县畜牧兽医局,云南 巍山 672400)
长期以来,巍山县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按经济区域和畜牧业生产布局设置,即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为主、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辅。2011年,根据省、州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乡(镇)畜牧兽医机构人财物权全部下划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服务站点设置、管理方式、人员结构等发生了改变。为了解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职能发挥情况,笔者通过到村入户、进场、与乡(镇)和村社干部座谈、走访乡村畜牧兽医科技人员等形式,广泛开展调查,调查报告如下。
1 巍山县畜牧兽医系统乡(镇)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1.1 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情况
原由县畜牧兽医局垂直管理的14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部撤销,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要求,10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畜牧兽医组,承办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防治、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科技服务站点布局和数量基本保持不变。
1.2 人员编制管理情况
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编制改革前后保持不变,共核定事业编制76人,实有68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36人,初级职称30人,其它1人;本科2人,专科41人,中专及以下25人;年龄30岁以下10人,30~40岁30人,40~50岁25人,50岁以上3人。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乡(镇)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由所在乡(镇)负责推荐,按评审权限和评审范围报各级评委会评审,由乡(镇)负责聘用。
1.3 乡(镇)畜牧兽医站资产划转管理情况
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认真清产核资后,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办公用房及资产(含仪器设备)全部移交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划拨乡(镇)事业发展资金20.5万元。
1.4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情况
为保证肉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巍山县畜牧业发展实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执法主体,委托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
2 取得的成效
(1)乡(镇)责权得到加强,乡(镇)政府和业务部门的责权关系进一步理顺,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县、乡畜牧兽医机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
(2)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设置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配齐了科技人员,设置了岗位,明确了职责。
(3)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职能加快转变,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职能、职责更加明确。
(4)畜牧兽医系统人事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县、乡科技人员混编混用状况彻底改变,县、乡畜牧兽医机构完成了定编、定员、定岗,人员关系全面理顺,15名差额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
(5)无派出机构的动物产地检疫和畜禽产品检疫已委托乡(镇),加强了动物检疫工作。
3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改革,整合了资源,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对全县畜牧兽医工作造成了诸多困难和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和一定难度,改革工作进展不平衡,影响畜牧业重点工作进度。例如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认识、对畜牧业的重视程度和人员编制情况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推进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改革的进度不一,观望、等待现象严重,部分乡(镇)分管领导对畜牧兽医工作不熟悉,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直接或间接地对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动物防疫、畜牧业项目建设、畜种改良、畜牧良种补贴等重点工作进度慢、措施落实不到位,截止2012年2月底,有的乡(镇)仍未明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畜牧兽医组负责人,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委托书无人签,工作责任难落实,科技人员管理处于真空状态,肉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2)虽然人员编制、资产划拨、人员聘用等方面的政策已经明确,但许多问题处理意见不具体、不落实,相关部门配套措施不到位,如牛街乡畜牧兽医站建设工程债务处理、科技推广服务管理等政策不明确,部分乡(镇)事业单位设岗、定责方案未批复。
(3)乡(镇)政府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协调统一的工作业绩考核制度,造成各自职责不明,任务不清。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组人员没有任务、没有压力,吃大锅饭,混工资度日,有的甚至上班时间干私活。部分乡(镇)存在畜牧兽医专业人员被抽调搞其他工作的现象,影响了动物防疫和科技推广业务工作。改革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晚上都要求有人值班,以便满足群众畜禽夜诊的需要,每当节假日,县畜牧兽医局都要求各乡(镇)统筹好工作,先安排好值班,节假日过后再轮流补休,一年到头基层站所最多就是每年除夕或初一关门一天到半天。改革后,有的乡(镇)采取“一刀切”做法,要求作息时间、上下班制度、周末、节假日休息均与乡(镇)其他行政单位一致,不根据基层畜牧兽医的特点,许多工作得不到及时处置。与基层农村畜牧兽医工作特点极不相适应。
(4)科技人员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内部管理机制不活,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激励方式不多,科技人员思想涣散。二是为确保改革期间平稳过渡,各项业务不断档、不脱节,县畜牧兽医局将部分县级科技人员下派各乡(镇),交由乡(镇)管理使用。但部分乡(镇)存有不愿管、不想管思想,管理方法不多、措施不力,导致科技人员管理真空,业务工作难开展,部分乡(镇)的服务职能已逐步弱化。
(5)畜种改良有所下滑。一是基层一线牛冻精改良技术人员不足,牛冻精改良数下降,部分站点也反映出人员不足、主要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低、服务意识淡薄、上报数据不及时等。例如:永胜牛冻精改良站,改革后只有3人上班,能从事冻改操作人员仅1人,而该站一直是巍山县的第一冻精改良大站,每年冻精改良数量都在1500头以上;庙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能从事冻改操作的人员原来基本是县级事业站人员,若县级站人员全部撤走,该组牛冻改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二是猪人工授精改良推广受阻,该项工作以前一直以乡(镇)畜牧兽医站操作为主,每年的任务数也是直接下达到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后,部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反映出服务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无人管、无人抓,农户需要猪精液不能及时拿到等现象,影响了科技的推广应用。
(6)畜牧业项目组织实施中存在政令不通、有禁不止、积极性差、应付敷衍、见利就上、无利则让等现象。好做的项目大家争着做,不好做的就找借口、讲条件;有工作经费的项目就比较好干,积极性也高,而没有工作经费的项目就不想干,一拖再拖。例如:能繁母猪保险按数量配套了工作经费,大家争着做;而能繁母猪补贴工作没有工作经费,年初下达了任务,要求2月15日前上报调查数据,并录入电脑,截止3月1日仍有部分未上报,借口电脑操作不熟、没人录。
(7)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工作滞后,公共卫生安全存在隐患。部分乡(镇)对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等工作重视不够。改革前,每个畜牧兽医科技人员都挂片包村负责防疫、检疫、疫情监测、畜牧生产等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如今挂片包村工作力度大大减弱,给整个畜牧兽医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部分乡(镇)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不强,不愿接受检疫委托,无固定的检疫人员,导致检疫服务水平不高,存在较大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疫情隐患。
(8)服务网点面临撤并,业务用房等资产面临流失隐患。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科技人员普遍减少,有的由十多人减少到几个人,最少的仅4人,由于点多、面广、事多,只能撤并部分站点,保证中心站正常开展工作,缩小了服务范围,使养殖户尤其是山区群众无法就近就便得到服务。部分服务站点因位置优越,面临改变用途、资产流失,如原永胜站、南庄塘站。
(9)不利于科技人员的流动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改革后,乡(镇)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基本固定,无法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开展轮岗、轮训、异地交流,不利于科技人员的流动和成长;再者,巍山县是滇西大牲畜集散地,牲畜交易频繁,流通量大,防疫压力大,一旦发生疫情,无法有效集中各乡(镇)技术力量,及时扑灭疫情,不利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业生产发展。
4 建议
4.1 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加大畜牧兽医工作力度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全县上下特别是乡(镇)和村社干部,应进一步深化对全县畜牧业发展的优势、地位以及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中重要作用的认识。一是各乡(镇)要根据《巍山县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发展优势和特点,认真制定本乡(镇)畜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区域布局和工作措施。二是按照支柱产业定位,突出畜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认真落实每一项支农惠农政策,抓好每一个环节,把抓畜牧业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资金投入导向机制,充分调动行政干部、科技人员、畜牧等部门和广大群众发展畜牧产业的积极性,形成骨干产业重点抓、齐心协力促发展的局面。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畜牧兽医工作。从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新时期、新形势、新条件下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的新特点,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科技队伍建设,为实现巍山畜牧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4.2 全面落实《巍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明确细化各自职责,落实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乡(镇)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建立健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工作机构,明确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法人,细化职责、职能。二是尽快完成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定编定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配套工作,稳定和放活科技人员。三是明确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服务管理意见,解决乡(镇)畜牧兽医组业务用房建设债务和无站址等问题。
4.3 重视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乡(镇)畜牧兽医组是畜牧兽医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科技推广、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绝大部分内容主要是通过基层畜牧兽医组来完成和实现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是国家畜牧兽医工作的前沿和基础,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动物疫病的控制、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畜产品的安全乃至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项措施政策要下沉,把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工作的重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一是加大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资额度,解决乡(镇)畜牧兽医组基础设施和设备、科技推广资金,配备疫病诊断、治疗、畜种改良设备设施及交通、通讯工具、电脑、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实现乡(镇)畜牧兽医组信息化。二是为乡(镇)机构配备必要的冷链、检疫、疫情监测和可追溯体系的仪器和设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置”,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实施人才战略,对乡(镇)现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畜牧兽医大专院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畜牧兽医工作。做到进得了、留得住,进一步充实基层技术力量,促进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的全面推广应用。四是结合各乡(镇)实际,适当增加编制人员,积极筹措工作经费,创造乡(镇)畜牧兽医工作有人干、有钱干的良好局面。
4.4 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的人员交流、技术协作,增进了解,推动发展。一是建立县畜牧兽医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对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管理上的沟通机制,乡(镇)畜牧兽医组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县畜牧兽医部门和乡(镇)政府同时汇报。二是进一步明确乡(镇)畜牧兽医组是国家在基层的畜牧兽医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向农民提供动物防疫、畜种改良、技术推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服务职能。及时建立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组管理办法,明确乡(镇)畜牧兽医组职能、条块管理职责,制定科学的工作考评办法。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乡(镇)政府要统一组织实施动物防疫、畜种改良、科技培训、动物检疫等工作,业务部门做好指导。四是畜牧兽医经费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核算足额用于畜牧兽医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五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人员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