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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运动队建设之本体目标研究①

2012-08-15张铭李明华於鹏

当代体育科技 2012年32期
关键词:校队运动队高水平

张铭 李明华 於鹏

(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 江苏南京 210009)

1 本体目标探析

本体目标作为一个术语偶被引用,但作为一个概念未见相关表述。本体意指不必用感官就能够认识到的物体或事件。从广义说,本体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因而研究一切实在最终本性的为本体论,研究如何认识则为认识论。

从哲学意义上看,“存在”是本体论所关注的,即在本质上,世界有什么样的东西存在,或者存在哪些类别的实体。所以对世界任何领域内的真实存在所做出的客观描述就是哲学上的本体论,而且这种描述不一定完全建立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还包括“求真”的过程[1]。

目标的定义则相对简单,有两个基本含义:指“射击、攻击或寻求的对象”或“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前一个含义是具象的,而后一个含义则是抽象的。

显然,本体目标概念中的“目标”指“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至此,我们不妨把本体目标定义为“某客观存在的事物为了生存、发展,应达到的理想化的境地或规律化的标准”。离开“本体目标”,某事物或失去存在的价值,或以假象暂时存在,最终必然会发生质变而趋于消亡。

研究本体目标的意义在于尊重事物本身,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避免事物因为受到其它因素的干预和破坏而导致事物失去本性并最终消亡。人类社会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进步,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从小的方面说:要“以人为本,尊重个性”,从大的方面讲:提倡“科学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追求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等等,都是为了服从各种本体的存在规律,将人类所追求的“终极目标”理性地设置于“本体目标”之下。

2 高校运动队建设的既定目标及完成情况

由于竞技体育能培养世界冠军,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受竞技体育为国争光、扬名立万感召与驱使,同时也受发达国家普遍创办高校运动队影响,国家鼓励一些高校尝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期望借助高校强大的教育、科研实力来培养高质量体育人才。

2005年4 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校队建设意见》(教体艺[2005]3号)中明确提出:“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目标是完成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的参赛任务,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和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作贡献”。2005年6月14,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函[2005]5号),从组织与领导、运动队管理、教练员队伍建设、条件保障、教学与训练效果五个方面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进行评估。2005年12月,教育部对全国试点学校的进行评估验收,重新确定了235所院校作为今后开展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学校。可见,国家对高校运动队的重视程度与期望值都很高,希望高校依靠自身力量为中国的竞技体育事业增添光彩。

然而,高校运动队发展现状与所取得的竞技体育成就表明,高校队并没有实现既定目标,并没有依靠高校自身力量培养出一个像样的世界冠军。一些高校如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京体育学院等培养的世界冠军说穿了要么是从省市队挖来现成的优秀运动员苗子和高水平教练员,要么是顶着高校的帽子在校园内建立从少年运动员到省队的一条龙封闭培养机制。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点是这些少数高校搭建的训练体系是专业的、封闭的。而对大多数高校来说,运动员苗子、由高校体育教师扮演的“业余教练员”身份、其它专业运动队所需要的各种保障条件都很不理想,世界重大赛事上很难出现校队运动员的面孔,谈何出成绩、拿奖牌。

因此,客观地讲,高校运动队没有完成教育部、体育总局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国家对校队的目标定高了,还是这个目标根本就不适合当下的校队,弄清这些问题,需对照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家史,深入研究高校运动队的出发点、资源配置、竞技环境等各方面的状况。

3 高校运动队建设现状分析

3.1 不容乐观的高校队建设出发点

有研究者通过对30所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主管领导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培养目标进行调查,数据表明,50%的学校领导把提高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放在第一位;20%的领导把提高体育部在学校的地位放在第一位;13.3%的领导把锻炼身体、养成习惯、激励精神、培养品质放在第一位;6.7%的领导把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气氛放在第一位;10%的领导把为国家和俱乐部培养优秀的运动员放在第一位[2]。

可见,多数大学校长们没有摆脱功利目的,认为建设校队就是为了让其在相关赛事中为学校赢取声誉,提高知名度。这表明校领导的目标定位与《校队建设意见》的既定目标存在很大分歧。

3.2 高校运动队缺乏各种竞技体育必备保障要素

现代竞技体育经历了“训医两结合”、“训科医三位一体”、“训科医教管五位一体”等不同模式,甚至有许多学者提出竞技体育需要“训练、科研、医疗、教育、营养、心理、选材、管理(服务)”等数位一体,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实践也证明,竞技体育成绩的取得需要各种要素的共同参与。反观高校运动队,严重缺乏相应的保障条件。

3.2.1 选材受到制约

(1)各省市体工队退役运动员;(2)省市体校等未入选体工队一线队伍的学生;(3)部分体工队现役运动员;(4)体育基础好的普通高中生,这是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生源的4个基本途径。受“传统体制”的制约,高校运动员的选材有很大的局限性。真正具有运动天赋的运动员,被高校通过高考录取的概率很小。如果被录取,绝大多数运动员一定多一种身份叫“挂靠”。

3.2.2 教练员队伍建设跟不上发展的进程

目前高校体育教师队伍是高校队教练员的主要来源,他们绝大多数毕业于体育院系,但是从未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和训练,更别说各种大赛经验,仅仅对体育专业理论知识有比较系统的认识。对于各高校教练员,绝大多数是因为爱好而从事了运动项目的训练,教练员队伍建设没有完善的体系和制度保障,导致高校教练员总体执教水平偏弱。

3.2.3 缺乏体育科技研究、运动营养、康复治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仍以江苏高校运动队为例,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后的恢复主要由教练员监督完成,在采取营养学恢复手段方面目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只有南京工业大学有专门的运动员食堂和配备营养师。目前江苏省校队均没有为运动队配备专门的队医,也没有专门人员负责与指导运动员运动损伤的康复与保健工作,至今未成立为高水平运动队服务的科研攻关团队。

而这一点在《校队建设意见》第四条中就已明确提出,具备了上述条件才能举办高水平运动队。

3.2.4 经费短缺、场地设施落后

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高等学校课余训练试点工作评估方法》中的有关规定,运动员年度训练经费的标准应为人均4000~5000元,但大多数校队达不到。北京的一些试点高校每年用于整个运动队训练的经费大至在6万元左右,具体到每个运动员身上约在1500元,人均投入最高的高校也未超过2000元[4]。

另外,由于经费紧张,体育场馆建设与器材配备也无法与专业运动队想媲美,现有高校体育场馆在建设之初考虑较多的是保障一般性大学生体育健身活动,很少考虑建成用于专业训练比赛的现代化先进场馆。

3.3 促进高校运动队水平提升的竞技环境不够肥沃

在我国现阶段,一般只有世界性、全国性以及省市级大学生(或单项)运动会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参加的,赛事层次、频次都不高。而在发达国家,每年大学生频繁参加全国性的职业联赛、高校之间的比赛交流等。如美国高校篮球赛,在一年不同级别的比赛中,各个校队有高达52场之多的赛事可以参加。

3.4 高校运动员培养周期偏短

研究表明,运动员成才往往需要6~8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即便招收的“半成品”,要想达到高水平,也需要较长时间的训赛历练。然而,受四年学制限制,运动员往往在培养一半周期内就面临毕业、就业压力。

3.5 缺乏系统、严密的校队运行机制

高校招收运动员缺少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和环境,各种利益关系和潜规则暗流涌动,招收了一些运动水平并不突出的学生,严重影响了后续训练及管理。美国高校运动队是培养高水平运动竞技人才的主要渠道,在办队过程中,注重运用法律、法规手段,对招生途径、训练时间、比赛资格、文化学习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5]。

3.6 片面强调运动员身份,忽视大学生本体培育

在“学寻矛盾”挤压下,高校为了追名逐利普遍对赋予大学生运动员教育特权,引起了社会强烈不满。当然,也有极少数学校坚持原则,如中科大于2010年9月就清退了著名运动员杨威和高崚,他们由于超过规定的4年就读时限,而与其他305名研究生同时被清退。

必须明确,高水平运动员进入大学后,一名大学生,会对全新角色倍感新鲜、激动,内心深处渴望学到更多的知识本领,以迎接数年后可能与体育职业无关的别样人生。

但现实充分显示,校方在运动员入学后,没有做到“以人为本”,没有真正尊重运动员的教育权利,没有想到运动员通过系统学习也可能成为其它领域的人才,而是寄希望于他们继续摘金夺银,为学校争光。这已经违背了人才培养的原则与规律,不利于运动员的多元化发展。

美国大学生体协在其章程中强调:不允许把运动员当成获胜工具,必须保证运动员的学业。同时还规定了运动员的学分、获得参赛资格的最低文化成绩分数线,运动员的毕业率必须与该校全体学生的毕业率相一致等要求。正是由于美国高校注重运动员的文化知识学习,实行“宽进严出”的政策,才使得运动员们即使在运动生涯结束后。也可以凭借其良好的文化素养而再次择业,顺利地融入社会。在德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方式是把学校运动训练和一般性群众体育活动融为一体,以学校为基础,以俱乐部为载体,形成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并十分遵循职业人才成长的普遍规律来培养运动员,提出了首先是学生,其次才是运动员的理念[5]。

4 立足大学生运动员专业素质教育、努力繁荣校际体育赛事才是校队建设本体目标

通过前述分析可知,在当前国情下,高校不可能简单照搬竞技体育系统运动员培养模式,因此无法实现国家针对校队的既定目标,使校队身处尴尬。那么,高校运动队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其建设与发展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终极目标,本文认为有关方面应认真思考高校举办运动队的特点与规律,重新界定发展校队的主要目标,找准促进高水平运动队健康发展的本体目标。

高校主要使命就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素质全面、专业突出的现代化人才。学生不管以什么样的身份进入大学,都应按照规范的流程和严格的标准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产品。对高水平运动员来说,由于他们文化功底较差、学习能力欠缺、对知识渴望强烈,学校更应重视对他们的教育。从反面讲,学校如果把运动员培养出专业技能出众的新型人才,也证明了该校的良好育人理念、教学能力等内在品质,对提高学校知名度一样会很有帮助。所以,把大学生专业素质教育作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重要基点和本体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根本,也是教育系统的责任与义务。

在校队无法与专业运动队相抗衡、竞技体育成绩苍白无力的现实面前,高校必须理智定位竞技体育成就期望值,合理规划校队项目、规模、比赛形式及频次等。高校间也可根据学校类别、所属地区联合组织各种别开生面、层次不一的校际联赛。要知道,高校运动队的观众在校园,支持者在校园,影响力也主要在校园,离开这片重要的市场,高校运动队还要生存的价值?近几年流行的同城校园歌手大赛、选美大赛等才艺大赛活动在高校校园内异常火爆,备受拥趸。因此,高度重视并努力培植校园体育土壤,打造校际精品联赛,是尊重体育精神、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是真正把学校体育做大做强、逐步培养顶尖选手、迅速与国际接轨的不二之举。

5 结语

概况地说,立足大学生运动员专业素质教育、努力繁荣校际体育赛事应作为新时代校队建设的本体目标。在后奥运时代,我国各方面实力都已经跃上较高台阶,全社会对“金牌至上”、“为国争光”等莫衷一是、争议颇多。高校运动队是否能承受“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和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之重。在“体教结合”改革精神的指引下,认真规划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道路和愿景,制定符合实际的、遵循规律的本体目标及相应措施。才能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

[1]李善平,胡玉杰,郭鸣.本体论研究综述[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04.

[2]谭继业.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3]王文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方略[J].体育与科学,2010.

[4]毛俐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困境与出路[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8):2.

[5]胡昱东.基于职业生涯规划视角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培养模式改革探析[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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