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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论·论文》:中国纯文学观念的滥觞

2012-08-15吉林

名作欣赏 2012年16期
关键词:曹丕文体文学

/ 吉林_孙 博

作 者:孙博,长春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美学与文艺理论研究。

建安时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其重要而特殊的时期,因为文学的自觉始于此,纯文学的观念始于此。这一时期的文学理论突破了儒家以文学为教化工具的功利主义偏见和“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礼教束缚,与政教分离,把文学看做个体的生命体现,为文学确立了自由的审美特质,其重要标志就是曹丕的《典论·论文》。《典论》是曹丕做太子时写的一部学术论著,可惜全书已失传,现存完整的只有《自叙》和《论文》。《典论·论文》虽不足千字,却对文学提出了许多全新的观念,是中国古代第一篇自觉的文学论文,标志着文学自觉时代的到来。

“不朽之盛事”——文学价值论

在魏晋之前中国并无所谓纯“文学”观念,文学一词在古代汉语里指的是学术。《论语·先进》云“文学:子游,子夏”,子游、子夏的特点是读书识礼。到了汉代魏晋,仍以“文学”标示学术,如司马迁《史记》所用“文学”,涵盖甚广,学术、儒术、掌故、律令、军法、章程、礼仪等都包括在内。所谓文学性的作品,被归在“文章”名下,“文章”在古代汉语里主要指学术、文物、典章制度,在汉代“文章”一词又附加了一种含义:辞章文学(带有文学性的作品)。也就是说魏晋之前中国并无独立之文学观念,既然无独立之文学观念,自然也就无独立之文学家,这也就决定了文学和文学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这样慨叹:“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汉代的大思想家扬雄则认为辞赋是“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也”。曹丕的弟弟曹植也持这样的观点,他认为经史百家有价值,建功立业最重要,而文学乃“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连诗赋冠于建安文学的曹植尚且有如此之说,可以想象文学和文学家之流在当时社会的境况。而转变这种传统观念、给予文学全新地位的当属曹丕。

曹丕十分看重文学,赋予了文学崇高的地位和价值:“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夫然,则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对于“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句话,人们一般作功利主义理解,认为曹丕是说文章有政教作用,可以当做治理国家的手段,这样理解,实际是对曹丕的误读。仔细阅读《典论·论文》,你会发现,作为一个太子,一个未来的皇帝,竟然没有一句言及文学的经世致用,他对文学的看法是与经国大业分开的。岂止是曹丕,他周围的文人也没有强调文学的这种作用,也没有留下这方面的言论。曹丕的这句话,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是曹丕的一个比喻性的说法,意在打破传统的文学观念,强调文学的价值如同经国一样重要,把文学的重要性提到和经国一样的地位并以之为“不朽之盛事”。在曹丕之前没有人这么明确地说过,更重要的是他还把文学与个人的“不朽”之事联系起来,正是在这点上他明显地突破了儒家“三不朽”之论,阐发出一种对文学地位与价值的全新看法。

《左传》有“三不朽”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是儒家的不朽价值观,意在标榜践行儒家道德而获致不朽。而曹丕的不朽,虽也来源于儒家的“三不朽”,这从《与王朗书》的表述可征,“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篇籍”,但曹丕的不朽却源于汉末以来人们普遍对人生短暂无常的深切感慨。表面上是弘扬文学的社会意义,实质上是关注文学对于个人生命的价值,他所忧虑的是“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人的生命是短暂易逝的,荣华富贵都将与肉体同尽,如何使譬如朝露、短暂无常的人生获得一种永恒不灭的价值呢?在曹丕看来,致力于“文章”正是使自己的生命得以不朽、使自己的精神可以保存下来的有效途径,这才是文学的价值之所在。显然,曹丕的所谓“不朽”,其着眼点在于追求个人有限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上,而不是儒家所说的“立德”、“立功”、“立言”,以扬名于后世,只有“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方可“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既不依靠良史表彰,也不依托权势者张扬,“而声名自传于后”。

正是基于对个人生命价值的深重关切,曹丕虽然从经国的角度来看待文章的地位作用,但同时又非常鲜明地赋予了“文章”以一种与个体的生命存在相联系的价值。曹丕对“文章”地位的提升和高扬,对文学独立价值的推崇,标志着在历史上文学自觉时代的到来。

文以气为主——文学本质论

曹丕在确定了文学的不朽地位和价值后,对个人可以持之不朽的文学之内在本质作了重新规定,提出了著名的“文气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就是说,“气”是文学的决定因素,文学创作源自作者之“气”,这种“气”来自人的生命本性,既无法勉强又各不相同。

“气”是中国古代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其义约指宇宙万物的生机、生气、生命力。《庄子·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气”用之于人,主要不是指生理意义,而是精神意义,或谓之生命精神。但同样是生命的精神,也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孟子有养浩然之气之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孟子·公孙丑上》)比较而言,曹丕的“气”与孟子的“气”是大不相同的,孟子的“气”,是“配义与道”、“集义所生”,是社会道德理性的内化,是社会性的;而曹丕的“气”则源于人的生命本性,与道义礼教无关,纯粹是自然性的。孟子的“气”既然是社会道德理性的内化,那一定是共同的、普遍的,而曹丕的“气”由于是自然本性的,则人各有异,是个体的、特殊的。孟子的“气”,是道德理性的内化,所以必靠后天的“养”才能获得;而曹丕之“气”,由于源自自然本性,所以是天生的,“不可力强而致”。由是观之,孟子的“气”是一种道德精神,曹丕的“气”是一种个体的生命精神,即生命个体所禀赋的特殊性情与气质。而以此“气”为文之气,就是把文学之源归于个人性情、气质、才具,简言之,即把文学作品看做是个人生命精神的体现。

如果以此来解读曹丕的“文以气为主”,就不会简单地把它仅仅看做是阐释文学的风格特色,而是把它认做一种全新的文学观。其要旨在于,它不再把伦理教化功能作为文学的本源和归宿,而是通过确定“气”在文学中的主导地位,将个人的生命精神视为文学的源泉与核心;文学不再是某种经世致用、厚人伦美教化的道德工具,而是源自个体内在生命的一种精神活动。因而可以这样评价文气说,它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文学观念的根本转变,它第一次真正把文学理论的目光投注到人自身,投注到人的个体生命活动之中,实现了对先秦以来占统治地位的“诗言志”文学观的超越,而回归到文学自身。

诗赋欲丽——文学特征论

曹丕在确立了新的文学观念之后,又进一步探讨了文学的独特体性,提出“诗赋欲丽”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见解:“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这里的“文”,是指由语言书写的话语文本,无论是奏议、书论还是铭诔诗赋,它们有共同的本质,那就是它们都是由语言书写的文本;“末”指的是各种文体的特征。

为什么使用相同的语言,而又出现不同的文体呢?在曹丕之前几乎没人讨论这个问题,更不用说从文体分类学角度探讨文学特性,至多也是从有韵无韵角度把文体分成韵文和散文。从文体分类学角度揭示文学文本特性的,曹丕是第一人。

首先,曹丕认为“文非一体”,这说明到了建安时代文学已经有了相当发展,不仅从六艺和诸子中分离出来,而且本身也有了较为细致的分类,曹丕已然看到文学的这种发展,并对此作了认真的研究。“文非一体”就是说,文学(广义的文学)文章不止一个客体,文学(诗赋)只是众多客体之一,这种分类表明曹丕已从文体上认可了文学的独立性,从而使文学的概念更加明确起来。

其次,曹丕对已分离出来的四科八种的文体特征作了概括而又精准的总结。“奏”、“议”:“奏”是大臣上呈皇帝的奏章,“议”是大臣回答皇帝提问的议对,二者都是政论,故要求“雅”,即雅正严肃。“书”、“论”:“书”指以书信形式写的论文,与“论”同属说理性文章,所以要“理”,即明辨透彻。“铭”、“诔”:“铭”主要是碑志,“诔”为悼词,都属历史性文章,所以要实,即真实恳切。“诗”、“赋”:二者属于非实用性的纯文学,所以要“丽”,即要文采华丽。曹丕的这种细致分类是过去所没有的,它表明在魏晋时期,文学的确开始成了被独立地加以具体考察研究的对象,不再像过去那样,仅停留在一般地讨论“文”、“质”关系上。同时,曹丕的四种要求也已经脱离了儒家思想的束缚,每一种文体特征的概括,虽然只有一个字,但精当准确,且就文论文,无关乎伦理教化,表现了文学的自觉意识。

第三,一反传统的诗赋教化理论,认为诗赋的非实用的文体特点决定了它有别于其他文体的最主要特点就是“丽”。“丽”就是华美好看,能够提出诗赋的华丽要求,表现出曹丕在思想上的大胆解放。因为在儒家的传统观念中,诗赋的教化作用是排在第一位的,从来不会把审美价值放在首位。“《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礼记》)而曹丕则鲜明地强调诗赋的“耳目之欲”,肯定“诗赋欲丽”,将“丽”的特征归之于诗赋,也就是认为纯粹意义上的文学必须是美的。轻诗教、重华美、追求文学的审美特质,是文学走向自觉的又一种表征。

曹丕的《典论·论文》通过对文学价值、文学本质、文学特征等一系列问题的系统阐述完成了新文学观的建构,这些问题环环相扣,体现出紧密的逻辑关系。一个纯文学自由书写的时代,就这样在曹丕的引领下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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