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颜色词的界定
2012-08-15曹莉亚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325
⊙曹莉亚[苏州大学文学院, 江苏 苏州 215325]
《红楼梦》有“近代汉语典范”之称,其使用颜色词种类之多、数量之大、频率之高、范围之广,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中无出其右者,但至今尚无论著对此进行科学界定和系统研究。《曹雪芹笔下的颜色词》对《红楼梦》前八十回颜色词做了较为系统梳理,后来相当部分研究论者①都将其作为研究基石。该文以“颜色词这是从表颜色这个意义上划分出来的一个意义类别”②作为界定标准,初步判定出155种颜色词,但错讹多多:一是多收了大赤、赭石、祖母绿等在《红楼梦》中并无颜色义用例的一般名物词,加上其他错收的各种情况,多收错收高达35条;二是仅前八十回,就有微红、青金、金晃晃等27条在《红楼梦》中表颜色具有颜色意义的颜色词未能收录。究其根本,就在于对颜色词概念的界定不细腻不精到。故此,我们要展开《红楼梦》颜色词的研究,首要且必要的前提就是对颜色词这一概念进行客观而准确的界定,明确其内涵,确定其外延。颜色词是从词的概念意义上划分出来的一类词,就其表义功能而言,主要是用来描写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颜色属性,其词义核心即为颜色意义。我们界定《红楼梦》颜色词的根本标准就是看被界定词语在《红楼梦》具体言语环境中是否具有客观而明确的颜色意义。
一、颜色意义的具体性
颜色词是根据词的概念意义划分出来的一类词,考量的核心标准就是看它在具体语言环境中是否表示事物的颜色,是否具有颜色意义。一个词所具有的意义,有的多,有的少;就多义词而言,其所拥有的多个义位,有的是社会公认的甚至能在词典中作为义项独立的固定义,有的还只是在具体语言运用中临时派生出来的语境义。凡能确定为《红楼梦》颜色词的,必定在《红楼梦》具体言语环境中至少有一个义位是表示颜色意义的。这个颜色义位可以是该词的固定义,也可以是临时语境义。反之,如果一个词在《红楼梦》语境中不具有颜色意义,即便是其他文献中有大量的作为颜色义用例,甚而其颜色义早已作为固定词义进入词典的义项,我们仍将之排除在《红楼梦》颜色词范畴之外。在《红楼梦》具体语境中必须具有颜色意义是本文所指颜色词概念的本质属性。据此确定《红楼梦》颜色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某词在《红楼梦》中是单义词,其唯一义位即表颜色义,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细分之:1.某词在《红楼梦》中仅运用1次,其唯一义位即表颜色义,这样的词是颜色词。例如“:如今虽死,肚中坚硬似铁,面皮、嘴唇烧的紫绛皱裂。”(六十三/902)其中之“紫绛”表“紫红色”义,是颜色词。“粉红”、“红赤”、“青黄”、“水绿”、“浅碧”、“苍翠”、“宝蓝”、“趣青”、“玫瑰紫”、“茄色”、“酱色”、“黑色”“、紫墨色”、“铁青”、“白净”等皆属此类颜色词。2.某词在《红楼梦》中不止运用1次,但经分析概括,仍是单义词,其唯一义项即表颜色义,这样的词是颜色词。例如“红色”,在《红楼梦》中共运用2次,即例1“:贾环看了一看,果然比先的带些红色,闻闻也是喷香。”(六十/841)例2:“惟有白石花阑围着一颗青草,叶头上略有红色。”(一一六/1584)经逐一分析概括,两例“红色”均表示“红的颜色”义,是颜色词。“大红”“、血色”“、藉荷色”“、鹅黄”“、黄澄澄”“、松花色”“、土色”“、青绿”“、碧青”“、月白”“、玉色”“、灰色”、“漆黑”“、苍白”等皆属此类颜色词。
(二)某词在《红楼梦》中是多义词,其中至少有一个义位表颜色义,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细分之:1.某词在《红楼梦》中有两个甚至三个义位表示颜色义,这样的词是颜色词。例如“绿”,在《红楼梦》中共运用89次(人名等专用字用字除外,下同),可概括出3个义位:①像草和树叶茂盛时的颜色,由蓝和黄混合而成。②指绿色的东西。③乌黑发亮的颜色。一般用于形容鬓发。义项位①和③均表颜色义,“绿”是颜色词。“粉”、“翠”、“青”、“苍”、“素”等皆属此类颜色词。2.某词在《红楼梦》中是多义词,其多个义位中有一个义位表示颜色义,这样的词是颜色词。具体来说:(1)颜色义为该词基本义,其余义位为一般义。例如“红”在《红楼梦》中共运用539次,可以概括为6个义位:①红色。②呈现红色;变红。③借指红色事物。④借指青春貌美的女子。⑤血的婉辞。⑥象征喜庆。其中作为“红色”义运用274次,约占总数的50.84%,为基本义,其余义位为一般义。“朱”、“黄”、“紫”、“黑”、“乌”、“皂”、“白”等皆属此类颜色词。(2)颜色义并非该词基本义,只是在基本义基础上通过比喻方式引申而来的一个较为固定的修辞义。如“金”,在《红楼梦》中共运用347次,可概括出10个义项,其中基本义为“金子或黄金”,用例最多,共107例,约占30.84%。“金”本为有色之实物,通过比喻方式引申出“像金子的颜色”的颜色义,该义使用频率高,在《红楼梦》中仅次于其基本义,共使用88次,约占24.5%,是“金”的一个常用且固定的义位,甚至已是进入词典的一个义项。“血”、“墨”、“漆”、“雪”、“银”、“玉”、“胭脂”、“丹霞”等皆属此类颜色词。(3)颜色义并非该词基本义,只是在《红楼梦》这一具体语言环境中通过比喻方式派生出来的一个临时修辞义或语境义。例如“纸灰”一词在《红楼梦》中共运用2次,即例1:“那婆子听如此,亦发狠起来,便弯腰向纸灰中拣那不曾化尽的遗纸,拣了两点在手内。”(五八/822)例2:“邢夫人进去,见凤姐面如纸灰,合眼躺着,平儿在旁暗哭。”(一O五/1463)显然,例1中的“纸灰”用的是其基本义,指纸钱烧化的灰;例2中作者以“纸灰”喻写病入膏肓的王熙凤的脸色,由此临时获得“纸灰色”的颜色义。“霞”、“脂”、“火”、“血点”、“丹砂”、“玫瑰”、“桃瓣”、“黄金”、“金纸”、“白蜡”、“银霜”、“鹅脂”、“新荔”、“翡翠”等皆属此类颜色词。这类词,原本是表示具有某种色彩的具体事物,《红楼梦》中通过比喻修辞方式,凸显其颜色属性,使之临时获得颜色义,成为一个具有颜色意义的颜色词。虽然其颜色义还未抽象为能被词典所收录的固定义项,离开《红楼梦》这一具体言语环境,或许就不复存在,但我们仍将其收录,因为这是《红楼梦》中极富创造性与表现力的一类颜色词。汉语中很多的颜色词,都是这样“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从具体事物出发,逐步抽象成词。
二、颜色意义的客观性
词义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结果的反映,它的形成受到客观存在的事物和人的主观认识两个方面的制约,因而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双重特征,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词义的客观性中有主观性的渗透,词义的主观性要受到客观性的制约。在词义界定的视域中,不能忽略词义的主观性,但是,我们更要将词义的客观性视为其最根本性的特征。因为,词义以客观存在为依据,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属性是词义的来源和基础,人的认识再主观,想象力再丰富,也始终不能超越客观存在事物所限定的范围。凡能确定为《红楼梦》颜色词的,其词义必定在《红楼梦》这一具体语言环境中客观地反映了事物的颜色属性,或者虽然从主观感受出发,但仍然是以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颜色属性为基础,是对客观事物颜色属性所进行的概括与说明。反之,脱离客观世界中事物的具体颜色属性,完全建立在人们主观心理认知基础上的所谓“纯粹的心理之色”③,诸如“怒色”“、喜色”“、愧色”,等等,我们坚定地将之排除在《红楼梦》颜色词范畴之外,把这类表示人类情态的词排除在颜色词范畴之外,并不是说,颜色词不能表现人的情态变化。相反,表示人生气时可以说“气黄了脸”,表示害羞时可以说“羞红了脸”,等等。但是“,黄”“、红”等颜色词表示情态时,是通过对脸部颜色的客观描写表现人的主观情感变化,是脸部颜色的描写伴随着情态的变化。而“怒色”“、喜色”“、愧色”等这类词所指称的客观事物个体,它们在此种状态下所表现出来的脸色变化可能迥然有异。如“怒色”,张三发怒时脸色也许是“铁青”的,李四发怒时脸色也许是“红紫”的,或者面如死灰,甚至脸色毫无变化,仅仅可能是“紧皱着眉”“,瞪大了眼”“,挥舞着拳”,等等,它侧重的不是对脸部具体颜色的客观描写,而是对人的情态变化的概括反映。根据颜色意义的客观性来确定《红楼梦》颜色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某词在《红楼梦》中具有颜色意义,该意义客观地反映了自然界事物的颜色属性,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细分之:1.某词原本是指称实物的名物词,在《红楼梦》具体语言环境中,临时直接借以表达该实物的颜色,获得一种客观而又生动的颜色意义,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例如“丹砂”,即朱砂,其色深红,《红楼梦》中描绘西府的那棵海棠:“其势若伞,绿垂碧缕,葩吐丹砂。”(十七、八/238)显然“,葩”吐的不是“丹砂”这种矿物质,而形容其色像丹砂那样的红,由此表实物之“丹砂”在具体言语环境中获得了颜色意义。“金纸”,本指金色的纸,有形有色,质地俱全,《红楼梦》中如此运用:“话未说完,把个贾政气的面如金纸。”(三十三/455)显然,此处通过比喻方式凸显了“金纸”之色,使其获得了“金纸色”的颜色义。“脂”“、樱”“、玫瑰”“、桃瓣”“、翡翠”“、纸灰”“、白蜡”“、银霜”等皆属此类。2.某词既是指称实物的名物词,同时在长期语言实践中又经常借以表达该实物的颜色,获得客观而又生动的颜色意义,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这类词何时指称事物,何时指称颜色,需要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确认。例如“胭脂”,《红楼梦》中有多例,例 1:“就是颜色,只有赭石、广花、藤黄、胭脂,这四样。”(四十二/588)此“胭脂”为名物词,义为“一种用于国画的红色颜料”。例2:“御田胭脂米二石。”(五十三/741)“胭脂米”,一种优质稻米,煮熟后色红如胭脂,此“胭脂”直接“指鲜艳的红色”。例3“:一面又见晴雯两腮如胭脂一般,用手摸了一摸,也觉冰冷。”此“胭脂”通过比喻的方式表示颜色义。“金”“、银”“、玉”“、墨”“、漆”“、雪”“、粉”“、丹霞”、“黄金”、“松花”等皆属此类。3.某词借助实物突显颜色,但其颜色意义已从与之紧密相连的客观事物中抽象独立出来,这样的词出现在《红楼梦》中自然可以确定为颜色词。这类颜色词可用具体事物名称加“色”表示“,血色”“、荔色”“、松花色”“、土色”“、玉色”、“茄色”等皆属此类。可用具体事物名称加“红”“、黄”“、绿”等不同的颜色范畴表示。“桃红”、“鹅黄”、“葱绿”、“莲青”“、宝蓝”“、玫瑰紫”“、月白”“、漆黑”等皆属此类。4.某词已完全从具体的客观事物中抽象出来,专表颜色意义,但若究其源,仍然是从客观事物中分离、抽象、概括而成,其词义的客观性不容置疑,这样的词出现在《红楼梦》中当然可以确定为颜色词。例如“红”,《说文》曰“:帛赤白色。”后由表示某种颜色的丝帛(实物名词)抽象为专门表示颜色属性的颜色词。“赤”“、绛”“、朱”、“黄”“、绿”“、青”“、蓝”“、紫”“、缁”等皆属此类。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基本颜色词,能产性强,它们或同色相连,或异色相并,还可从色彩浓度或明暗的程度上对颜色的客观属性加以限定,产生出大量的普通颜色词。“绛红”、“红赤”、“青黄”、“红紫”、“青绿”、“大红”、“浅碧”“、 黑”“、洁白”等皆属此类。
(二)某词在《红楼梦》中具有颜色意义,该意义在客观地反映自然界事物颜色属性的基础上,还直接熔铸人的主观认识与情感体验,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细分之:1.某词其词义不仅概括反映了事物的颜色属性,还以添加修饰性成分的方式具体描写出人对这种客观事物颜色属性的主观感知与情感体味,既以客观性为基础,又见出主观性体验,这样的词出现在《红楼梦》中确定为颜色词。如“翠润”,《红楼梦》中如是说:“只见窗外竹影映入纱来,满屋内阴阴翠润,几簟生凉。”(三十五/474)窗外竹影从纱窗映入屋内,人们在感知客观存在竹色之“翠”时,还由“翠”主观体察到其润泽,客观存在色彩引发出主观感知,主客观有机交融。“白腻”“、娇黄”“、冷翠”“、沉黑”等皆属此类。2.某词其词义不仅概括反映了事物的颜色属性,还以附加叠音词缀的方式生动形象地表现出人们对其色彩属性的心理感受,这样的词出现在《红楼梦》中确定为颜色词。这类颜色词“既表现了色彩的丰富性,又突出了人们的心理感受,具有很强的感染力”④。“红扑扑”、“黄澄澄”、“金晃晃”、“碧荧荧”、“黑 ”、“乌压压”、“白漫漫”等皆属此类。
三、颜色意义的明确性
众所周知,概括性是词义的共性特征之一。词义的概括性包括明确性与非明确性两方面的内容,非明确性往往通过模糊性表现出来。长久以来,语言学界有一种倾向,认为颜色词是典型的模糊词,颜色词的意义具有模糊性,他们往往强调颜色词意义的模糊性,全然忽略了其意义的明确性。学者们⑤对颜色词模糊性的持论,主要有四个方面:(1)不同语言往往具有迥然不同的颜色词,这些词对光谱的切分往往有很大的差异。(2)不同语言的颜色词兼有多种颜色义项的情况可能是不大相同的。(3)不同语言对同一颜色不同色彩的表示法可能会有不同。(4)不同语言的人对同一样东西也可能用不同的颜色词表达。这四个方面均是从不同语言之间的比较来论及颜色词的模糊性,是一个相对于精确的自然科学语言的、泛语言学意义上的词汇特性。若就同一语言的共时层面而言,尤其是我们今天从汉语言层面对《红楼梦》颜色词进行人文语言研究,准确明白界定出各个颜色词的意义,就显得具体而必要。凡能确定为《红楼梦》颜色词的,其颜色意义必定在《红楼梦》这一具体语言环境中具有明确性或者相对明确性。反之,诸如“羞色”、“秋色”、“暮色”等词,我们完全无法确定出一个清楚明了或者相对清楚明了的颜色意义,即从根本上说不出它的颜色属性,这样的词,我们坚定地将之排除在《红楼梦》颜色词范畴之外。根据颜色意义的明确性来确定《红楼梦》颜色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某词具有颜色意义,其意义无论是在《红楼梦》这一具体言语环境中还是其他语言环境下都具有明确性,即所指对象在认识上有确定的范围或外延,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细分之:1.以物喻色词中由表物语素加表色彩范畴语素构成的颜色词。这类颜色词不仅明确了客观事物的色彩范畴,还借用实物进一步将其颜色具体化、生动化,使隶属于同一范畴的不同颜色词各自拥有更加确定的内涵和外延。如“猩红”、“桃红”、“梅红”、“杏子红”、“石榴红”等以物喻色颜色词,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比“红”或者“微红”更加具体、明确。其他如“金黄”、“柳黄”、“碧绿”、“豆绿”、“柳绿”、“松绿”、“莲青”、“佛青”、“玫瑰紫”、“月白”、“雪白”、“漆黑”等皆属此类。2.以物喻色词中由表物语素加表色彩类概念的语素“色”构成的颜色词。这类颜色词虽然没有明示客观事物的色彩范畴,但是有表示色类概念语“色”的提示,加以具体事物的颜色为观照点的方式还是直接明了地确定了颜色词的内涵和外延。“血色”、“荔色”、“藕荷色”、“蜜合色”、“松花色”、“土色”、“玉色”、“茄色”等皆属此类。3.不直接借助他物的纯颜色词,诸如单色的“红”、“绛”、“丹”、“朱”、“茜”、“黄”、“绿”、“青”、“蓝”、“紫”、“灰”、“黑”、“乌”、“白”或“红色”、“黑色”、“灰色”以及混合色的“绛红”、“红赤”、“朱红”、“粉红”、“银红”、“紫绛”、“青黄”、“红紫”、“青紫”、“红青”、“青绿”或“紫墨色”等,它们都具有明确的颜色意义。
(二)某词具有颜色意义,其意义在《红楼梦》这一具体言语环境中或者在其他语言环境下都具有相对明确性,即所指对象在认识上有相对确定的范围或外延,这样的词确定为颜色词。细分之:1.单颜色语素附加以修饰限定性语素或叠音语素而构成的颜色词,其指称对象的范围相对确定,其颜色意义也是相对明确的。如“大红”、“微红”、“浅碧”、“趣青”、“ 黑”、“翠润”、“白腻”“娇黄”、“冷翠”、“沉黑”、“红扑扑”、“黄澄澄”、“金晃晃”、“碧荧荧”、“黑 ”、“乌压压”、“白漫漫”等颜色词,虽然所指颜色属性没有固定的程度,其色彩范畴却都是相对确定的。人们都能明白,无论是“大红”还是“微红”,都属红色范畴,还能辨别出“大红”与“微红”的细致差别,可见其意义的相对明确性。2.“五彩”、“五色”、“杂色”、“各色”、“彩色”等这类概括性颜色词,虽然所指颜色属性较为复杂,难以确定其具体色彩范畴,但其指称对象的范围要么相对确定,如“五彩”、“五色”;要么呈现了色彩多样或总体的一种状态,如“杂色”、“各色”、“彩色”,它们仍然是有相对明确颜色意义的颜色词。3.“金”、“银”、“玉”、“漆”、“雪”、“霜”、“丹霞”、“胭脂”、“黄金”、“松花”、“雪霜”、“玫瑰”、“桃瓣”、“翡翠”、“纸灰”、“白蜡”等词,原本指称实物的名物词,经常性或临时性借以表示颜色,成为颜色词。这类颜色词离开具体语言环境,其颜色意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或模糊性。但是,只要进入实际的言语运用,其颜色意义不仅能显现化,而且因为以物喻色之故,更凸显了其生动具体与明确细致,所以它们是具有某种特殊确定性的颜色词,其意义基本上可以划归为相对明确的意义。
客观世界中的颜色是一个连续统,有限的颜色词无法一一界限分明地反映自然界中无限的颜色色彩,颜色词词义中存在模糊现象,这个事实不容否定。“红”、“黄”、“绿”、“蓝”、“紫”等颜色词,它们各自的边缘地带的确存在着无数种词义所不能反映的“过渡色”,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否定它们意义的明确性。“红”就是“红”,“黄”就是“黄”,“绿”就是“绿”,彼此之间的义界虽然不能说其实也不必说是精确的,但一定是确定且明确的,对这些问题的共识,是我们日常生活乃至于人类文明延续的基础。人文语言要做的,不是使用科学仪器对事物精确测量做出定量研究,而是为外在世界给出一个我们共同认可的定性认识,要求它简洁明了,“能表现出把某类事物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特征就可以了”⑥。
依据其词在《红楼梦》具体言语环境中是否具有客观而明确的颜色意义这个标准,我们从《红楼梦》中共界定出颜色词 187 个,其中“粉”、“脂”、“绿”、“翠”、“素”均可表两种颜色,分别算两个颜色词;“青”和“苍”均可表三种颜色,分别算3个颜色词。若它们均只算1个颜色词,则《红楼梦》中颜色词总数为178个。在此基础上,收集这些颜色词的所有用例,甄别其身份,琢磨其词义、词性、结构方式、组合能力、造句功能等诸多词汇语法特征,为《红楼梦》颜色词全面而系统的共时描写与计量分析奠定可靠、可信而又坚实的基石。
① 如罗耀东:《曹雪芹与工笔重彩画》,《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2期;田野:《论〈红楼梦〉中颜色词的翻译》,《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肖家燕:《红楼梦概念隐喻的英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刘泽权、苗海燕:《基于语料库的〈红楼梦〉“尚红”语义分析》,《当代外语研究》2010年第1期。
② 范干良:《曹雪芹笔下的颜色词》,见《〈红楼梦〉的语言》,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238页。
③ 叶军:《现代汉语色彩词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页。
④ 骆峰:《汉语色彩词的文化审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⑤ 伍铁平:《论颜色词及其模糊性质》,《语言教学与研究》1986年第2期;戴庆厦、胡素华:《彝语支语言颜色词试析》,《语言研究》1993年第2期。
⑥ 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