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训练法在体育院校网球专项教学中的实验研究
2012-08-02梁高亮
梁高亮
(山东体育学院运动系,山东日照 276826)
网球教学方法是指在网球教学过程中,教练员与学生为了掌握和提高网球理论与实践技能、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而采用的练习过程和手段。关于比赛训练法的释义,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体育院校通用教材《运动训练学》的释义为:“在近似、模拟或真实、严格的比赛条件下,按比赛的规则和方式进行训练的方法。比赛训练法是根据人类先天的竞争和表现意识、竞技能力形成过程的基本规律和适应原理、现代竞技运动的比赛规则等因素而提出的一种训练法。运用比赛训练法有助于运动员全面并综合地提高专项所需要的体、技、战、心、智等各种竞技能力。”[1]
从比赛训练法的训练表现和性质,可以把比赛训练法分为:教学性比赛、模拟性比赛、检查性比赛、适应性比赛和正式比赛等5种类型[2]。教学性比赛方法是指在训练条件下根据教学的规律或原理、专项比赛的基本规则或部分规则,进行专项练习的训练方法。本文通过教学性比赛教学法的实验研究,证明了这种教学方法的先进性、优越性,并为“素质教育”指导下的网球专项教学方法研究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取山东体育学院2009级运动训练专业网球专修班30人为研究对象。在分组之前,30人进行单循环11分制的教学比赛,从1至30名排列出名次后,根据单、双数排名,将奇数名次的15人分为实验组,将偶数名次的15人分为对照组(2009级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学习网球2.5年,具备比赛的基本能力)。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1.2.2 数理统计法
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的T检验,P<0.05为差异显著,P<0.01为差异非常显著。
1.2.3 教学实验法
1.2.3.1 两组对比指标
将30名学生,根据奇、偶数名次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分别进行比赛训练教学和传统教学。实验前后对所有受试对象竞技能力(技术、比赛能力、体能、裁判能力)进行测试,并进行差异性比较,以验证比赛训练教学对网球专修教学的影响。
1.2.3.2 实验设计
(1)实验时间与地点:两组授课班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在网球场地进行108学时的网球专修理论与实践课学习。
(2)实验内容与方法:设定本学期教学任务与目标为提高学生技术水平;提高体能水平;加强比赛能力;提高裁判能力。对照组和实验组在教学器材、教学时数上保持一致。
对照组以山东体育学院2009级运动训练专业第5学期网球专修教学大纲为教学内容,采用传统的循序渐进式教学方法,如图1所示。
图1
实验组以比赛训练教学方法为指导思想,整个学期的教学以比赛训练为中心,技术、体能、比赛能力、裁判都要围绕比赛展开。每2~3周小周期举办一次比赛,发现问题后,利用2周时间加强学生弱项的训练,然后通过下一次比赛检验是否克服弱项,如图2所示。
图2
1.2.3.3 实验步骤
(1)实验前明确测试指标及测试方法
①专项素质成绩测试
测试项目:“米”字跑,头上抛实心球,1 500米;
测试方法:由本人主试,由网球专修学生进行协助,并做好记录。
②学生技术能力成绩测试
测试项目:发球,底线正、反手直线、斜线击球,前场正、反手截击;
评定方法:评定分值由技评和达标构成。
发球内外角各5个球,底线正手直线、斜线各5个球;底线反手直线、斜线各5个球,正手截击直线、斜线各5个球,反手截击直线、斜线各5个球。总共50个球,达标为每球一分,达标分值为50分。根据学生击球力量、速度、动作规范性给予适当的技评分值,技评分值为50分。
③比赛能力成绩测试
实验采用11分制比赛,本人临场进行观察,并记录好比赛名次。
④裁判能力测试
每人轮流担任裁判工作,采用一人制裁判、标准的计分表,教师检查计分表及观察裁判的临场能力,满分为10分。
通过对实验组和对照组的专项素质、技术、比赛、裁判指标数据的实验前测试统计,结果看出(见表1,表2,表3),对照组和试验组的学生在专项素质、技术、比赛、裁判能力方面均无显著性差异。
(2)统计对比与分析实验前后各项实验数据。
表1 专项素质比较分析结果
表2 技术测试分析结果
表3 比赛与裁判能力对比分析结果
2 结果与分析
2.1 比赛训练法和传统教学法对两组学生网球技术的差异性比较
比赛作为竞技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渐发展成为运动训练的重要训练方式之一。运动技能的形成划分为动作的泛化阶段、分化阶段、自动化阶段。分化阶段和自动化阶段需要掌握好训练和比赛的比例,加强训练是为了比赛,比赛是为了下一步更好的训练。比赛训练法可以人为中断以便指导训练,系统提高运动技术衔接和串联的熟练程度;运动员心理压力小,利于正常发挥技术水平;激励运动员产生强烈的竞争意识,从而更好地挖掘运动员对掌握技术的渴望程度(表4)。
表4 实验组与对照组实验后技术技评成绩显著性比较
从表4看出,实验后对照组和实验组的技评成绩存在差异,说明比赛训练法对技术动作技能的提高起到良好作用。发球技术对比的P值是0.003,正手底线击球技术对比的P值是0.001,反手底线击球技术的P值是0.002,正手截击技术的P值是0.008,反手截击的P值是0.016。由以上五项测试内容P值发现,实验组的技术动作技能掌握程度要优于对照组,说明比赛训练教学方法优于传统教学方法。
2.2 比赛训练法和传统教学法对两组学生专项素质的差异性比较
比赛训练法可激发运动员的训练激情,提高运动负荷,通过比赛可以协调发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战术、体能、心理等)。比赛过程中可以发现运动员存在的素质弱点,例如击球力量小、步法不灵活、反应慢、处理球的能力差、耐力差等。通过不断加强弱项训练,能够提高运动员的击球力量,加强击球的威胁性;提高对球的反应速度,有效地调整步法;加强身体耐力水平,提高场上对机会球的处理能力(表5)。
从表5可以发现,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后专项素质成绩存在不同的差别。“米”字跑对比的P值是0.002,两组学生成绩存在显著差异性,实验组的平均成绩要好于对照组。右抛实心球对比的P值是0.004,实验组的平均成绩要好于对照组。1500米对比的P值是0.350,实验组与对照组不存在差异性。1500米测试结果不存在差异性的主要原因在于运动员先天身体耐力素质不同。比赛训练法强调比赛过程中加强击球力量、速度,平时训练过程中重视专项力量、速度训练,因此比赛训练法的右抛实心球成绩要好于传统教学法。
2.3 比赛训练法和传统教学法对两组学生比赛能力与裁判能力的差异性比较
12学时的裁判与规则理论讲授无法使学生完全掌握和理解网球裁判和规则。通过比赛训练法,学生融入比赛中,在计分过程中,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和理解网球规则和裁判知识。在教学中,利用“比赛情景”练习巧妙地将技术训练融入其中,以便更有效地使学生在比赛中体会练习的基本技术运用情况。通过比赛中临场的具体情况,提高学生处理特殊球的能力。另外根据对手的特点,通过组合技术的运用,制定比赛战术,从而使技术运用更加合理(表6)。
表6 实验组与对照组实验后比赛能力和裁判能力成绩显著性比较
表6可知,在比赛能力指标的对比上,实验组与对照组差异非常显著(P<0.01)。实验组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围绕比赛展开,通过比赛发现问题,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诊断与提高。在裁判能力指标方面,实验组与对照组也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组织学生担任比赛裁判,采用标准的计分表和呼报方式,另外配上司线员,整场比赛由裁判解决比赛中出现的临场情况,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请教教师。
2.4 比赛训练法对实验组实验前后各项指标成绩的影响
表7 实验组实验前后各项成绩比较
从表7可知,实验组在十项测试项目中,其中九项实验前后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实验后测试成绩都要远远好于实验前。实验组实验后明显提高了学生的比赛能力,学生不在害怕比赛,而是自主的组织比赛,通过比赛获得网球乐趣。同时这种方法也可以检验学生的基本技术、战术运用是否合理等。在击球力量、速度、稳定性、心理、步法等方面差生表现都达到游刃有余的程度。实验组在试验后明显提高了学生的裁判能力,尤其是计分表、呼报比分、手势、临场球的处理、对压线球的处理能力要好于实验前。“米”字跑的P值是0.040,实验前后具有显著性差异,主要原因是“米”字跑属于移动速度,由于学生身体素质差别,短时间内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快速移动速度。
2.5 传统教学法对对照组实验前后各项指标成绩的影响
表8 对照组实验前后各项成绩比较
表8发现,对照组在试验后,正手截击、右抛实心球、1500米的P值小于0.01,说明传统教学方法对于正手截击、右抛实心球、1500米有促进作用,但是从表4、5可知,实验组的成绩要好于对照组,说明对照组虽然有提高,但是提高幅度小于实验组。对照组在发球、正手底线、反手底线、反手截击、“米”字跑、比赛能力、裁判能力七项测试中的P值小于0.05,说明在一学期的传统教学后,七项成绩有所提高,但是提高幅度不是非常显著。
3 结论
3.1 无论是比赛训练法还是传统教学法都能对学生的学习起到促进作用,都达到提高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的培养目标。但是通过比较发现,比赛训练法的教学效果要明显优于传统教学方法。因此,在网球教学中要不断探索、完善比赛训练法,用比赛训练法取代传统教学法,使其更好地发挥优势。
3.2 比赛训练法有助于学生全面地提高专项竞技运动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学生心理压力小,利于正常发挥技术水平;激励学生产生强烈的竞争意识,从而更好地挖掘学生对掌握技术的渴望程度。
3.3 比赛训练法有助于学生全面地提高专项竞技运动所需要的体能,可激发运动员的训练激情,提高运动负荷,通过比赛可以协调发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
3.4 比赛训练法能够提高专项竞技运动所需要的比赛能力,锻炼学生处理临场球的能力,系统的提高运动技术衔接和串联的熟练程度,提高比赛中组合技术运用的合理性,提高比赛的自信心,提高对比赛的理解能力。
3.5 比赛训练法能够提高学生的裁判执法能力,例如准确地记录计分表、正确地报分与使用手势、判罚果断、提高学生处理临场特殊球的能力等。
[1]全国体育教材委员会.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174-177.
[2]陶于,周兵.“比赛训练法”与“以赛代练”的训练学阐释与思考[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7,23(3):85 -89.
[3]崔铁成,赵鹏,等.普通高校网球教学现状的研究[J].山东体育科技,2009,31(3):65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