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县级教科室(所)科研管理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2-07-25王秋月
王秋月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 300191)
天津市专门的教育科研机构,除了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部分高等院校的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中心)外,每个区县也都有教育科学研究室(以下简称“教科室”)。各区县教科室主要是负责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青少年宫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有管理、指导、培训、研究等多项职能,既是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又是科研课题的参与者、研究者。他们对全市基础教育的科研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区县级教科室的现状如何?作用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区县级教科室科研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天津市按行政区划分共有16个区县,其中包括市内六区、市郊四区、边远两区三县和滨海新区。滨海新区是副市级(省级)单位,其中塘沽、大港、汉沽三个管委会的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促进中心(简称“开发区”)和大港海滨教育中心(简称“大港油田”),他们都有相对独立的教科室,所以本次调查共有20个区县级教科室单位。
本文从组织管理、队伍管理、课题管理和制度管理四个方面来调研区县级教科室(所)的科研管理现状并作出分析。
(一)区县级教科室及所辖学校科研管理机构现状
目前天津市的20个区县级教科室(所),其名称和归属单位不尽相同。如大部分区县叫“教育科学研究室”,有的叫“教育科学研究所”,有的没有专门的机构,只是在教育督导室或教学研究室里有人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在隶属关系上,有的隶属于教育局,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如津南区教科室和宁河县教科室,是区县教育局的二级单位。有的隶属于区县教师进修学校或教育中心,是进修学校或教育中心的二级单位,不是独立法人,其权威性不如前者。有的只是在教研室或督导室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其权威性更大打折扣。
(二)区县级科研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区县级科研队伍的现状
按理说,区县级教科室不仅是科研管理机构,也应该是科研机构,能够承担一定的科研课题,能为本区县的教育决策服务,能够指导中小学的课题研究。事实上目前由于区县级教科室人员少,事务性工作多,难以静下心来做科研课题。另外教科室人员的科研水平总体上也比较弱,能够独立主持或承担课题的人比较少,只能算是一支科研管理队伍,还不能算是一支科研队伍。表1、表2是各区县级教科室科研人员的基本情况统计。
表1 天津市各区县级教科室科研员的统计
表2 天津市各区县级科研管理人员结构、承担课题及发表情况统计
2.区县级科研队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各区县教科室同时也是区县教育学会的秘书处,有很多工作是为学会服务的。另外他们也是区县教育局的一支机动队伍,哪里有事哪里去,所以这就使人员本来就比较少的区县教科室显得很忙碌,忙于应付日常管理和事务性的工作多,如组织市区论文征集评审、成果认定、课题申报、教育学会或教育科学学会的会员注册,高考、中考、小考的有关事务性工作,教师招聘、教师教法,考试监考、巡考等。所以没有时间深入基层听课、调研,不能满足教育科研发展的需求。在性别比例上,存在严重的男女不平衡,女性明显多于男性,甚至一个区的教科室中都是女性,没有男性,这给工作也带来了不便。从年龄结构、学历、科研能力等方面看,人员结构不合理,青年少、专业人员少。年龄偏大,人员素质偏低,学历层次不够高,缺少学科专业教师。由于本身的科研能力不强,在指导与推动中小学教育科研活动方面,很是力不从心。这样不利于区域教育科研的发展。
(三)区县级教科室课题管理现状
区县级教育科学研究室很重要的一个职能就是负责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教育科研的课题管理要求做到规范、科学,但从调查的结果来看,部分区县教科室的课题管理工作还欠规范。
1.区县“十一五”期间各区课题立项情况
科研课题管理由选题论证、组织申报、课题立项、开展研究、鉴定验收和归档、成果转化和应用等主要环节构成。在调查中,各区县的申报工作都是由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室提交申报材料,由区县教科室汇总再报至天津市教育学会或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区县级学会课题则是由区县教科室自己审批。立项后,区县教科室的人员再下发至各学校,同时给每个课题建立档案。在课题的管理过程中,因为人员有限,不能对每个课题进行指导与督促,往往忽略了中期检查。课题鉴定时,区级课题由区县教科室统一组织鉴定。而天津市教育学会及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的课题则是根据要求给予结项。课题鉴定后区县教科室也对与课题相关的材料及成果进行存档。“十一五”期间课题的结项率很好,基本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区县“十一五”期间成果推广情况
教育科研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科研取得的成果可以在同类学校推广,避免重复性的研究,也为同类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作出贡献。
表3 天津市各区县成果推广情况统计
从表3的分析来看,各区县已经结题的课题转化率很不均衡,有的转化率比较高,如静海县、大港油田、和平区、津南区,转化率都在78%以上。而有的只有5%,如武清区。其中北辰区、宝坻区、塘沽、河北区、河西区、西青区没有提供统计数据,所以不能很详细地分析这几个区的情况。但从平时的观察来看,天津市中小学的教育科研成果真正在全国全市产生影响的少,这与课题本身的质量和水平有关,也与推广的力度有关。有些课题鉴定结题后就束之高阁,仅仅作为一项成果记录在案,作为评职称和个人及学校的工作业绩,而成果鉴定后如何宣传如何推广则考虑的很少,这也是区县和学校教育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3.区县级科研课题管理存在的问题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者为了确保课题预期研究任务的完成而展开的一系列组织协调活动。在调查中发现,从整个课题研究的过程来看,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亟待加强。
一是许多学校领导和教师存在重立项轻鉴定的现象,他们在立项时表现很积极,千方百计多争取课题,把课题立项的多少看作是学校的政绩,而课题批下来后就显得不那么着急,有的快结题时才匆匆忙忙写个研究报告,对科研过程的研究更是下功夫少。
二是由于各级科研管理机构或课题规划机构在管理上的相对松散,一些研究方向大致相同的课题得以立题,存在着重复研究的现象,造成了人财物的浪费。
三是一些课题明显超出研究者的能力和水平,课题远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存在假大空的现象,很多课题不是小题大做,而更多的是大题小做,研究结果不能运用到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当中,校长和教师虽疲于奔命却终无所获,科研激情逐年下降。
四是一些研究者急功近利,忽视研究过程的有效监督和有序进行,甚至学校领导的更换都可以造成一项有价值的课题研究的中断。
五是一些课题研究可能取得了有效的研究成果,但他们往往又忽视了课题研究成果的推广,使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获得的研究成果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教育实践。
(四)区县级科研制度管理的现状
区县教育科研的管理,一般需要制定以下制度:规划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经费资助制度、表彰奖励制度。
1.区县级教科室(所)建立科研制度的现状
在教育科研管理中,建立必要的科研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被调查20个区县级教科室(所)中,除河西区的文件没有具体列出,其他只要建立的制度文件都列出来了。和平区、河西区、宁河县、东丽区建立了规划制度。塘沽、宁河县、津南区、开发区、河东区、蓟县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综合制度。东丽区、宁河县、塘沽、静海县、河东区建立了表彰奖励制度。具体见表4。
表4 天津市部分区县教育科研制度情况分析
2.区县科研制度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结果看,每个区的差别较大,有的区文件比较全面,有的区从未制定或下发过文件。在现有的制度和办法中发现,每个区都没有完备的制度,都是在需要的时候现制定政策,不利于区域教育科研的管理。规划制度方面,只有几个区制定了区域规划文件。有一半以上的区县都制定了有关科研管理方面的综合文件,如《科研管理办法》、《科研档案管理办法》等。在表彰奖励制度方面,只有东丽、宁河、河东、塘沽等区制定了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成果等方面的文件。还有一些其他制度,如聘用兼职教育科研人员方面管理办法等。没有一个区县制定过有关经费资助方面的文件。在调查中发现各区县的教科室均没有专门的科研经费,就是办公经费也很少。遇到事情总是向上级部门临时申请,属于实报实销。由于制度的不完备,很难使科研管理按部就班地展开,没有依据就没有标准,科研管理就很难规范化。
二、改进区县教科室科研管理的对策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在区县级教育科学研究室的建设和管理方面,要做到健全机构、理顺关系、提高素质、完善制度、保障经费、推广成果。具体建议如下,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针对区县教科室科研管理机构的改进对策
1.市教委应明确规定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代表市教委指导和检查各区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的工作。做到年初有规划,中间有指导,年末有总结。各区县教科室在业务上由天津市教科院负责,市教科院每年要向市教委汇报对各区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的管理和指导情况。理顺市区两级教育科研机构的关系。
2.市教委应明确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科学研究室,在名称上也可以叫“教育科学研究所”,不管直接隶属于区县教育局还是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中心),都要做到机构相对独立,人员独立,业务独立,经费独立。规定区县教科室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基本要求。
3.各中小学都要设立教育科学研究室,既可以与教务处合署办公,也可以独立办公,但都要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业务相对独立。幼儿园规模大的可以设立专门的教科室,规模小的可以规定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科室在业务上要受区县教科室的指导。这样能够形成“市—区—校”三级科研管理网络,有利于区县教科室顺利地展开工作。
(二)针对区县教科室科研队伍的改进对策
区县教科室不仅是科研管理机构,也应该是科研机构,所以区县教科室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是复合型人才。要改变有些单位“没处放的人员放到教科室”的做法。市教委可委托市教科院每年对区县教科室和中小学教科室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为了稳定教育科研这支队伍,建议区县级教科室的人员可以按照教育科研系列评定职称,如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为部分高水平的人员晋升正高职称理顺关系,吸引高水平的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三)针对区县教科室课题管理的改进对策
1.加大课题审核力度,尽量避免重复立项
区县教科室在接收课题申报材料时,认真审核,可以通过电子档案对课题名称进行筛查,相似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和立项。
2.重视过程管理,引进电子平台
以前忽视课题的过程管理,一是因为人员不足,二是意识不强。现在可以通过区各县教育局的网站或邮箱进行网络管理,课题资料都通过专门的门户传输、储存。缩短了时间、空间,节约了人力、物力,非常方便快捷。
3.加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全市每年都有大量的科研课题结题,如天津市“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就有800多项,还不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国教育学会立项课题、市教育学会和教育科学学会的立项课题,更不用说区县自己立项的课题,数量很多。但这些课题真正能够推广的并不多。今后应该要求区县教科室重视这项工作,每年都要对结题的课题进行梳理,通过政策和经费引导激励科研成果的推广。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于能够推广的科研课题要进行奖励,对于成果能够推广的科研人员在评定职称和评选先进时要作为重要参考,要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推广自己的科研成果。
(四)针对区县教科室科研制度的改进对策
从前边的分析知道,目前大部分区县教科室没有完备的科研管理制度,有的仅仅是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帮助学校申报课题,邀请专家,督促结题,自己很少主动开展工作,对全区的科研管理缺乏整体规划。
今后要求各区县教科室要制定和完善五类管理制度:(1)规划制度。(2)目标考核制度。(3)监督检查制度。(4)经费资助制度。(5)表彰奖励制度。区县教科研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科研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加强科学性和规范性。
另外,各区县教育局每年都要给教科室提供专门的经费。经费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办公经费,一部分是科研经费。办公经费要保障教科室的日常科研管理工作,而科研经费主要是资助科研课题。要鼓励区县教科室人员承担科研课题,为本区县的教育决策服务,要给他们经费资助。另外还应该对在区县以上立项的学校科研课题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现在上海市各区每年都有专门的科研经费资助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如上海市徐汇区教科室,每年有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中小学和幼儿园立项的科研课题。目前天津市有的区每年教育经费超过10亿元,但没有专门的教育科研经费,这主要不是条件问题,是意识问题。各区县可根据自己的经费状况,每年划拨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教科室人员和学校教师的科研课题,要做到逐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