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亟待规范
2012-07-19秦旭军
秦旭军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薄弱,家底不清,账实不符。一是有些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不规范,对固定资产只设总账,而没有按规定设立明细账及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责任不明确,造成账物无法核对,家底不清,账实不符;二是增加资产不能及时、正确地账务处理,如新购的固定资产只做经费支出,减少银行存款,不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使其资产直接在账外,失去控制;三是减少的资产,该核销的账不核销,长期挂在账上名存实亡,形成空壳资产,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严重不符。
2.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及外部监督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注重对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而忽视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无健全的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台账或记录,无定期盘点制度。二是外部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对造成固定资产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由于管理未得到彻底落实,保管固定资产的责任人意识薄弱,对管理工作不重视,产生许多违规事件。
3.固定资产增减变化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购置固定资产不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的现象;固定资产毁损、报废、调拨、变卖、转让时不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自行处理。不严格履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账务处理不规范。
4.资产利用程度低,配置不合理,调剂困难,闲置浪费现象严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甚至长期被闲置。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缺乏合理流动和调配,单位之间对资产的占有和利用不均衡,普遍表现为资源的缺乏与闲置并存。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产生问题原因分析
1.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是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外部因素。与企业相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更新也不够及时,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约束机制。
2.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重视不够。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均是单位的资产,其本质是一致的,只是存在形式上的差异。但是由于固定资产在购买时一次性摊销成本,使用过程中不再计提折旧,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一种假象,即货币资产比实物资产更加重要,导致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不够重视。
3.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制度薄弱。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往往只注重完成行政管理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任务,推动政务、业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而忽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没有建立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维护、调拨、报废、和盘存等相关制度,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
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进对策
1.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法律法规意识,强化人人参与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节约使用国家资金。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变卖,坚持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规范性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从而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监控。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调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加强事后监控。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应当列入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政府采购或者由财政部门从闲置资产中调剂解决。同时,财政部门应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检查,将其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为考核单位负责人政绩、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4.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构成是动态的,为了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建立起定期清查制,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建立起重点抽查制,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起离任核查制,在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