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应关注的几个重要问题
2012-07-13瞿敬平
瞿敬平
摘要: 胡锦涛指出,当前中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这是中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正视当前社会矛盾,关注民生和社会公正等几个方面的重要问题,找到化解矛盾的方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和谐社会;矛盾和问题;途径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213-02
一、正视“矛盾凸显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
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社会矛盾。其表现形式也具有时代特征。一是新型社会矛盾主体日趋多元化。二是新型社会矛盾表现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错综复杂及分化组合,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呈现了新的特点:群体性增强,如集体访、越级访、择机上访等;对抗性增强,当事人情绪越来越激烈,对抗的程度加剧;突发性增强,很多矛盾纠纷从发生到激化只有短短的时间,一触即发。且新型社会矛盾内容错综复杂,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并且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相互交错。这些矛盾已成为新时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正视目前社会客观存在的各种矛盾。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矛盾不仅无处不在,而且无时不有;且各个时间、空间和条件下的具体矛盾的性质和表现形态又是不同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任何社会都存在矛盾。只有正视矛盾、准确把握矛盾、积极化解矛盾,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和谐的干群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信任前提
和谐社会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这种和谐又突出反映在干群关系的和谐上。干群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形式和重要内容,和谐社会的深层问题是干群关系问题。只有解决好了这一问题,和谐社会的构建才会有扎实牢固的基础,才具有相应的完整性,才能营造一种真正的和谐氛围,进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全面发展,使我们能更好地放手解决和处理其他社会矛盾。
就当前而言,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新闻媒体报道较多的,是因干群关系失调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和纠纷。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干群关系缺乏和谐,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群众对身边的领导和干部失去了依靠感和信任感。在群众心里领导和干部不再是自己的贴心人、领路人,从而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干群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因此,干群矛盾是当前社会矛盾中比较突出的矛盾。
干群关系,从深层来讲就是党的执政能力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关键在于各级干部。各级干部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能否自觉做到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决定这一问题成败的关键和基础。一切工作要以群众为本,处处想到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始终是我们党的重要方针政策。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送温暖,谋求利益得实惠。做到这一切,干群关系就一定能和谐。
三、民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心工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而解决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和谐进步的重大工程。民生问题作为社会系统工程,范围相当广泛,除了个人的收入水平外,还包括就业、住房、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公共设施、交通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吃饭问题、就业问题、上学问题、就医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公共安全问题等。因此,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有系统的思想和完善的制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表达民意,珍惜民力,维护民利,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各种突发事件,增强社会整合能力、危机化解能力,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才能提高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有效地减少社会危机发生。
民生工程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其内容主要就是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是要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样,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民生工程的实施不仅是为群众舒心解忧,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而且其本身包含着极为丰富的科学内涵,是集经济社会发展等多元目标为一体的科学的、辩证的战略体系。
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中国老百姓的共同期盼
当前,中国社会的突出矛盾是人们对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以及社会差距扩大之间的矛盾。矛盾的症结在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根源在于分配制度缺陷,表现在于阶层之间的隔阂与冲突。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利益上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但是这种矛盾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措施失当就会使矛盾激化,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古语说:“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环境,发展就无从谈起。从世界范围看,稳定一直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最大问题。稳定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先决条件。没有稳定,非但投资者不敢来,企业也没法发展,老百姓更没有安生日子可过,提升内需、经济转型最终都会成为空话。所以,保持稳定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妥善解决面对的各种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五、社会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社会公正是执政党和广大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当前,中国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交织,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较之以往更加复杂、更加突出,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不断加大,这也使社会公正问题更加现实地摆在了我们面前。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是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又是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改革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蕴含,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因此,妥善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已成为中国在发展中不得不面对的重大课题。
要解决社会公正问题,首先需要理性看待社会公正问题。社会公正具有历史性、相对性和具体性。看待社会公正问题,须将其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结合具体的历史背景来分析。任何社会公正都只是相对的,绝对的社会公正虽然美好,但难以企及。并且社会公正在具体的领域又有具体的内涵和具体的标准。其次,通过制度安排保障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制度安排必须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人权保障与民生改善,兼顾政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合理调整经济发展为中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处理好代际公正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再次,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反对特权和腐败。权力如果没有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而特权和腐败又是公正的大敌。
从总体上看,社会公正的实现是一个持续努力、永无止境的过程。目前还存在诸多有待改进之处,如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人们诉求表达渠道受限、特权和腐败严重地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等等。
六、创新社会管理,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1.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社会管理需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社会管理中自觉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一切社会政策的制定都要体现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这不仅是实现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二是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一切社会管理工作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和实践的主体,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前进的决定性力量。在社会管理中必须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创造历史、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
2.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努力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无论是民主党派,还是社会组织、基层社区,都要参与到社会管理里面来。
3.高度关注民生。在执政理念上,要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绝不能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政策和法律时,要科学严谨,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正义;在作决策、上项目时,要着眼于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切实让大多数群众得到实惠;要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最大限度地理顺群众情绪,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
4.有力推进依法行政。要按照中央建立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行政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多关注群众的利益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陈占安.正视矛盾、化解矛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1).
[2]孟晓光.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J].经济视角,2007,(2).[责任编辑高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