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农房拆迁问题及成因分析
2012-07-09田琳琳
拆迁本来应该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波及到被拆迁对象的切身利益,各征迁主体都会感到困难很多,处理上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群众不满,继而引发群体性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2050年之前,中国的城市化率必须从现在36%提高到70%以上,这就意味着每年平均需增长1%左右的城市化率(即每年约1000至1200万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目前我国正处在推进全域城市化的关键阶段,如何更好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村各地征地拆迁工作成为快速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的关键问题。
一、农村拆迁面临的实际问题
1.征地拆迁补偿政策透明度不够。农民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认知度和参与度都很低。
2.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一致、不公平。
3.征地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规制。征用农村土地时,按程序必须经过村级组织和村民的同意,一般须召开党员大会、三委会、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征用手续,同时须将征地事项通过必要的途径事先告知被征用的群众。但这些程序往往不到位,遇到矛盾时,拆迁对象容易以此为借口引发对立情绪。
4.野蛮拆迁仍然屡禁不止。暴力拆迁事件频发,而且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各大新闻媒体、网络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拆迁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未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拆迁人员采取毁路断电等办法逼迫被拆迁人搬迁;威胁恐吓被拆迁人;居民房屋被“误拆”等。
5.“三抢”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农村拆迁工作一大阻力。 在农村土地拆迁过程中的抢建、抢栽、抢种问题非常突出。
二、成因分析
1.农民传统意识短时间内难以改变。通过农村城市化改造,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可以腾出大量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建设是惠民工程,利民之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市情民意。但土地历来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农村房屋一直是农民始终难舍的生活依托。农村城市化改造是对农村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居住习惯的冲击,城市主要是以楼房居住为主,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对拆老屋存有反感情绪,这势必会出现来自群众方面的阻力。
2.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不公。有统计数据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至70%,农民只得5%至10%。集体土地只有首先通过征收变为国有土地以后才能进行招拍挂,最终变为建设用地。因此,集体土地不存在市场价的问题。所以,农村集体土地很难套用城市的补偿标准。现行的实施标准时按照土地年产值的倍数来计算补偿标准,并使农民不低于原来的生活水平。但是,被国家征地以后,农民失去了土地,既没有得到就业安置,也没有得到社会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会看着土地经转手获得高额利润,而生活水平不见得提高,导致群众不断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3.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尚无专门立法。2011年国家颁布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中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与之相对应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虽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对征收农村耕地或其他土地所引发的各种补偿费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征收集体土地所涉及的农村房屋如何拆迁和补偿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伴随着“拆迁攻防战”向农村转移,《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中某些条文已经不能适应现实情况,无法调整征地各方的利益矛盾,近年来由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就充分的暴露出相关法条的滞后,亟待重新大修。
4.“公共利益”范围尚无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施行国后,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新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现在很多矛盾的确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方面,他们正在着手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修订中的土地管理法需要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构建合理的土地市场机制。新法需要加大对失地农民的保护,在货币补偿的同时,还要采取社会保障、就业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补偿。对于房屋拆迁,应参照同一区位的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集体土地的补偿应该参照机会成本而不能以农业产值的倍数来计算。如此一来,才可以让农民有均等的机会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分享土地红利,也能促使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转变发展方式。
5.少数农民存有逐利、投机心理。少数农民由于自身素质较低,在投机心理的驱使下,为了追求更大的拆迁利益,纷纷弄虚作假,如快速建起一些成本很低的房屋、在地上密集的栽上苗木甚至是树枝等等,当过高的期望值得不到满足时,不惜采取“硬抗”、“死拖”,甚至“上访”、“闹访”、“对抗”等极端的手段试图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实地调研中,78%以上的乡镇领导、拆迁工作人员都曾经面临过“三抢”问题,100%的受访者都认为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律、法规缺乏实际操作性,面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复杂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拆迁纠纷束手无策。
(作者简介:田琳琳(1981.3-),女,辽宁铁岭人,讲师,研究生,中共大连市委党校,研究方向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