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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玛

2012-07-09胡蝶儿

西藏文学 2012年3期
关键词:术士顿珠中尉

胡蝶儿

谁处于秃鹫这样的境地,都会向拉玛求婚的,所以犹豫了好几天,他还是开口了。

拉玛知道秃鹫总有一天会把这难题交给她,他是那么俊朗那么优秀,不可否认,她对他心存好感。她涨红着脸,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秃鹫是有思想准备的,把她的反应看成是一个姑娘应有的矜持,这个在他面前从来表现得半心半意的姑娘,就像一朵扎手的玫瑰,哪有那么容易摘下。他庆幸自己总算将话摞出来了,再憋下去,他真会受不了,有些关键问题,他索性得问个明白。他沿着他的思路说下去:这无数的村庄,美丽的姑娘比羊群还要多,可是我只喜欢你。如果你介意我现在的身份,我可以不做了,去买辆大货车跑远途运输;如果你不想我长年在外,我也可以留在家里,我们家的葡萄完全可以做成产业。我会履行自己的诺言,一生一世对你好。如果我不幸早早死去,我的灵魂依然会守护着你。

最后这句话让拉玛有些不安,经常跟死人打交道的人,是很忌讳说死的,那样会冒犯神灵,从而降下灾难。就如书上常说的,仙界中的人不能有半点凡心,只要动了念头就得下凡历劫。

你认识顿珠经师吗?不管结局如何,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保守那个秘密了,于是问秃鹫。

当然,我在做清道夫时经常遇上他,整个过程,他都盘着腿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一刻也不愿停下诵经,他真是个敬业的人。秃鹫注视着拉玛清澈见底的眼睛,回答道。

嗯。拉玛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说,我跟他,关系很特别,他对我很重要。

秃鹫吓了一跳,叫道:难道,你爱上了他?

不是,他是我的一个远房叔叔,一直对我很照顾,我小时候在他家住过很多日子,长大后又时常去他那儿听经。

你总是让我饱受惊吓。秃鹫松了口气,竟发觉冷汗都出来了,有气无力地说,他既然是你的叔叔,又是对佛学很有研究的经师,对你当然很重要了,对别人也一样重要。

拉玛又问道:你认得那个术士吗,跟我叔叔在一起的那个?

秃鹫一颗心又提起来,心想莫非她爱上了那个术士?她这个精灵古怪的东西,谁知道呢!见拉玛正看着他,只得忐忑地应道:不熟悉,只远远见过几次,好像来了快一年多了!

我经常去叔叔那儿,有时候也会听术士讲些前尘旧事,我已经陷进术士的故事里了。你信吗,这世上什么事都会发生,我爱上了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

秃鹫是真的傻了,他望着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自言自语地说:莫非你真是一只乌鸦所变?只有乌鸦才这么神秘,这么令人不可琢磨!

美丽的牧羊姑娘拉玛,她被太阳晒成棕色的脸像抹了一层橄榄油,洛桑一直满怀深情地称她为乌鸦小姐。而洛桑是天葬师,经常跟一群秃鹫在一起营业,所以拉玛干脆叫他秃鹫。

经师顿珠偶尔会对自己的职业产生抵触情绪,这角色有点难扮演,都得投入感情。往往早上,他还沉浸在对一个生命逝去的伤感中,而下午,又不得不去为一个新生命的诞生送上祝愿。他才刚刚三十出头,却已为无数生死做过见证,有时也很迷惑,不知自己所祈祷过的灵魂是否真就去往天堂,而那些新生命,又果如他所祝愿的那样,从此快乐无恙呢?

但对轮回和转世,经师顿珠是深信不疑的,还在他十多岁时,一次离奇经历把他引向了经师道路。那个早上,叔叔带顿珠去拜访一位有药材生意往来的朋友,几十里路程,本来说好了骑马去,偏偏头天夜里马病了,他们只得走路。后来顿珠想,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神祗安排好了的。不久前叔叔曾带着顿珠去一座有名的神山转经,叔叔在山上建了一个小石头房,这是转经人为自己死后到转世前准备的临时归宿,山上到处都有这样的房子,只不过是几块石头堆砌而成,顿珠也建了一个。可叔叔迷恋上石头房子,说真想马上就能住进去,因为他是如此喜欢这里的一切。神灵早已显示了预兆,而他们却茫然不知。

他们在半路遇到一辆手扶拖拉机,陌生的拖拉机手和车上的人热情地招呼他们上车,顿珠心里无由地生出不祥的预感,不肯坐拖拉机,一向疼爱他的叔叔突然变得不可理喻,给了他一巴掌,硬是将他拖了上去。没开多远拖拉机就鬼使神差撞上路边一块大石头,继而车翻了,车上七八个人都没事,连那拖拉机手也毫发无损,只有顿珠叔叔整个被压在拖拉机下,当场断了气。他跌坐在死去的叔叔面前,还以为是在做梦。这时,同车的一个中年男人突然叫起他的小名,完全是他叔叔的声音和语气,向他交代家里的事,说还借了某人的多少钱未还,某处还有几笔药材款未去收取等等,叔叔那时已有一个相好的姑娘,又特意交代他就算那姑娘嫁人了,也要时常看顾她一点。顿珠又伤心又害怕,怎么也想不明白叔叔怎么会变成了另一个人,等到闻讯赶来的活佛一看,连喊造孽,说是那人体质太虚弱,被顿珠叔叔的魂魄附体了。活佛赶紧念经,就见那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醒来后好半天也说不出话,对刚才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叔叔临死时的惨状深深烙印在顿珠记忆中,他念念不忘要超度叔叔,又听说高明的经师具有通神的本领,可以感应到死去的亲人,甚至能在某种特定环境里与死去的亲人相见说话。他阿爸就把他交给了村里老经师。老经师死后,他继承了其衣钵。让顿珠难过的是他很努力地修习,却一次也没见过死去的叔叔,他甚至去过几次神山,只是为了感应叔叔的灵魂是否真住在石头屋子,都一无所获,也许叔叔一开始就转世为人了。

做了几年经师,原本单纯的顿珠渐渐变得像个女人似地多愁善感起来,更要命的是他患上了幻听,无论白天黑夜,甚至梦里,总听见有婴儿在哭,念经也驱散不去那若远若近的声音。这毛病渐渐趋向于严重,使得他虚弱起来,直到游方术士出现并治好了他的毛病。作为报答,他将他的经堂腾出一间给游方术士居住。顿珠所在村,离县城有十五公里左右,除了一辆来无影去无踪的小中巴,拖拉机是进城的主要交通工具,家家户户都有拖拉机,所以上城不是件麻烦事。游方术士将一些时间花在城里为人占卜,一些时间用来跟顿珠学习经文。占卜收入不菲。他常常心血来潮搭个手扶拖拉机就进城了,一去好多天,就在顿珠以为他已远走高飞,他却突然出现。术士不修边幅,饱经风霜的脸,配上一头花白长发和不伦不类的道袍,除了看不出实际年龄,也还有点仙风道骨的味道。

术士这人是很奇妙的,他很快把顿珠经师吸引住了,同时又因他的和善风趣受到了全村人的欢迎。他几乎给全村人免费算过命,包括刚出世的婴儿,无论灵验与否,所有人都认为从他那里得到了满意的答案。经师顿珠悄悄问过他:你对易经真有研究吗?还是有人传授,或者纯粹就是瞎编?术士也不生气,哈哈大笑,说有句老话,叫信之则有,不信之则无!他们相处得极好,哪怕术士只是出去一两天,经师顿珠就会不由自主为他担心。术士往往会带回一包小饰品送给经师顿珠,那些东西全是小女人的心爱之物,经师顿珠知道术士避嫌,是想让他转送给拉玛,他暗暗感激术士,俩人心照不宣。术士问他:信不,我看女人去了,城里女人可好看了!

经师顿珠当然不信,他们村里好看的女人多的是,也没见术士对谁多看一眼。城里女人他也不是没见过,光脸上那层一边走一边往下掉的脂粉和血盆大嘴,就足够把术士吓退。不过他还是会打趣术士,说信,怎么不信,村里有人都看见你在城里跟一个女人手挽着手走在一起!

每当诵经告一段落,就轮到经师顿珠做个俯首贴耳的小学生了,他老老实实坐在术士下方,再没有比对方经过渲染的游历生涯,更能打动人心了。况且他不仅博今还通古——至少他在经师顿珠心目中树立起了这般形象。现在年轻的经师顿珠正在听他高谈阔论某朝皇帝和皇帝身边宦官的典故。

经师顿珠问他:为什么皇帝都那么信任宦官?

术士解释道:因为皇帝从小到大都养在深宫女人和宦官之手,跟外界很少有联系,长大后很可能受宦官控制摆布,最有名的当属指鹿为马的赵高,他弄得秦二世一生都以为自己在做梦;还有另外一种情形,皇帝把宦官当成耳目和解闷对象,好些宦官都因为擅长歌舞而受宠,皇帝一高兴了,就赏他个大官儿……

有一次,中慰忍不住问特护:你真是上帝派到人间的天使吗?特护笑而不答,细心地为他折叠着洗晒干净的衣物,整整齐齐放在床头柜里。中尉听在耳里,一时有些恍惚,竟以为自己已成家了,而眼前的人正是他的爱妻。事实上他们已经很熟悉了。收拾好房间,特护用轮椅推他出去晒太阳,病房外面到处有鸟在啼叫,还能闻到青草的芬芳味儿。去他娘的战争,现在这世界只剩下他俩,特护牵着他的手,让他跟着她坐在草地上,他都快被她弄得神魂颠倒了。俩人恬静地享受着温软的阳光,特护低声说道: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比英雄还了不起呢!

为什么?他傻呼呼地问。

我把英雄都抓在手里了哈!特护略带些得意地说。

那你可千万别放手,不然你马上就得恢复平凡了!他一时激动,大着胆子说了一句。

特护赌气地甩开了他的手。他暗暗好笑,猜测着她是不是脸红了,突然好想看看她。哎,他问道,说不定我以前在哪见过你,你的眉毛是不是弯弯的,像两个月芽?

不是,我的眉毛像两把剑,锋利得很哪!特护故意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说。

嗯,那一定是“干将”和“莫邪”,都长到你脸上去了!他心里更是笑开了,知道特护肯定在偷偷看他,就竭力让自己看上去显得严肃。

你怎么这么坏,英雄也表现得像个无赖!特护这回听上去是真要生气了。但中尉从认识她那天起,就读懂了女孩的心,油嘴滑舌地说:有句话,说女人生气的时候最可爱,还真是这样!话音未落,两只娇小的拳头已雨点般落在他肩上。这真是个恋爱的好季节啊,整整一个春天,中尉都在用一颗心感受着渐行渐近的爱情,他又开始设计他的未来了。他身上的伤正在全力恢复,可以自行走路了,但眼睛还是什么也看不见,不过没关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春天的最后一个黄昏,特护拉着中尉去医院外面感受日落。中尉突然很想念他的战友,一个个熟悉的身影在记忆深处晃过。入院以来,他几乎不敢回忆,恨不能得了健忘症。也不知他们怎么样了,还有那个净给他生事的小方子,他暗暗念着那家伙的名字,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特护通过手掌感觉到了他的心里变化,就问他。

当部队开拔前线时,他笑着说,我们连队有个兵居然吓得尿了裤子,这事只有我一人知道,从没对人说过。那小子从一上火车,就不停地发抖,刚开始我还以为他病了。还是个二年兵,跟新兵都没法比,在部队打架闹事都是第一个往前冲,因为那还要不了命,可来真格的就怕了,比谁都怕死。但说实话,我还是很喜欢他,他自有他的好,虽然嘴巴带点脏,心里头可是干干净净。

特护听得好笑,说道:哪有这样的事,你瞎编的罢,我不信!

千真万确,骗你是小狗,那家伙给我添了不少乱子,不过他在前线表现得很勇敢。我住院时他还在阵地上,当时我被抬下来,他抱着我鬼哭狼嚎,弄得我都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以后你要是有机会见到他,可以亲自问问他尿裤子的事儿,但我估计他不会承认。

特护心里已是信了,嘴上却娇嗔道:我就不信,你越来越不老实了,净骗人!

她做出一个前所未有的举动,将头靠在了中尉肩上。

拉玛很久没有见到秃鹫了,她有些想念他,心里空荡荡的,当然,她想见到他,主要还是为了比思念更重要的事。

秃鹫依然不急不火地支付着他的耐心,对待一个美丽的姑娘,当然是要付出时间的。秃鹫跟拉玛之间的实际距离隔着两个村庄和一座神山,尽管走曲线也不超过二十公里,两地气候却大不一样。秃鹫那边是低海拔,热多了,当五月拉玛还穿羊皮棉袄,秃鹫已穿着凉快的短褂。两个地方的物产也完全不一样,秃鹫家里种有很多葡萄,他父亲是酿酒能手,能酿出上好的发出琥珀光泽的葡萄酒,方圆几百里的酒贩常常半夜就在他家门口排队,因而造就了一个殷实富有的家。他们村庄的苹果又红又甜,而拉玛的村庄什么也种不出来,只能放牧,所以秃鹫总笑自己跟拉玛是天各一方,像生活在两个世界。不过秃鹫的工作场所离牧场不远,但拉玛不想去那找他,她曾经去过一次,那地方长年散发出一股腐朽味,似乎总有一些灵魂浮游在上空,还有他的那些秃鹫同事,对待她的态度,令她生气。

好在没过多久,秃鹫终于来牧场找她了,他应该更迫切地想见到她。秃鹫大清早顶着一朵白云,乍一看就像是从天而降,他只顾低着头赶路,对上空浑然不觉。拉玛开心极了,满心里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老远就冲他招手。

我出了趟门,我父亲嫁在远处的姊妹病得很重,除了兼办些私事,我一直在照顾她。秃鹫走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拉玛面前。他吁了口气,抱歉地说,我跟你说过的,她是我父亲惟一的姊妹,我父亲常常因为思念她而吃不下饭,总是闷闷不乐。

她现在怎么样了?拉玛关切地问。

好了。秃鹫摊开双手,对拉玛说,我把她带回父亲身边了,分别近十年,他们兄妹终于团聚了。她没有孩子,丈夫早逝,从此再也不用离开她的哥哥了。我跟她说起过你,她对你很感兴趣。说这句话时,他有些不好意思。

拉玛垂头不语,装作没听清他的话,秃鹫突然问道:有一件事,那游方术士,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昨天晚上还在顿珠叔叔那里见到他了,还听他讲了很多有趣的事儿,说真的,我有些喜欢他!拉玛笑嘻嘻地说。

他的确是个不错的人。秃鹫并没有什么不愉快,又说道,这次出门,我在好几个寺院都遇上他了,不过他没有注意到我,瞧他那魂不守舍行色匆匆的模样,好像在寻找什么,真让人琢磨不透。

一般行走江湖的术士,最多就为蒙几个钱,但他看上去,不像是这样的人,也许他只是喜欢悠游江海的生活,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也相信他没有不可告人的企图,只是看上去他是那么神秘,再说,谁也不知他打哪里来!秃鹫还是将自己的怀疑说了出来。他们很平和地争论了一会,很快就不想再关心这个问题了,前段日子,牧场好几户人家都丢了牛,起初他们还以为是狼来过了,后来才知道是邻县几个游手好闲的人所为。那伙人差不多以盗牛为职业,牛肉卖进饭馆,有时还将狗也下了迷药一并盗去。牧民找到线索后,估计牧场牛马数量比较庞大,他们肯定很快就会再度光临,就在牧场隐蔽处设下了用来对付野兽的陷阱。当他们第二次来盗牛时,有一个偷盗者被夹野兽的夹子夹断了一只脚。在拉玛看来,这些盗牛者应该羞愧,应该忏悔,可他们却要跟牧民们打官司,索要很高的赔偿。拉玛记得秃鹫有一个舅舅在城里法院,她想让秃鹫去城里问问情况,看看能否打赢这场官司,赔偿是必不可少的,不过他们要价太高,如果秃鹫的舅舅能够从中调节就好了。秃鹫急冲冲来牧场也正是为这事,他昨夜一回家就听说了这事,便一口应承下来,又去跟牧场上其他人商讨对策。草草吃过中午茶,秃鹫骑上一匹马径直去了。官司的事有了眉目,拉玛心头一块石头落地,将牛马托付给她的同伴照料,决定下午回趟村子,昨天术士还说这些天有点不舒服,他一直都呆在城里的某个诊所,看来他撒谎了。秃鹫说得不错,术士一定是离开县城了,她所不明白的是他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行踪。

拉玛远远就听见术士正跟着她的顿珠叔叔在经堂里大声诵经,那是某世大活佛为一座神山的山神所写下的经文。这一刻是神圣的,她不敢打扰他们,静静地在经堂外聆听:……我这个有缘之子的心目中,皆是树木、山谷……。在视野中神山、神堡空行母静居处,都是明持纯洁,处处布满空行勇士。器乐奏响,悲歌响亮如倾盆之雨。观音行善如云集笼罩……

经诵完了,拉玛听见术士对她的经师叔叔说:经师顿珠啊,你是个诚实人,从不怀疑我所说的话,这真令我惭愧。我一直都想跟你说,关于中尉跟特护之间的那场风花雪月,都是我虚构出来的,我只是认定他配得上一段绝色的爱情。

术士又自顾说道:事实从战场上下来的人,都是身心俱残,他的肉体和灵魂饱受着折磨,根本不会爱上谁了。而那个特护,她确实是医院从电台借来的,但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自始至终,他只是她的一个特殊病人。后来,他连同他的爱情都下落不明。

经师顿珠沉稳地应道:你放心,他的眼睛早就好了!

拉玛听见术士惊叫了一声,他们的声音低下去,继而听不清了。她静静地站在经堂外面,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出来了,离她很近很近,又圆又大,发出软玉一般的光泽,一如小时候她所见过的那样。

在皎洁的月亮里,心事重重的男子背着拉玛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听,先是哄得她不哭了,才慢慢地问她:你是谁家小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你家在哪儿?拉玛又比又划费了好大劲,才说清她偷偷跟村里几个大姐姐去挖虫草,在山上遇到一头野牛,那野牛本来好好的,见到她们,突然就生了气,咆哮着来追逐她们,几个人吓得魂飞魄散,都跑散了。其他人认得路,想是都跑回去了,只有拉玛才五岁多,在山谷里兜了几圈,竟迷路了。至于家在哪里,她真的说不清楚,只记得房子不远处是一个小山口,那里插满了风马旗。

真的很麻烦呢。他犯难了。但困难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这里到处都有小山口,而且都插满了风马旗,不过我们还是试试看吧,不过你可不许哭鼻子。

拉玛一点也不害怕这个陌生人,在这荒野之中,他成了她惟一的保护神。天很快暗下来,男子背着拉玛已走上无数飞扬着风马旗的山口,他们一次次失望地撤下来。谢天谢地他们只是听到了狼的叫声,没有与它狭路相逢,他想着法子逗拉玛开心,一个接一个地给她讲故事,拉玛听得入了迷,如果不是他问起她阿妈,她真愿意让这个人一直这么背着她,给她讲打仗的故事。

他只是随口一问,她就哭开了,然后声嘶力竭地哭,无论如何哄劝都不肯歇下来。到后来他累得满头大汗,实在无计可施了,掏出身上所有东西来给她,一个精美的子弹项链打动了她。他们又饿又累,男子把项链挂在拉玛脖子上,将她抱在怀里,靠坐着一处背风的土崖歇息。

拉玛把玩着项链,冷不丁跟他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

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你。他笑起来说,叔叔从很远的地方来!

她漫不经心地问他:你怎么不回家呢,是不是也跟我一样迷路了?

他故意抽抽鼻子,作出愁苦的样子:是,叔叔找不到家了,怎么办啊?

你可以去我家,我们家有好多牛羊,我阿爸可能干了,他会做很多事,会给寺院画画,还会建房子,我们家房子是他自己建的。

是吗,他装作很吃惊地说,你阿爸真了不起,不过也许他不欢迎叔叔啊!

不会的,我喜欢的人阿爸都喜欢!

他沉默了,将她抱得更紧,低下头亲了她一下。

后来她实在困极了,就在他怀里睡着了。

拉肚子似的战争终于停了下来,过惯了另类生活,小方子现在都有点不适应阳光和空气了。

跟许多人的表现一样,呆在猫耳洞里,他们天天诅咒,可真离开了那玩意儿,竟觉得手足无措,尽管小方子的风湿性关节炎越来越严重,有时会痛得彻夜不眠。这次战役,他幸存了,但也受过不轻不重的伤。

边陲恢复了应有的平静,当地村民开始了忙碌的耕种,而夜暮下,地虫也在唱歌了。生活多么美好,如果那些年轻的生命不曾逝去——小方子连队减员近半,只要想起他的亲如弟兄的战友前不久还在一起喝酒骂娘,现在却一声不响地躺在烈士陵园里,他心里就闹得慌。部队开拔回原驻地的头夜,他偷偷弄了两瓶酒去园里看他们,酒劲一上来,什么顾忌都抛开了,指着石头破口大骂:他妈的,你们不够意思,扔下我就走,总是不该死的死了,该死的却还活着,我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我是生不如死啊!他拍打着冰冷冷的石头,又哭又笑,有太多的话要跟他们说,呜咽了半天,满腔悲痛化为两句唐诗,含糊不清地嚷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部队在撤退途中,小方子已听见风声,说是很快要大裁军,他们可能也不能幸免。不同声音总是有的,有人满以为靠着战争挣下的资本,从此就可以飞黄腾达,也有人是真舍不得脱下那身军装。这小道消息给了所有正在兴头上的人当头一棒,小方子看不起那些人,连这都不懂,爵位授多了,就不尊贵了;英雄太多了,就没有英雄了。不过他也觉得这“风声‘带给他的感觉,咋就那么像某书上说一新寡妇人,想急着改嫁,就用扇子去扇新坟,好让坟快点干却。写这东西的男人可真叫恶毒,当时他还很替天下女人抱不平,现在他觉得好笑,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包括那“风声”。部队回到原驻地后,他心平气和等着卷铺盖走人,这人要看淡生死,还真是不容易,他小方子有慧根啊。惟一让他放不下的是他的中尉,当初若不是中尉,他早就被当作逃兵送上军事法庭了,其后果当然远比现在严重很多倍。可惜中尉文韬武略天生是块将才,他毁了一个未来的将军。每每想来,真他妈羞愧,自己怎么会做逃兵呢,如果时间可以回转,就是有谁用枪顶着他,他也决不逃跑了。

首先当然是经过侦察,再者以小方子那点聪明,溜出营地并非难事。他本来很熟悉一些星系的位置,可那夜突然云变风起,一颗星星也没有了,但机不可失,他铤而走险,写下了人生中最不光彩的一段插曲。他只能凭大概方向前进,三更半夜别说灯光,连鬼火都没见着一处,最终他迷路了。但他没有一丝悔意,仍然固执地打算回家,上战场可不比去超市,口袋里空空如也,不管有多远,都只有走回去了。回家等于自投罗网,到时候就装疯吧,能装多疯就装多疯,最好能装出孙膑的水平。一路撞撞跌跌,小方子一心一意盘算着这次逃亡,竟没发现中尉像条猎狗一样悄无声息追上来了。

中尉让小方子见识了真正的人格魅力,他没有落井下石,没有乘人之危来成全自己的一次立功。他最终将小方子带回了营地,但他们无法为私自离开宿营地两天找一个合理借口,而且中尉也丝毫没有要找借口的意思,自始至终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这样的事发生在前线,后果是很严重的,还没上战场,他们就背上了一个大处分,这还是营长极力袒护的结果。小方子后来常想,也许正是他的愚蠢促成中尉不要命地奔向枪林弹雨,也许中尉是有意让自己的眼睛瞎了。中尉被抬下火线后,小方子再也没有见过他,所有关于他的情况都是陆续从别人那里听来自。

一切如小方子预料的那样,他无功无过地被裁回了老家。他家在南方一个经济较发达的地级市,父母都在机关,头上两个哥哥早已参加工作,在当地算是上层社会了。经父母一番运作,他顺利进了市郊一派出所,可没过多久他就受不了按部就班的日子,原因是他忘不了那些死去的战友。只有经历过同生共死,才会知道那份情谊是如何珍贵。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好长时间,小方子都还适应不了又高又大的门,出出进进时总是条件反射地弯下腰,做出一个钻洞的姿势,心里也总把门那边当成一个洞。还有比这严重的,他总梦见他的袍泽兄弟,有时候吃饭,他感觉他们就站在旁边,他很自然地叫出他们的名字,站起来招呼他们入座。跟他一起吃饭的家人同事常常被他怪异的举动弄得毛骨悚然,他还跟人较上真,指天指地发誓,说他们没死,死的只是替身,现在他们来找他了。到后来他实在没法上班了,只在家里静养,父母怀疑他神经系统出了故障,不忍心送他去精神病医院,母亲背地里请了心理医生来家。那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混蛋,一进门就摆弄着他的专治疑难杂症的面孔,已然是把小方子当作病人。小方子心里已在淌血,他一直都试图理解母亲,但从他长大后,他们母子的心已不再相通了。他终于忍无可忍,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冲那看上去比他还年轻的心理医生一顿臭骂:你少在这装神弄鬼,爷们在前线打仗流血时,你还在你妈怀里吃奶,爷什么没见过,老子能有什么病,只不过是想你那些死去的爷们罢了!你给我滚,滚得远远的,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你!

那家伙吓得面如土色落荒而逃,连包都忘了拿。

小方子现在发觉生命成为一个极大负累,死人哪里知道活人的痛苦,如果他也躺在边陲烈士陵园里,感到欣慰的人不单是他自己,恐怕还有父母。现在他把一个家弄成了人间地狱,哥哥们都不肯回来,父母每天哭丧着脸,每个人心里都不好受。

你是说,小方子后来也失踪了?听完拉玛的转述,秃鹫也大惊失色。

拉玛难受极了,特别想哭,下定决心对她的朋友说:秃鹫,真的很对不起,我也想让自己接受你,来好好爱你,好好跟你过日子,可是我做不到。我从小就崇拜英雄,如果现实生活中没有这么一个人,我宁愿选择一位远古的英雄来寄托情思。而在我的生活中,确实存在这么一个悲情人物,有些感情,是不可以用世俗的东西来衡量的,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秃鹫是个聪明人,一下就懂了,他的胸口像被谁压上了一块石头,闷得透不过气来,有气无力地说:我终于知道他是谁了!

拉玛点点头,说道:为什么不可以?当我的心也为他萌生了痛意时,我就深深爱上了他!

秃鹫心灰意冷,但他认为自己应该劝阻他的看上去已失魂落魄的朋友,强打精神责备道:不是我不想祝福你,而是人海茫茫,你去哪里找他,而且你又凭什么认出他来?就算他还活着,也该是个五十左右的小老头了,说不定孩子都一大群,他未必会被你感动,你不该这么轻率地把自己托付给想像中的幸福!

不,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找他,我只愿意在这做着无谓的等待,如果神灵有知,它会成全我的。倘若他一生都不再踏上这块土地,我宁愿跟我的故乡地老天荒,宁愿他永远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如此爱他的人……她到底忍不住哭了,从她还只是个孩子起,她等待那个怀抱已经太久了,也许要等到满头青丝都变成雪霜,可如果他还是不出现,她该怎么呢?她别无选择,只能站在最高的地方,即使死去,也绝不枯萎。

秃鹫悄悄离开了,男人也有无助和想哭的时候,尤其是一个伤透了心的男人。

又到了农历十五,天色稍有一丝亮意,拉玛就起床了,扁柏和香早已备好,她要去寺院给宗喀巴上香。除了她所信奉的伟大的宗喀巴,她不知道还有谁能给予她安慰。

她一直都想问问宗喀巴,当年月夜下背她的那个人究竟是谁?他真是中尉吗?可惜她当时忘了问他的名字,也忘了问他要往哪里去,以至于再找不到一丝线索,就如秃鹫所说,茫茫人海,他在何方?

阿爸是爱她的,从她来到人间起,就一直在准备着为了她的幸福而付出所有,可他们之间几乎没有语言,只有无声如水的爱。经师叔叔也是爱她的,跟她阿爸一样为她的终身大事着急,要是她的经师叔叔知道她的心思,会是多么惊惶失措。就在昨夜,她还依偎在经师叔叔身边,听那术士用戏文中的唱腔说:唐朝那个边塞诗人的诗写得真是好:……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昨夜是拉玛的二十二岁生日,术士又说起有关中尉的很多往事,拉玛觉得自己一夜之间长大了,至少她能很冷静地看待她的爱情: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跟他厮守终生,但她也还是认为不应该放弃去宗喀巴那儿碰碰运气。骑白象的宗喀巴,她把所有矛盾和问题都交给了他,他是否也太累了?

上香的人多得无以数计,寺院在蔼蔼烟雾中忽隐忽现,当真是车如流水马如龙呢。离寺院越来越近,拉玛激动起来,记得第一次在经师叔叔那儿见到术士时,术士笑嘻嘻地对她说:我知道你的来历,你不该对司香童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害得他为你堕落红尘,你欠了他,是要偿还的。

您看那来来往往的芸芸众生,他们脸上容光焕发神采飞扬,似乎生命中从来没有什么不幸,惟独我面含忧伤,是如此与众不同,如此绝望无助,于千百人中,您一定一眼就能认出我来!还在寺院脚下弯延的石阶上,她开始向她心中的神祗祷告,希望他能听到。

宗喀巴端坐在神龛上,像往常一样拈花微笑,温情地注视着她。她仿佛听见一个声音在耳边低语:不可说,不可说!

她已是泪眼娑婆,跪倒在神祗脚下,低声念道:

我从红尘赶来,

一路梵音绕指,

只为匍伏在你眼前,

祈求今世能与他相遇;

我心寂廖洁白,

高远无言的怀念,

只如大雁冬去春回,

是为了追逐太阳的温暖。

(作者系自由职业者)

责任编辑:次仁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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