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驾”危险,不可小觑
2012-06-04刘国信
刘国信
近年来,因药后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令人们切实感受到“药驾”危害之大,不可小觑。
有的药物服用后可引起头晕、嗜睡、倦怠、大脑思维迟钝,使反应能力显著降低;有的药物服用后会出现共济失调,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明显延长,动作协调能力下降,从而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挂挡、方向盘的操作,俗称“手脚不听使唤”;有的药物服用后会造成视力、听力减退,注意力分散,不能正常接受灯光刺激反应,甚至不能正确分辨道路上的行驶线、斑马线、岔路口、红绿灯以及其他车辆和行人,极易导致判断失误;还有的药物服用后导致兴奋不已、易激惹,往往会因为情绪失控而酿成事故。
有关资料表明,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吃抗抑郁药物和镇静剂的人事故发生率达97%,普通人群常用的抗组胺药造成的事故率为72%,而酒后驾车的事故率是87%。可见“酒驾”虽然很危险,但大多数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即使酒后驾车也是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而“药驾”由于不被人们所重视,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意外,还不知道原因何在。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就列出了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七大类药物。这七大类药物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药物、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抗高血压药物等。为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在服用上述药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暂时停止驾驶车辆。
抗感冒药类:在可能影响正常驾驶的药物中,最常见的是感冒药。这类药物中大都含有抗组胺类药物成分,如扑尔敏、苯海拉明、非那根、赛赓啶、安其敏等,药效发挥后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作用,使反应力下降,甚至引起嗜睡、眩晕、头痛、颤抖、耳鸣和幻觉反应,故服用后需要一定时间的休息,不得立即驾车上路。
镇定催眠药类:如硝基安宁、本巴比妥、佳静安定等。这类药物对人体可产生镇静、催眠和抗惊厥作用。开车之前绝对禁止吃这类药,如实在需要吃,必须等药效消解后再开车。
抗抑郁药类:如阿米替林、丙咪嗪、氟西汀、舍曲林、米氮平、帕罗西汀等。服用后易诱发癫痫、嗜睡、幻觉、精神紊乱、视觉模糊等现象,影响判断力和操作的敏捷性;反应严重者还可能发生共济失调,使步态不稳、手脚不听使唤。故服用此类药物后不宜驾驶车辆和从事高空作业。
解热镇痛药类:如芬必得、布洛芬、阿司匹林、水杨酸钠、安乃近、非那西汀、氨基比林等。吃药后易出现眩晕、耳鸣、听力减退等症状,需谨慎驾驶车辆。
抗心绞痛药类:如心痛定、消心痛、硝酸甘油制剂等。这些药物会扩张血管,从而导致头痛;还会因眼内压、颅内压升高而导致视力不清、头晕乏力等,容易造成判断失误,影响行驶安全。
安全驾驶对驾驶人提出的要求是:身体状况良好,注意力集中,视力、听力正常,反应敏捷,平衡感强。驾驶员用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生病服药期间最好不要驾车。必须驾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所服药品的说明书,了解所含成分、注意事项以及不良反应等。凡说明书中规定服药期间禁止驾车的要严格遵守,以免发生危险。
(2)自主购药和到医院就诊时,要向医生说明自己是司机或者长时间从事驾驶工作,以便根据病情选择不影响驾驶的药物。由于大多数感冒药都含有抗组胺类药物成分,对于普通常见感冒,司机朋友们最好选用中成药,因为这类药物没有或很少有抗组胺成分。已经服药的朋友,在药效期内最好不要驾驶车辆和从事高空作业。
(编辑汤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