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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生活的质感

2012-05-17赵月斌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2年5期
关键词:姚先生协警刘军

赵月斌

诗人尝曰:“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北岛《宣告》)”虽然说得有些极端,却也道出了一个常理:无论我们生在什么年代,处在怎样的环境中,都要解决如何活着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就牵涉到立场、原则、底线、形势、时机等等主客观因素,就像一把普通的刀子,可以削水果,可以裁纸刻字,可以御敌防身,也可能变成可怕的凶器,重要的是你怎么掌握它。做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如何做人,做什么人,当然抛不开外部条件,但是那种种外部条件的核心,则是一个“人”字。这个“人”字应该和人性、仁爱连在一起,如此,人类才会不讳其平凡,不避其卑微,所谓伟大、高贵恰恰来自于你内心深处的体恤、悲悯。

“活着为了讲述生活。”——马尔克斯曾这样自陈作家的使命。小说家的看家本领就是讲述,在讲述中复活一种记忆,重建一种秩序,从而营造一种有向度的“生活”。本期新势力刊发的三篇小说即是重在“讲述生活”,并且都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比起某些片断式、场景化的小说,这样的“讲述”相对多了些生活的质感,也更可渗出些人生的况味。

概况而言,三小说还是在讲述“做人”。刘军的《英雄》写了一位警察“老袁”——他是派出所的“大拿”,不仅身手好,而且胆大,不怕死,执行任务时总能身先士卒,以一当十。但是这位堪称“英雄”的警察,不仅身份尴尬——只是一位不在编的协警,而且身上有污点——当兵打仗时曾做过逃兵。“协警+逃兵”成了两道难以跨越的坎儿,让老袁一辈子翻不过身,抬不起头,哪怕他愿意拼上性命证明自己的确是一个英雄。小说以颠覆性的结局道出了“英雄”的真相,也通过这一真相验证了做人之难。说到底老袁只是一个普通人:当初他当逃兵,是因为想着“还有一把年纪的老娘无人送终”,最后他当“烈士”,是为了成全儿子当上警察。就其初衷而言,老袁的做法实属人之常情,然而不幸的是,他的行为又都与公理大义相悖,一身英雄气概的老袁不期然又成了反英雄的角色,让我们不经意看到了“英雄”这个大词背后所隐含的若许无奈与悲情。

岛子的小说《存爹》里也有一个“逃兵”刘二喜,他开小差的主因是由于不被信任,所以才心灰意冷地跑回家种了一辈子地。而小说里另一个人物刘满仓,则又是刘二喜找到信义的人。他当初威胁刘满仓帮他保护家人,后来又主动把刘满仓当爹养活,既出于知恩图报,也出于一种发自内心的和解,这和解让他得以超脱于仇恨纷争之外,可以在晚年安心地坐在墙根晒太阳。另一篇小说《姚先生》说的是一个人的回归——初中毕业生姚远偶然穿上了白大褂,乐于被人称为“先生”,因此与院长发生牴牾。在“文革”中,他上窜下跳,耀武扬威,整人,后又被整,被打倒,腿也瘸了……他才沉稳下来钻研医术,最终成了名副其实的“先生”。对姚先生来说,多年“历练”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发现的过程,当他看重的不再是浮名虚誉,他才有可能提升自己的价值。

三篇小说都在言说实实在在的生活,小说中的人物也都在具体生活的限定下书写着各自的命运。可以说,他们都称不上崇高,称不上表率,他们甚至只能是落后分子,是目光短浅私心很重的人。但是你又很难用好坏来区分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正体现了五味杂陈的生活。刘军和岛子两位作者本职都是警察,但是他们的写作并不是冷冰冰的黑白之分或粗暴的善恶判断,而是用了谦和的目光,审视并接近笔下的人物,所以,他们写出了人的生活,写出了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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