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与农村信用社改革研究
2012-05-08麻靖宇
[摘要]一般而言农村地区经济能力不足,资金数量有限,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能有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农村信用社作为农
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助推作用。本文以米脂县为例,分析研究米脂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效以及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建议
一、农村金融发展基本情况
(1)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本情况
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一直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重点,当前农村支付环境相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网点少、覆盖面窄,就拿米脂县来说农村地区主要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现有网点的日常工作量,同时也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二是农村居民偏好现金支付,由于到银行办理结算业务往往手续比较复杂,同时由于受网络、技术、安全隐患等因素影响,在农民看来非现金支付的风险远远高于现金支付风险,造成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推广比较困难。
(2)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支农发展情况
自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截止2011年11月末,米脂县拥有农行、邮储、农信社3家银行类金融机构,24个营业网点,其中分布在农村的营业网点有17个,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3.91亿元,各项贷款12.88亿元。虽然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存贷总量和增速都在不断增加,但是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存贷总量仍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二、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中面临的挑战
(1)其他金融机构的进入挤占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空间,竞争压力加大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部的竞争日益激烈,银行所面临的盈利空间逐渐缩小。因此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把农村金融市场看作其未来实现盈利的潜在支撑点,加大了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力度和步伐。目前米脂县的农村金融市场,除了传统的农村信用社以外,还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进入改变了农村信用社的传统垄断地位,降低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占有率。未来随着政府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以及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善,还将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
(2)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村资金供应紧张
近年来,受榆林能源基地建设带动以及资本天生的逐利性驱使,相当大一部分农村资金直接或变相流入周边能源化工和房地产等非农产业,由于农村资金流出得不到及时返还,致使本来资金并不宽裕的农村资金供应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农村信用社近年来虽然加速扩张乡镇机构,凭借其点多面广的优势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因为农村资金的外流使农信社资金来源相对减少,只能满足一部分农户或农村企业的小额资金需求,因此随时需要人行再贷款支持。调查显示:县内农户每年生产生活急需资金的时候,第一融资途径农村信用社,其占比高达65%以上,而农村资金的外流不利于农村信用社开展各项涉农服务。
(3)贷款担保机制不健全,致使涉农信贷投入不足
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从制度安排上制约阻碍了农业信贷的投入,农户大多从事农业或与农业相关的二三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弱。由于农业保险发展滞后,银行很难回避涉农贷款项目中的自然风险。此外,农户自身担保能力不足,直接向商业银行融资难:一方面,农民收入来源不稳定,社会保障水平低,不易获取银行信贷;另一方面,农户财富积累少,农村住宅作为农户最重要的财产,由于没有产权证,不能用作贷款抵押,使得农户的抵押担保渠道受到严重制约。调查显示:因为担保抵押资产落不实,无法取得贷款的农户和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企业占55%。贷款担保机制的不健全直接导致农村信用社在涉农业务开展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束缚。
(4)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制约农村金融业务开展
从小额信用贷款使用情况看,由于目前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和完善,农户信用基础不够牢固,涉农信用信息缺乏,使贷款调查、效益分析、风险监测难以落实。加之随着近年来县内“务工经济”快速发展,农户流动频繁,部分乡镇地区频发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务工农户骗贷、逃废债等不诚信行为,扯皮赖债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影响了金融机构再投入的积极性。此外,针对农户逃废贷款的法律执行力较差,目前来说追偿往年农户逃废贷款往往要靠人情关系。
三、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1)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力度
由于历史包袱过重等原因,经过近些年政府的扶持和自身发展,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虽有好转,但面临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债务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信贷资金不足,不良贷款率相对其他商业银行较高,盈利水平仍很低下,管理体制也不健全。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困扰农信社的发展。另外,农信社目前的实力尚不足以进入市场竞争,更没有办法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鉴此,政府需要继续在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给予支持。例如在资金上继续给予专项贷款支持,对农信社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继续给予税收优惠等。
(2)坚持正向激励原则,建立政策引导和支持机制
央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要考虑贫困地区实际,从信贷总量、支付渠道等政策上对贫困地区给予倾斜,例如制定最低农业贷款比例的硬性指标,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信贷资金投入,控制当地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外流现象,缓解农村信贷资金紧张局面。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灵活的市场化手段和经济手段,建立奖励机制和政策扶持体系引导金融部门服务“三农”。也可对涉农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在原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免从事农村金融业务的营业税或部分减免所得税,对特殊领域的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生源地助学、扶贫等)。
(3)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担保体系,加大涉农信贷投入
根据三农经济的特殊性,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的范围,即农户的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收益权等各类农村财产都应该被认可。还可以尝试推出:公务员为农户担保贷款、农业企业为农户担保、村委会为农户担保,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贷款人的主观违约风险。此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建设,积极促进保险机构、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有效降低农户信贷及担保风险,从而可以使农村信用社顺利开展涉农业务,有效保证涉农信贷的投入。
(4)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机制
完善和优化涉农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创建活动,营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一方面,指导涉农金融机构灵活運用利率杠杆和征信产品,通过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加大对信用优良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建立详细的农户基本资料档案和农民信贷档案以及失信“黑名单”通报制度,对发生逃废债务、经营数据不实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发布信用风险信息提示,落实联合制裁措施,以有效遏制失信行为。
作者简介:麻靖宇(1970—),男,陕西榆林人,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米脂县支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读农业推广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