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法视角下的“功能对等”翻译观——从奈达的7个核心句谈起
2012-05-07曹秀萍
曹秀萍
(湖北文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功能对等”(又称作“动态对等”)翻译常被用作《圣经》的翻译原则,最初由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首次提出,并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到中国,对我国翻译理论研究与实践有着深远的影响。奈达将翻译的性质界定为“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文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1]。在此基础上,奈达指出“功能对等”就是“译文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信息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应基本相同”[2]88。
这种以读者反应作为译文的交际目的和检验标准的翻译原则从理论上使翻译的重点不再拘泥于原文的语言形式,而是转移到原文的信息内容及交际功能在译文中的再现上。因此,功能对等翻译原则的提出让理论界摆脱了长久以来对直译和意译的反复讨论,为翻译过程和译文批判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指导。然而,能否达到以及如何达到较高层次的功能对等,却又成为对等翻译理论所面临的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对此,笔者以为,翻译不仅是一种文化交际活动,也是作者、译者、读者等多个认知主体间的互动交流,因而对等翻译研究必然涉及认知主体在认知方式和概念结构等方面的差异。鉴于此,文章尝试从认知语法的角度对奈达所提出的实现功能对等的一个重要途径——核心句型(kernel)——进行重新审视,以期对回答译文如何达到较高层次的功能对等问题有所启发。
一、核心句
1.核心句理论的提出
奈达强调,在翻译过程的四个阶段(分析、转换、重组、检验)中,对原文意义的分析和理解是至关重要的,其成败得失关系着整个翻译活动的全局。[3]为了准确地分析原文语义,他提出根据转换生成语法将语言的结构一分为二,即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而所有语言中的句法都是由6~12个深层结构通过横组合与纵聚合的关系衍生而来的表层结构。[2]39奈达认为,在翻译过程中,源语向目的语的转换,正是在深层结构这一层面上进行的,译者必须通过所谓的逆向转换法(back-transformation)分析出源语表层结构背后的深层结构,再将源语的深层结构转换成目的语的深层结构,最后重组为符合目的语的语法规则和表达习惯的表层结构。[4]
为了分析深层结构,奈达采用核心句(kernel)这一概念来指代英语句法中最基本的深层结构,其特征是主动语态的简单陈述句句式,在句法上不可再分。[2]39奈达基于词的四大语义范畴,即物体(object)、活动(event)、抽象(abstract)和关系(relational),将英语句法的深层结构归纳为7个kernels[2]40,分别以以下7个例句为代表(划线部分与括号部分为作者加注):
(1)John ran(quickly).(任何表示人或物体的名词都可以充当主语。)
(2)John hit Bill.(任何施事都可以对受事施加行为。)
(3)John gave Bill a ball.(任何施事都可以实施“给”的动作。)
(4)John is in the house.(划线部分可以替换为任何其它介词短语。)
(5)John is sick.(划线部分可以替换为描述主语特征的任何形容词。)
(6)John is a boy.(主语是划线部分所指概念中的一员。)
(7)John is my father.(主语与划线部分所指相同,反之亦然。)
2.核心句理论的意义
相对于纷繁复杂的表层结构,各种语言在数量有限的深层结构上更为接近,因此,核心句的存在使得语际翻译成为可能。核心句理论的提出将语义成分分析及转换生成语法等语言学理论引入翻译过程研究,一方面为翻译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使翻译研究从技巧总结走向了系统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又使翻译研究从抽象走向了具体,大大提高了翻译的准确性与对等性;同时也为衡量译文质量提供了客观有力的评价标准和理论依据。
以下我们将采用深层结构分析法,以核心句型为分析单位来解读《圣经》中的一个长句“John preached a baptism of repentance for the forgiveness of sins”。通过分析句子中的四大语义单位,理清各成分中隐含的因素,该长句可分解为以下5个kernels:ⅰ)John preached X;ⅱ)John baptizes the people;ⅲ)The people repent;ⅳ)God forgives Y;ⅴ)The people sin(X指代句子ⅱ、ⅲ、ⅳ,Y指代句子ⅴ)。
最后,经过对这些kernels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推理与整合,该长句可解读为:John preached that the people should repent and be baptized in order that God would forgive their sins.
又如:我们可以用深层结构分析法,将含有歧义的句子“Flying a plane is dangerous”分解为以下两个kernels,以消除歧义:
以上例证表明:深层结构分析法对于阐释句子的深层含义、消除句子歧义,尤其是在解读类似《圣经》这样的因缺乏逻辑主语、结构复杂而晦涩难懂的长难句语义方面,不啻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一结论在其他学者,如李长栓[5]、封全初[6]等关于核心句的研究中亦得到了证实。
3.核心句理论的局限
然而,从认知语法的角度来看,奈达的核心句理论却存在着诸多不足。
(1)语言学理论基础的缺陷
核心句理论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试图根据句法的生成与转换来探索语言的共性。该语法的最终目标在于寻求以经济性、生成性和分解性为原则的普遍语法规则,在研究方法上倾向于自上而下的演绎法。然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的共性不在于语言形式,而在于人的认知心理,语言研究的目的应当是寻找和解释语言背后的认知机制,而不是建立普遍语法规则。语法是“约定俗成的、具有结构性的语言单位的总目录”,既包括已成为语言单位的具体表达方式,又包括从具体表达方式中观察和抽象出来、可以代表其共性的语法图式”。[7]130基于这种语言观,认知语法认为语言研究既要关注语言的共同特征,又要关注语言的具体使用,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既需要演绎法,又需要归纳法,强调事实论据的广泛性和理论研究的实证性。Langacker就曾经对传统生成语法的研究方法提出过批评,认为其事实论据基础不够广泛,而且在理论形成之后,对其适用程度及影响其信度的种种因素也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7]129因此,从认知语法的角度来看,深层结构分析法以句法的生成与转换作为语义的演算机制,这无论在理论基础上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存在着先天性的不足。
(2)语义与句法的割裂
在语义与句法的关系上,核心句理论割裂了句法与语义的联系。认知语言学认为,意义是基于身体经验的概念化和范畴化,句法结构是来自概念化的典型事件模型,而典型事件模型又是来自对现实世界的体验。[8]24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句法与语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句法结构是语义内容的重构和象征化,是由语义结构决定的。换言之,句法结构的选择是由语义决定的,与语义及认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核心句理论的依据是句法具有自治性与生成性,原则上独立于其他知识技能。语义是能够解释句义的句法的一部分,语义表达来源于句法表述,可根据词与句法结构来进行演算。并由此推断,每一个核心结构都可以衍生出无数个表层结构及无数种语义。上述论证表明,核心句理论摒弃了身体经验对语义认知的影响,试图从语言结构内部进行分析和揭示语义。这种形式主义分析法势必割裂形式与意义之间的联系,由此识解的意义也必定是片面的,甚至是歪曲的,将直接导致对源语文本的误读,从而引起误译乃至错译。
(3)语义分析方法的不足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等于在脑海中被激活的相关概念内容以及加于其上的识解,它植根于言用者的认知域网络即百科知识体系中,只能在其他认知结构中才能被完全理解。[8]26因此,语义描写应包含言用者的认知方式、概念框架、背景知识、社会文化等在内的多个维度。尽管奈达也强调,要从语言的使用者、使用场合、语言环境、社会文化等方面分析词的指称意义、内涵意义和联想意义[9],但在句法结构分析方面,深层结构理论恰恰忽略了人类认知因素对语义识解的影响,因此,由该理论指导下的语义分析是否全面、准确,也是值得商榷的。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由奈达的第5个核心结构(“John is sick.”)衍生的一个表层结构“The river is big”。用来描写主语特征的形容词big在不同受众群体的脑海中可能会形成不同的识解。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身处岛国的日本人习惯了“袖珍”式的微型自然景观,并形成了以小而精致为美的审美观,被誉为“在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民族。他们眼中的“河(river)”在中国人看来不过是一条小溪(stream),而中国的黄河更是让他们匪夷所思,冠之以“大黄河”。可见,由于民族心理、地理环境、社会文化、认知体验等因素的差异,相同的表达方式会对不同的受众群体产生不同的认知语义。可见,翻译中的语义分析如果忽略了源语使用者与译语使用者在这些认知因素上的差异,势必会造成语义信息的缺失或曲解。
除了认知域,语义描写还涉及到意象(imagery),即形成一个概念或概念结构的具体方式。由于意象的不同,具有相同语义内容或描述相同客观情景的表达方式可能会对不同的受众产生不同的认知语义。同样,不同的句法结构也可以在不同的受众大脑中形成不同的意象,造成不同的语义理解。Langacker创建了一套分析句法范畴的语义识解系统,包括精细度(level of specificity)、背景(background assumptions and expectations)、辖域(scale and scope of predication)、突显(relative salience of substructures)和视角(perspective),并指出这些因素的差异都有可能给受众造成不同的意象。[7]64试比较奈达的第3个kernel(John gave Bill a ball.)和由此生成的一个具有相同语义内容的表层结构:
在认知语法看来,a句中两个名词(Bill和ball)并置在动词之后,象征着两者的接近,突显的是ball转移的结果;b句中的介词to突显的是ball的转移方向,故而简单笼统地把两个句子都译为“约翰给了比尔一只球”是远远不够的,并未成功地再现原文两个句子在认知语义上的差异。
同理,由于图形/背景(figure/background)这种认知模式的差异,由第2个和第7个kernel分别生成的两组表层结构也会产生不同的意象。试比较以下两组中句子之间的差异:
以上两组句子如果分别简单地译为“约翰是我的父亲”和“约翰打了比尔”,同样也没有忠实地传达出原文对图形与背景的区分与突显,没有成功地再现原文的意象。诚如奈达所说,语法即词的组合是具有意义的,各个词项的位置不可随意调换。[10]但这种语法意义仅仅局限于词序组合方式对语义的演算,在很大程度上并未考虑语义识解方式对语义的影响,从而忽略了由认知方式的差异导致的语义区别。
至于第4个kernel:John is in the house,在不同的语境中,或从不同的视角观察,同样的介词短语in the house可能会被理解为不同的情形。Langacker就曾经以“The ball is under the table.”为例,列举了7种不同的认知图景。[8]17
最后来看奈达的第1个kernel:John ran(quickly).试比较:
按照生成语法的观点,上述两个句子的深层结构是相同的,因而有无副词quickly都不会影响语义的表达。但是,按照Langacker的语法配价观(grammatical valence),句法成分之间的对等状态(即配价)不仅具有象征性,而且句法成分之间的突显度也是不同的,也就是说,配价还具有层级性。从这种意义上讲,John ran quickly比John ran在语义表达的精细程度上更高。
以上分析表明:由同一个深层结构衍生出的不同表层结构在语义内容上貌似相同,却由于认知主体识解方式的差异而产生了不同的认知语义,即便是同一个表层结构,也会因认知主体群在现实世界中身体经验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系统语义。这进一步说明,功能对等的翻译原则如果只关注形式句法结构而忽略认知因素的差异,就无法对原文进行准确的分析和解读,也无法用目的语准确地再现原文想表达的“两个世界(即现实世界与认知世界)”[11]589,而实现“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的反应基本相同”这一较高层次的翻译对等目标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在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的相互转换中引入认知方式与概念的转换,用认知语法分析来弥补核心句理论的缺陷,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核心句语义分析法在识解原文语义和构建目的语结构中的积极作用,从而使进一步提高功能对等的层次成为可能。
二、注意的问题
在功能对等原则指导下的翻译过程中介入认知语法分析时译者应把握好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译者应熟知源语和目的语两种语言在认知方式上的异同,并善于在语际转换中进行有效的概念化整合。翻译的任务并不仅仅是为源语在目的语中找到对应的语言符号,还应该为两种语言在认知结构上进行概念化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说,功能对等的层次和译文质量的优劣都是由译者对跨语认知结构的把握和调整决定的。因此,译者除了具备双语能力以外,还应熟悉两种语言的认知方式和概念化结构,包括作者和读者的认知背景和思维模式。
第二,译者应坚持“创而有度”的翻译原则。一方面,语言之间存在着认知思维结构的差异,而语言转换又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到认知主体识解方式的影响,这就为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提供了创作空间。但另一方面,语言和文本都是基于认知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体验之上的,译者对原文以及读者对译文的理解也都是基于认知和体验之上的。这又决定了译者不能任意发挥、胡乱翻译。一方面要忠实于作者的意图和体验,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读者的接受程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解释的合理性”与“翻译的和谐性”[11]583。
综上所述,奈达虽然强调对原文文本语义的研究,并提出以目的语读者对译文的反应作为评价译文质量的原则,但由于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存在不足,他所倡导的深层结构分析法和核心句理论忽略了认知方式和概念化结构在语义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对语言的分析仍囿于语言系统内部而无法对语义做出全面的描写和解释,因而无法使译文读者对译文产生原文读者对原文那样的反应。尽管奈达本人也承认功能对等只能是相对的、一定程度上的对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争取等值等效的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如果译者在语义分析的过程中具备较强的语际认知差异意识和概念化整合意识,那么对原文的解读就会更忠实,对译文的重组就会更贴切,距离奈达所提出的翻译标准——最切近、最自然——也就更接近了。
﹡本文所引用的部分例证来自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柯平教授的课程讲义,特此鸣谢!
[1] NIDA E A,JAN W.From One Language to Another[M].New York:Thomas Inc,1986:125.
[2] NIDA E A,TABER C R.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3] NIDA E A.Language,Culture and Translating[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1993:147.
[4] NIDA E A.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Leiden:E.J.Brill,1964:63-69.
[5] 李长栓.非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29.
[6] 封权初.论英语长句“核心句分析”汉译策略[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3):120-121.
[7] LANGACKER R W.A usage-based model[G]//B RUDZKA-OSTYN.Topics in cognitive linguistics.Amsterdam/Philadelphia: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988.
[8] LANGACKER W.Grammar and Conceptualization[M].Berlin:Mouton de Gruyter,2000.
[9] NIDA E A.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 in Translation[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88.
[10] 谭载喜.新编奈达论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116.
[11] 王 寅.认知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