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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术创新与高校“有闲”学者的培养

2012-05-04律璞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2年3期

律璞

[摘要] 目前高等院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矛盾突现;教师知识结构老化、科研动力不足;迫切需要培养“有闲”学者。各高等院校可通过区分教学型与科研型人才;推行学术休假制度;奖惩结合培养“有闲”教授群体;培养“有闲”退休教授群体等方式培养“有闲”学者。

[关键词] 学术创新 “有闲”学者培养

高校教师除教学外,尚有科研工作的需求与压力。“高等院校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种专门人才和发展我国科技文化事业的双重任务,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1]高校教师长期奔波于课堂,疲于授课,完成课时任务。教学与科研容易互相制肘,难以形成良性互动,存在着教学和科研的突出矛盾。何兆武先生认为:“人类的文明在一定程度上就看有多少人是从这里面解放出来,从事艺术和学术活动。”[2]笔者以为,要实现高等院校学术创新必须培养“有闲”学者。所谓“有闲”是指有相对富裕的时间从事教学以外的调研工作及科研工作。笔者以为,高等院校特别是法学类院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培养“有闲”学者。

区分教学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

就高等院校而言,尽管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学,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每一个教师的个人素质及喜好各有不同,有的教师热心教学工作,而不愿意从事科研工作,或怠于科研。有的教师热心科研却难以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此诸种,不一而足。笔者以为,不应对所有的教师做一刀切式的统一要求。应根据不同情况,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开发,能够使学有所长,术有专攻。对热心教学工作,怠于科研的教师可适当提高课时标准,在职称评定时相应向教学能力倾斜,对科研能力相对放宽标准。另外,高校脱产在读博士,在读期间通常不承担教学任务。可在其毕业后,补上在读期间的课时量。一方面平衡与在职教师之间的教学工作量,实现公平、公正原则,也为学校的教学工作补充能量,因为在读博士大多年富力强。学校为其脱产读书提供了便利,毕业后他们理应回报学校,补上在读期间的工作量。对于热心科研,有学术创新之强烈愿望的教师可适当降低课时标准,而对其科研能力做较高要求,可以对科研成果做量化规定。在职称评定时,相应向科研能力倾斜,降低对教学能力的要求。区分教学型与科研型人才,能够使热心科研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脱颖而出,成为一校科研创新的主力军与中流砥柱,为科研强校奠定基础。

学术休假制度的推行

毛泽东曾经指出,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存在着理论脱离实际的情况:“教哲学的不引导学生研究中国革命的逻辑,教经济学的不引导学生研究中国经济的特点。”[3] 高校教师学习、生活于相对封闭的环境,许多高校教师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没有离开过学校,也未有社会实践的经历。由于长期脱离社会实践,难以实现既有知识结构的更新,固有的知识结构日趋老化。以至于目光短浅,难以洞知社会变迁对科研的要求,缺乏社会关怀与科研创新的潜力。从而使自己的知识在象牙塔里低位循环,反映在学术领域主要表现为:学术创作缺乏前瞻性、创新性。使一校难以产生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学者和学术论著。学术论著,难以出精品,上台阶。学术研究一旦脱离社会需求,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特别是法学院校的教师,如果不能把握法律发展的方向,便无法为法学发展注入活力,也无法通过学术创新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理论难题。正因为此,各高等院校应根据自身情况,推行以学术休假制度为核心的相关制度,鼓励教师走出校门,走向社会。

笔者所谓学术休假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休息、疗养。而是高等院校为提高教师教学质量作出的附加实践环节工作任务的理性选择,是针对一定职称和年龄群的教师推行的带薪休假制度,时间从数月到半年、一年不等,学术休假期间减免课时工作量。教师在学术休假期间应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例如,在其他校院从事的学术交流、学术合作工作。在实践部门从事的实践工作,法学院校教师主要是在公、检、法部门从事的学术调研与实践工作等。通过学术休假制度的实施,拉动校际之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推动高校与实践部门,法学院校主要是与公、检、法机关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学术成果的现实转化,贯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教学、科研新思路。我校自2008年起,已连续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派出四批青年法官助理,青年教师在法院从事为期一年的法官助理工作。青年教师通过列席审判委员会全面了解目前我国基层法院存在着的疑难案件及疑难案件的解决机制,通过与法官工作上的合作及案情的相互沟通,全面接触司法实践。有助于形成全新的法学理念,加快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的链接,加快科研创新的步伐。

学术休假制度的推行能够为贯彻教学、科研为社会服务的宗旨作出贡献。也使享受学术休假待遇的高校教师在学术休假期间作为“有闲”学者,重新审视自身的缺欠与不足,加快知识结构的更新,思维模式的转变,实现创新学术的目标。对在教学一线奋斗多年的教师特别是副教授、教授。规定五年或十年享受一次学术休假,期限可根据各校情况自行确定,可以是数月或半年。学术休假期间减免课时量,并要求学术休假教师完成目标科研任务,例如,在研项目结项,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等。

奖惩结合培养“有闲”教授群体,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目前各高等院校,职称评定是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积极撰写学术论文的动因之一,一旦职称评定目标任务完成,特别是教授资格评审通过后,原有的科研积极性消怠,许多教师在一夜间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认为教授职称已过,可以好好放松放松。怠惰心理既起,生活便失去了航向。许多教授在三年,甚至更长时间里没有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教授评审节奏加快,各高等院校新任教授出现低龄化趋势,许多教师四十岁左右就已通过评审获得教授资格。这部分教授年富力强、思维活跃,是各高等院校不可多得的人才资源。如何发挥其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一校的科研工作出成绩,上台阶。笔者以为奖惩相合的制度是教授群体发挥科研创新能力的保障。

首先,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教授成为“有闲”学者。每年对贡献卓越的教授提供免费体检和疗养的待遇,为教授家庭解决后顾之忧。针对部分教授教学任务重,特别是除了本科教学外,尚有研究生授课任务的情况,在教授群体中也可划分教学型、科研型人才。教学型教授侧重于从事教学工作,侧重于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工作。探讨教学新路径,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示范活动,积极培养教学梯队。科研型教授可以减少研究生及本科生教学工作量的承担,专心于科研工作,保证在研项目及时结项。各高校每年从教授层面评出一定数量的科研能手进行奖励,可根据自身情况评出学术带头人,加快以教授为轴心的科研团队建设,高校应当为科研团队提供必要的资金与物质条件支持。我校近几年来加大科研扶助力度,学校为每位教授,每两位副教授及博士学位获得者安排一间专用办公室,使全校副教授、教授的科研条件大为改善;为每位需发表专著的教师提供专用基金,以加快科研创新能力。

其次,采用相应的惩罚措施。确保教授群体充分利用“有闲”时间,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从目前看,尽管各高校为本校的科研工作作出了努力,采用一系列的鼓励措施。但仅有鼓励措施尚不足以发挥教师特别是教授群体的科研创新意识,必须辅以相应的惩罚措施,奖惩结合,方能充分发挥教授群体的科研创新能力。笔者以为,目前高校惩罚措施不足是教授群体科研创新能力差的重要原因。首先,将科研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作为教授年度考核的依据,没有科研成果的教授采用扣除津贴的惩罚措施。连续几年没有科研成果的教授,可采用低位聘任的处罚措施。例如,不再聘为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对担任硕士生、博士生指导任务的教授,规定目标科研任务。对难以完成目标任务的导师聘任期结束后暂缓聘任或不再聘任,对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可实现高位聘任,加大工作条件及资金方面的扶持力度。体现公平竞争、奖优罚劣的科研工作原则。

培养“有闲”退休教授群体

高校退休教授是高等院校振兴科研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退休教授,没有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压力,有较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和在职教师相比较处于“有闲”状态。加上退休教授在漫长的岁月里,积累了丰富的学术经验,有深厚的知识积累。这些资源对学校来讲,是不可多得的财富。国内各高校教授退休年龄大致为六十岁。从学术创新的角度看,这个年龄段的教授正处于收获季节,有较多空闲时间总结学术经验。国内许多知名学者多是在晚年大有作为。例如,著名哲学家何兆武先生,在八十岁高龄完成《西方哲学精神》一书的写作。著名法学家张晋藩先生年近七旬完成《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一书的写作。著名刑法学家蔡叔衡先生,用二十年时间,年近八旬完成《中国刑法史》写作任务。从学者一生的成长情况看,晚年常常是学术成果丰硕、学术造诣升华的时期。如果能够充分发掘高校“有闲”退休教授的学术潜力,将为学校科研工作上新台阶作出重要贡献。使退休教授退而不休,充分利用自己“有闲”的优势,总结学术经验,实现学术创新。

为此,各高校可采取相应措施,充分调动退休教授学术创新的积极性。例如在退休教授中聘请资深教授(我校已有聘请资深教授的人才整合计划)。 给予聘任人员相应的待遇,并规定目标科研任务。聘任期内的退休教授可以积极参与高校的学术团队建设,提供科研工作的意见、建议;充任学术带头人,通过传、帮、带,帮助高校科研后备力量的迅速崛起;组织学术讲座,介绍学术创新经验,充当学校的学术顾问,为学校的学术工作献计献策;为年青学者的科研论文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学校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帮助退休教授的学术论文、专著等出版发表;鼓励退休教授申报各类项目,并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支持;鼓励退休教师进行学术调研活动,参与学校的学术资料整理工作等。此外,还可实行返聘制,聘请退休教师从事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

李岚清指出:“为了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和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教育科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显得至关重要。”[4]高等院校,为实现科研创新目标,必须采取种种措施,解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冲突。努力培养“有闲”学者,推动一校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一校的学术品位,为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推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沈亚东.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几点思考[J].兰州: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2):1—4.

[2]何兆武.西方哲学精神[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37.

[3]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Z].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756.

[4]李岚清.为科教兴国作出更大贡献[J].中国图象图形学报,1998,(10):803—804.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