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危机谈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
2012-04-29杨云汉
杨云汉
2007年7月,由美国房地产价格下跌引发的次贷危机席卷而来,发展成为全球的金融危机。截至目前,全球的经济形势虽然已经有所好转,但金融危机给我们造成的伤害还一直未能平复。金融危机给我们、给世界经济造成冲击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机会来重新审视这次危机,尤其是对我国银行业而言,要避免危机,如何进行金融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一、金融危机的国际传导
这场金融危机的国际传导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次级贷款抵押证券危机。美联储连续降息,宽松的货币环境创造了过剩的流动性,推动了房价攀升,也大大刺激了抵押贷款供需双方的胃口,次级抵押贷款,即发放给违约风险较高的借款人的抵押贷款应时而生。这一时期,次级按揭贷款的表现仅仅局限在次级按揭贷款业务机构及专业性的次级按揭贷款投资者。
第二阶段:流动性危机。此时,市场开始担心,如果投资者抛出次级贷款按揭类相关资产,将会导致此类资产价格大幅度下跌。于是,投资机构,特别是杠杆类的投资机构,纷纷在市场上抢先抛售相关的低质量资产变现,同时银行为修补资产负债而纷纷进行再融资。这些行动导致了市场流动性的紧张。
第三阶段:信用危机。美国政府宣布接管房利美和房地美。随后,美国银行以约440亿美元收购美林证券。一系列的收购行为,体现了投资者对流动性的担心迅速转变成对流动性和信用危机的双重担心。雷曼兄弟的倒闭将这种担心推到了高峰。这时,人们意识到,一些深陷次贷问题的机构有可能因资产大幅度贬值和流动性问题而破产,因此,金融机构纷纷收缩信用放款,从而促使面临基金赎回压力的投资机构及其他一些银行类投资者进一步抛售资产套现。
第四阶段: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雷曼兄弟的倒闭使得市场的信心彻底崩溃。投资者信心的丧失,不仅体现在与次贷相关的产品上,而且蔓延到了其他资产。同时银行业普遍提高企业和消费者放贷标准和条件,信贷紧缩导致货币市场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面临陡然增大的资金赎回压力,流动性出现紧缺,货币市场市值萎缩。而短期货币市场的瘫痪,使得美国非金融类企业无法通过短期商业票据从货币市场筹措到短期资金,从而使实体经济受创。危机从金融领域扩展到实体经济领域,亏损的投资主体也迅速地由专业的投资者蔓延至普通的老百姓。
银行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在利率的驱使下,投行的精英们痴迷于设计复杂的衍生品,致使投行的盈利模式不是建立在健康的实体经济和基础资产上。伴随信用链条的拉长、产品复杂度的增加,危机的脚步越来越近。随着雷曼兄弟破产、贝尔斯登和美林被迫出售后,华尔街另外两大投资银行高盛、摩根士丹利变身为传统银行。华尔街荣盛百年的投行时代暂告一段落。这场百年一遇的危机对银行业的重创无疑是巨大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引发的金融杠杆运用过度。
二、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现状分析
1.金融工具和业务创新。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引进、开办新业务,在资产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方面的创新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在资产业务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上。近年来扩大了贷款对象的范围,推出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并开发了商业网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在中间业务方面,新开发了异地托收承付、代收代付、电汇信用卡等业务。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主要推出了短期融资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回购协议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金融债券、长期政府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促使银行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构建了物理渠道与电子化渠道有机结合的多元化服务网络体系,转变了传统的“银行至上”的服务形象,改善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2.金融制度创新。
金融制度的创新首先体现在中央银行制度的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始履行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功能,采用了多样化的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金融制度的创新还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他们已经从原先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专业银行转变成独立经营的大商业银行,并使其正朝着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方向上迈进。
3.个人金融产品创新。
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普通百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电子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交易成本也在大幅降低。在我国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创新中,面向个人的创新产品不断推出,综合了银行、信托、证券、期货和保险等投资避险增值保值的功能,开发出不少信托产品和综合性理财产品。
三、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1.社会及外部信用环境不完善。
金融创新必须有良好的信用环境作保证。目前我国的信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信用的体现,信用的薄弱成为金融创新的“硬伤”,导致以提供间接融资的主体的商业银行存在一定的“怕贷”心理。此外,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创新的认知度不够,金融意识淡薄,很多固守传统的理财观念和金融意识,这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助长了一些银行业务经营的惰性。而我国实行严格的金融管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金融创新的发展空间。
2.创新范围广但独创性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商业银行创新的金融品种已多达70余种,范围覆盖金融业的各个层次,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借鉴国外的产品。可以说,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处于模仿阶段,源于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所占比例不大。我国现有金融创新的重点主要放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在形式的建设上,而缺少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
3.金融创新主体内在动因缺失。
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金融机构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这也是金融创新的内部驱动力。而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能力不足、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等因素,使得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严重缺失。由于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力不足,银行内部缺乏完整的创新体系和创新战略,业务创新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或虽然有但却未给予相应的权利,造成业务创新主体缺失。
四、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对策研究
1.积极推动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
当前我国金融创新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差距,这意味着金融创新还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随着实体经济的强劲增长对金融创新的需求与日俱增,可以预见我国将会迎来一个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的时代。随着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大量金融衍生产品迅速涌现,要求监管能够作出调整迅速适应金融创新的水平。我们要坚持金融创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原则,防止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所导致的泡沫化。这就要求我们在金融创新制度政策的制定时要加强引导金融创新的方向,引导金融创新支持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金融创新支持三农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使我国金融创新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国实体经济。
2.探索适合自身的金融创新途径。
我国银行应在继续巩固和扩大现有的金融创新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有效地金融创新途径。国内银行应将吸纳和原创这两种创新方式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同时,应该运用目前信息手段的成熟性和先进性,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金融电子创新。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投资主体的金融需求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新动力,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当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业务,为创新寻求新的途径。
3.强化自身创新能力建设。
首先是要更新理念,深化对金融创新的认识。商业银行要把发展金融创新作为改进服务、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自身规模、比较优势和市场定位,制定全面的金融创新计划,持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其次是要大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自主创新能力,要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升网点服务,不断提高整个金融服务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金融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用健全的制度积极鼓励和促进金融创新工作的高效开展。最后是要激发金融主体的创新能力,建立起完善的金融业务创新的组织结构和业务创新制度保障体系,明确创新部门的职责和业务部门的创新目标,以利于发挥每个员工的聪明才智。通过与保险业、证券业的合作,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产品品种、拓展市场,满足客户的全方位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