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机遇、挑战与对策
2012-04-29曾紫鑫
曾紫鑫
一、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机遇
当今,风险投资正以成为“经济增长发动机”的独特的魅力而风靡世界。全球制造业的巨头福特、贝尔等公司在起步之初都曾受惠于风险投资,如今,风险投资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一种成熟、活跃而独特的支持创业和创新活动的投资方式,成为初创企业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无论是美国的谷歌,还是中国的百度,都再次向世人展示了风险投资的力量。
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济实力的增长为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实现以资源驱动为主导的投资方式向以创新驱动为主导的投资方式的转变。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转型,尤其是正在兴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都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了重大的机遇。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中外风险投资机构共新募集158支基金,募资的总量达到111.69亿美元,较2009年分别增长68.1%和90.7%。截至2010年三季度,全国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已达到571家,持有资本1 074亿元,注册资本接近1 500亿元。在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下,百度、无锡尚德等一大批高成长性企业迅速地做大做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在中国资本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促进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实施、改革投融资体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本结构、发展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吸引外资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面临的挑战
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在发展速度加快、效益提升的同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严重不足。从整体上看,现有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据CVCRI统计,2011年上半年已完成募集和正在进行募集的资本额达6 938.35亿元。但完成募集基金数量有所减少,仅为2010年全年的29.22%。
(二)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建设亟待跟进。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扶持高科技企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税收优惠、人才优惠、信贷优惠等等,但是对于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扶持政策却很少,相关的风险投资产业法如《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一直未出台。在市场进入、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没有对风险投资的扶持性政策法规。
(三)风险资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风险投资的活力就是资金的循环流动,其核心机制就是退出机制。没有便捷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就无法达到资本增值和良性循环,也无法吸引风险投资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不畅,就不能在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搭建出通道。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般有5种:企业上市、收购兼并、股份回购、股份转卖、亏损清算。在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中,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收渠道,虽然我国创业板已于2009年10月30日隆重登场,但是对于规范创业板的操作尚在逐步完善中。
(四)风险投资的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在我国,目前风险资本市场所需的特殊中介服务机构如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还比较缺乏,投资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成为中介机构发展的巨大障碍。某些中介机构缺乏职业约束机制及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为金钱驱动而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现象,使某些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家往往要做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事,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效率。而且,中介机构发展缓慢和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会造成资本和项目双方信息交流方面的不充分,这种信息不对称形成许多错误的隐藏,导致风险投资企业战略性的市场决策错误,影响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五)风险投资人才极其缺乏。从事风险投资事业的人才,不仅需要掌握金融领域内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当熟悉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的评估和操作,降低投资失败的风险。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停留在学术论坛和理论研究层次上多,在实际操作上真正懂得风险投资的人才还不多。
(六)风险投资机制有待规范。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还不够完善,创业板“三高”的现象还较严重,私募股权投资募资的活动不够规范,投资行为过于短期化导致拟上市的公司项目后期估值不断地抬高,缺乏专业人才和成熟的有限的合伙人,专业的管理技能不足,技术的投入能力较弱,政府的职能还需要进一步的明确等等,存在诸多现实问题。
三、促进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科学发展的对策
在新形势下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地抓住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科学发展。
(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鼓励更多的民营和个人资本参与到投资中,以规范市场运作。除了借鉴国外发展产业风险投资的经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使民间资本的投资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场业绩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来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将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资来源与渠道,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把民间资本引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领域,通过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让资本最大增值。此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外国风险资本的介入也是发展本国风险投资的重要依托。我国应减少对风险投资限制、制定健全有关风险投资政策,并提高它们的透明度,促进外国风险资本关注,吸引外国风险投资资本,使其更加支持中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也是我国风险投资拓宽资金来源发展的重要渠道。
(二)建立规范的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和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管理上的参与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诸如《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给风险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创新权等以特定的保护。实行税收优惠,降低风险资本成本,提高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水平。
(三)鼓励风险投资服务高成长性早期高科技企业发展。目前,为风险投资提供重要退出渠道的创业板市场创富不创新的现象突出。创业板开辟之初,为了长期稳健的发展,采取了高门槛的做法,上市的条件与中小板相差无几,忽视了对高成长性的早期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扶持,没有很好地体现高科技、高成长的特点,而且风险投资行业对早期企业的投资也严重不足。要想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1.落实各项政策。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支持鼓励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对创业投资行业实行包括税收的优惠、申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创投股豁免转持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对于这些政策,需要很好地抓落实。在落实各项政策的过程中,要把风险投资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换代、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营销模式、商业模式的创新以及促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2.对种子基金和创业基金在设立和持续经营期间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对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达到一定的期限,例如三年或者五年的种子基金和创业基金,在被投资企业上市时,根据持有的期限,缩短锁定期,鼓励社会资金更多地关注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的投资。
3.设立不同的板块和上市的标准。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设立不同的板块和上市的标准。创业板上市企业有明显不同于主板公司的特点,比如核心资产主要是人才和知识产权,非线性的高成长模式,轻资产、低负债率等等。应当研究借鉴美国纳斯达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设立不同上市标准的做法,差异化的制定上市标准和监管的要求。
4.加大境外挂牌科技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创业板市场要针对海外上市高科技公司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在分拆上市、融资便利性方面给予政策的支持。
(四)逐步完善市场环境。在逐步完善市场环境方面,应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地进入风险投资的领域。在创业板造富效应的催生和货币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各种资金纷纷涌入风险投资的领域,部分国家主权基金、社保资金、央企资金、地方政府的引导资金,民营企业乃至个人都在投资这个行业,目前在我国以基金公司、投资公司、创新投资、创业投资、高科技投资公司、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等各种名义命名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机构,就达到了5 000家之多,投资的数额达到数千亿元。市场比较混乱,泡沫严重,VC“PE化”趋势明显。要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建立机制。过去几年,风险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融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也就是“国进民进”,政府引导基金带动民间投资早期的创业项目,这些投资的新模式逐步得到认可。在此基础上,要以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各自的优势,拓宽民间投资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推动产业与民间资本共同健康的发展。
2.突出重点。政府引导资金要投向国家政策鼓励并且正在大力发展的行业,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社会的资源,加快风险投资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同时要提高引导基金管理的透明度,让社会监督政府行为,严防寻租现象的发生。
3.疏通退市的渠道。逐步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退市机制,同时加大对投资者风险的提示,引入相应的赔偿机制,在加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同时,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美国资本市场的退市机制值得我们很好的借鉴,从1995年到2002年8月期间,美国退市的公司达到7 000家。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美国纽约的主板市场,每年上市的公司在100~300家,同时退市的公司也在100~300家。美国的创业板每年上市的公司在300~500家,同时退市的公司也差不多在300~500家。主板的市场每年保持在2 000家上市公司左右,创业板每年保持在3 000家上市公司左右,可以看出他们有着很好的进退机制。可我们现在基本上是有进无退,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与反思。
(五)健全和完善以投资银行为主体的中介服务体系。在西方国家,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及其业务,早已摆脱了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商业务范畴,其业务核心已从一般性的证券业务转向为资本市场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如为公司并购、重组提供的目标选择、方案策划、财务顾问、项目融资等业务。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家寻求资本退出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一是风险企业寻求以IPO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提供上市策划、包装、财务顾问、招股方案制定、股票承销等服务;二是风险企业寻求以并购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并购活动提供方案策划、财务顾问、融资渠道等服务。从中国风险投资银行业的现状看,以证券公司为主体的投资银行业,普遍存在规模小、人才缺乏、管理落后、经营困难等问题,其业务核心集中在传统的证券承销、经纪业务,现代投资银行业务涉及甚少,难以满足风险资本退出业务的服务需求。因此,推进投资银行业的发展,也是完善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必要组成部分。目前发展中国风险投资银行业的核心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从国家来讲,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如政府注资、业内重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扶持中国证券业走出目前的困境;从投资银行业内部来讲,部分具备较强实力的大型券商,如中金公司、中信公司、国泰君安公司等,要不断拓展现代投资银行业务,为资本市场和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六)培育优秀的风险投资管理人才队伍。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和发育过程中,人才是关键的因素,应加快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加快对现有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培养。一方面要引进海外的高层次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培育适应本土市场的创投人才,进一步开展行业内部的各类人才的合作交流。我们应该努力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熟悉金融与财务的风险投资家队伍,不仅依赖于其自身独特的素质和专长,还要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其道德风险,推动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尽最大努力去经营企业,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可采取给予风险投资人才工资、福利、奖金、股权、期权和收入提成制度等,激发风险投资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
(七)加强行业建设,逐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我国风险投资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目前的信用制度还不完善,投资者还不够成熟,分散风险工具短缺的情况下,民间资本受创业板造富效应刺激而蜂拥进入,心理浮躁,急于快进快出。要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监管。风险投资基金监管的原则是:政府指导,行业自律,保证到位、不缺位。
1.更好地发挥创投委员会的作用。2010年10月16日成立的中国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旨在探索行业自律与法律监管相结合的风险行业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的机制,将会更加有效地整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的公共资源,境内外的社会民间资金、人才、信息,及资本市场等资源,推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2.尽快地建立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制定和实行行业的规范,加强风险投资机构的自律机制。要重视行业评估和政策评估机制的建立,促进相关政策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强行业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总之,风险投资由于其在推动科技产业化,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作用巨大,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紧密结合,风险投资也越来越显著地发挥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的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