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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幼儿园教师的“规矩困惑”

2012-04-29王晓萍邬惠萍步社民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12年10期

王晓萍 邬惠萍 步社民

【摘要】本研究以浙江嘉善县为例,从《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视角分析农村幼儿园教师所表现出来的“越过底线”“规矩不明”“左右为难”三种“规矩困惑”现象,并从从业者现状、“规矩建设”现状、“规矩教育”现状三方面分析“规矩困惑”形成的原因以及解决之道。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农村幼儿园教师;规矩困惑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2)10-0014-05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如果存在“规矩困惑”也难成方圆。教育部于2012年2月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1〕这是一个“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也是一个幼教专业的行业“规矩”。自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后,〔2〕各地都制定和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且大部分省份都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上。因此,了解并分析农村幼儿园教师的“规矩”现状,有利于《专业标准》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推进农村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成长,从而有利于提升农村幼儿园的保教质量,落实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

教育部颁布《专业标准》后的当月及次月,我们连续深入浙江嘉善县农村幼儿园,实地考察了15所乡镇幼儿园及7个村级办学点,召开了17次座谈会,访谈了50多名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和50多名幼儿家长。我们希望通过解剖浙江嘉善农村幼儿园教师的“规矩”现状,“窥一斑而见全豹”,初步了解当前农村幼儿园教育行业规范的执行情况。

一、“规矩困惑”面面观

《专业标准》从三个维度为幼儿园教师拟定了“规矩”:一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二是专业知识,三是专业能力。从狭义的角度来分析,这里的“规矩”就是指“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即幼儿教育专业人员从事保教活动的行为准则,我们要分析的就是这个意义上的“规矩困惑”。

根据“困惑”程度和表现的不同,我们认为,“规矩困惑”表现为三个层面的现象,存在于三重关系的处理中。前者是指在了解、理解和执行“规矩”时存在三种不同层面的现象,包括“越过底线”现象、“规矩不明”现象和“左右为难”现象,这是纵向角度的“困惑”。后者是指幼儿园教师在专业活动中涉及到的三方面关系处理,包括师幼关系、家园关系、同事关系,这是横向角度的“困惑”。三重关系处理“失范”是“规矩困惑”的主要表现。

以下将分别以三个层面的现象和三重关系的处理为经纬,分析考察和访谈所获得的“规矩困惑”现象。

1.“越过底线”现象

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的“底线”是什么?在幼教行业专业伦理规范建设尚不完善的今天,我们难以找到明确的评价依据。在《专业标准》中,以“不”字开头(这种以控制自身行为,不侵犯服务对象为底线的表述,伦理学上称之为消极性伦理规范)〔3〕的规定只有一句:“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可见,幼教领域的行业规矩有待完善。其实“口碑”有时也能用以判断一名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是否守住了底线,它事实上是一种约定俗成的隐形标准,若不符合这个标准,人们就会产生疑惑:幼儿园教师可以是这样的吗?如果幼儿园教师的行为越过了底线,损害了幼儿和幼儿家长利益,背离了幼儿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就会引发人们对幼教行业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质疑。质疑人可能是当事者教师自己,可能是同行,更可能是家长或社会。就程度而言,这是最严重的“失范”。

案例一:挥舞剪刀向幼儿

W园长说,“家长来反映此事,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后来证实确有其事”。当事老师解释说:“孩子午睡不乖,说了好多次没有用,于是拿出小剪刀想吓唬吓唬他,结果小孩一害怕一挣扎就伤到手了。”

类似的行为事实上不仅在嘉善存在,全国各地均时有发生。2011年仅浙江的媒体就报道过10余起诸如用胶带纸封口、针刺手腕、把幼儿关进柴房等恶性侵害幼儿、严重越过底线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幼教行业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质疑。

案例二:老师的婚宴请柬

元旦到了,大班的孩子回到家里大喊:“我们要给老师送红包了!”6岁的孩子怎么会知道“送红包”这种人情世故的呢?原来,全班30多名孩子都收到了老师的结婚请柬,大部分家长均表示会参加婚礼,并会送红包。

访谈中,该班Z幼儿家长反映,她与该老师没有私交,也没有人情来往,但担心不送红包会得罪老师,会让孩子从此得不到精心照料,所以就送了。

访谈当事老师,她承认确有此事,并解释说,她带这个班的孩子已有两年多,与孩子建立起了较深的感情,并与他们的父母成了朋友。部分孩子及其家长知道她将要结婚后,主动要求参加婚礼,她便让部分孩子带回了请柬。不料其他孩子看到后均嚷着要请柬了,她害怕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便又补发了些请柬。该老师一再表示,她并没有强迫的意思。

老师的解释至少确认了一点:只要家长自愿,红包我是可以收的。正常的师幼、家园关系在老师与家长的“人情”“红包”中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更令人担忧的是,有的老师还意识不到这一点,因而越过了底线。

案例三:擅离职守

一天中午,中班主班的A老师和配班B老师说她有点事,就离开幼儿园了。下午园长刚好有事要找A老师,一问B老师才知道A老师已离开岗位,园长打电话也联系不到A老师。A老师直到下午四点才回幼儿园。事后了解得知,该老师是去办私事了。

当事的A老师承认说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明知故犯了。园长和家长则认为,B老师不加劝阻也有过错,至少说明她“规矩不明”。

2.“规矩不明”现象

尽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幼儿园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守则”“规范”,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制度形同虚设,甚至不为幼儿园教师所知晓,起不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很多教师不知自己的职责所在,在处理与幼儿、家长、同事的关系时,不明白“当”与“不当”的界线在哪里,我们把它称之为“规矩不明”。

案例四:给老师也带一份

某小朋友的妈妈烘焙手艺非常不错,每天会给孩子准备各种不同的糕点。老师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该小朋友说:“告诉妈妈,老师也想尝尝哦。”孩子回家便要求妈妈:“多做一点,给老师也准备一份!”

访谈中发现,类似现象在当地各幼儿园均有发生。对于这类现象,家长和老师大多认为“可以接受”。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规定也没有明确界定这是“不当”的。

案例五:对幼儿家庭的好奇

班上有个幼儿父母离异了,孩子平时由爷爷奶奶带,妈妈不常来看他。教师很好奇,常向该幼儿打听:“妈妈最近有没有来看你啊,她给你找新爸爸了吗?”

此事明显涉及幼儿家庭及幼儿的隐私。而就此现象设计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是,50份回收问卷中答“不置可否”的有36份。访谈也表明,大部分教师对此类事情都有好奇心,并认为这是“中国文化”,问问也无伤大雅,为此立个“规矩”显得有点小题大做了。

案例六:干妈干儿子

有位老师特别喜欢班上一个长得虎头虎脑的男孩,对其喜爱有加。早上男孩一进班,老师就会放下手中的活对他又亲又抱,还会专门为他准备糖果,后来干脆以干妈干儿子相称了。

当事老师说:“我爱孩子有错吗?”园长、老师以及家长在讨论到此案例时都认为,这位老师的爱有失偏颇和公正。但对于师幼之间的“爱”应保持在什么尺度才是合适的,大家也没有讨论出结果来。

3.“左右为难”现象

教师自身、教师与家长、教师与教师之间因教育观的不同而产生冲突,表现在保教行为上则是出现了“左右为难”的现象,从而影响了保教质量。这种现象有人称为是专业领域的“伦理两难”。

案例七:幼教“小学化”的无奈

8点15分本应是晨间锻炼时间,但幼儿园操场上没有幼儿的身影,各班幼儿都在室内活动。小班幼儿在搭积木,中大班幼儿都在练习本上写着什么,教师则在批改幼儿的作业,黑板上还写着数字、汉字,挂着教学挂图。

9点30分本应是户外游戏时间,但两个小班幼儿在进行美术活动,两个大班幼儿在书写汉字,一个中班和两个大班的幼儿在做数学练习。

9点50分,我们就前面观察到的情况与园长交流。园长承认幼儿园有小学化现象存在,但她表示很无奈:家长有这方面的要求,幼儿园要生源,还要面对其他无证园的恶性竞争。

案例八:同事有错我该怎么办

访谈中H老师谈到,特别调皮甚或有攻击行为表现的孩子很让人头疼,可老师不能采用体罚手段对付他们。看到邻班的小兵兵多次被拉到室外罚站,他明知此事不妥,但也不敢出面制止,怕影响同事关系,陷入了两难境地。

案例九:幼儿园里的特殊孩子

Z家长曾为幼儿园园舍建设慷慨解囊,所以无论是园长、教师还是保育员,对他的孩子都关照有加。Z小朋友不想午睡,园长嘱咐老师单独陪孩子玩,哪怕影响到其他孩子午睡也不要紧;活动时总是为他提供更多的机会;孩子犯错了也会得到宽容。老师知道这样做无论对这个孩子还是对其他孩子都是有害的,但谈到该怎么去改变时,她也左右为难了。

二、“规矩困惑”原因分析

是什么原因导致以上三种“规矩困惑”现象产生的呢?从业者整体素养偏低、“规矩建设”不到位、“规矩教育”缺位等可能是主因。

1.哪些人在从事乡村幼教工作

幼教从业者素养决定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从我们所考察的幼儿园来看,乡村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养偏低,一是学历大多较低,二是流动性较大、从教年限较短,三是专业素养较欠缺。

问园长为什么要聘用这样的教师?她说:“我园离县城较远,园舍条件也不怎么样,教师工作量大(教师要兼做保育员的工作),工资较低,学习提升的机会也少,因而不太有老师愿意来我园工作的。说实话,能来的大多是在县城招聘考试中的‘被淘汰者,或者是本地职高幼师班毕业的学生。”

少数学历较高教师的状况如何呢?W老师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后,又函授本科毕业,在乡中心园工作近五年了。访谈中,她这样形容自己的职业场景:“刚在给孩子讲一个优美的故事,一转眼就要给孩子擦屁股了。这里忙碌、琐碎、平凡,远离城市……”她曾有过退却的念头,但想到纯朴的孩子,想到幼教可能的美好愿景,她选择了坚守。这样的教师尽管纠结但极少会做出越过底线的行为。

2.乡镇幼儿园里有些什么“规矩”

考察中我们发现,嘉善县教育局7年前就出台过一个“规矩性”文件——《关于实施嘉善县教育系统教师行为“十不准”的通知》,〔4〕这是一份针对县里整个“教育系统”的文件,虽然也适用于幼儿园教师,却未体现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特点。

访谈中我们发现,乡镇幼儿园也制订了一些“规矩”。这些“规矩”有两大特点:一是名称多样,例如,有的幼儿园既有“教师职责”又有“岗位职责”,既有“道德规范”又有“行为规范”,关于两者是什么关系,“规矩”制定者和教师大半表述不清楚;二是操作性不强,这样的“规矩”要让幼儿园教师理解并践行,客观上是有困难的。

3.“规矩教育”到位了吗

我们的问卷调查中有一道选择题,题目为:“教育部最近出台了一个幼教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请问它的名称是?”答案有三个选项:《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师德规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回收的问卷中,选择频率最高的选项是《幼儿园教师师德规范》。之后的座谈也证实,极少有老师知道教育部新近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存在某些缺失。

近两年来,嘉善县乡镇幼儿园教师参与各种培训或教研活动的机会多起来了,但培训或教研活动较多关注的是知识理念和技术方法,较少关注教师的“规矩”教育。有关的师德教育教师也没有留下什么深刻印象,更谈不上践行了。教育不到位,“规矩”自然难以在实践中“成方圆”。

4.由“规矩困惑”引发的思考

(1)创新机制,吸引优秀教师投身乡村幼教事业

2011年教师节,温家宝总理在河北省农村与教师座谈时强调,要办好农村教育,重视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要让广大农村教师留得住、干得好、受尊重,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优秀农村教师队伍”。〔5〕这指明了农村教育发展的方向,但怎样落实,既考验政府投入建设乡村教育的决心,也需要创新乡村教师的管理方式。

就嘉善县而言,师资是乡村幼教发展的最大瓶颈。管理者不仅要从促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角度,更要从重建乡村文明、乡土文化的角度制订政策,吸引优秀的年轻教师投身乡村幼教事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进一步改善乡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支持和规范民间办园,提高乡村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加强现有乡村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不仅要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现代幼教理念和技术方法,还要对他们进行乡土文化启蒙,以引导他们认识乡村教育的特点,明确自己的文化责任;完善支教体系,有计划地组织城乡对口教师交流。〔6〕乡村幼儿园教师的素质提高了,保教质量的提升就有了可能。

(2)推进体现幼教专业特点的操作性强的“规矩”建设

走访中我们发现,有一所乡中心园制订的《教师行为规范》对教师处理师幼、家园、同事三重关系提出了三条建议:“做孩子白天的妈妈”“做家长真挚的朋友”“做同事亲密的伙伴”。这些“规范”专业性和可操作性不很强,实际上架空了师德的规范功能。我们在伦理认知与实践上常常混淆“美德伦理”与“规范伦理”的界限,当代伦理学的一个重大转型就是由提倡传统美德转向强调用伦理规范行为。1975年全美教育协会(NEA)代表大会上所提出的《教师专业伦理典章》通篇由“不应”“不能”这些含有否定词的语句构成,规定了底线要求,即规定了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我们传统的伦理则强调“圣人之心”,“高标准、严要求”,但因不具备可操作性,“道德规范”的导向作用无法充分表现出来。现代公共生活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建立各类职业伦理,从可能性上说,各类职业伦理只能是底线要求。幼教行业以呵护幼儿天性、守护童年价值为己任,从业者有美德固然好,但考虑到幼教服务对象和服务角色的多元化,首先需要建立的是操作性强、具有导向性的“规矩”,幼教从业者不能“越过底线”,且在左右为难时有抉择依据。

(3)重视幼教行业的“规矩教育”及“规矩完善”

所谓的“规矩教育”,不只是“传授规矩”,更重要的是要促进“规矩内化”,使幼教从业者达到自觉和自律。要让教师意识到,遵守这些“规矩”不仅是在维护服务对象的利益,也是在维护自身的利益。专业伦理规范的制订不应是行政行为,而应是行业从业者自身的行为,体现的是行业整体的智慧和承诺,也是一个行业具备“专业性”的标志之一。全美幼教协会(NAEYC)制订了《伦理规范和承诺声明》,〔7〕中国大陆幼教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类似的规范,但“草根”层面一直在作努力。嘉善县的乡村幼儿园大多有自己的“规矩”,若在县域乃至更大范围内讨论研究并完善这些“规矩”,让更多的从业者和相关学者一起参与“规矩”的制订工作,将有益于“规矩”的完善,从根本上说,也有利于从业者内化“规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J〕.幼儿教育,2011,497/498(1/2):4-6.

〔3〕傅淳华.论教师消极性伦理〔J〕.教育发展研究,2012,(4):57-60.

〔4〕嘉善县教育局.转发《嘉善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十不准”的通知》〔EB/OL〕.〔2012-08-20〕.http://www.jsgjzx.com.

〔5〕熊丙奇.乡村教师待遇应当优于城市〔N〕.新京报,2012-01-27.

〔6〕杨于泽.师德的最大毛病就是大唱高调〔N〕.中国青年报,2011-09-23.

〔7〕丽莲·凯兹.与幼儿教师对话:迈向专业成长之路〔M〕.廖凤瑞,译.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Research on the Rule Puzzles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Rural Areas:Taking Jiashan of Zhe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Wang Xiaoping1,Wu Huiping2,Bu Shemin3

(1Zhejiang Jiashan Huimin Central Kindergarten, Jiashan,314100)

(2Zhejiang Jiashan Bureau of Education, Jiashan, 314100)

(3Hangzhou College for Kindergarten Teachers,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2)

【Abstract】In view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and kindergarten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different phenomenon of the rule puzzles that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rural areas in Jiashan showed. The paper discusses reasons of the phenomenon from practitioners status, rules construction and rules education situa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possible solutions.

【Keywords】Kindergarten Teachers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rural areas; rule puzz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