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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非法集资问题研究

2012-04-29徐杰华

金融经济 2012年10期
关键词:金融安全非法集资民间借贷

徐杰华

摘要:2011年安阳市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引发了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试图探究非法集资成因,并力求提出针对安阳非法集资的应对策略,以期促进安阳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非法集资;民间借贷;金融安全;

1、引言

长期以来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在2011年因受经济运行中各种因素影响,全国各地民间借贷大有井喷之势,其一定程度上部分解决社会融资的同时,也伴生了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及洗钱等。

安阳民间借贷早已有之,但却在近2年来,呈现公开和疯狂的状态,安阳融资参与者呈现人数众多、单个储户集资金额相对较少,涉嫌融资的公司数量大且大部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涉案资金动辄数千万、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形成了大量人民币脱离监管、体外循环,造成银行储蓄被高息截流,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安阳市政府对安阳非法融资猖獗的局面高度重视,负责任的果断处置,以保护广大集资户的最大利益为前提,制定出“两保护、两打击、一稳定”的工作方法和“四个一批”的工作目标,迅速稳定了局面,处非工作正健康地向纵深进展。

2、安阳市非法集资的成因分析

2.1 多元经济与金融官方垄断的矛盾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说明,维持金融垄断造成了中国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造成了国家金融机构依靠全球最高的存贷差赚取暴利,压制实体经济生存空间的事实。

中国要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多元经济,包括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国有经济。由于金融抑制的长期存在,民间金融不仅成为我国民营经济的主要资金供应者,而且成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财富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学者刘伟的研究表明:改革以来,我国62%以上的GDP由非国有经济所贡献。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整个金融体系对资金的供应却呈现相反的扭曲状态:对经济增长贡献不到40%的国有经济部分,获得的贷款资源却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70%以上,而对国民财富贡献高达62%的非国有经济,只能从主流金融机构拿到不到30%的贷款。学者辜胜阻在温州市的调查也表明,中小企业能够从银行等主流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比例只有10%左右,80%以上依靠民间借贷生存。

2011年国家持续紧银根,银行贷款处于全面紧缩状态,中小企业能够从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就更少。调查显示,中国银行利润的60%—70%来源于政策规定的存贷款的利息差,存贷款利息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使得企业贷款利滚利、实体经济利润率极其低下,正规金融的高贷款利息又带动和维系了民间的高利贷,从而使得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支持的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更加高昂。

因此,中小企业要发展需要融资,这是一种刚性的现实需要,同时由于现在投资体制不畅,在民间有大量的民间资金无处投放,非法集资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起来。

2.2 监管主体的缺位和金融法规的含糊

目前的法律法规中,仍没有对社会集资的具体管理部门做出明确指定。虽然2007年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在法律法规中明确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主体及相应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

实践中,对民间借贷还是非法集资类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犯罪的认定,往往交织在一起,很难严格区分。现有法律对民间融资的调整不足,集中体现在刑法对相关罪名的规定不明确,民法规定过于单一,地方规定效力低下。

2.3 从投资者角度分析

(1)投资渠道狭窄

以河南省安阳市为例,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安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6元,比2009年增加3877元,增长26.18%。然而,近几年CPI逐年走高,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众所周知,把钱存银行跑不过CPI物价上涨,简单的储蓄已不能满足居民货币增值保值的需要;2008年,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我国股市几年来震荡下行,众多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的现象;而广大群众对于生活的预期比较担忧,比如说房价居高不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机制不健全,都希望“钱生钱”,这种迫切的急功近利心理,客观上为“高息、低风险”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提供了机会。

(2)“暴利”及“从众”心理

以安阳市某一投资公司为例,其参与者有相当一部分是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风险防范意识的私营老板及公职人员。但在集资者鼓吹“高额回报,见效快”,“钱生钱、利滚利”,投资“风险小,获利高”等诱惑下,他们将理性投资意识抛之脑后,甘冒风险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可见,暴利驱动是参与者失去理智的重要诱因。另外,参与者的从众心理,特别是亲朋好友之间,大家都参与,相互之间的了解信任导致盲从。从调查走访的参与者来看,90%以上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的。

(3)社会公众政策法制观念欠缺,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不足

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以合法形式为掩护,打着投资、生产经营等幌子,部分集资者戴着知名企业家等光环,使得普通群众不易分辨而受骗。更有企业打出虚假广告,如安阳某企业称企业拥有核心资产100亿,而工商税务等部门没有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核实,这种监管的缺位,使得普通群众更易受骗。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农民金融法律知识普遍较为匮乏,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防范意识下降,也更易上当受骗。

3、安阳市非法集资的应对策略

3.1 开放市场,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

从宏观层面看,要真正化解民间借贷的风险,必须以开放的姿态,放开民间金融,打破主流金融机构的垄断。既然国有金融垄断导致金融的低效益,无法满足实体经济的要求,那就应该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中小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农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企业债券,完善创业板市场,允许多渠道融资,放开对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鼓励大量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并将民间信贷纳入主流的金融体系。

温家宝总理2011年国庆期间到温州调研,也提出要引导民间借贷走向阳光化。经历2011年民间借贷的疯狂,真正打破金融垄断,改变民间金融长期地下化的生态,将民间借贷纳入主流的金融体系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

3.2 构建政府监管体系,加强监管

安阳市应对民间融资实行自愿备案与强制备案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巨额融资实行强制备案以预防金融风险,对自认融资额度小且较安全的融资主体,采取自愿备案方式,给予融资主体对利弊得失充分考量的自由空间,从而使备案制度适应了民间融资的灵活性和风险性。

在推进政府监管的具体举措上,主要体现在加强信息监测,建立民间融资信息采集机制;建立备案制度,从政府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制度、登记备案利率保护制度、登记备案税收优惠制度、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磋商的沟通协调及金融风险救助制度等,全面构建民间融资政府金融监管的措施与程序,还应广泛开展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建设民间融资的服务平台。

安阳市要建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工商、公安、人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管理部门参加的职责明确的综合治理领导组,负责协调各部门监管职能,统一指挥治理非法集资工作。严格按照“两保护、两打击、一稳定”的工作要求和“四个一批”工作目标,大力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最大限度为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追回损失。同时,坚持“依靠群众参与”工作理念和方法,加强对涉案企业的监督帮扶工作。

(1)资产保全

如何防止企业抽逃资金、转移资产和主要责任人躲避逃离,把集资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一是要直接介入,加强一线代管;二是要外引内援,澄清企业家底;三是要职能并轨,实施全面监控。

(2)强化责任严监管

为全面做好涉及民间融资行为企业的监管工作,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严格实行领导分包,一家企业,一套方案,一套班子,一包到底;二是集资代表全程参与,共同研究制定监管方案;三是要求企业法人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保持联络畅通,保证随叫随到;必须向工作组上报融资情况;必须向工作组上报公司及本人的资金、资产状况;重大支出必须向工作组请示,比准后方可执行;必须制定还款方案;四是根据走访调查,多数企业主主动还款意愿比较低,因此,对于已经和群众签定兑付协议的企业,政府需要对涉非企业兑付承诺的执行加强监督;企业继续生产经营的,其获得的利润也应在政府的监督下首先偿还集资款,在保障集资群众利益的同时,争取尽快摘掉非法集资的帽子,促使企业早日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3)大力帮扶盘活,助力企业脱困

为协助企业解决困难,尽量减少群众损失,工作组应积极帮助企业筹措资金,加强对企业的帮扶:一是要搭建银企沟通合作平台,推出“助保金”贷款这一新型贷款业务;二是对企业现有项目认真分析市场前景,积极谋划招商引资、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三是对于有项目、有市场,但因经营管理者文化程度不高不懂管理、眼光短浅等自身局限性造成危机的企业,要促使企业积极引进职业经理人,使企业尽快步入正轨;四是缓交税费,缓解企业资金负担。

3.3 加强金融知识和舆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金融素质

建立“处非”宣教工作长效机制,对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进行必要提示,增强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一是各成员单位将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把“处非”的宣传教育融入日常业务宣传活动中,同安排同布置。要将中老年人活动聚集点、农村地区作为宣传重点。二是各级政府宣传部门定期组织新闻媒体配合公安、工商、金融等各成员单位,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开辟专栏,在广大农村、居民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宣传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对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三是送金融知识下乡,普及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教育社会公众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消除“投机暴富”心态,了解非法集资活动处置原则,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蔓延。

4、结论

非法集资危害极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社会融资的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力度,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发生。结合安阳实际,在处非工作中,相关部门一定要坚定执行市委市政府“两保护、两打击、一稳定”的工作要求和“四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对涉非企业“重帮扶、强监督”真正落到实处,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小,让企业走出困境,以促进安阳社会、经济的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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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正国. 关于处置湘西州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的做法与启示[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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