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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里斯和他的《捡橡果的孩子》

2012-04-29欧阳美和

山花 2012年12期
关键词:维多利亚小男孩外婆

维多利亚文学时期的诗歌、散文、戏剧、小说均有大家,尤其是小说创作,更是呈一时之盛:男作家异彩纷呈,女作家巾帼不让须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哈代,闻名遐迩;勃朗特姐妹、盖斯凯尔夫人、乔治·爱略特,笑傲文坛。或许可以说是生不逢时吧,理查德·杰弗里斯与他们相比,就显得有点不足称道、不堪一提了。他的名字少有人知,M.H.艾伯拉姆斯主编的《诺顿英国文学选集》中找不到他的作品,乔治·桑普森著的《简明剑桥英国文学史》里未见其名,安德鲁·桑德斯所著的《牛津简明英国文学史》对他也只字未提。杰弗里斯果真如此不值一提吗?未必尽然。

提出动物也有权利的作家亨利·史蒂文斯·索尔特(1851-1939年)与理查德·杰弗里斯(1848-1887年)是同时代的人,他对杰弗里斯就非常欣赏。他撰写了三部关于杰弗里斯的著作,对杰弗里斯的生平、思想及作品做了详细的评述。以后评论界陆续有关于理查德·杰弗里斯研究的著作出版,2010年还出版了特来恩所著的《白马谷冒险记:杰弗里斯的故土》。在影响较大的《牛津英国文学辞典》中就有理查德·杰弗里斯的介绍。

理查德·杰弗里斯1848年11月6日生于英格兰中南部的威尔特郡,童年时光就在故乡的农场度过,农民的生活、乡野的风光、当地农村的风土人情,就自然成了他笔下的题材。他的文学生涯始于为当地的小报做记者,在报刊上陆续发表了一些随笔,讲述自然历史和乡村生活。1878年他发表《故乡的猎场看守人:自然历史和乡村生活杂记》后始为文坛注目。1879年发表了《南部乡间的生活》,作者坐在威尔特郡的一块开阔的高地上,俯瞰着下面的田野、森林、动物,还有当地的居民。他创作的《霍奇和他的雇主们》(1880年)对哈代有影响,后者于1883年创作了《多塞特郡的劳动者》。1881年出版了《业余侵入者》,还有《森林奇迹》,讲的是一个孤独的男孩,他看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里面的动物会说话。杰弗里斯的作品主要取材于他的“野外笔记”——那些他对乡村生活悉心观察的笔记。1882年发表了他之所以被称为儿童文学作家的作品《贝维斯:一个男孩的故事》,该书会让读者想起自己的童年时光。1883年发表了或许是他最著名的作品《我心灵的故事》——追述了他那些异端思想产生的过程——该书发表时引起了一些非议。早期科幻小说《以后的伦敦》(1885年)描述了一幅未来的野蛮图景:在有毒的沼泽地住着些凶猛的小矮人。在他的作品中,“对大自然的钟爱、诗意的理解及个性化的思想融为一体,这多少使其作品的文学特色有些模糊不清”[1]。他的随笔集《露天》(1885年)多次重印。他去世的那一年发表的《集市上的乡下姑娘》,让人印象深刻。杰弗里斯1887年8月14日去世,尽管只活了不到三十九岁,然而, 他的作品的魅力却是经久不衰。文学评论家瓦尔特·贝桑首次读到杰弗里斯的作品时就惊叹:“啊,我们肯定是有眼无珠地活着,如此多的精彩事物就发生在我们眼前,我们却视而不见!”[2]

杰弗里斯的作品以对农村生活的描写见长,写农村、写孩子,真实可信,这一方面与奥斯丁有近似之处,“真实地描写自己熟悉的生活是奥斯丁恪守的一个艺术创作的基本准则”[3]。在短篇小说《捡橡果的孩子》中,读者能够体会到杰弗里斯细腻的笔触、幽怨的心情、深入的洞察、似浅实深的谴责。

英国文学中以孩子为焦点的描写不乏名篇佳作,从孩子的视角透视出社会的现状,或反讽、或劝喻、或揭露、或批判,不一而足。英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曾写过一首诗歌《我们七个》(1798年),这首诗写出了童心的可爱、可贵。诗中的主人公是个七岁的小姑娘,一家七兄妹,两个已经死了,按照成年人的理解应该是五个。该诗以民谣体的形式、浅显的语言,通过诗人与小姑娘的一问一答,反映了兄妹间真挚的情感。全诗充满了小孩童心的纯洁和诗人淡淡的忧伤,间接地反映了成人世界的无情和社会的冷酷。而早在1794年,在诗人布莱克的诗集《经验之歌》里有一首《扫烟囱的孩子》,也揭露了社会对孩子的冷漠残酷。该诗通过情景与形象的对比,简洁明快的语言,讽刺了雄踞英国上流社会的那股力量——上帝、教士和国王。孩子在烟囱里劳累号哭的时候,他的父母去了教堂;孩子在野地里玩得很快乐,父母却让他穿上了扫烟囱的黑衣裳;扫烟囱的孩子们的痛苦筑就了国王和教士们的天堂,而这些孩子依然会在节日里跳舞、歌唱,真是应了中国的那句古话——少年不识愁滋味。

杰弗里斯生活的时期(1848—1887年)几乎可以说是维多利亚的鼎盛时期。所谓维多利亚时期指的是1837-1901年英国女皇维多利亚执政的时期,《诺顿英国文学选集》把维多利亚时期分为三个时期[4]:早期(1830-1848年),以标志着英国技术进步的从利物浦城到曼彻斯特城的铁路开通为起点,经过了1832年旨在扩大男性选举投票权的《改革法案》,到1848年的宪章运动。中期(1848-1870年),从宪章运动到法-普战争爆发。晚期(1870-1901年)从法-普战争到维多利亚女皇去世。其中早期社会动荡,中期经济繁荣,但宗教信仰受到了挑战,在晚期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观走向了衰落。

维多利亚时期经济的繁荣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1.由于早期英国进行了政治与经济的改革,各种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2.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英国没有介入任何欧洲的大规模战争,因而赢得了和平建设的时期;3.英国工农业生产和外贸发展迅猛,军事领先,号称“日不落帝国”。这时候的英国社会极为繁荣,人们情绪饱满,大家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时候的英国人生活幸福,然而事实又怎样呢?从这时期的英国文学作品中读者还是能听到不一样的声音,看到作家们清醒的认识。有学者认为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学有三大特点[5]:

1.这些作品有强烈的英国色彩;2.它们是对人生的写实——写得细节分明,入木三分,又是对人生的批评——批评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对不公正、不人道表示愤怒和抗议;这时期所出现的一批所谓“英国国情”小说就既是写实,又是抗议;3.它们在叙事艺术和语言风格上作了各种试验,对小说写法作了伟大的创新。

在杰弗里斯之前,英国女作家玛丽·罗素·米特福德(1787-1855)写了《我们的乡村》,可以说是创造了一种英国的乡土文学,她用轻快的语调描绘了她那小小的天地,给读者的印象是:“各个地方,各类人物(特别是儿童),不同的季节,各种运动以及整个气氛都描写得优美明朗,充满生气。”[6]

杰弗里斯的《捡橡果的孩子》反映的就是维多利亚中晚期英国农村的社会状况。该小说篇幅不长(全文不足1500个词),情节也较简单:一个非婚生的小男孩,十一岁还不到,由外婆抚养,靠捡橡果为生,一天由于意外不幸溺水身亡。故事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时序不是很清楚,但显然讲的是发生在过去的事,语气很平静。然而在平静语气的背后读者能感觉到一种淡淡的幽怨,感觉到文内叙述者的不可靠,也就是说读者能感觉到“隐含作者”的存在。小说篇幅虽短,却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宗教、家庭、婚姻、教育的状况,对今天的读者也仍有启示。

故事中的人物没有名字,读者能看到的只是他们的身份:外婆、小男孩(外孙)、男人(父亲)、女儿(母亲)。隐含作者告诉读者:名字本身并不重要。由这几种身份读者不由地会想到:这本该是个多么幸福的家庭,小男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本该多么幸福——外婆的宠爱、母亲的关爱、父亲的慈爱。然而,小男孩生不逢时,幸福与他无缘,因为“维多利亚中期的社会依然被基督教的道德说教凝聚着,被清教徒的性主张死死地控制着。它虽然特别强调一夫一妻制和家庭生活的好处,但也明显地意识到贯穿于社会制度中骇人听闻的道德异常现象。虽然秩序井然的家庭生活带来的所谓幸福被普遍认为是至高无上的,然而许多维多利亚时期的个人把家庭视为一种使人感到压抑和苦恼的力量,视为强求一致的主要工具”。[7]

小男孩是非婚生的,至于其父母为什么没有结婚,小说中并没有提到。是否因为“个人把家庭视为一种使人感到压抑和苦恼的力量”?还是因为家里穷以至于结不起婚?在第五段有这样的句子:“男的喝酒,女儿据说纯粹是饿死了”。在物质繁荣的维多利亚中晚期,在繁荣的背后还有饥馑的存在,这一点就是在今天也是如此。或许挨饿也是穷人的自由、穷人的选择吧。“已载入法律并写入麦考利(1800-1859年)和米尔(1806-1873年)著作中的良心自由和个人自由原则是神圣的,但是这些原则主要给中产阶级的男人带来了好处,对于穷人中间那些没有其他自由而只有挨饿自由的人来说,这些原则更没有什么关系。这些人在整个社会中所受到的挑战,不是来自干涉事务的国家,而是来自‘讲究道德的大多数人所施加的压力,来自使人身心交瘁的那种贫困的自由、无家可归和挨饿的自由”。[8]

小男孩生活的家庭是残缺的,父亲不知在何处,母亲又死了。虽有外婆,但外婆自己的生活就很窘迫,在物质上无力照顾他。一个十到十一岁的孩子本该在学校念书,可是在清教意识控制的社会中,有哪个学校愿意接受这样一个私生子呢?即使有,也不行。英国历史学家霍利迪提到英国1870年通过的教育法案时,说尽管创办了不开设宗教课程的初等学校,但“教育既不是义务的,也不是免费的”。[9]那么小男孩的学费又从哪儿来呢?当然,外婆对小男孩进行了她所认为的教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体罚责打,二是罚他念《圣经》。对于第一个方面,小说中有这样的形象描述:

她从树篱中间穿过后,将柴捆堵在缺口处。她朝田间走几步,然后折回向孩子走来,把他拦在她和角落之间:呱!乌鸦叫道:呱!呱!啪,啪,啪!烧火棍朝睡着的孩子打去,重重的棍击足以打断孩子的骨头。没有瞬间迷蒙苏醒的过程,没有一声哭喊,孩子像一件突然脱手的器具,径直窜向树篱角落的缺口。柴捆挡住了去路。他挪开柴捆的时候,老妇人又一次得手,啪,啪。他蜷着身子从她身边逃窜时,结结实实又挨了最后一下,抽在他的两条腿上。

除了对小男孩施予暴打之外,外婆还把他关进杂物间,不给他饭吃,一整天不给他饭吃。读者心目中慈祥的外婆形象就此被颠覆。第二个方面是罚他念《圣经》,我们可以先看看原文的描写:

每星期天,经过这里去教堂的人都可以从窗前看到孩子坐在外婆那本打开的《圣经》前。他必须在那儿坐着,门锁着,在棍子的威胁下学习那页经文。“不错,”老太太说,“他是不识字,但我也要叫他看着这本书。”

“十九世纪依然是一个宗教甚笃的时代。在这个时期,英国人的信仰多种多样,且相互对抗,基督教忏悔依然成功地影响到各个阶层,既塑造了他们的道德观念,也塑造了他们的思维模式。呈上升趋势的非信奉国教者在英国国教看来恐怕是一些声名狼藉的反叛者。”[10]

外婆本人的信仰就反映了当时的这种现实。每星期两次在她的小屋里举行祷告会,外婆会大声地念着祷告词,因为她是信仰非国教的一个领头的(见小说的第五段,原文用的是sect),星期天是人们上教堂礼拜的日子,她却把外孙关在家里。诚然,宗教在人们的生活中仍起着很大的作用,否则,外婆也不会让不识字的外孙看着《圣经》,以便人们从窗前可以看见。1815年英国进行了一次宗教普查,引发了人们对宗教信仰自满心态的震撼,“这次宗教普查显示出,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膨胀的17927609人口中,只有7261032人在三月普查的那个礼拜日参加了某种礼拜仪式”。[11]但后来对基督教的信奉依然存在,即使这种信奉有着过多的走形式的性质,不可否认的是,宗教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和文学中依然是一股强劲的力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来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9年)动摇了长期被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有关人类及其在世间万物秩序中的地位的信念,自然选择的理论动摇了人们的宗教信念。

在小说的结尾,写小男孩不幸溺水身亡的那一段,我们更加会感到商业与贸易的进步,带来的却是道德的堕落,人与人之间的漠不关心。商人没有施救,因为怕惹麻烦,并且买自己的奶牛更重要;女舵手没有施救,因为没有奖励,还会弄脏自己的甲板,也会耽误自己美美地喝啤酒;最后还是一个卖苦力的把小男孩的尸体捞上来的。这一幕看了虽然叫人心寒,但即使在今天的社会读者有时也不会感到陌生。小说虽以陈述句结尾,留下的却是一个长长的问号:谁问心有愧?

参考文献:

[1]Drabble,Margaret.The Oxford Companion to English Literature[M].Oxford: OUP, 1985.506.

[2]朱虹.英国小说的黄金时代[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8.

[3]W. Besant.The Eulogy of Richard Jefferies[M].London: Chatto and Windus,1905.

[4]Abrams, M.H.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M]. New York: W.W. Norton& Company.893-898.

[5]王佐良.英国文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77-278.

[6]﹝英国﹞乔治·桑普森著.刘玉麟译.简明剑桥英国文学史(十九世纪部分)[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7.237-238.

[7][8][10][11] ﹝英国﹞安德鲁·桑德斯著.谷启楠,韩加明,高万隆译.牛津简明英国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2006.分别为P411,P412,P468, P410.

[9]﹝英国﹞F.E.霍利迪著.洪永珊译.简明英国史[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117.

作者简介:

欧阳美和(1967— ),男,江西丰城人,上海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研究方向:英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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