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北民俗和人情的诗意书写
2012-04-29刘大涛
前言
在20世纪80年代,贵州青年作家李宽定,以其描绘黔北风俗人情的“女儿家”系列小说的成就引起了文坛的注目。在1975年,李宽定就开始了他的小说创作。此后的七年时间,他发表过二十余个短篇小说。由于这些作品没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让他对自己越来越不满意。他觉得自己很像磨房里的牛,“蒙着眼睛,拉着石磨,一个劲儿地朝前走”,“直到走得不能再走了,停下来,揭开蒙在眼睛上的布条,才发现自己还在磨房里,好生苦恼”。[1]李宽定认识到,“创作,要从生活出发,从自己的实际出发”[2],贵州山乡才是他的艺术生命的沃土。可是,如何经营这块沃土,才能让它开出艺术之花,仍然是相当艰难的。
让他颇感幸运的是,他工作的《山花》杂志社选送他去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深造。1982年3月,他走进了这个培养作家的摇篮,成为该所第七期学员。为了帮助这些文坛新人,讲习所为每个学员都配有一个导师。李宽定谢绝了讲习所领导的安排,投奔被冷落在文坛之外,甚至连作家协会的会员都不是的落魄文人沈从文老先生门下。其实,在来讲习所之前,李宽定既不认识沈老,也不知道中国文坛上有沈从文这么个作家。“我是偶然买到两本《沈从文小说选》,一口气读完,读得激动万分;这才是小说!这才是文学!这才是我想师从的作家!”[3]在《边城》、《三三》、《长河》等一系列湘西系列小说中,沈从文描绘的一幅幅湘西的风俗画和乡下人的人性美,让李宽定寻找到了自己的艺术趣味。于是,他决定重新起步,要用自己的笔描绘出一幅黔北乡村的风俗画,在风俗人情中寻求人性的美。“我何不扬长避短,从我比较熟悉的民情风俗中,写出人的美?写出乡情的美?”[1]
学习之余,李宽定创作出了《良家妇女》、《小家碧玉》、《山月儿》等多部“女儿家”系列小说。在这些作品中,我们再次感受到了沈从文的美学思想的艺术魅力。“强调的始终是一种未经现代文明或商业文化‘污染过的乡村的自在状态,而集中体现他作品文化形态特质的,应该说主要是一种人性的内容,尤其是一种自然的、古朴的、原始的人性的内容”。[4]李宽定的小说写的多是黔北山乡的女子,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集美丽淳朴和聪明善良于一身,读来如品香茗。为何李宽定对这些山乡女子一往情深?原来,当他尚在襁褓之中,父亲就扔下他们母子猝然辞世。他的母亲为避流言,接触的多是女子。“所以,我的童年时代,是在女子群里‘厮混过来的”。“我熟悉她们、了解她们;我爱她们、敬她们”。“我所熟悉的那些女子,都是些最朴质的人。她们做着最平常的事,说着最平常的话。”[5]
他的辛勤笔耕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其中,《良家妇女》、《山林恋》等四个中篇被《中篇小说选刊》转载,《山民》获《北方文学》八二年短篇小说一等奖,《良家妇女》、《山月儿》等六部中篇还被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先后搬上了银幕。由中国第四代著名导演黄健中拍摄的《良家妇女》,先后在五个国际电影节上获过八次奖。仅经过两年时间,李宽定就从一个文学新人成长为在国内文学界享有一定声誉的著名作家。
在他那一系列为黔北山乡女性画像的小说中,《良家妇女》以其对黔北民俗和人情的诗意书写,无疑是成就最高的一部。
《良家妇女》的民俗探索
在新时期的地域文学中,李宽定创作的黔北“女儿家”系列小说之所以能获得文学界的认同,是与他对颇具特色的黔北乡风民俗的描写分不开的。在他那一幅幅描写黔北民俗的形象画卷的作品中,当属《良家妇女》所珍藏的民俗资料最为丰富,“民俗甚至成了作品的重心内容,如将之抽去,小说的基本框架就不复存在”。[7]小说是在黔北过去“大媳妇,小丈夫”的婚配习俗结构下衍生的一个感人故事,其中还穿插了其他一些民俗。
解放前的黔北流行着成年姑娘嫁给还不懂事的男孩为妻的“大媳妇,小丈夫”的婚配习俗。李宽定创作《良家妇女》的素材,来自于他熟悉的一些大媳妇和小丈夫的故事。其中,有他的堂哥和堂嫂的故事(堂嫂比堂哥大八岁)[8];也有他读师范时的同学“少伟”讲述的他的大媳妇的故事。[6]旧时的黔北,流传着这样的谚语:“要得发,女大八”,妻子要大丈夫八岁才好。黔北大媳妇配小丈夫的习俗,还有与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地方,“新媳妇接过门来,丈夫再小,也得和媳妇同房;然后,背也好,抱也好,这小丈夫就归了媳妇了”。[6]
显然,黔北这种大媳妇配小丈夫的习俗,有别于过去许多地方甚为流行的“童养媳”制度。“童养媳”,是指由婆家抚养的女孩,待其成年后与该家庭的儿子“圆房”。给别人家做童养媳的女孩,家境大多贫寒,父母无力抚养她,于是父母把她送养或卖到另一个家庭。尚未成年之前的童养媳,地位很低,相当于那个家庭里的一个小用人,经常受到婆家的虐待。而在“大媳妇,小丈夫”的婚俗中,大媳妇的地位则高得多。她不仅负责监管“小丈夫”的教育和成长,而且还是操持家务的好手。可是,这种婚俗却违背了女人的人性,使其长期处于精神折磨之中。在《良家妇女》中,开炳唱的山歌(《马伕头的歌》),以一种诙谐的方式表现了大媳妇的寂寞:“张家九岁小哥哥,讨来十八大媳妇;半夜三更醒转来,爹呀妈呀吓得哭。妈在隔壁房间问——‘幺儿,你又尿在床上了?‘没有。‘那你为哪样哭呢?‘她摸我的小雀雀。”[6]在等待丈夫成年晓事的漫长岁月里,她的自然人性深受压抑;而当她的丈夫步入中年,她因积劳早衰,往往遭到丈夫的嫌弃。
关于这种不合理的婚俗产生的原因,有人曾进行过深入探讨。“小丈夫娶大媳妇多发生在农村较富裕之家。而女方家境相对贫寒,地位相对低下”。由于经济条件的缘故,男方家长掌握着婚娶的主动权。“就男方家族而言,是为了‘预支劳动力,缩短‘代距。就女方来看,则是以牺牲人生权利、抑制人性本能而换取稍好一些的生存环境”。给年幼的儿子娶成年媳妇,对男方家庭来言,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娶进一个能接班的“内当家”,而且“早栽秧早挞谷”,“家庭成员世代更新的周期明显缩短”。娶来的贫家女子能勤俭持家,“既能操持家政,生财进宝,又可添丁进口,生男育女,所以这些人家乐而愿为”。[9]
少伟的家在“隔顶山城不远,离乡下很近”的易家山。在易家山,无论是山上野生的折耳根,还是园子里种的大头菜,背进城去,就变成了钱。尽管少伟的母亲易五娘是个寡妇,但过世的公公和丈夫给她留有几亩田产。在当时的农村,易家母子是不愁吃穿的。关于杏仙家的情况,我们只知道她家“在三十里外的余家湾”,她的父亲和哥哥参加了乡公所审理她的离婚公案。小说提供的信息不多,但仍然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家境贫寒的山里人。
在小说中,还珍藏着黔北其他一些民俗。在婚俗文化中,有一种很古老的习俗,叫做“打新郎倌儿”。拜堂之后,在进入洞房之前,来吃喜酒的亲戚围拢去打新郎的背,以此独特的方式来表示喜庆。结婚之日,新媳妇吃“红糖开水蛋”来寄托人们生儿育女的愿望,因为“蛋”被人们认为是生命的种子。过门(指女人出嫁)那天,新娘要“上头,包白帕子”。表示告别了女孩的时代。
民俗中的人情美
自“五四”以后,全国各地涌现出大量的地域文学。地域文学的勃兴,得益于鲁迅小说的启示。在一系列以乌篷船、咸亨酒店、未庄、土谷祠等独特的浙东地域环境构成的小说世界里,鲁迅以一个启蒙者的眼光审视着农村封建宗法社会中野蛮的习俗和“吃人”的礼教,以此唤醒沉睡在“铁屋”中的民众。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大批作家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家乡故土,揭露了许多落后的封建性民俗,如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和许杰的《赌徒吉顺》描写了农村“典妻”的陋俗,鲁彦的《菊英的出嫁》讲述了浙东民间“冥婚”的风俗,蹇先艾的《水葬》再现了贵州“水葬”仪式中民众的“看客”心理。
站在启蒙的思想高度,这些作家关注着陈规陋俗的乡村正在上演的一幕幕悲剧或闹剧,无疑具有启蒙民众的现实意义。可是,对于新时期的作家李宽定来说,“大媳妇,小丈夫”的旧俗已不复存在。他没有把小说简单地处理为反封建包办婚姻主题的俗套,而是“用历史和未来的追光,交织在一点去照射属于我的那一份生活,和我对这份生活的感受和理解”[6],比较真切地写出了遵循着“做人要讲良心”的朴素思想的杏仙,当她寻找到自己真正的爱情,却难以割舍她那可爱的小丈夫和善良的婆婆的矛盾心理。从李宽定的小说人物之间流淌出的浓浓亲情,使得这一看似早已失去“现实意义”的小丈夫习俗的题材,重新焕发出了新意。
小说以杏仙为描写的中心和焦点,并从两条相互交错的线索来展开故事情节:一是她与易家母子之间的亲情;二是她与开炳的爱情。小说的成功之处在于,细致地描写了纠葛在这两种情感中的杏仙的矛盾心理,从而揭示出了她的善良和淳朴。
顶山城解放的前一年,十六岁的杏仙被一顶花轿抬到了易家山,嫁给了八岁的孩子少伟。杏仙很喜欢她的小丈夫少伟,每回进城卖菜回来,她总会买一点儿少伟喜欢吃的东西;走一回娘家,她都把少伟带着,“一出村就拉来背上驮起”;少伟下河洗澡,五娘知道后,将他手脚绑在板凳上用篾片打了一顿屁股,“杏仙站在旁边,不敢哭,也不敢上去劝,心都碎了,牙齿把嘴皮咬得血浸浸的,过了好多天嘴皮都还是紫的”。[6]少伟也很喜欢杏仙。少伟不爱读书,老是逃学,五娘拿他没办法,叫杏仙“把他管紧点”。杏仙轻言细语地对少伟说:“你再逃学,我就不喜欢你了。”此后,少伟再也不逃学了。
可是,小时候听话的少伟,长大后是否会变心,仍然是杏仙和其他一些关心她的人心里的隐忧。她们用乡村世代所遵循的良心和孝心的道德观来教育少伟。一次,杏仙回娘家时,她和背上的“小丈夫”之间有过这样一段精彩的对话:
“弟儿,这阵你走不动,我背你;以后我老了,走不动了,你怎么办?”
“我又背你。”
“你不怕人家笑?”
“我不怕。”
“这才有良心!弟儿乖!”……
“你要好生记住。”[6]
大嫂令狐荣珍,时常当着杏仙的面,对少伟说:“你长大了,要有良心……你要好生记住。”[6]三嫂苗巧英则板着脸说:“将来你出头了,敢对人家杏仙三心二意的,我就哪里见了哪里发财,一刀把你砍成两半边!”[6]
当初嫁到易家山,“比杏花还美”的杏仙,“却不喜欢穿花衣服,也不喜欢戴花”[6]。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开炳,不仅“长得那么高,膀子那么宽,手劲儿那么大”,而且“会说书,会唱山歌”[6]。开炳唱山歌,唱开了杏仙的心窍。两人偷偷地相爱了。淳朴善良的杏仙,既渴望拥有自己的爱情,又不忍伤害易家母子的感情。当开炳要她与少伟离婚时,她犹豫了:“母对我这样好”,“伟伟怎么办呢?”,“我舍不得丢开他”。[6]杏仙在追求爱情的同时,却背负着良心谴责的重荷。纠缠于两种情感之间,不堪重负时,她甚至想到一死了之。
“弟儿,你说,姐姐死不死?”
“姐姐不死。”
“譬如死了呢?你怎么办?”……
“弟儿,你说,姐姐好不好?”
“姐姐好。”
“不,不好,姐姐没良心。”[6]
杏仙与开炳在晚上放电影时约会,被三嫂带领的众人“发现”。众人准备用绳子将开炳捆起,让乡政府来治他的流氓罪。一向温柔胆小的杏仙,发了疯一样扑过去,用身子护住炳哥:“是我约他来的,你们要捆就来捆我!”“我约他来,请他明天陪我到乡政府去打离婚!”[6]在外界舆论的压力下,一直挣扎在两种感情之间的杏仙,以一种连她自己都想不到的方式争得了恋爱婚姻自由。
次日早晨,天麻麻亮时,杏仙带着良心的自责,站在门外,哭着给还睡在床上的五娘交代了家里的事情:“母,钥匙在桌子上的。冯家借我们三升包谷,是他的大姑娘来借的,说开了年就还。弟儿的棉鞋,我上起了,要拿到鞋后铺去楦一下。”[6]磕了个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生活过四年的“婆家”。少伟哭了,早已满眼是泪的五娘也哭了。杏仙走后,五娘披起衣服跑到杏仙的房间,看到床上摆着打算让杏仙给一家人做衣服的一叠布,匆忙地将这些布打包好,让少伟追上杏仙,并悄悄地告诉他:“你悄悄地给她说,你三嫂在沟坎门口的马路上等她,要泼她。你喊她走小路,从天门河绕过去!”[6]少伟追上杏仙后,两人拥抱着,大哭起来。去送杏仙的大嫂用力将两人拉开:“你还不快点走!天就要大亮了!”[6]杏仙这才一路哭着,走了。在小说的结尾处,这样一个应该是喜剧结局的婚俗故事,李宽定对它作了悲剧处理。于是,在这样一个催人泪下的氛围中,被感动得泪流满面的读者,犹如经历了一场淳朴真挚的人情的洗礼。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ZH100)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李宽定.小家碧玉[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
[2]李宽定.创作,要从生活出发,从自己的实际出发[J].山花,1986,(01).
[3]李宽定.李宽定选集(第1卷)[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0.
[4]钱荫愉.李宽定与他的文学世界[J].山花,1987,(03).
[5]李宽定.半世人生[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
[6]李宽定.良家妇女[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7]王刚.民俗流变的形象材料——试论黔北小说中的民俗描写[A].黔北民俗文化[C].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3.
[8]李宽定.《良家妇女》写作前后 [J].中篇小说选刊,1983,(05).
[9]乐劳恩,王刚.黔北“小丈夫”习俗初探[A].黔北民俗文化[C].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3.
作者简介:
刘大涛,男,湖南麻阳人,文学博士,遵义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文艺理论及外国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