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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

2012-04-29傅泽刚

上海文学 2012年12期
关键词:见面短信爱情

傅泽刚

两年前的四月一日,我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有人约我到某处见面,自然约我的人是名女子,如果我没猜错,她应该是个美女。

只可惜,这是一条发错了的短信,并且是四月一日这个特殊日子的短信,谁信谁是傻瓜,这是常识。不过我平生最擅长的事,就是将错就错,本来我告诉她,你信息发错了,她却说没错,发错了你都能收到,说明我们有缘。

她的话很有意思。

虽然她没说按信息的约定见面,我也不相信天上掉馅饼,但还是决定前往约会地,不就是城中的中心广场嘛,就当成散步吧。

没想到那年的四月一日,人间真出现了奇观,也许出于和我同样的想法,一名漂亮女子也同样前往中心广场,这是我没想到的。

我们不期而遇。

说不期而遇也不准确,因为她是谁,我并不知道,当时我只感到一个漂亮女孩从我身边走过,有点失之交臂的意味,说她漂亮,只是感觉而已,我没能正眼看她,当然喽,不是我不想看,而是我不敢看,因为感觉中,那女孩实在是太漂亮了,我怯场。我经常想,我为何见了首长,再大的首长,屁事没有,见了漂亮女孩总这样窝囊,我这人啊,贱,天生的,就算是缺点吧。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就是发短信给我的女孩,是事后,我又接到那个手机短信,她说她到过广场,并且看见了我,说我戴个墨镜,穿件夹克,头发很长。她说得全对,我信了。我试探性地说,我也看到你了。她问,我都穿了什么衣服。我说,打死我也不说。她说,你说不出来吧,你瞟都没瞟我一眼,从我身边风一样地溜走了。我说那是我假装的,我假装往左看,实际上墨镜后的眼睛往右看,因为你在右边。她说怪不得,我那天的白色休闲装上,落满了眼睛,全是贼一样的,被墨镜浸透过的。

她这样说,使我确信无疑,她就是那天和我失之交臂的女孩,因为那女孩当时也一身白装,并且我的目光的确有点邪,有点不健康。说到这里我有些兴奋,预感到这不仅仅是缘分,天赐良机就要降临到我头上,幸福的暖流同时降临,我想起一句话,缘是天意,份在人为,为此我做了很多努力,请吃,请电影,这些俗招全用了,看画展、参加音乐会、旅游这些不俗的招也全用了,目的显而易见,结果她就不喝这一壶,她可以用手机短信和我沟通,我几乎知道了她所有情况,她的真诚令我感动,但就是避而不露,至今没有,我每次提出,她却说欲速则不达,她鼓励我要有信心,要坚持,这话说得,她就像一个旁观者。

都说左手指灵巧,情商就高,所以我坚持左手给她发短信,手都摁出老茧了。我想她一定也是左手摁键,有次我问她,她说她左手都灵巧得超过杨丽萍了,她这话,我信,怪不得她这样高的情商,怪不得她这样吸引我。

虽然我收到无数短信,但仍感到,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一条短信已经向我发出,但我至今没收到。

她叫潇潇,

二十五岁,

身高一米六六,

体重一百斤,

眼睛会说话,

喜欢浅色休闲装,

生于某个江南小镇,

艺术学院毕业留校任教,

小提琴专业,

最自信的事是自己漂亮,

最满意的事是自己的身高体重,

最爱吃的食品是加奶雪糕,

最爱的东西是小提琴,

最愉快的事是旅游,

最想做的事是没做过的事,

最喜欢的事是想像,

最爱的地方是远方。

虽然没见面,却有她如此全面的信息,这都是短信往来的结果,我们像天天在一起一样,都浸润到对方的磁场里了,我称她丫头片子,她叫我毛头疙瘩。她已成为我生活中真实的存在,只是我不再随便约她见面,我时常想起她的那句话,欲速则不达,所以我调整了思路,不再提见面的事。我这样做不是我不想见她,相反,是想见了之后就能永远见到她,这是一种策略,说穿了是伎俩,美丽的。

在确认她就是那个和我失之交臂的漂亮女孩后,我就有了被折磨的预感,果然,我被折磨得没白天没黑夜的,直到那件事情出现后,我对此事才开始没了信心。

那是去年的某一天,潇潇这丫头片子约我见面,一年多的等待,终于要有结果了,我心里阴转晴,阳光朗照。

那天我早早就来到约会地,她却没有到场,连失之交臂也没有,后来她解释说,那天她遇到了麻烦,我问什么事,她却回答得吞吞吐吐,没有说明。此事使我满腹疑虑,渐渐意识到自己的荒唐,她的电话一直忙音,连她说话的声音我也没听到过,我问过她,她说这样不是更好吗?她一直不露面,已经表明了她的态度,而我还在老孔雀,自作多情,此事应该有个了结了,所以我慢慢淡了下来。

这一天的太阳有些怪,看上去,像朵葵花。

我认定这是不同凡俗的一天,是个充满创意的一天,所以想以自己的方式整一回生活,为一段时间来的苦闷,找个出差的机会,有了这个想法,我异常兴奋。

我站在窗前,左手掏出手机,右手叉在腰间,看了看远方,一副向世界发布庄严宣告的架势,我笑了笑,开始了自己的创意。我开始编短信,邀请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应该是胡勺,那个婚前天天缠着我,婚后天天缠着老婆的男人,约他们到某处共进晚餐,然后等他们到了约定地,发现是个骗局后,再打电话来骂我。我希望他们最好骂得痛快一点,我被骂的时候,自己最好躺在床上,或是酒足饭饱地剔牙。

对这样做的结局,我有个基本估量,朋友们不会以此反目的,谁叫这天是四月一号呢。这个洋节魔术一样,给中国人带来了新奇和快乐,有关这个节的来历,众说纷纭,说始于印度的“诠俚节”,而我更相信,此节诞生于法国的一个历史事件。中世纪时期,基督教国家都用“儒略历”,即四月一日为新年,到了1564年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改革历法,启用新历法——格里历,也就是今天的阳历,即一月一日为新年之始,而保守派不认可,仍认定四月一日。人们也习惯四月一日送礼贺新,并互祝新年快乐,而实际上,政府已经使用新历。这是时间的错用,人们干脆将错就错,在这一天互相愚弄,继而成为一个节日,被愚弄的人被称为“四月傻瓜”。此节不仅在民间影响广泛,并且连媒介也参与其中,某年的四月一日,英国《每日镜报》登出某国总统搀着一个裸女的照片,而实际上这只是模拟游戏,甚至1992年四月一日,美国公众广播电台称,经调查水门事件纯属虚构,因此前总统尼克松复出就任。美国一片哗然,再给你来段尼克松的演讲,信不信由你,咋了,愚你没商量。在这一天,妻子会收到丈夫不忠、平庸公务员会收到提拔、儿子会收到老子故世等等信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谁也不会追究道德和法律责任。无论何种方式,人们都出于善意,目的是让人们快乐。所以我认为,我请同志们赴宴,虽然虚晃一枪,但愿望是善意的嘛。

很快短信编好,当我输入最后一个字时,手机“咚”的一声,就像车辆到站一样,我极不愿在这个时候,有任何信息打扰自己,而要发送编好的信息,必须先处理收到的信息,我骂了一句“妈的”,就摁开了信息键,没想到我摁开信息,眼前一亮,一个久违了的令我朝思暮想的漂亮的我最熟悉的名字出现在我的眼前:潇潇。

像一个失而复得的珍宝,我在心里默默念叨了句,丫头片子。我小心翼翼地存了那条短信,一副宁可弄丢自己,也不能弄丢这条短信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久霾的天空突然敞亮了,我突然相信,一年前她约我见面的真实性,她当时真的遇到麻烦事了,这片子不会骗人,我太了解她了。一想到即将和她见面,我按捺不住兴奋,竟然有些手足无措,我向天空挥了挥拳头,耶,一副胜利者的嘴脸。

我慢慢坐下来,认真地享受着这条短信,最好泡一杯普洱熟茶,躺到躺椅上,然后再翻开短信,像品一部文学名著一样地品。的确,这里面的故事随便抽出一段,也能写成一个长篇,并且让你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感动,所以我必须慢慢地读。

而事情就坏在这慢慢的读上,我越读心越冷静,越读心越凉。也许是读文学作品太多的缘故,我慢慢读出了歧意,这条短信变了味,不是我不信她,是我没想通这件事的由来,任何事都有个由来的。我和她好久没联系了,我已经忘掉了她,忘掉她不是我的本意,但当时我只能这样,被迫的遗忘。

我记得片子说过,一刮风就下雨的不是爱,那是雷阵雨,最多衣服会淋湿,只有把心湿透了才算爱,而湿透心的并不一定是雨,也许是泪,也许是血,甚至是长久的沉默地等待。这种等待,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一个心灵感应,她说她还没有这种感应,但她说她相信会有的,因为她希望这样,如果有一天她要见我,那将是一段天长地久的爱情,但事实是我等了两年之久,也不见这片子的影子。

一个哲人说过,亲情是长久的,爱情是短暂的,爱情一旦冷下来,就几乎没再热起来的可能,如果一段还没有结果的爱情,随便折腾一下,就会随风散去。我信这话,因为说这话的哲人就是我自己,我没理由不信自己。

四月一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即使是海誓山盟也不可信,就像自己在这一天,愚弄自己的朋友一样,请他们吃饭,哼,想得美。这时我才想起还没开始的游戏,就顺手掏出手机,翻出编好的信息,手指一点,就发出去了。那手指的一点,竟是那样的潇洒漂亮,那样的干净利落,那样的不露痕迹。想到即将有两人要被我骗,我笑了,那两人是多么的无辜,我有些同情他们。想到这里,我突然悲哀起来,因为自己也是一个受骗者,并且是一个以爱为名义的骗局,以什么名义不好,为何借用爱情呢?我在想像,两个朋友奔赴餐馆的情景,就像有个女子也在想像,一个男人赶赴约会地点的景情一样。已经快到晚饭时间,我没收到两个朋友的反责,说明朋友已经看穿我的把戏。对这种狗解手,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予理会,我理解朋友的这种态度,所以我也没有理会片子。快到她和我约定的时间了,就像在捍卫真理,我没有轻举妄动,我想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必须守住自己,被恋人抛弃是件痛苦的事,再被恋人愚弄就是件愚蠢荒堂的事了。

本来,我作好被朋友大骂的准备,体验一下自己设计的结局,这种体验能给我带来成就感,结果两个朋友没一点反应,我反而有了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我很失望,失败者的失望。记得报上说过,对付制造愚弄的人,大凡有几种办法:百变金钢、单刀直入、借花献佛、顺水推舟、战线同盟、假装傻冒,其中假装傻冒就是装着什么也不知道。我硬了硬心,即使面对潇潇也应该这样,什么也不知道,我觉得自己突然成熟了,在和片子的交往中,第一次变被动为主动,我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

晚饭后,天渐渐黑下来,就像一个谎言慢慢黑下来,白天的骗局,不管谁骗谁,全都被夜色淹没,已经没了任何意义。

我想安稳地看看电视,没想到刚坐下来,手机就响了,是父亲打来的,他说潇潇到咱家了,还对我们叫了声“爸妈”呢,把你妈乐得都不知姓什么了,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呢?你赶紧回来吧。

听了电话,我一下子从沙发上弹起来,我没任何解释,只对父亲说了一句,我马上就到。

我说过,在这座城市,一定有一条发给我的短信,这条短信一直躲在某个角落。

我回到家,片子已经离去,我问母亲,潇潇真叫你们爸妈了吗?母亲连忙点头说,是的,是这样叫的,叫得我们合不拢嘴,潇潇姑娘像仙,从天而降。

我笑了笑,父母问我,你和潇潇定了?我同样笑了笑,没跟老人解释什么,我就消失在夜色中。

我拨了片子的电话,免不了又是忙音,她始终藏在手机后面。

我走在夜色中,就像走在她的短信里,我极想找到她,哪怕只是听到她的声音,但她的手机永远忙音。我的手机信号渺若游丝,在深夜里像个回不了家的流浪者,眼前是茫茫夜色,一个绝望的深渊。我后悔那天没有赴约,都是四月一日惹的祸,我握紧拳头,恨不得把可恶的四月一日砸个稀烂。

我叹了叹息,咬了咬牙,就噼哩叭啦地按响了胡勺的电话,我说,我约你吃饭,你明知是骗局,为何不戮穿我,为何一点反应都没有,请你理我一下都不行吗?你有意气我,告诉你,你气坏了我,没你的好,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

我的话像一串子弹,噼哩叭啦射向胡勺,胡勺一句没听懂,我也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发泄完了,就回到了自己宿舍。我没开电视,倒在沙发上,也没睡,而是呆呆地看着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好像是窗户,好像是天花板,又好像什么也不是,我的目光像一束没聚焦的电筒光。

好像不是代表自己,而是代表人類,我以悲壮的心情,盘点了一遍自己的这段爱情,这是跟长征一样艰难的旅程,长征一年就到站了,我的爱情却遥遥无期,就像当年国民党一样,围追堵截,我什么伎俩都用过了,而片子至今没被爱情所俘。

记得也是一个夜晚,我从喧闹的KTV出来,像掉入一个孤寂的深渊,我一人走在大街上,走在自己的心境中,深入细致地想着片子。一个夜色一样缥缈的女孩,我握住手机像握住了她的手,而连接在我们之间的,唯有手机短信。我摁着手机键,开始和她交谈,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刻,看到手机屏上她的话语,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随之一种孤独也就变得更加孤独,我想像着片子摁手机的情景。

我说,我正走在大街上给你发短信,你也是吧。

她说,我才不呢,我喜欢躺在床上给你发信息,这样才能体验到一种温馨和幸福。

我说,丫头片子,这无休无止的短信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拨你电话总是忙音,就更不用说见面了。

她说,毛头疙瘩,记得王国维的三境界吗?你要挺住,相信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之后,一定是他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说,见不着摸不着的,让人心虚。

她说,其实短信没什么不好,它能很好地调动人的想像力,浪漫而富于诗意,当这种想像到顶了,一个爱情就出炉了。

我说,要我等到什么时候,我已熟透,该瓜熟蒂落了。

她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慢慢来吧,要相信自己,听话。

我说,提见面太俗,但也总不能云里雾里的吧。

她说,见了面又说明什么呢?

我说,那你说要怎样才算什么呢?

她说,当我叫你父母为爸妈的时候,我就算嫁给你了。

我说,我期待着这一天,我们应该有个倒计时吧。

她却说,冬天到了,春天还远吗?

想到这里,我舒心地出了口气,像是把长时间积压在心的闷气全抖出来了,片子都叫自己父母爸妈了,正如她所说,爱情就出炉了。我第一次以胜利者的身份笑了。

此时就像嘴里含着糖,连回忆都如此的甜,与其说在回忆自己的爱情,不如说我在等待一个时刻。墙上的钟当的一声,这个时刻就到了,不快不慢,十二点整,这个时辰像道门坎,四月一日终于过去,我相信新的一天不会再有骗局。

一个平平常常的夜,被我等待得如此漫长和孤单,那是一个人的夜晚,我在这个夜晚等待那条属于我的短信。

再次收到潇潇的短信,已是第二天早上,这是我意料中的短信,这条短信就像新的一天,我沐浴到了全新的晨光。我用力记住了见面的时间地点,我为这条短信而庆幸,因为它不是来自四月一日,我捂着这条短信,就像捂住了一个真实的存在。

这天我坐在办公室,什么事也不想做,我觉得领导从我脸上,读到了神圣和崇高。自己咋就这样神圣崇高呢,领导竟然没让我干什么,所以我专职地、郑重地等待一个时刻的到来。

等待就是把一分钟变成一小时,我半分半秒地数着时间,每数一下,心就要跳一下,心跳一下就兴奋一下,以至于向装满水的茶杯倒水,水理所当然地从桌上流淌开来。当我准备起身到约会地点时,不早不迟,领导交给我一个任务,就一个小小的事情,弄得我心烦意乱,这任务像阴沟的淤泥一样糊住我,这时领导没有从我脸上读到崇高和神圣,因此我没有理由不接受任务,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完成任务。

其实待我完成任务,并且去了商店和花店,买了一枚戒指和一束玫瑰,再赶到中心广场时,距约会时间还有十分钟,咋就这样急呢,我看了看时间自言自语。

不能放过这次机会,我踌蹰满志,像进行一项庄严神圣的工作,我想为自己马拉松式的爱情加强点力度,我构思了一场划时代的求婚,包括每个细节,我都一一进行了设计。这片子生活中很有创意,我想把求婚的事弄得浪漫一些,我决定在这个城市的中心,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中,庄严地向她求婚,先把戒指戴到她手上,并亲吻一下她的手背, 然后献上玫瑰,再背诵一段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我愿是激流》,再然后我就可以步入洞房了。这思维是不是快了一点,我对自己的想法感到可笑,还没有海誓山盟,怎么就洞房花烛夜了呢?想到这里,我对着一个过路的中年妇女笑了笑,她也跟着我笑了笑,并向我走来。

她说,你一定在等你的女朋友吧。

我说,不是女朋友,而是未婚妻。

她说,有什么区别吗?

我说,区别大了,就像我可以称你大妈,而不能叫妈一样。

她说,明白了,她一定很漂亮吧。

我说,这次你说对了,但也不全对,她不仅漂亮,还美丽。

她说,你真幸福。

我说,谢谢,也祝你幸福。

她说,谢谢,幸福是一种心情,你此时的心情影响了我,我感到了幸福。

我说,你能帮我看一下这束花吗?她喜欢吃加奶的雪糕,我去买两支。

她说,好的,我愿意当一回爱情志愿者。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当我买回雪糕,坐到花园旁的木凳上时,不远处钟楼的钟声就响了几下,神圣的时刻到了,我习惯性地站了起来,就像唱国歌时的体验一样。这个时候,那位中年妇女向我要了一枝花,然后离去。

十分钟过去,也没见片子的影子,我没忙着打她手机,我想她此时正在赶路,就耐心等吧。半个小时过去,我仍守候着等待。

直到一小时过去,我才拨了她的手机,她手机第一次响了彩铃,是风情万种的《女人花》。听到彩铃,就像听到了她的声音,遗憾的是仍没人接,我对此作了种种猜想,当然不应该是她忘了,最好不是她改变了主意,也许是突发急事,也许是病了,我甚至想到一个血肉模糊的交通事故场面。

不接电话,我只好改发短信了,这是我们的唯一通道,这通道深不可测、暗无天日,就像我们永无止境的爱情长途,果然,片子回話了。

我说,我按你约定的地点时间,等了你一小时,你在哪里,能解释一下吗?

片子说,四月一日,我等了你三个小时。

我说,你要报复我?

片子说,也可以这么说,因为我已经爱上你了。

我说,你是要我感动还是愤怒?难道爱上我就必须报复我?

片子说,我只想说爱是有加减法的,同时也是狭隘脆弱的。

我说,如果我对不起你,请你原谅,如果你爱上我了,那你就嫁给我吧。

片子说,我已经嫁过一次了。

我说,什么意思?

片子说,我说过,当我称你父母为爸妈时,我就算嫁给你了,昨天,我这样做了。

我说,你应该给我一次机会。

片子说,可以爱,但要嫁人,我平生只嫁一次。

我说,我要见你,一定要见你。

片子说,本来你可以见到我的,并且可能是终生相见,可惜,你错过了机会。

我说,我一定要见你。

片子说,下辈子吧。

我说,你在哪里。

片子说,远方。

我说,你能真实一点吗?

片子说,我没有撒谎,对不起,我想休息了。

一周后,我试图给她发过短信,三个字,“还好吗”,但没有回音,一个爱情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待我真正冷静下来之后,一年就过去了,她再没音讯,半个字的短信也没有。当初我认定的,城市某个角落发给我的,至今没有收到的短信,恐怕永远也收不到了,一切如初。所不同的是,我发现这个世界越来越捉摸不定,一切都在变数之中,一些东西只能待在狭小的手机里,一些东西只能存活在世俗的当下。至于爱情,就像天空的云彩,早上是玫瑰红的,傍晚就成了澄黄色,当夜色降临后,爱情只能成为无边的黑色。

四月一日转眼又到了,我已没有心思再给谁发短信,即使是欺骗的游戏。我估计那个叫胡勺的家伙会想起我,自然那只是一条约我到某个地方共进晚餐的短信,如是这样,我自然会像他去年的表现一样,四个字,“不予理会”。

果然,我的手机短信响了,好一个胡勺,狗解手,小儿科,我这样骂道,不过还是掏出手机看了看,没想到的是,手机信息栏出现这样两个字: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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