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产品物流运行模式研究
2012-04-29冯路
冯路
[摘要] 山东是农业大省, 农产品物流量大但发展缓慢,与农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物流运行模式单一,以批发市场为主,物流环节过多,费用过高,因此应从鼓励农业产业化物流模式,优化“农超对接”;发挥政府职能,降低物流费用、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发挥其主导作用3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模式;农业产业化;农超对接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6. 028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 0194(2012)16- 0041- 02
1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的类型
1.1 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含义
农产品物流模式就是农产品物流系统,即为了满足农产品物流服务需求,由供求双方及第三方支持机构形成的一个包含所需物流运作要素的网络。实际上,农产品物流模式包括各个农产品物流的渠道设置、环节组成、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各项业务、制度的安排。
1.2 农产品物流模式的类型
农产品物流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模式。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产品物流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现以下几类模式的特征较为明显,在实践中广为采用:
(1)自产自销模式,即农民在短距离的生产地市场自行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如乡镇的农户种植蔬菜后在乡镇集市销售或者自行运输到城市进行销售。农户可直接面对消费者,销售收益及时兑现。
(2)农产品批发模式,即农户+产地批发+销地批发+销地零售,这是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的主要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地域之间的分工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者将其产品销售给产地批发商,产地批发商只需将产品销售给销地批发商,而销地零售的组织则由销地批发商负责。
(3)第三方物流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是主导者,联结着农户、农产品加工者、各级批发商、零售商以及其他提供所需农业物流服务的企业。在物流运作过程中,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负责组织一系列物流活动。这种模式下,凭借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专业优势和提供的优质服务,可以提高物流效率和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增加经济收益。
2山东省农产品物流模式存在的问题
山东作为一个农业大省,2010年农业产值达36 933亿元,年均增长4.4%,然而一方面增产并没有显著增收,广大农民的实际收入并无明显增加;另一方面终端消费者又普遍反映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和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农产品物流不畅无疑是重要因素之一,即在农产品的流通领域,还没有现代物流模式与之相适应,农产品物流市场仍然面临许多问题。
2.1 农产品物流发展缓慢,与农业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
山东省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发育,是我国种植业的发源地之一,农产品物流需求稳步增长,蔬菜物流比重较高。由统计数据可知,山东省的农产品的产量是逐年递增,且增速基本比较稳定,因此作为农产品产地市场,山东省有着广阔的农产品物流发展空间,以重要的经济作物蔬菜为例,2009年播种面积为1 755.98千公顷,产量8 937.2万吨,产值达1 356.53亿元,出口额20.12亿美元,位居全国首位。2010年的产量更是达到了9 030.7万吨,根据山东省蔬菜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到2015年山东省蔬菜播种面积将稳定在3 000万亩左右,蔬菜总产量达到1.1亿吨。然而与巨大需求不相匹配的是发展缓慢的农产品物流。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山东社会物流总额为133 922.7亿元,同比增长26.5%,其中工业品物流总额105 145亿元,同比增长18.8%,占物流总额的83.6%,而农产品物流总额只有5 245.9亿元,同比增长3.8%,仅占物流总额的5.4%。二者差距可见一斑。(1亩=666.67m2,1公顷=10 000m2)
2.2 农产品物流模式以批发为主,较为单一
由于山东省具有农产品产需不平衡的特点,各地市的农产品物流主导模式也不尽相同,但总体来看,以上的各种模式并存,在城郊周边以及乡镇的部分欠发达地区,传统的自产自销模式仍然存在;在农产品供应链的最后一环,从事专门运销的零售商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除此之外,农产品产业化模式尚处在起步阶段,而能够提供专业农产品物流的第三方物流组织少之又少,因此从全省范围来看目前起主导作用的仍是单一的农产品批发模式,即农户和消费者之间主要是通过农产品产、销地批发市场联结。截止到2010年,全省建成并使用具有较大规模的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56个,这些市场虽然环节多,物流周期较长、交易成本高,以现货交易为主,成熟度低,但是在现阶段仍然是连接物流链的核心环节,承担着物流活动中的采购、配送和零售功能。
2.3 物流环节过多,费用过高导致“菜贱伤农、菜贵伤民”
2011年4月在国家发改委物价形势座谈会上,就农产品价高使市民生活压力增加,价低则让农民利益受损这一问题所达成的共识就是物流成本过高。以蔬菜为例,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表明,田间收购的每斤7~8分的蔬菜,流通到市区消费市场的卖价达到8~9毛钱甚至一元多一斤,近10倍的价格差距主要来自运输、人工、存储、以及蔬菜自身消耗、市场摊位成本等各种因素的累积。山东省虽然拥有众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但农产品生产仍然基本由农户自行完成,运销商贩收购,然后经批发商、零售商最终到达消费者,中间环节过多。在农产品产销总成本中,生产成本所占比重低,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等产后环节对最终价格影响很大,真正的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尚没有普遍应用。另外,需求与生产环节的信息不对称,生产主体对市场需求不了解,产地出现超低价和“卖难”现象,而环节过多,在消费者市场则会出现“买贵”。
3山东省农产品物流模式的选择和优化
3.1 鼓励农业产业化物流模式,优化“农超对接”
通过建立农业合作社,鼓励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发展,将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生产,实现“大生产、大流通”。 目前,“农超对接”、“农企联手”为优质農产品快速进入市场搭建了平台,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手段,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但这种合作关系的建立,要求农产品的产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而零散的农户难以满足,只有农业合作社才符合“农超对接”的先决条件。所以,一方面,政府应通过政策鼓励并指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组织,联合生产联合销售,以此根据订单有计划地种植,然后通过协议有组织地直接销售超市或者加工企业,这样既可免受中间收购者和“流通暴利”的盘剥,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免去了农产品价格走高对市民的困扰,也可以避免农产品质量不达标,供应不及时,或者中间断货等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作为终端超市而言,应以简易的加工、放心的质量和品牌价值来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目前收取的名目繁多的进场费,如开户费、节庆费、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海报费等等。
3.2 发挥政府职能,降低物流费用
山东省虽然拥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上百家,但租金和入场费仍然偏高,尤其是近几年不少房地产商涌入经营,为实现盈利而上涨摊位租金。政府应加强调控力度,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体系,保证农户、零售商和消费者利益。作为运输和仓储环节,虽然 “绿色通道”的开通极大便捷了农产品省内外供给,但油价的上涨使得运输费升高;同时农产品仓储成本也提升较快,以寿光物流园内的租赁仓库为例,中等规模的常温仓库,年租金约为1万元。对此政府应有政策上的倾斜,对专业的农产品物流主体减免税费或提供者资金和信贷上的支持,以求为他们创造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
3.3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发挥其主导作用
培育物流主体是改善农产品物流的关键之一,结合山东省农村实际情况,应优化整合资源,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物流企业,并加强自主农产品物流服务品牌的培育。具体而言要打破物流资源的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鼓励农产品物流企业跨部门、跨地区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增强其竞争力;农产品物流要得到大发展,重要之处还在于提高服务水平,不能仅停留在运输、仓储等功能上,应加强包装、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处理功能,以及开拓具有较大增值性的功能,如结算功能、需求预测功能、物流咨询功能、教育培训功能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大力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来实现,因此应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发挥第三方物流专业化、规模化的优势,提高物流服务质量,逐步缩小自营物流在市场中所占的比重,使一批规模小,竞争力差的物流主体退出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毕玉平,陆迁.山东农产品物流体系的构建[J].经济问题探索,2010(11):50-54.
[2]王素霞,胡定寰.现代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07(9):16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