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儿童公约”整体建构儿童生活
2012-04-29戚韵东冯毅
戚韵东 冯毅
生活德育的基本思路,是通过过“有道德的生活”来学习道德。这是生活德育的理论旨趣,也是其实践出路。
生活德育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由他们自主去建构。可是,在实践中,学生成为生活德育的主人了吗?如果学生仍然是被动接受者,那么生活德育就有名无实。
生活德育所倡导的是一种整全意义上的“有道德的生活”。当前,这种生活从学校接续到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空间中去,让儿童自由、畅达地行走了吗?如果这种生活只存在于校园范围内,那么我们培养的学生就是“双面人”。
对生活德育实践反思并不是坏事,它有助于我们以更加理性和审慎的态度去寻找新的可能改进方法。我们琅琊路小学(下简称“琅小”)自2010年起开展“琅琊路小学儿童公约”(下简称“儿童公约”)研究,从落实儿童基本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关照儿童幸福童年着手,由儿童、教师、家长及社会人士共同约定关于儿童成长、儿童教育、儿童发展等一系列理念与做法,整体建构儿童生活,引导儿童在有意义的生活之中成长为有道德的人。
一、对生活愿景的约定:快乐做主人,做自己的主人,做快乐的儿童
在生活论的视域中,人过怎样的生活是其自己选择与建构的结果,其生活的意义也是在生活之中,在过生活的过程中觅得,在儿童这里也是如此。鲁洁教授说:“儿童们不仅享有生活的价值,同时也在建构有价值的生活。”当然这样一种建构是需要成人引导的。鲁洁教授更加明确地指出,“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在于引导生活的建构”。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儿童排斥在生活建构的局外,只是把一种建构好了的生活摆到儿童面前。不去关注儿童的本真意愿,幻想儿童以积极的主人翁姿态投入到陌生的、无趣的生活中去,这是教育的无知,也是对生活德育的误读。
琅小的“儿童公约”,旨在促进儿童成长为一个有道德的人。而要成为有道德的人,首先就是要走进琅小园的孩子像一个儿童,他们要能自己做自己的主,要能享受童年生活每一天的精彩与快乐。一句话,就是要“快乐做主人”。
“儿童公约”的首要任务,是致力于启智的工作——开启智慧和唤醒心灵,引导儿童自主地行使权利、履行责任。其前提,就是“快乐做主人”。当儿童做主人时,并且以乐观之心态享受快乐童年之时,儿童的权益才能得到根本保证,儿童的身心才能得到真正发展。
“快乐做主人”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首先,真正的主人应该既是自我发展的主人,同时又是群体生活的主人,在强调自主的同时要强调自律,没有自主的自律和没有自律的自主都是不健康的、不完善的。当儿童的个性发展得到尊重,对个人发展有选择权和自决权,对集体生活有参与权、共同决策权,并能承担个人和集体发展的相应义务时,儿童才是真正的主人。
其次,对儿童来说,快乐就是幸福,快乐是幸福的“童年用语”。快乐从哪里来?快乐来自于能自主自决,来自于成长进步、爱与被爱、善良和善行、美的体验等。
“快乐做主人”是要儿童体验自我实现的快乐。在“快乐做主人”的理念下,“儿童公约”强调儿童作为小公民的主体地位,促进儿童自主实践权利和责任,实现自主发展。
作为生活的主人,儿童在生活舞台之上的“返场”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以前,他们被排斥在各种培养目标、评价标准之外,所扮演的是被动接受的角色。而“儿童公约”的制定,让孩子们终于有了自己当家做主的机会。拥有这个机会可不是件轻松的事情,他们得认真起来,好好留意日常的生活,对生活有更多的关心甚至是操心,从而反思生活,改变生活。
让人欣喜的是,孩子们并不是一味地要求自主,也自觉地提出了自律的要求。在参与“儿童公约”协商的过程中,很多孩子都表达了克己利人、善待同伴的意愿,自主和自律相得益彰,使得“快乐做主人”的意蕴更加丰厚。
二、对“教育纲领”的约定:做有道德的教育,促进儿童“快乐做主人”
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教育纲领”,它指引着办学的方向,规定着教育的行为,评价着教育的结果。更重要的是,这一纲领烛照着与学校关联的所有的人,包括学生、教师、家长以及社区伙伴们,是守护所有人的。
琅小有自己的“教育纲领”——做有道德的教育,促进儿童快乐做主人。这一纲领扎根于琅小的办学历史,凝练于琅小的文化传承,更得到今天琅小人的拥护。在生活德育的视角上,我们尊重儿童内生的过好的生活的愿望,应该在具体的生活实景上去引导儿童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除了与儿童约定过一种怎样的生活、走向怎样的发展以外,还得与所有承担教育重任的成人约定,究竟怎样才能引导儿童过上我们共同想要的生活。
在“儿童公约”“儿童篇”的基础上,我们又先后编制了 “家长篇”和“教师篇”,对“教育纲领”进行了更加明确的约定。
琅小的教育基点——珍视生命。我们坚信,生命应该倍加珍惜而不应有一点点轻视。
琅小的教育底色——崇尚儿童精神成长。尊重儿童,首先表现为尊重儿童精神成长的特殊性,尊重儿童文化,这是我们全部教育活动的依据。成人的世界、成人的生活、成人的文化不能代替儿童的世界、儿童的生活和儿童的文化;走进儿童的世界,向往童年梦想,和着儿童的思想和信仰一起飞翔,这一刻,我们每个人都是儿童。
琅小教育活动的最大原则——一切关于儿童的活动,以儿童发展的最大利益和童年幸福为首要考虑。我们主张儿童的最大利益,还坚信最大利益的实现将有利于促进儿童童年生活的幸福。不能只关注儿童的物质生活,更要关注儿童精神世界的丰富和精神生活的愉悦。促进童年幸福始终是一个重要的价值目标,也是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
琅小教育的宗旨——
(1)捍卫一种权利:儿童权利
我们不仅要切实保障儿童权利,还要将维权行动建立在正确的儿童观之上,即儿童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儿童拥有权利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们相信游戏是儿童的天性,也是人的天性。我们认为童年生活的一切不应过度地指向儿童的未来,而应更多地着眼于儿童的当下。思想的、探索的、艺术的、游戏的……丰富的童年生活将造就个性丰富、精神充实的儿童。
(2)提供一种呵护:杜绝任何形式的儿童歧视
我们认为幼小的生命需要得到精心呵护,任何人——包括成人和儿童自己——对待儿童都不应该有任何的歧视,由此可能会带来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应该被禁止。我们应该尝试从积极的方面正确引导儿童,激发儿童的主观能动性,营造有利于儿童自主、发展、关爱和创造的环境,帮助儿童不断进步,实现童年的意义。
(3)创造一种生活:最大最多发展可能的生活
我们认为每一个儿童都有权接受教育,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同时,我们也认为儿童须对自己的发展负责,自主学习,积极进取,充分创造和把握一切学习机会,使自己的体能和智能得到应有发展。
(4)播种一种信念:和谐共生,有序协商
儿童既是一个独立的个人,又是家庭和社会的一分子,法律、公德以及人与人之间达成的共识都应该成为行动的准则。我们坚信,一个保持理智和公德的公民体——由成人和儿童共同组成——是民主和法治的根基。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我们这个群体需要遵从一种共同的“心灵的习惯”,需要确信公共的美德,需要不断达成共识,需要不断重申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作为公民的儿童应时刻恪守行动的准则,成为合格的小公民是每一个儿童应该努力的方向。
儿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受到适当的限制与约束,限制与约束包括为保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尊重他人权利而服务的法律与道德。我们倡导儿童“快乐做主人”,既强调自主,又强调自律;自主之上的自律才是理智的和有意义的,自律支撑着的自主才是理性的和健康的。儿童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5)养成一种态度:快乐做自己的主人
我们倡导儿童做自己的主人,快乐做主人,不仅拥有主人的意识、能力和姿态,而且真正做了主人之后自由、自在地享受到那种自我实现的快乐、深层次的快乐。我们将“快乐做主人”视为一种基本权利,在“快乐做主人”的意义上,儿童就能得到发展,儿童权利就能得到保护,关于儿童的一切事业就有了真正保障。
三、对实践方式的约定:以“有结构”的实践建构全域性的生活
我们主张,接受教育是儿童的权利,也是儿童发展和保护儿童权利的首要条件。要依照“儿童公约”来重新统整儿童生活和赖以成长的教育环境,要将其渗透在培养目标和课堂教学之中,要创造新的活动载体来促进其由理念转化为行为,更要使之成为学校文化的内蕴与灵魂。
因此,我们需要对道德教育、对教育的实践方式做出新的约定。正如鲁洁教授所指出的,生活论德育引导人去建构和重构的是一种全面、丰富的生活。也就是说,教育不仅要关心引导学生建构好自己的学校生活,也要关心引导他们的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区生活以及其他各种公共生活的建构,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也要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文化娱乐生活、经济消费生活、公民的政治生活等。我们所设想的教育实践方式的变革绝不仅仅只局限在学校教育范围内,也包括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我们以“共同体”来表述这样一种共同约定和变革的教育力量的整合态势。
共同体是指人们在共同条件下结成的集体。我们援引共同体的概念有双重意义,一是以儿童为中心,儿童、教师、家长、社区等各方面成员共同构成的所谓“社会生活共同体”;二是以“快乐做主人”为核心理念,共同对儿童教育承担责任,努力推动儿童教育健康发展的“儿童教育共同体”。
有了“共同体”作为实践语境,“儿童公约”就可以同时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三个方面共同推进,从而形成一种“有结构”的实践。
在学校教育上,我们首先站稳课堂这个主阵地。在课堂教学中落实“儿童公约”,则要依托“活力课堂”的建构。“活力课堂”是“快乐做主人”理念下的课堂教学的基本主张。“活力课堂”强调师生“快乐做主人”,提倡自主、创新、开放、愉悦的本真状态,无不契合着“儿童公约”的基本精神。
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我们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一方面是在现有活动中贯彻“儿童公约”的基本精神,赋予各项活动新的内涵。另一方面,则尝试创造全新的活动载体,给学生一种全新的学校生活体验。譬如,与校长和学校管理层零距离对话的“小小智囊团”,集思广益,“参政议政”,不知道为学校办学贡献了多少“金点子”;旨在培养孩子国际视野和政治素养的“儿童联合国”,使孩子身在琅小胸怀天下,孩子们俨然把联合国搬进了琅小园;被誉为“校园好声音”的“小小讲解团”,传承昨天,讲述今天,精彩的表现赢得了无数来宾的啧啧称赞。
在家庭教育上,我们通过积极沟通来争取家长的支持,影响家庭教育的方式。
一位家长这样说道:“‘儿童公约从儿童角度出发提出的一些要求合理合情,并且直指家长某些固有的意识和弊端,我感到了责任和压力所在。‘儿童公约为我们今后的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
就在不久前,我们召开了家长座谈会,专题讨论家庭教育中如何落实“儿童公约”。
在社区教育上,我们的定位是,拓宽儿童生活的畛域,选择合适的真实生活情境,引导儿童接触、面对不同的人和事。在活动形式上,我们主要是采取了“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譬如神奇的科普之旅、体验军营生活之旅、感受校外文化之旅、我的创意生活之旅、情暖人间的爱心之旅等等,在活动中,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生活世界的丰富与精彩。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融合,构成了完整的生活世界的图景,形成了道德教育的全景图。在完整的全域性生活世界中,道德教育在不断延伸和延续,儿童获得了健康、持续的发展。
高德胜教授在谈到生活德育的出路时说,生活德育的真正未来在于“没有未来”:什么时候我们不再需要强调生活德育而其基本精神已经化在道德教育的所有维度与过程隐而不彰的时候,生活德育才是真正实现了。
琅小围绕着“儿童公约”所开展的一系列研究和实践,与其说是在做德育研究,毋宁说是在教育研究;与其说是在努力建构一种有道德的儿童生活,毋宁说是在积极地整体建构有意义的儿童生活。在我们的实践中,道德教育和教育是同一的,道德生活和儿童生活是同一的。琅小的经验表明,超越道德教育的视界去做道德教育,或许能开辟新的道德教育的路径,欣赏到新的“有道德的生活”的美妙风景。
【戚韵东,江苏省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校长、党总支书记,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冯毅,江苏省南京市琅琊路小学副校长,小学高级教师】
责任编辑/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