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模糊和倒置德育与生活的关系
2012-04-29钱广荣
摘要 德育与生活的关系,本质上是德育对于生活的认识和实践关系。“德育生活化”模糊和倒置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其核心观念和基本主张偏离了德育内容,淡化了德育目标,遮蔽了德育反映国家意志和社会理性的本质要求。它的流行,不仅会误导德育的理论研究,包括科学方法的运用,也会干扰德育实务的正常开展。
关 键 词 学校德育;社会现实生活;德育生活化
作者简介 钱广荣,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几年,颇为流行的“德育生活化”学说主张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新鲜感,不少人以为它有助于改进和优化中国德育,其实不然。笔者曾对它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出过质疑(参见拙文:《置疑“德育生活化”》,《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年第12期),本文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模糊和倒置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是其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德育生活化”症结所在是
模糊和倒置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
“德育生活化”将德育与生活关联起来,强调德育不可离开生活,对于纠正德育脱离生活的现象具有某种提示的意义。然而,它关于德育与生活关系的核心观念是“德育以生活为中心”,由此推演出三个基本主张,即“德育目标来源于生活”“根据学生的现实生活制定(重建)德育内容”“德育回归生活世界”。这显然是模糊和倒置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对此,笔者在《置疑》一文中已经作过较为全面的分析和批评,此处只是通过分析“德育生活化”立论存在的逻辑矛盾,指出它的症结所在。
我们研读了能够检索到的近百篇“德育生活化”的文章,发现“德育生活化”立论的构词逻辑存在三个问题:其一,“德育”的缺位。只是抓住德育实务脱离生活的一些现象说事,没有在德育科学的意义上交代“什么是德育”,使得关于德育的本质及其目的和目标、任务和内容等基本概念和关键词,在言说德育与生活的关系中成了“潜台词”。其二,“生活”的模糊。没有界说“生活”的基本内涵,对“生活”概念的把握没有形成大体一致的看法,尚处于“见仁见智”的状态,如“学生现实生活”“日常生活”“非日常生活”“生活世界”等。其三,“化”的含混。没有对“生活化”的词义作出说明,而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中,“化”的本义是彻底改变事物的性质和形态。这样,所谓“德育生活化”,自然而然地就会被人们理解为要用不确定、似是而非的“生活”,彻底改变中国德育的理论和实务的性质与形态。由此可见,用于“德育生活化”立论的三个基本概念,含义是不确切的、模糊的。缺乏从事任何一种学说(学术)或理论研究的逻辑前提,即不能在大体一致的意义上确切、清晰地理解和把握基本概念,说明其立论是不能成立的。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德育生活化”不仅不能正面分析论证自己的核心观点和基本主张,还有不少直接违背德育科学和贬低科学德育的错误意见。如:指责德育内容的道德知识都是抽象的概念,否认对学生进行道德知识传授和学生接受、掌握道德知识的必要性;认为“生活应该是最好的老师”,否认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应当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指责教师是所谓的“德育的权威”和“真理的化身”,反对学生在德育过程中“处于一种接受者和被塑造者的客体地位”;嘲讽国家和社会关于德育目标和内容的规定是“高高在上的神圣价值”,称学生不接受这种“模式化和标准化”的统一性要求是学生的“权利”,每个学生“只能接受他的生活所能接受的影响”;如此等等。这些错误意见清楚地表明,“德育生活化”的学说旨趣不是摆正德育与生活的关系,而是要用“生活”彻底“化”掉德育。这显然是错误的,不论研究者的愿望如何。
二、模糊和倒置德育与生活之关系的原因是研究方法失误
开展任何科学研究,特别是试图创建一种新的理论或学说主张,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关键。“德育生活化”之所以会出现模糊和倒置德育与生活这样的错误观念和主张,与其研究方法的失误是直接相关的。
其一,偏离了科学社会历史观的视野,将德育与生活及其关系抽象化。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德育与生活都是具体的历史范畴,德育与生活的关系也是具体历史范畴,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代,德育与生活及其关系必然有所不同,乃至存在重要的、根本的差别。因此,试图创造超越具体国度和时代的德育理论或学说主张,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当代中国德育,既不能等同于中国传统德育,也不能混同于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德育,研究德育与生活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研究中国德育与中国当代社会生活的关系,唯有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社会现实及其客观要求实行与时俱进的创新,才有可能推动中国德育的科学化进程。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代存在一般性的德育理论或学说主张方面的共同元素,而是要强调一般寓于个别之中,不可离开特定的国家和具体的历史时代,抽象地谈论和探讨一般性的德育理论或学说主张。
其二,缺乏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和辩证分析的方法。诚然,不可否认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过去确曾长期存在脱离生活的现象,这种不良现象今天依然没有彻底改变,但也不能因此就笼统地说德育脱离了生活,更不应该无视我们在纠正这种问题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就和进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应当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在尊重已经取得成就和进步的基础上,揭示德育与生活之间的逻辑关系,在德育理论研究和德育实务操作的两大领域,探讨如何才能把德育对于生活的合规律性要求与合目的性要求有机地统一起来,而不是只盯着存在的问题,站在“生活”一端对德育横加贬责,直至主张用 “生活”来“化”德育、彻底改变德育的性质和形态,致使德育与生活的关系变得模糊起来,甚至被倒置。
其三,研究范式错位。所谓研究范式或范式,简而言之可将其理解为由特定的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构成的研究模式或模型。在涉论德育与生活的关系问题上,“德育生活化”遵循的是一般哲学的范式,发生研究范式错位。表现之一是遵循本体论范式:本体论把整个世界“化”为“物质”,“德育生活化”把整个德育“化”为“生活”,赋予“生活”以德育本体论的学说地位。表现之二是遵循认识论和实践论范式:在冥冥之中不知不觉地套用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或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认知模型,来解读德育与生活的关系。正因存在这种范式错位的方法失误,“德育生活化”在论证自己的合理性时才反反复复地强调德育不可离开生活实际这种人所共知的常识。德育,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社会及自身的最为重要的实践活动之一,它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并非如同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也不同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其研究不可套用一般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的研究范式。不然,势必就会把包括德育本质论在内的所有德育问题都“泛化”进了“生活”。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德育与生活
之关系的基本思路
要真正看出“德育生活化”问题的症结及其危害性,必须要科学把握德育的根本问题,正确认识德育与生活的关系。
德育,整体上包含德育目的和理念、目标和任务、内容和途径及方法等结构要素。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里,任何历史时代的德育本质上都是国家意志和社会理性的反映,它通过培养什么样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德育目标体现出来。所以,德育目标一般都以国家法规或法令的形式予以颁布,或被包容在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或法令之中,而绝对不是“来自生活”或被“生活化”的。德育内容多是根据德育培养目标制定的,是分解和表达德育目标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治观的具体结果和形式,其“制定”并不是依据“学生的现实生活”或其它什么生活。德育途径和方法,功用在于通过“传道”“解惑”德育内容而实现德育目标,这一实现过程的真谛是在德育实践的意义上贯通和建构德育内容与德育目标之间的逻辑联系,实现德育目标和任务,而不是要促使“德育回归生活世界”。
德育与生活之关系的逻辑可以这样表述:德育目标,要培养学生具备科学认识和理解生活的问题与困难、合理优化和提升生活的质量与水平、善于应对和把握生活的挑战与机遇的素质。德育内容,作为体现德育目标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治观的素质要求,要能够贴近社会现实生活,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对学生学习成才和今后人生发展的客观要求,改变只是记载和传授德育文本知识而脱离社会现实生活的不当做法。德育途径及方法,也要联系生活实际。在具体的德育实务工作中,在有些情况下根据需要考虑让德育“走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是必要的,而不能理解为让德育“回归生活世界”,“走到”与“回归”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命题和主张。“走到生活世界”是德育的一种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不是所有的德育实务都必须“走进生活世界”。
在我国,德育一般是专指学校德育。当代中国德育,本质上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意志和社会理性,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等方面影响的思想品德教育活动。这一本质特性和要求,在我国相关德育文献中都有明确的规定。1995年,国家先后颁发了《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明确规定中学的德育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高等学校德育目标是“使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逐步树立科学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地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并从中培养一批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今天,对这两个《大纲》的目标规定是否需要实行与时俱进的调整和补充,自然可以或应该加以讨论,但是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我国德育在关于“培养什么样的人”的目标不可以是“来源于生活”的。否则,就会把我国德育推向“反本质主义”的迷途,滑向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泥潭。
概言之,在德育与生活的关系中,德育始终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发挥着指导和干预生活、改进和优化生活、借用和驾驭生活的作用。生活对于德育的作用和意义,在于优化德育的途径和方法,帮助受教育者体验德育的内容,进而实现德育的目标,促使受教育者成为适应社会发展进步和自身价值实现的新型人才。
责任编辑/程 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