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夜里灯与火
2012-04-29张秦峰
张秦峰
元宵节,道教称之为上元节,与七月十五的中元和十月十五的下元并称“三元”,分别为天官、地官与水官的生日,因天官喜乐故在此日燃灯以庆;佛教则信正月十五为参佛之吉日良辰,故燃灯表佛;又一说法为汉文帝在此日平息“诸吕之乱”,遂命各家张灯结彩以示庆祝。
实际上,元宵节并不需要借助于道教、佛教或帝王来获取民俗的正统地位,恰恰相反,后者往往期望通过对民俗起源的阐释权上的争夺才能确立自身的正统。这里且不论各家是否是牵强附会之词,可以肯定的元宵节自起源始就与灯火密切相关。
元宵节正是从掌灯这一对火的囚禁开始,经过赏灯、嬉灯、耍灯等程式化内容,最后通过火对灯的焚烧而达致节日的高潮。灯与火,可以说是元宵节最具象征的一组符号,通过互相纠结的方式上演了一场光与热、囚禁与释放的中国式狂欢。
掌 灯
元宵节以掌灯为开端。在火被引入之前,灯始终是一种沉寂和无语,因其既不是一项家庭装饰也不具有任何实际功用,在日常生活中并不能引起人的注意。唯有火才赋予灯以生命,它是灯之内核,抑或说火为灯命名。
火具有凝聚性和辐射性两种力量,它将黑暗吸引在其周围而又拒绝黑暗靠近。人正是透过对火的掌控,完成了从兽至人的蜕变。处在火造成的光与暗的交界,远祖人的背影在火的映照下,浸透和绵延在无尽的夜色里,并随着变化不定的火焰而跃动。这个神秘而震撼的场景必定会令所有的兽与人保持距离,人依靠火从而在进化的步伐里,与兽拉开距离。团聚了人之能量的火,也融化了自然所施加在人身上的冰冷兽性,人性也在火的喘息中跳跃和滋长。然而,掌控火并没有赋予火以人人皆可使用的自由,而是为其笼罩一层禁忌,因此火也成了所有宗教和崇拜的起源。
虽然火为灯命名,但灯与火毕竟有所不同,它是火的变奏。通过灯罩,它隔开了火的灼热,而又未完全蒙蔽火的光线。被禁锢于灯之中的火,透过半透明的灯罩而遮蔽了其神秘,也解除其自身的禁忌。灯使得火变得温柔,成为所有人可以亲近之物。从火到灯的飞跃使人类不必再露宿于旷野,居所成为可能。家与灯就在这样的历史进程里深深地植入人类的基因序列里,作为人类感性情绪的并起之物。因此说,灯是对火的规训。
在元宵的夜里,儿童不需要再扮演一次普罗米修斯去盗取火种,因为有灯这一层禁锢,他们才被允许接近火并将其把玩于手掌中。实际上,掌灯就是对火的掌控,儿童在掌灯的过程中模拟了一次人类掌控火的文明史。
赏 灯
星散于街巷里弄之间的灯无组织有纪律地展列、并置,它们互相斗艳与增色,占据了元宵夜里狂欢的主调。灯向来不指向一个权力秩序的中心,它缺乏火的凝聚力,灯只有聚为一组,才能成为一种景观。
与灯的无中心或去中心性互相映衬的是元宵节本身的社会属性。元宵既不是官方的祭祀,也不是家族的祭奠,而是张于国与家之间的社会活动。和春节、中秋等以家庭团圆为核心主题的节日相较,元宵节更像是一场集体性的狂欢。每个人都是这场狂欢的主体,没有官方预定的路线,更无权力中心的集结。在灯解散与平衡秩序的构图里,表达的是一种中国民众政治的恰当含蓄,书写的是一个儒家传统 “民以载道”的民间版本。
灯谜是附着在观灯仪式上的一项文化游戏。字谜是汉字的胞弟,它与文字的起源同步。谜语意味着密语,它通过藏头隐语这一文人墨客的文字智力游戏,强化了灯处于显现与遮蔽之间这一暧昧的意向。影与射都是指涉灯谜的专用语,当其并用时却成为中国知识分子构筑其影射史学的基础。正是在灯谜的智力与文字训练中,传统中国知识分子习得了一套政治讽喻性话语。
当元宵夜里的花灯被固定于街市,剥去了其仪式性内涵,仅仅保留其照明这单一的功能时,它就可能成为路灯最早的起源。然而,灯从私人性的娱乐物品转换为公共性的市政工程,却不仅仅需要功能上的剥离,它涉及到统治方式的转型,这恰恰是在皇权社会不可能出现的观念。
嬉 灯
元宵并非因其时间,而是因其空间才成为情人的节日。灯所制造的一种明与暗之间的朦胧,才能构筑起男女之间迷离的空间。比起七夕的牵强附会,元宵节因其从不刻意强调是“情人的节日”才成为“情人节”,也才显得更为正当与合法。
幽会不会选择在完全漆暗的角落与接踵摩肩的人群中,而是在明与暗、人群与无人的交界处,那种模糊的边缘地带。一方面,它不会因脱离人群显得毫无说服力,另一方面,它可以为眉目传情寻求一个恰当的距离。元宵夜里的灯火阑珊与人群熙攘正是情人幽会的绝佳场所。
女性在元宵节获得了男权的特赦,她们从高墙深院所禁锢的闺阁里释放出来。外出本身即是一种敞开,一种对压抑的释放。她们可以大胆地寻找或接受倾慕者的示爱,而不必再拘谨于礼节。灯是其最恰当的隐喻,内在的欲望在有所禁锢的灯罩里若隐若现,它同时是引诱也是一种拒绝。
禁锢火的灯罩不是用来被拆除,因为这必然遭致欲望无端的熄灭,它必须被内在的火所燃烧。隐藏与禁锢的体热在元宵节通明的灯火里得以点燃,正如巴什拉在《火的精神分析》里所说:“真正的爱必须经过火的燃烧才能升华,才能经久不衰,永久有生命力。”
经过元宵夜燃烧而释放的能量,让遭遇的双方都无法释怀,“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的女性感怀,以及“众里寻她千百度”的男性执著。
耍 灯
龙灯是元宵夜里活动的灯影,是灯的动态形象。观灯是人穿梭与弥留于灯之间,而龙灯则是人立足观赏灯于空间中穿梭。
龙是人类最古老的拼贴艺术,虽然其能飞能游又能爬,但也绝非“三栖”动物,从其骨架的原型为鳄与蛇至少可以断定:龙为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爬行纲动物。断定其为爬行动物意味着龙为卵所生,其亦会生卵,因此龙珠无疑是龙之卵。而此珠在中国各式图绘中多为火球,二龙升腾于海面之上,争抢嬉戏。
龙灯是龙珠的拟象,也应和了龙之卵的意义。卵与灯皆为生命的表征,“覆巢之卵”和“油尽灯枯”寓意相同的境遇。因此,当龙身在蜿蜒逶迤中跟随着这盏以灯为其心的龙珠舞动时,更像是一场对生的祭祀与追逐,生生不息(熄),绵绵不绝。
民间所构筑起的龙之图腾,最终却成为皇权的至高象征,其使用权被皇家所垄断,用于标识皇室所使用的器物。然而,在元宵节里,民众得以许可拟其形象,密置灯烛万盏而予以戏耍,这本身就是对权力象征体系的极大讽喻。对日常秩序的颠倒,正是巴赫金在讨论西方狂欢节时强调的狂欢的本质:反叛、抵抗与颠倒。在狂欢节里,民众得以释放革命的热情与反叛的火焰。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官方对这种狂欢的默许与宽容。“与民同乐”不是体现在微服私访或慰问探照之行,而是允以民间以话语权力,对其政治叙事进行解构和反讽。
燃 灯
最后,灯以其燃烧的方式将这次狂欢推向高潮。彩灯、情欲、龙灯等元宵夜里所有上场的元素都被抛进火焰里燃尽。
燃烧是火冲破灯的禁锢所进行的一次毁灭式行动。火在燃烧中获得了释放与自由,而即刻获得的自由却在其燃尽了囚困它的牢笼后熄灭。所以燃烧是灯的湮灭,也是火的死亡。灯的灰烬在火的推助下向上腾飞,它化身为气从而凝结为雨,最终又返回大地,在地下再次聚集。因此,燃烧同时是灯的升华,和火的重生。
元宵夜里的灯与火从燃起到旺盛最后至熄灭,完成了一次生—盛—衰的轮回,这既是古式中国人的时间观念,也是其价值观念。“三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与“一年后又是一个元宵节”属于同一种语法。
如果说春节是一年的序言,元宵节更像是春节的总结陈词。前一年所积累的物质与欲望的结余从春节开始挥霍,最终在元宵节夜里聚集和燃尽了春节所未释尽的余量。因其后到来的是储藏与收获之间的青黄不接,所以元宵节更像是一场再生前的回光返照,然后再从饥饿开始经历漫长的机体囚禁,最终集结在下一次的饕餮盛宴中发泄。
(作者现为西班牙UPF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