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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闲置住区循环再生的三大借鉴 等七则

2012-04-29

上海城市管理 2012年2期
关键词:保障性小城镇住房

德国闲置住区循环再生的三大借鉴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师常悦在2011年第12期的《住宅科技》上发表题为《德国住区循环再生发展策略》一文,介绍了战争给德国留下大量军营用地,但由于驻德美军的逐年减少,闲置荒废的军营用地成为城市发展的顽疾。出于军营使用功能与居民社区的居住相似性,德国从上世纪末开始了延续至今的废弃军营用地的居住社区改建,从而激活城市住区的再生循环发展。德国对废弃军营地块的改造复苏、对城区地块的更新再生,非常注重增加多元功能用途,非常注重保持地块原貌,这对我国目前的城市改造更新,很有借鉴意义:

一是尊重原有地块规划结构。德国住区的循环再生基于对原有地块规划结构的保留,因此使原有街路、绿地和树木植被得以存活,使得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从而在节约住区项目开发成本的同时又保证了新建住区内的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原有地块的规划结构是城市发展的历史缩影,对原有规划结构的保留也保证了城市区域规划结构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是增加住区归属感。在闲置地块改造之初,德国当地的政府和开发商积极征求居民意见,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改造,从而加强了居民对住区环境的关注,在未来的使用中增加了对住区的归属感。德国在社区改造时,积极创造居民相互联系的公共开放式互动空间,营造邻里交融的氛围,增加了“街道眼”,从而降低了城市社区的不安全因素。

三是倡导可持续绿色节能理念。德国在城市住区的地块循环使用中,绿色节能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主导理念。居民在城市改建中成为绿色节能的参与者和监督者,采用雨水收集、中水利用、太阳能发电等一系列节能措施,实现地块改造项目的城市化、个性化、生态化发展目标。

“小城镇、大战略”的新发展内涵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张立博士在2012年第1期的《城市规划学刊》上发表题为《新时期的“小城镇、大战略”——试论人口高输出地区的小城镇发展机制》一文,认为在全面认识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要使超过2亿农民工平稳地完成城镇化转型的进程,除了要关注人口导入地的城市群资源集聚效应以外,还必须重视高人口输出地的农村经济中心——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因为小城镇发展的动力机制不仅仅在于工业化,更重要的是农村人口对城镇服务的内在需求,包括住房、教育和人居环境等。因此,新时期小城镇发展仍然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项“大战略”,作者认为健康城镇化诉求下的人口高输出地区小城镇发展必须关注三大发展内涵:

一是在发展模式上,不可能复制沿海地区传统工业化的发展模式。随着新一轮国际劳动分工的深化,七大发展中国家如越南、缅甸和印度等已经在效仿中国的发展模式,他们拥有比中国成本更低、数量更多的劳动力资源,国际低端制造产业已呈跨国的第二次迁移趋势,因此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小城镇若继续走低端产业加工的发展道路,其面临的竞争将更强,风险也更大。

二是在发展策略上,要重视差异、分类引导,要服务三农、关注生态宜居。可以根据城镇的空间区位、资源条件和发展禀赋划分不同类型的小城镇,施行不同的财税、产业和人口等政策引导。另外,人口高输出地区大量的农村外迁劳动力中将会有一定比例的人口选择回迁,而小城镇是其迁移选择的重要指向,因此人口高输出地区的小城镇拥有潜在的人口迁入资源,这是其今后生态宜居建设的重要发展方向。

三是在发展保障上,要重视制度创新、财税支持,以及对强镇扩权道路的探索。一方面在适宜的阶段赋予小城镇更高的城市管理权限,可以促进小城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释放其本身的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小城镇的健康发展需要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保障,要适当加大制度创新、加强小城镇的规划管理能力,完善财税体制、确保小城镇的建设资金供给,更新观念、探索适宜的小城镇发展新路径。

推动内需重在培育居民消费能力

2012年第1期的《城市》上发表了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博士生周笑非与其导师冯云廷教授合作撰写的《城市化扩大内需的机制与路径研究——基于需求能力培育观点》一文,就城市化推动内需难以扩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一是政府推动下的土地城市化对消费具有挤出效应。由于考核各级政府政绩以经济增长为目标,而投资驱动下的经济增长的最大特点就是见效快、寻租机会多,任期有限的政府官员因此热衷于通过城市城区扩张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来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忽视改善民生的投入。二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公共服务体系以及低水平公共服务投入难以启动消费。由于我国存在城乡二元公共服务体系,进城的农民工受户籍制度限制,未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水平的社会福利保障,而养老、教育、医疗等负担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使农民工与农村居民不敢消费。另外,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也使进城农民难以在城市中生存。三是产业结构与人力资本不匹配难以拉动消费。这是由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吸纳农村富裕劳动力的主要行业,这个行业工资普遍较低,而重化工企业工资虽然较高,但吸纳就业能力较弱,在这种产业结构背景下推动的城市化,是一种不利于高素质人才就业和收入增加的低水平城市化。

作者因此认为,中国城市化推动内需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培育居民消费能力,可以从五个方面切入:一是放弃以GDP为目标的政府官员政绩考核,转向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的政绩考核,实现政府主导下的土地城市化;二是放松有关民生类和金融类垄断行业的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向一些公共性、准公共性服务行业流动,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快和深化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消除城市化进程中的体制障碍,逐步有序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降低居民的消费预期,刺激居民消费欲望,促进消费;四是通过城市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高就业水平,并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城市化发展,从而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五是协调发展大中小城市,合理提高城市规模,加强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和创新产品开发,从而增强居民收入,刺激消费。

城市道路左转交通的组织设计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规划系副教授蔡军博士与学者李彻丽格日、滕少洁在2011年第6期的《城市交通》上发表题为《干路左转空间需求研究》一文,认为美国、日本对路段转向交通组织较为关注,并提供相应的道路空间,往往采用双幅路、奇数车道断面。其中转向车道占道路长度的比例较高,一般在30%以上,奇数车道模式则达到了100%;一般不封闭支路与干路的联系,通常设置左转车道。相比之下,在左转、直行交通间干扰较小时,中国城市道路设计重视直行交通、忽视甚至排斥左转交通,对路段左转交通往往不予处理,干扰较大时则多采用路段禁左的方式,这是造成道路设计不合理、路网运输效率不高、干路与支路难以衔接的内在原因。

通过计算,作者认为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双幅路的作用主要在于为左转需求提供空间,在满足直行交通需求的同时,更有利于干路与进出交通的高效联系。伴随我国机动化水平的提高、交通压力的加大、车道条数的增加,干路左转交通需求趋于增加的变化趋势,这一变化要求在道路设计、交通组织层面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作者因此建议:城市干路按3.3-4.5m或更宽设置中央隔离带,在需要设置左转车道时,可采用去除隔离带的方式,而对于高密度路网地区,可按奇数车道模式进行规划;在设计理念方面,需要转变重视直行交通、忽视甚至排斥左转交通的偏颇观念;在技术措施选择方面,建议借助两幅路与奇数断面模式,合理组织左转交通。此外,未来还需要结合实际进行实证分析,就左转交通组织的具体方法和适用范围展开研究。

流量经济时代的城市互动增量发展

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王红霞博士在2011年第12期的《上海经济研究》中发表题为《要素流动、空间集聚与城市互动发展的定量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一文,认为随着城市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流量经济的发展正在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全球城市将更多是那些在世界经济网络中控制或影响经济流量的城市。作者发现,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的能级提升和发展越来越多与流量经济相关。如长江三角洲地区公路、铁路、内河航运、航空都比较发达,交通网络经历了从内河航运为主到公路、铁路为主到公路、铁路加航运为主再到正在兴建的以城际轨道交通为主的交通网络演变。到2010年时,江苏、浙江和上海两省一市共拥有11个沿海内河主要港口,大小共17个机场,上百条公路线和10多条铁路干线,线路覆盖全国各大中城市以及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仅长三角16个城市,目前就拥有大小港口、千吨级以上泊位达1100多座,11个不同等级机场,是世界上港口和机场密度较高的地区之一。从基本交通构架来看,沪宁、沪杭甬交通线是整个长三角地区交通网络的主轴,形成了“之”型交通主轴。随着全球化和贸易活动的加剧,人口、资本、物流等各个方面的交流空前增强,从而带来长三角时空格局的巨大改变,一个基于交通网络的城市网络框架特征日益突出。

作者经过基于区域数据的实证考察,还获得四方面发现:一、自2003年以来,以往与上海经济联系较弱的城市宿迁、南通、衢州、丽水、泰州、常州、连云港等城市与上海的经济联系增长势头显著于其他城市,这些以往落后地区的发展正在加速。二、尽管2003-2007年间,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所下降,但是,动态人口流动和货物流动的数据显示,经历2007年金融危机冲击后,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区域流动经济空间网络中的综合地位有重回上升的态势。三、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空间经济联系的综合考察发现,交通条件改善对长三角城市间联系的影响在显著增强,一些过去的欠发达地区如宿迁、南通、常州、泰州、衢州、舟山、丽水成为得益于通往上海交通条件改善的最敏感城市。四、交通条件的改善将有助于区域差距的缩小,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扩散作用,促进长三角地区城市区域呈现扁平化发展,从而引领整个长三角城市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的路径选择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授张留禄博士在2011年第10期的《上海经济研究》中发表题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可行性研究》一文,认为世界上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办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甚至在德国和日本已成为了强制性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在解决老年长期护理问题、缓解人口老龄化带给社会的保障压力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家庭结构的变化为发展老年护理保险创造了条件,然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薄弱的保险意识,国家、企业、个人较低的支付能力,老年护理保险作为新产品的不确定性,却成了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的制约性瓶颈,使得我国子女较少的低收入和贫困老人护理问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很有必要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护理保险体系。护理保险作为一个公益性险种,可以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减轻个别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护理保险还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

作者论证了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的可行性。一是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具有三个有利因素。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家庭结构的变化为发展老年护理保险创造条件,我国不断攀升的护理费用引致老年护理保险的需求,我国医疗保险保障不足及医疗费用的增长引致老年护理保险的需求。二是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存在两个不利因素。从保险需求方看,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面临着保险意识薄弱、高昂保费等问题;从保险供给方看,我国发展老年护理保险面临着保险公司对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前景心存顾虑、企业承担老年护理保险费用将会是很大的经济负担等问题。三是借鉴国外经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护理保险。无论是实施法定护理保险的德国、日本等国家,还是推行护理服务制度的美国等国家,一般都有上至中央政府的部级主管单位,下至地区和基层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如英国的劳动社会部,下设的运营主体如德国的社会护理保险公司,并且所有的护理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上才能上岗服务。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护理服务机构,加强服务机构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加大专业护理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年护理保险意识,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业,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加强老年护理保险的法制建设。

保障性住房良性循环的战略思辨

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预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庐卫在2011年第12期的《城市》上发表题为《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现实问题与战略思辨》一文,认为伴随这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持续深化,在中央政府的严格督导下,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终于拨云见日,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但瑕不掩瑜,在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不时暴露的一些问题和矛盾,绝非细枝末节,如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理解不透或执行偏差、一些利益团体和专业人士的误读与注解等,都将对刚刚起步的保障性住房发展实施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为此,作者结合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现阶段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出现的问题加以客观的理论诠释与政策梳理。

一是处理好保障性住房与各类住房的三重关系,包括: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是分置关系还是因果关系?保障性住房供应是以公租房为主还是以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为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长期策略还是应急调控手段?二是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必须取信于民,即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尤其需要“阳光”操作、“救急不救贫”应是公平分配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原则、评价保障性住房的绩效中考核使用率比开工率更为重要。三是保障性住房发展的生命力在于良性循环,即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需要特定的商业模式、公租房或廉租房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应多在中心城区布局、管理“准出”比管理“准入”更重要。

作者在文中还强调指出,政府欲成功推行住房保障政策,必须坚持三条基本理念:一是坚持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发展思路;二是保障性住房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拉开供应层次,对接不同的收入群体,保障范围相应扩大;三是保障性住房运营要按照经济规律行事,逐步实现投入产出的自我平衡,不可以认为保障性住房无法经营。

责任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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