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预防对策
2012-04-29苗树林
苗树林
[摘要]当前,随着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急剧增多,且均具有建筑面积大、人员流动频繁、可燃物多、用火用电量大的特点,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2012年发生在“东莞”建晖纸业、天津蓟县莱德商厦的恶性火灾事故就为我们重重敲响了警钟。当前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多年防火工作经验,就当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如何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 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 现状; 预防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3. 053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 0194(2012)23- 0088- 02
纵观历年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物防、人防、技防三者不到位、不重视、不完善。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1.1物防不到位,未报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验收或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或开业,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
先天性火灾隐患是造成场所火灾的重要原因。个别经营者为节省设计费和消防配套设施的安装使用费,建设初期不但不向消防部门申报,而且随心所欲设计内部建筑结构:有的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防火条件,私拆滥建,并在此过程中擅自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增加了火灾负荷;有的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给紧急疏散和人员逃生带来困难。还有的经营场所,尤其是较小规模的经营性场所,实际经营条件与消防安全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建筑结构不合理、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消防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自动报警和喷水系统欠缺的情况下,抱着“只要消防部门不来查就没事,来查就关门”的侥幸心理,不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便开业。还有个别地方政府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消防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干预,致使人员密集场所在建设初期便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先天性火灾隐患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为突发火灾事故埋下了伏笔。
1.2人防不重视,场所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火灾隐患
当今经营场所管理者往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漠视消防安全,面对一些消防隐患问题,我行我素,置若罔闻,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人为造成许多火灾隐患。
除了在消防经费投入上斤斤计较外,经营业主自身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单位员工欠缺基本消防常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个别场所在经营过程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被封堵、上锁,消火栓被遮挡、灭火器材被挪用等已成了屡改屡犯的习惯性违法行为。有的场所甚至擅自拆除、停用自动消防设施,严重危害单位的消防安全。
还有的场所人员更替频繁,员工消防素质差,未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以至于发生火灾时束手无策,酿成重特大事故。在外部管理上,有的场所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超员运行不予控制,加之个别顾客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乱丢烟头等引发火灾;由于引导疏散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予引导,混乱中的人员往往不知如何逃生,面对熊熊大火,有的呆若木鸡,有的慌作一团,有的钻入桌下、床下,有的甚至从几层或几十层的楼上往下跳,这势必都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1.3技防手段差,防火工作缺乏主动性,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违章行为屡有发生
个别单位消防管理混乱:消防设施维护不善,出现故障不及时检修;消防通道、楼梯堵塞,安全出口上锁或封死无人问津;灭火器材数量不足或选型不符合要求;控制室无人在岗,重点工种人员无证操作;大量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增加火灾荷载量;防火卷帘下设柜台、堆杂物,对于消防安全提示置若罔闻;用火、用电疏于管理,电线随意敷设私拉乱接……许多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都与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与第二安全出口锁闭有关。归结问题所在,主要是单位内部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
2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坚决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是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基本要求。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都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齐心协力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1政府主导,形成机制,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核心内容
人员密集场所涉及的管理职能部门很多,要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应制定政府、公安、消防“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由建设、工商、文教、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彻底地摸清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基本情况,拉网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选派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一把手要每周调度一次,政府领导每月亲自带队督察,全面推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作为消防部门,除了加强审核、验收或备案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外,还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派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派出所对辖区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管力度。
2.2部门联动、层层负责,铺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密网
政府部门应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公安、建设、安监、文教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乡镇、社区、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三合一”等场所逐村逐企开展隐患摸排。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整治中网格,社区、行政村为小网格,每个网格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单位场所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在日常管理中,消防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07号令的有关规定,对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应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真正体现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人员密集场所“快、好、省”地改正火灾隐患。同时,应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立足逃生自救,定期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技能,确保做到“三懂四会”。
2.3下大决心,不惜投入,单位自纠自查,彻底消除隐患顽疾
人员密集场所应自觉按照新《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并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自主管理工作机制。
安全管理重在平时。人员密集场所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同时,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还应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懂得如何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和自防自救。要注意把教育的重点放到注重日常防火上来,让大家时时、事事提高警惕,思想上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使各类人员深知自己在平时工作中有哪些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这些行为有哪些危害,会造成什么后果,从而在工作中加以改正。
3总论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一个细节上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以往的火灾案例中不难看出,我们目前面临的火灾形势是非常严峻的,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绝非一人之事、一时之功、一蹴而就,需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社会单位、公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推动的良性互动机制,才能更好地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更好地创造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才能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