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忌讳(三题)
2012-04-29聂鑫森
书信最忌“霸王格”
在古代,人与人之间的书信来往,是一种主要的普遍的通讯联络方式。书信,又称尺牍、尺素、书札、书牍、简札、鱼书、家书。迄今发现我国古代最早的两封家书,是战国末期的木简。自汉代始,随着纸张的发明制造,书信这种通讯手段的使用,变得更为便捷和广泛。一些名人的书信,往往成为脍炙人口的佳作,流传久远。在《古文观止》中,选入的书信就有十九封之多,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邹阳的《狱中上梁王书》、李白的《与韩荆州书》、韩愈的《与襄阳书》等等。
最开始用于写信的纸,大小、质地都没有什么统一的型号。但到了明代,因文人雅士对信纸的经常使用,也就有了更多的审美需要,于是产生了笺纸。笺纸专用于题咏或写信,是一种小幅而华贵的纸张,一般长三十厘米、宽十八厘米左右,纸质洁白匀薄、细腻柔滑,故古诗赞其“南朝官纸女儿肤”。若笺纸上印有淡雅而精美的图案花纹,且是名人手笔的尤为珍贵。一般来说,笺纸上多印有八行红格线,故称为“八行笺”。红格线的上、下、左、右,都留有适当的空白。
“笺纸艺术盛行于明万历、崇祯之间,这大体是可信的。鲁迅先生说,明代木刻‘文采绚烂,夺人目睛,这与明代士林风气有关”(姜德明《笺纸艺术》)。
这种“八行笺”(又称“花笺”)的信纸常式,一直到今天仍风行不止。
用这种“八行笺”写信,多使用毛笔,称谓、内容、落款,字迹都应在红线之内,这是约定俗成的格局。其一,表示对收信人的尊敬;其二,表示写信人的恭谦、儒雅、合乎规范。
书信最忌“霸王格”。所谓“霸王格”,就是所写的字,超出红线格之外,侵入四边的空白处,显示出对收信人满不在乎的一种狂肆之态,也表现出写信人的自高自大、唯我独尊。可以如此自认为天马行空的人,只有君临万物的“霸王”,故这种书写的格式,称作“霸王格”,是对收信人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
历代文人雅士写信,无论对方是长辈、同辈或晚辈,无论是上级、同僚、下属,都不会贸然使用“霸王格”,否则就会被人鄙夷。
已故的上海文史家、作家郑逸梅,不但所撰文史类著作极为丰富,而且是个书信收藏家,古人的,今人的;文朋诗友的,亲戚家人的,日积月累,蔚为大观。他不但研究信中所述的史乘,而且注重书信的文体、格式、书法,写成的数篇文章中,却没有一处说到谁是“霸王格”,他的赞扬倒是随处可见。“我友柳君然,在苏州护龙街旧书铺代我买到一本裱好的晚清名人尺牍册子,写作极佳,很为名贵。”;“吴昌硕一札,极精审”(《尺牍的集藏》)。
历年来,我与友人通信,皆以所购之宣纸“八行笺”毛笔书之,并时时告诫自已,字必写在红格线内,别闹“霸王格”的笑话。友人中,也有不知这忌讳的(不是故意,故意则是品德问题了),比如一位很有名声的书法家,行草俱佳,总是无拘无束地把字压在或超出红格线之外,说是为了一种视觉上的美观。因他年少于我,有一次相聚把酒,我便乘着酒兴,随意说起了书信中的“霸王格”,却只字未提到他。他是个颖悟之人,马上听懂了。别后归家,他特意用“八行笺“写信给我,一扫“霸王格”的痕迹,我见之大乐。
秉笔直书话史家
史,是“记载过去事迹的书”(《辞海》),又称历史。同时,也是官名,商代设置,原为驻守在外的武官,后来成为在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西周时有太史、内史,春秋时更有称外史、左史、南史的。《礼记·玉藻》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自古以来,我国的史书极为丰富,或通史,或断代史,或皇帝的起居注,还有一些并非史官的文史大家所写的史著。如《左传》《史记》《汉书》《后汉书》《旧唐史》《新唐史》《二十四史》《清史稿》《湘军志》《湘军记》等等。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就是西汉王朝的太史令。子承父业,司马迁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继袭父职,后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获罪下狱并受腐刑。出狱后任中书令,发愤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太史公书》(后称《史记》),是我国最早的通史,并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班固评曰:“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汉书·司马迁传》)。
作为史官或治史者,应该具有的基本品格是什么呢?
孔子曾这样评价董狐:“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左传·宣公二年》)。
所谓“书法不隐”,是说史官董狐刚正不阿、直书不隐的精神。故史官之大忌,是出于一已之私利,不敢直面所发生的史实,特别是对于皇帝和有权势的人,为他们隐恶掩丑,歪曲事实真相,进行无原则的歌功颂德。
“董狐直笔”成为一个有名的成语。
其事件内容:春秋时,晋国将军赵穿袭杀晋灵公于桃园,身为晋国的正卿赵盾(赵穿之族兄)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作了记载:“赵盾弑其君。”
这种秉笔直书,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但董狐毫无畏怯之态。他的这种史家风范,得到后人的由衷赞美:“董狐常直笔,汲黯少居中”(宋·黄庭坚《王彦祖惠其祖黄州制草书其后》);“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宋·文天祥《正气歌》)。
写史的人,还忌胸怀窄小,目光短浅,缺乏主见,人云亦云。
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所撰《陈涉世家》,肯定了陈涉起义的作用;《河渠书》《平准书》和《货殖列传》,反映了社会的经济生活;《匈奴列传》《西南夷列传》等,记叙了少数民族的活动。这都体现了司马迁作为一个史家,所具有涵盖古今的胸襟、气度和胆魄,以及他阔远的视域和独特的评判水准(古人称之为“器识”)。
到了清代咸、同时期,曾国藩所率湘军起于垅亩,在与太平军长达数年的征战中,屡败屡战,但最终砥平天下。同治十一年(1872年)春,曾国藩辞世,其长子曾纪泽遵父遗命,请著名经学大师王闿运至长沙议修《湘军志》。
在湘军将帅的心目中,军志撰修的目的当然首在颂扬湘军功烈。但王闿运则不这样认为:“军志近始创稿,大约冬杪可成,其意不在表战功,而在叙治乱得失之由”(光绪三年二月十六日与广督刘坤一信)。
《湘军志》耗时七年乃成,全书约九万字。
“曾门四子”之一的文史大家黎庶昌,曾这样夸赞《湘军志》:“文质事核,不虚美,不曲讳,其是非颇存咸、同朝之真,深合于长叙事理意,近世良史也。”
真实可信,不浮夸其功,不隐讳其过,而且文采风流,体现了王闿运的治史态度和渊深学养。
但是,此书却引起存世的湘军要人的极力反对和批评。“曾国荃看到《湘军志》,认为书中‘虚诬之处,不一而足,当面责骂王存心和他过不去,扬言要杀王闿运泄恨;郭嵩焘、郭崑焘斥《湘军志》为‘谤书……一时群小嚣嚣,吠声一片”(尹铁凡《湘潭历史名人——王闿运》)。
钱基博说:“其书《湘军志》实无大讥弹,自曾国荃以谤书相抵,而向声背实,不悦曾氏者,乃真以太史公(司马迁)目之矣”(《近百年湖南学风》)。徐一士在《王闿运与湘军志》 一文中也说:“(梁)启超称《湘军志》以‘翔实,非无当也。”
《湘军志》在当时虽遭毁版,但马上又被人重刻重印,购者蜂拥,好评如潮。一直到今天,《湘军志》依旧光彩四射,一版再版,颇受人赞誉。
尹铁凡在他的书中,作了这样的评断:“虽腐鼠啾啾,毁怨百端,江河万古,何损一代‘太史公之名!我们惊艳闿运之文笔,更膜拜其高尚之风骨。”
诸侯忌问鼎
鼎是一种古代炊具,两旁有耳,下有三足,故“鼎”是一个象形字。鼎三足,汉字在下部却是四笔,已非三足,这是小篆书体讲究整齐的结果。同时,鼎也有方形四足的,如司母戊鼎。
鼎为炊具,又称为调和五味之宝器。古代设宴时,天子九鼎,将牛、羊、豕、腊、肠、胃、肤、鲜鱼、鲜腊同煮。鼎也是宗庙祭器,故名为宝鼎、宝尊彝,彝是古代常用礼器之总名。
古代立国铸鼎所谓铸鼎象物,以作国图。所以王朝定都建国,谓之定鼎,鼎也就成了传国之宝和权力的象征。传说夏朝铸九鼎以象九州,“昔禹收九州之金,铸鼎于荆山之下”(《说文》)。成语“一言九鼎”,比喻言辞极有份量,“碧血长江流不尽,一言九鼎重千秋”(陈毅《记遗言》)。
迁鼎,表示权力转移,夏朝最后一个帝王夏桀昏庸,以致灭国,迁鼎于商;商朝最后一个帝王商纣暴虐无行,武王起兵讨伐,迁鼎于洛邑。《史记·秦纪》载昭襄王时,“九鼎入秦”。
因鼎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便成为诸侯争夺之物。《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楚庄王征伐陆浑之戎,路经洛水,向周王朝问鼎之大小轻重,周王室派王孙满来回答“在德不在鼎”,意为一个国家要重德而不必问鼎之大小轻重,从而折服了对方,遏止其侵权野心。后世便以“问鼎”来表示有夺天下之意向。
楚庄王问鼎,是问周朝的九个鼎。九鼎为周朝的国之重器。占有它即象征占有至高无上的王权。九鼎最早属于夏王朝,“贡金九牧,铸鼎象物”,九鼎象征九州。尔后,“桀有乱德,鼎迁于殷”,又因“商纣暴虐,鼎迁于周”。文献所载,说明夏、商、周几个王朝政权的更换,是以夺得前朝的鼎作为象征的。
周朝到周定王时,已颇衰败,“天子微,诸侯僭,大夫强,诸侯胁”即为当时的情景。此时的楚国,实力雄厚,野心勃勃,早有取而代之的企图,于是就有了楚庄王问鼎的举动。
到了春秋以后,“礼不逾节”已成空谈,有的诸侯干脆自铸自用九鼎,享受天子的待遇。例如,春秋晚期寿县蔡侯墓中,就发现了九个鼎。
鼎因三足而立,各各并峙,故有“鼎立”、“鼎足”的词语出现。《史记·淮阴侯列传》:“三分天下,鼎足而居。”《三国志·吴志·陆凯传》:“近者汉之衰末,三家鼎立。”
兴盛之时谓之“鼎盛”,局势动乱谓之“鼎沸”,豪门贵族谓之“鼎族”,立新去旧谓之“鼎革”,重臣、大臣谓之“鼎臣”,这些词语皆由“鼎”的原本意义生发出来。
鼎的名称不少,绝大的称鼐,小的称鼒,三足弯曲的为鬲。我国最大的鼎为司母戊鼎,重八百七十五公斤,高一米三三,立耳,长方形腹,四柱足中空。所有花纹均以云雷纹为地,耳的外廓饰一对虎纹,虎口向下,中有一人头;耳的侧缘饰鱼纹;鼎腹上、下均饰以夔纹带构成的方框,两夔相对,作饕餮形,中间隔以短扉棱;鼎腹四隅皆饰扉棱,以扉棱为中心,有三组兽面纹,上端为牛首纹,下端饕餮纹。腹内壁,有“司母戊”三字铭文。铸造这样的重器,工艺程度如此复杂,可见当时劳动人民高超的智慧与才华。
作者简介:
聂鑫森,中国作协会员、湖南省作协副主席、湖南省文史馆馆员。出版过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诗集、散文随笔集、文化专著50部。曾获“庄重文文学奖”、“湖南文学奖”、《小说月报》第十一、十二届“百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