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者
2012-04-29
每次和宝珍见面,我的心中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
从一开始,我们的约会地点通常就选在户外。是宝珍选的。譬如咖啡馆外面的绿色电话亭旁,譬如挨着马路边的铁栏杆那儿,再譬如距离施工现场三十米开外的某个安全区域。我记得最好的一次恋爱环境是街心公园的某条甬道上。
我不知道宝珍为什么这么选址。我很疑惑,宝珍这姑娘的方向感特差,总是离正儿八经偏差那么几米。嘿嘿,如果让她提着土枪去打鸟,一定空手而归。但我不好说什么,她看起来眼神明亮。神清气爽的感觉。
可我的感觉就不怎么样了。我是准备来谈一场艰苦卓绝的恋爱的。来之前,我的耳朵里灌满了殷殷话语。可眼下我连“登堂入室”这个起码的阶段都遥不可及,更别说要做“人上人”或者“将军”,我总以为“登堂入室”这个词语在一场恋爱中是个等同于根据地的概念。
“人上人”或者“将军”这两个词语是李丽珍说的。李丽珍是宝珍的亲戚。具体什么亲戚不怎么明了,好像是,姐妹相称。但她俩的年龄差异,看上去隔着十来个春秋,或者,是一个妇人和一个姑娘的距离。令人纳闷的是,宝珍比较苗条,属于骨感美人。而李丽珍呢,长的却是一张大饼脸。不过,应该承认大饼脸的优势,它家常、亲切,让人信赖。
很多次我坐在一张八仙桌前,觉得自己像一个拘谨的小学生。我在听李丽珍跟我讲述宝珍的进城记。宝珍的进城记里面又裹夹着恋爱史。这是一段双线并进的往事,讲起来有点复杂。但是,李丽珍强调,必须讲,而且,还要讲清楚。任何事物都有源头。好比果之前必定有因。要开花要结果必须有一个美好的源头(我没理解错的话,她说的源头就是种子吧)。这也是我要负责任地告诉你的原因。李丽珍说。
因为理解,我的脸庞一定保持了松弛柔和的状态。李丽珍说到宝珍被那段爱情伤着了的时候,我的心痛了一下,好像我那里也被伤着了。我说我懂,我会像爱惜眼睛一样去爱惜宝珍。这是一句陈词滥调,却很适合李丽珍这种家庭妇女的口味。所以接下来的气氛是轻松美好的。有一种喜气洋洋的节日般皆大欢喜的错觉。在这种轻松美好的气氛中,李丽珍给我续了水,还给我削了一只苹果。在削苹果的过程中,李丽珍笑着和我开起了玩笑(宝珍当时并不在场)。她挤眉弄眼地,把气氛调到了最高潮。她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李丽珍还说,恋爱这种事,都是从奴隶到将军的。
这是真的。每次临行前,当我对着镜子修饰我的衣著和头发之际,我就想起了李丽珍的话。话里话外的“人上人”或者“将军”两个词语总是格外鼓舞人心。
毫无疑问,从一开始,我的恋爱就进行得很艰难,有点进行不下去的样子。宝珍说,你不要听我姐姐的话。当时宝珍坐在靠近百利广场的石凳上。她的双手绞在一起,眼睛望着前边小马路之间穿来穿去的车子和人流。是一种追忆似水流年的沉思的姿态。
广臣被车撞了一下的时候,我已经望见他了。一两百米的距离。他像只蝴蝶一样飞了起来。一个男人,身子如此轻盈是我没想到的,本来,他不应该死的……
死是没有理由的。我想。可我嘴里发出的却是一声叹息。我的脸色当时一定布满了同情。宝珍瞟了我一眼,满意地吸了吸鼻子,修饰过的眼圈呈现出一种热烈的褐色。
你不要以为我有任何偏袒的想法。事情过去了七八年,但这七八年比起我跟他认识的十多年,总归是少了许多,我和他是从小就在一起的,这一点你应该理解的吧?
我的头脑里嗡嗡的,像有许多虫子在缓慢然而坚定地呢喃。那一刻,我真想睡一觉。宝珍的话题总是让我有睡眠的感觉。不过,看了一眼她,我就知道我要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安慰她。我笑笑说,我理解。
你理解?呵呵,宝珍说,你怎么会理解呢?宝珍锐利的目光如一盏灯的灯光笔直地兜头照射,落到我的身上。我无处藏匿。
谁也无法了解我的内心,你也一样。宝珍说。
独自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宝珍约见的男人肯定不止我一个。那些男人一定是被她那种神经质的话语吓跑了。要不然她姐姐李丽珍也不会给我做战前动员。目的无非是想让我对她妹妹的女性身份保持恒久的兴趣。
可我不会被吓跑的。最初我就是抱着这种坚决的态度。我只是觉得宝珍需要倾诉,对往事的倾诉。对了,她需要一个忠实的倾听者。我愿意尝试一下。
不可否认,在我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个倩丽的身影。这个身影在我恋爱之前或许就有了。以后的岁月无非是让这个身影得以强化。我喜欢骨感美人。在我居住的这个小县城里,骨感美人透露给我的是一种与时尚接轨的信息。写字楼、KTV包厢、T型台、服装超市……到处走动着穿职业装的倩影。我对职业装也有好感。它裹着那些苗条的身子,为后者增添了婉约的风姿和媚态。很难想象一个胖乎乎的女孩能带给你流水一样舒畅的清凌凌的感觉。第一眼见到宝珍时我就更坚定了这种信念。
所以和小花在饭馆里喝酒时,我还是不遗余力地为他勾勒着我美好的恋爱走向。
小花却不以为然。小花不是花,更不是我的女性朋友,这就保证我在写这篇小说时不会向三角恋的方向挺进。我自以为是个单纯的人,所以只能绕着一场简单的情感进行。小花算是我能直来直去说话的人。有些不好讲的话我都开门见山跟他说。他也是,只不过,他比我宽泛多了,包括泡女孩。你从小花这个绰号就可以明了这一点。
小花的一句话让我咽到喉咙里的半口酒差点吐出来。小花说,找个地方干了她就一了百了了嘛。我愣愣地端着酒杯。看这个高人。这倒是符合小花结交女友的原则。小花歪着嘴笑,果然笑得很痞。小花说,我很失望啊,这么多年了,你还是那么纯洁。小花那种倚老卖老的态度让我看不惯。我说,你的意思,像你那么无耻,动不动就拉着女孩上床。小花的境界看来超越了无耻,他居然呵呵呵笑着鼓起掌来,好像我一语中的似的。小花把他喷着酒气的嘴凑近了我,只要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呢,就有第三次……女人都这样,虽然这是个婊子横行的时代。小花说。
小花的话里有愤世嫉俗的痕迹。我不说话了,沉浸在自己的苦恼里。每次和宝珍见面后,我都会陷入一种茫然的情绪中。我也知道,自己这么倾听下去,不是个办法,可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不可能让时光倒流,帮助宝珍拯救她的那位被车子撞死的前男友。再说,那个人即使不在车轮下丧生,也会在监狱里度过漫漫岁月。那个人杀了人。
小花对这点也是很有兴趣的。他再三盘问详情。有点避重就轻的意思了。我原本是想让他出谋划策,用他的经验辅佐我获得宝珍的芳心。可他每次见面都要问到那个杀人犯。我烦了,我说你自己去找好了,2003年10月9日的县报上写着这个案例。小花说好嘞。他搓着手,一副神往的表情。第二天他就打来电话,提及那篇已经存入岁月记忆中的文字,他说,那个人真狠,竟然把人剁成了猪肉。
问题就在于此。老实说,我心里是有所隐忧的。现在,我必须说出一点实话。由于性格内向,某些心事或者观点我总是搁在心里。我是打算和宝珍恋爱一场的,也相信自己的柔情和倾听最终会让宝珍喧嚣了多年的噩梦消失(真没想到,我竟然一开始就承担了一位心理医生的责任),可是,我对宝珍脑海里的是非观充满了担忧。我需要一位心理成熟的女性和我一起担当未来生活中的道义。我也读过2003年10月9日的县报上写的那则通讯。在那篇文字里,宝珍的前男友张某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他提着一把菜刀杀死了屠夫范某(即宝珍嘴里说的老武),还沿途砍伤了三个无辜的路人,最后躲进了保驾山。那年的天气也怪,报纸上这么描述,还只是10月份呢,天气却异常地冷,一大群干警缩着脖子上山地毯式搜查,可是搜了两三天却无功而返。后来有人说,等着吧,这时节,那家伙在山上没吃没喝,加上穿的衣服单薄,不怕他不出来。果然,这招守株待兔的方法很快显示出其实用性来。事发第四天下午三时二十分许,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瑟瑟缩缩下山,在灵山路通往王家堡的一带抢劫了一个老农,当时后者正挑着一担番薯。警车驶过去时正好及时堵住了男人奔逃的路线。也许是因为慌乱,那个男人真的像一只兔子一样撞向了车轮。尸体翻过来时,大家看清楚了,是杀人不眨眼的张某。所以,报纸上总结说,最终,天理昭昭,张某咎由自取,得到了报应。
若不是李丽珍的提醒,我本来绝不会点动鼠标,去翻动那件已经积满尘埃的所谓事件。这世界日新月异,时时分分秒秒都在变化。而且变化的都是一些离奇的事情。让人恐怖的,让人喜欢的,让人匪夷所思的,让人瞠目结舌的,哪一样没有?宝珍前男友的事算不上什么的。可是,正因为我要面对宝珍,所以,这件事的重要性就像一坨尖锐的冰块向我逼近了。
是的,我有点担心宝珍的情绪。我知道七八年前,宝珍所受到的刺激如此巨大,它甚至已经绵延到我今天的生活里,而且,还会影响我将要到来的未知的日子。我有必要对此有一个确切的方案。为此,我不得不硬着头皮跑到李丽珍家,询问宝珍的情绪动态。好在李丽珍看起来对我的这种担忧也很理解。在我的手指摁响门铃的时候,我完全想象得到室内的情形。她们一定已经严阵以待,所有目光都郑重地对准那扇门。她们笑容可掬把我迎接进去,然后是泡茶,然后是围坐在一起,再然后就是李丽珍分析宝珍思想动态的时候了。这个时候她看上去像个耐心的工会干事。
只有在无法回避八年前那件惨案时,李丽珍才勃然大怒地说,那个杀人犯,死了还缠着宝珍,他有什么好的……
不过,好不好不是由李丽珍说了算的,还有宝珍呢。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
在宝珍眼里,张广臣是个至情至性的人。宝珍喜欢追忆往事,还喜欢拿我跟他比较。宝珍说,其实,我和你约会,完全是我姐姐她们的意思。广臣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一个穷凶极恶的人。相反,他是个很讲道理的彬彬有礼的人。他的职业是裁缝。你知道的,宝珍解释说,七八年前的乡村还是个未开化的地方。大家眼中习惯的裁缝一般性别为女。作为一个男人,去和布料打交道不可避免是被人轻视的。作为男性裁缝的广臣恰好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广臣长得斯文,他细眉细目,戴一副黑框眼镜,加上皮肤白皙,斯文得简直像和乡村风俗不搭界一般。可问题是斯文如此,为生活计,他还是搭界了。而且每一秒钟都和乡村有扯不断的关联。这就给他带来了上天注定的麻烦。他从小就生活在那里啊。
宝珍叹了口气。她叹气的时候会蹙一下眉,那眉蹙得让我心痛,就差捧心了。不过,我承认这个姿态有一种苍凉的美感。古时候的美人无不以此风华绝代。
有必要再重申一下,我和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所以你知道我们之间的那种关系……宝珍的眼睛里飘过往昔的烟尘和年华,就像给我出了一个谜面。谜底有待我去苦苦钻研。
可我真的不想做一个勤于思考的学生。思考的习惯我以为应该是在课堂里的,总是和枯燥的学业相伴相生。我是来享受恋爱给我的无限快乐的。我不希望它堕落,更不希望它升华。我爱它的细小温暖和似是而非。于是我说,谈谈你和他之间的故事吧。我这么一说,就把自己放在第三者的位置,倾听者的位置了,显得很磊落大度。
宝珍笑了。笑声里波动着一些细微的不易察觉的皱褶。她舔了舔嘴角,像正午阳光下的猫一样眯起了眼。你为什么一定要答案呢?如果我说了你会相信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觉得难度不大,我很简练地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宝珍不笑了。她看起来很深沉。神情端庄。她哀怜地看着我,像一个小母亲,眼睛里面触景生情。为什么你一定要知道呢?有些事,知道得越多就越不好。说着她甜蜜而忧伤地叹了口气。
就这样,在我的坚持下,她还是给我讲了一段沉痛的往事。我很遗憾在这里我不能提供给你更多新奇的经验。毕竟,我转述的是宝珍的而不是别人的故事。
八年前的十月,已经起了秋凉。斯文儒雅的乡村裁缝张广臣的心情很沉重,丝毫没有秋高气爽的感觉。因为他和两小无猜的宝珍的恋情遭到了宝珍父母亲的抵制。理由是,他是个娘娘腔的裁缝。我说过,男性裁缝在观念传统的乡村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既受人尊敬又遭人轻视。就像乡村野地上的茅根,割也好烧也好,从小就串联惯了,张广臣放不下宝珍,宝珍也放不下张广臣。宝珍明察秋毫的父母自然考虑到了这一点。他们迅速给女儿相了一门亲。男方是菜市场摆摊的一个肉摊摊主。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屠夫老武。在八年前,乡村经济正一步步搞活,肉摊摊主相对来说利润丰厚,还比较亲切家常实惠。宝珍的父母觉得如果结了这门亲,宝珍后半辈子就落到肉堆里了,别的不说,嘴上至少会起一层油光的。可是,没想到,女儿拧上了劲儿。男方的彩礼都上了门,宝珍却还在和张广臣那小子勾搭连环。他们甚至摆出一副婚姻自主的新青年姿势,在屠夫面前晃来晃去。
屠夫忍了很久,主要是忍宝珍。但是他没必要忍张广臣。他去看过张广臣的裁缝铺了。很小的一个通铺。一个木案板罢了(比他家里杀猪的肉案板小多了),屠夫的气就上来了。凭什么呢你?屠夫想。
后来的局面就慢慢形成了。当然主要是在菜市场。那个地方张广臣和屠夫之间碰面的机会要多一点。张广臣是绝对不去买屠夫的肉的。甚至连眼皮也不撩一下。他原以为自己顶多不吃肉,或者不吃屠夫的肉,可是没想到,屠夫的一双眼睛狠狠地盯着他。那把砍刀被一双手摁在案板上。
这一切大家当然都是看在眼里的(早在之前就看在眼里了),只是苦无破解之法。所以后来发生在十月下旬的那起惨案就显得顺理成章了。令人惊讶的是,杀人者不是五大三粗的屠夫,而是斯文之极的裁缝张广臣。刀在张广臣的手里,像划衣料的蜡笔,冷静迅速地划向屠夫的脖子。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的是,讲着讲着,我的叙述角度发生了偏移。前面的讲述不成问题。问题是出在后面。关于屠夫之死。按照我刚才讲的其实是先入为主了,是那张报纸写的案例强硬地塞给我的。也许,是我对张广臣这个死者留给我难题的一个反抗途径。我现在回到正轨上说说宝珍的意思。
按宝珍的说法,真正致屠夫死亡的是一瓶威龙干红。那瓶威龙干红是从附近的副食品店里买来的。那天正值宝珍生日,张广臣说喝一点红酒对女人有好处的,所以宝珍就一脸向往的样子。张广臣就出去买干红了。谁也不会料到,正是这瓶干红,在发生争执时,成功抵御了屠夫的袭击,并转化为利器,捅进了屠夫老武的喉管。
宝珍告诉我的时候眼神很迷惘。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说成是一把刀呢?明明是一只普通的瓶子嘛,那一刻我就站在旁边,我看得很清楚的哦,可是,他们呢好像眼睛都瞎了一样,更奇怪的是,明明是老武先动的手,然后张广臣用瓶子正当防卫,可是到了他们的嘴里,变成了张广臣操刀杀人……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可是想了很久我还是想不通。宝珍看着我说。
皇冠娱乐会所地处解放街的中心路段。是眼下被称为除家和工作单位之外的“第三地”。据说县城里的人都喜欢将收入和时间的三分之一花费在这里。这里白天外面人流汹涌,到了晚上,人流汹涌就是里面了。去之前我征求了宝珍的想法。宝珍说,为什么不去?也许,我是要散散心了。不过,宝珍说,那环境我不太习惯,我想我最好带个朋友过来。出于对等的考虑,我叫上了小花。在出门前我反复交代小花,我说,你什么都可以乱搞,包括宝珍的朋友,可就是不能动宝珍一根汗毛。小花推了我一把,说,你把我当成了什么?我有那么凶残吗?放心好了,我坚决不动你的奶酪。
對于那个被我视为声色场所的地方,小花果然比我熟。我们进到三楼的一间宽阔的屋子里时,就发现里面已经很热闹了。穿过吧台,我们来到一圈茶几和沙发边,坐下,然后要了两杯芬达,边喝边等着宝珍她们。
宝珍和一个相貌平常的女孩出现了。显然,她们化过一点妆。尤其是宝珍,嘴角湿漉漉的,像是唇膏抹多了似的。我们要了一些水果拼盘,看舞池里三三两两的人在音乐声中走动或者摇曳。
宝珍今天似乎有点亢奋。印象中她是个忧伤的女孩啊。她大声和小花他们说话,那声音超拔得如同一个高亢的音符,破空而来,不免让我有点担忧,我宁愿相信宝珍今晚是抱着决绝的姿态来的,她要放纵自己。
小花似乎浑然不觉。他好像天生适合这样的氛围。他不紧不慢开始说起了一些听来的黄段子,那些黄段子把我们都逗乐了。
后来小花说我们去跳个舞吧。他还悄悄踢了我一脚。可我委实对跳舞不感兴趣,而且我的舞技着实拙劣,出去无异于出丑。况且,我只想陪着宝珍说话,让她的心情在倾听中渐渐晴朗、绽放。我想,也该轮到她倾听我娓娓情话的时候了。
是小花替我出的这个头。我没想到宝珍在舞池里是那么惊艳动人。她和小花的搭配可谓天衣无缝。华尔兹狐步探戈恰恰……宝珍跳得好得出乎我的想象。我远远望着在舞池中自由旋转的宝珍,忘了烦恼的宝珍,忘了前尘往事的宝珍。此刻,她是充满活力和光彩的,几天前还吸附在她身上的沧桑的味道一扫而光,让人难以相信。
此时,我隐隐感觉自己找错了地方。语言在充满世俗动感的皇冠娱乐会所里仅仅是个陪衬。我的心头沮丧极了。我对自己感到了悲哀。而这种悲哀,是无人可以改变的。
出于无聊,我和宝珍的朋友闲聊了起来。那个相貌平常的女孩一直安静地坐在那儿,她有个类似香港明星的名字,叫米雪。我说,米雪,你怎么不去跳舞?米雪说,我不会,也不想,我就问她平时喜欢干什么。米雪说她喜欢挑毛衣什么的。她说这种地方我不太来,也不太习惯,我是陪着宝珍才来的。我说,我也不是常来的,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跳舞。
既然这样,我们就聊起了喜欢的东西,譬如,挑毛衣。情况在这个时候变得匪夷所思。舞池里光影闪烁,宝珍和小花像两条热带鱼在翩翩起舞,而在舞池之外,我和一个不相干的女孩聊着关于挑毛衣的话题。后来我就想,如同我莽撞地闯入了宝珍的生活,米雪或许同样也是这么奇异地涉入了我的世界。
但我的脑海中始终还是存留着一个发疯的想念。是的,发疯。我发现这段时间我已经不可自拔地陷入了对八年前那个案例的狂想之中。我无意中成了一位故事爱好者。这一切都是由于李丽珍和宝珍姐妹的启蒙。我迷上了爱伦·坡和柯南·道尔,我的脑海中常缠绕着从那只著名的大烟斗里升起来的烟雾。李丽珍来找我的时候,我的桌子上就摆着一本《 福尔摩斯探案集》。门打开的瞬间,我正紧跟着福尔摩斯的思路顽强前进。
是李丽珍爽朗的工会干事般的大嗓门把我唤回了现实。李丽珍一进门就说不错嘛。不错嘛之后就是宝珍真有福气,然后她就在不错嘛或者宝珍有福气的赞叹声中依次参观了厨房,客厅,卧室,卫生间,阳台。
需要交代一下的是,我是个机关公务员。年纪也不大不小了。眼下的这套商品房是去年父母替我买的,算是以后的婚房。房子地处城西板块,交通便利,离娥江仅咫尺之遥,十分钟可达城市核心区。风景怡人,属于一个高尚生活小区。说起来为了买这套房,父母和我也跑了不少路,参观了不少房展,看了不少样板房,最后才拍了板。
李丽珍一边啜着茶一边品头论足。无非是玄关应该怎么设计,客厅是采取欧式还是美式,电器配置用西门子还是海尔。她的神情给人的感觉是她才是这套房的主人。我只能不置可否地笑笑。
李丽珍后来就问起了我和宝珍之间的进展情况。我如实向她做了报告,中间省略了去皇冠娱乐会所的一些细节。李丽珍听得很认真,不时地点点头。看起来她对我和宝珍还是蛮关心的。我刚说完,她就用食指指关节敲了两下桌子。这是她说话的习惯。意思是她要发表重要讲话了。果然,她的脸色逐渐凝重起来。
你要抓紧了,李丽珍说,小马啊,你可能还不知道,最近出现了一点新情况,有个吊儿郎当的家伙和宝珍搅在了一起,你别急,我的话还没完呢。李丽珍顿了顿说,这与宝珍没关系,完全是那家伙自作多情,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认识的?那家伙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头发黄黄的,抹着发胶,说起话来一脸油滑。我不让他进屋,他就说他在门口等好了。结果宝珍还真出去了,说是一个朋友找她玩,没必要大惊小怪。可是我总觉得不对劲。我就赶紧过来,想问问你和宝珍究竟怎么了?那个黄头发又是谁呢……
李丽珍还在一边喋喋不休,我就明白那个黄头发是谁了。八九不离十,那人就是小花。令我惊异的不是小花抢了我的现任女友,而是宝珍怎么会跟上这个家伙?或者说,这家伙怎么把宝珍骗出屋子的?小花的情况我知道,他是个“月光族”,除了他摇晃的身子,没有积蓄更没有房子。我的眼睛落到了桌上的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下意识地把书翻开,那里折了一个小小的角,那一页讲到福尔摩斯在给华生做现场分析。福尔摩斯对人的心理掌握得非常精当,能凭着细微的生活痕迹,推断作案者的身份地位动态。这是让我特别入迷的地方。
一阵指关节的敲击声又响了起来。是李丽珍在发表讲话呢。我发现自己失神了。李丽珍的脸上有不满的情绪。你也真是的,她说,问题很严重,还不放在心上,真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是怎么想的?李丽珍自怨自艾地说,我也真是的,皇帝不急太监急,要不是为了宝珍找到一个好老公,我至于这样大老远跑来吗?
李丽珍的话让我有点羞愧,我觉得自己对不起李丽珍。
没想到宝珍会主动来找我。当时我正在卧室兼临时书房临摹柳公权的书法。具体说,是郑板桥的原著,柳公权的字。宝珍侧着头看书桌上的字条。一桌子的“难得糊涂”,这是我最近发出的感慨,包含了我的无奈和顾影自怜。我打算等情绪平静下来,就把它以文字的形式张贴在我的临时书斋上方。以前我还不懂这几个字,现在我懂了。
这几个字好,宝珍的脸上有了沉思的痕迹,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忧郁的神色,如果广臣知道这个道理,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了。做人真是不能太清醒了。
对宝珍的我行我素,我已习惯,所以,我并没有制止她,我知道她有许多话要说,我除了倾听别无选择。
广臣还是太天真单纯了些,不知道男人都一样。可他却是个特别的男人。你知道有些话我们女的真是不好开口。可是,事到如今我还是想开这个口。知道为什么广臣会那么激动吗?说到底还是因为我的事。那天是个夏日黄昏。我和广臣照例悄悄在村里的芦苇荡边约会。还是九月份光景,气温就比较高。乡下的傍晚就常有人去那边游泳。这一点我们没有考虑到。我们光想着水边的芦苇丛高大旺盛了。广臣腰间的call机响了(那时流行用call机,有人说,美国牧场的奶牛身上都挂着那种玩意),广臣就让我呆一会儿,他去附近的小店里回个电话。我就说好的。广臣走后,我正傻乎乎地看着村里屋顶上飘起的炊烟呢,忽然感觉有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我以为是广臣,我就头也不回地说,这么快。后面那人没有回答我的话。喘气声却急迫起来。我感觉一样湿漉漉的东西水蛭般贴在了我赤裸的肩上,与此同时,一股难闻的生肉味往我的鼻孔里钻。不对啊。我赶紧回头一看。真是吓了一跳。是张胡子拉碴的脸。嘿嘿,老武。我爹给我说起的那个杀猪卖猪的。我还没扭动起来,他就抱住了我,乱动。我赶紧扭动起来。边扭动我边说,你放手你放手。可他一声不吭,光喘气,光乱摸。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我想我是不是就要被他那个了?我的身子软绵绵的,力气像被抽光了一样。我的眼泪就冒了出来。我想我就要对不起廣臣了。我听到砰的一声,我想是不是我坚持不住被老武压倒在地了。可是马上我就感觉脑后一阵轻松。我并没有倒下。
倒的那个人是老武。宝珍说,是广臣回来后发现了,拔了一根芦苇敲在老武的头上。老武才倒下了。他俩的仇就是从那个时候彻底结下了。广臣对我说,这种事你不要跟别人说,不光彩的。于是我就始终守口如瓶,这些年。既然我告诉你了,证明我是把你当朋友看的。我还要告诉你的是,你们男人都一样。
先说说那个老武。那个老武后来在菜市场看见我,眼光总是怪怪的,笑起来也怪怪的。他老盯着我的胸脯看。有时候我走着走着,就感觉屁股后面热辣辣的,一转头,就看见他狼一样恶狠狠的目光,像是要把我吃了。这可能是我的错觉。事实上,我每次路过他的摊位,他都热情地向我扬起一刀猪肉。拿去,不要钱。他这么说。
反过来,因为那件事,广臣的心里有了阴影。这阴影体现在他脸上。他的情绪波动很大,有时候把头埋在我怀里久久不肯离开,有时候用无辜而充满失望的目光审视我。有一次我终于忍无可忍,我说,广臣,你别这样,这样大家都不好过。广臣说,你搞搞清楚,不是我要大家不好过,问题是出在你身上啊。他怎么就这么糊涂呢?他怎么就这么清楚呢?我说,我也不是故意的,是老武趁人之危。广臣說,你老实说一句,你和他以前有没有过?我瞪大眼说,我们有过什么?广臣说,就是那个,他有几次得逞?我说,广臣,你怎么这样?我怎么可能会和老武那样子。广臣的脸阴阴的,他说,难说,你爹娘不是很喜欢那家伙吗?难保你最后不动心。我说不出话来了。广臣这么想我还能说什么呢。呆了呆我最后说了一句,你觉得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
现在我一直后悔,当初我为什么要说那句话呢。广臣这个人平时就话不多,有话也闷在心里。我和他在一起都是我讲,他听。后来他正当防卫过了头,错杀了老武,可能与他心里搁着这件事有关。有时,我就会做一些与广臣有关的梦。我常常梦见他的那双眼睛,无辜又充满失望的表情。我因此很伤心,我扯着他的袖子,想跟他说我是爱他的。可他那张脸突然露出一脸的不耐烦,他迅速抖落了我的手,如同抖落一只讨厌的虫子,然后就扬长而去。从我的梦境中消失。每次醒来,我不免就泪流满面,我甚至以为,那天,广臣和那辆警车相距一二百米,应该是不会撞上的,可偏偏还是发生了,是不是就是广臣的本意呢?他是绝望了,对别人,对我,对他自己,对这个世界?
宝珍看着我笑,你看,我说得没错吧,男人都一样。你是个男人,也一样。宝珍躺在我床上了,胳膊撑着床,手托着腮,斜着眼睛看我。这是影视剧里常有的女性挑逗情人的姿势。你过来呀。宝珍用另一只手捋了捋长发说,你不就想这样,男人都想这样。
我走过去,躺在宝珍身边。很奇怪,我下面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只好充满歉意地抓住宝珍的手。宝珍的手散发着雅霜的淡淡气息。她一直在一家文印社做事,常要制作名片,手里会沾上洗不掉的墨,所以,除了用香皂使劲擦洗,平时就涂抹雅霜护手霜。我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手心里,试图暖它。可宝珍突然把手抽了出去,迅速站了起来,并且扣好了解开的那粒纽扣。她身上原先的慵懒消失殆尽,换上的是一脸的正气。她朝我冷笑一声,你以为你是谁?她说,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你一样,自我感觉特好?
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去找小花。那个黄头发又油嘴滑舌的家伙把我的宝珍教坏了。我有充分的道德优势。中国人有句老话,朋友妻不可欺。看看宝珍,身上全是小花玩世不恭的影子。当然,宝珍还不是我的妻子,但是,我相信她迟早会投入我的怀抱,敞开她的心扉。我们将成为一对互补的永久搭档。
想不到的是,还没出发呢,手机铃声响了。是小花打来的。他在电话里说让我赶快过去,他说宝珍她们现在在他那儿。三缺一,她们就等我去凑个数了。
小花的电话让我吃了一惊,同时稍微安抚了一点我心中的义愤。我只是搞不懂宝珍这是什么意思。这个玩笑似乎有点开大了。我有点绝望的感觉。一路上我扭动的幅度很大,屁股下的捷安特自行车也颠簸得厉害。二十分钟的车程,我用了十几分钟就完成了。终于到了目的地,我望了一眼那幢宿舍楼,那幢楼看上去有点年头了,墙面上有破损和污秽的痕迹,而且,有的地方还涂写着联系打孔或者修下水道的手机号码。不错,打工者小花就居住在这里。我似乎看见小花在他的屋子里搂着宝珍说笑的模样。
走廊里背光,又没开灯,所以昏暗,却和我黯淡的心情相得益彰。我闻见了一股类似臭袜子和煤油夹杂的味道(小花的骗术是这种市井气息熏出来的吗)。就在我翕动着鼻子像狗一样这儿闻闻那儿嗅嗅的时候,我听见靠近北边的那间屋子里传出哗哗的笑声,如同下雨一样畅快。我悻悻地推门而入,果然是开心的小花,开心的宝珍,还有一个开心的米雪。连米雪都开心得乐不可支,我就知道小花有多么高超的本领了。看见我来了,小花这家伙就连忙止住了笑。他的额头和下巴贴着一些纸条。纸条被窗外的风吹动,飘飘欲仙。令我纳闷的是,这个传统游戏每次都能屡试不爽。小花说,就等你了,你再不来我们可要散伙了。
由于我的加入,气氛显得更热闹了。至少表面上如此。我平时出牌很谨慎的,可是那天不知为什么,我一反常态,挽起衣袖摔牌,像个赌徒一样狂放。有时轮到我是小花上家,我还故意捣乱捣乱(这一点小花应该看出来了)。总之情绪有点波动了,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我。小花的纸条后来就一张张转移到我脸上了。
我的样子一定很滑稽。所以宝珍和米雪哈哈哈地笑起来。我注意到米雪的眼泪都笑出来了。我敢打赌,这个矜持内敛的女孩,恐怕难得笑得这么张扬。我就鼓励地冲她微笑了一下。我想,打牌真是一个老少皆宜的游戏项目。
宝珍也在笑。她是捂着嘴笑的。那只白皙的左手像口罩罩住了下半边脸。这使她上半边脸上的眼睛圆溜溜的,显得大而灵活。就在这时宝珍挤了一下眼。女孩子挤眼的动作总是那么妩媚,我听见心脏扑通跳了一下。但我很快发现自己是自作多情了。因为宝珍对面的位置上坐着的人是小花。
趁一局终了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厕所。除了去厕所,我主要还是想理清自己的思路,被室外的冷风一吹,我想起今天我一反常态的原因来了。我并不是来打牌的,我是来找小花的。义愤重新填满了胸膛。我想,我得跟小花好好谈谈。我要问问他,我们还算不算是朋友了?
回去的时候,我就没有进门,而是站在门口招手,我说,小花,你出来一下。小花的表情显得很无辜,有事吗?有事就说嘛。我笑眯眯地看看他,让你出来就出来。
我把小花拉到走廊的另一边。走廊里空空荡荡,非常适合谈心。我说,你想干什么?小花直愣愣看我,想干什么,你说我想干什么?我吼了起来,我说,你他妈的你知道你想干什么。我的声音一定太大了,回音在走廊里轰隆隆地响,干什么干什么干什么。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扭头望了望北边的屋子,赶紧把声音又压低了,我说,小花我告诉你,宝珍是我的,不是你的。我没想到小花这个时刻反而镇定下来。镇定得近乎无耻。他的眼神里又荡漾出一丝玩世不恭的笑意,宝珍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她是她自己的。
这句话真让我泄气,可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有意思的一句话。它涉及人生观世界观,富有哲学的气味,并且具备终结意义。
事情进行得顺理成章。不过,我指的是小花和宝珍。他们的恋爱如火如荼。小花熟悉很多声色场所,所以他把宝珍带了过去。他们玩啊闹啊,以至于李丽珍的电话一个又一个地打过来。李丽珍说,真没想到,宝珍会喜欢这个黄头发。李丽珍说,这个黄头发会来事,他把宝珍带来带去,说要让宝珍散散心,忘掉过去。李丽珍说,宝珍的气色好了,饭量也增加了,睡眠也畅快了……李丽珍一点也不怪我了,现在她似乎把我当成了她的朋友,或者她的弟弟。没事就通通电话。她还是认可我的。
所以我的生活中多了这么一项附加内容——倾听。我不知道这么做有多大意义。反正我就这么听着吧。不过有时候这么听着,半空中就会过来一只手。是米雪的手。米雪的手落到了我那只空闲的耳朵上。于是我听见了耳朵吱的一声尖叫。米雪笑眯眯的脸在我面前呈现,你是不是又在跟宝珍通电话?那个小妖精,就会编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来骗男人。小花就是这样一头栽进去的,他被她的故事迷住了。米雪说,关键时刻,是我拯救了你。
对米雪的说法,我不赞成,尤其不爱听她那个“拯救”。这世道谁也不怕谁,谁也救不了谁。可我真的爱这个温婉的小女人,所以,我只好含糊地摇一下头,又点一下头。这种样子看起来有点玩世不恭,就好像我是另一个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