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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金融服务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2012-04-29赵冬梅

会计之友 2012年31期
关键词:县域经济金融服务

赵冬梅

【摘 要】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而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问题凸现,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成为大难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现阶段县域金融服务县域经济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就县域金融如何跟进服务县域经济展开思考,提出了构建县域金融体系、完善金融服务、服务县域经济的措施。

【关键词】 县域经济; 县域金融体系; 金融服务

一、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的现状

县域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运行质量和发展后劲。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保定市县域经济2009年GDP为1 177.30亿元,占整个保定市GDP的68%(《河北经济年鉴2010版》)。可见,县域经济在保定市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但因所属的25个县(市、区)因地理环境、资源分布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保定市各县的人均财力仅相当于全国各县(市、区)平均水平的82%,达不到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区域的县(市、区)人均财力水平的30%;西部地区特别是山区8个县人均生产总值比全市水平低42%,人均财政收入比全市水平低49.3%。强市必先强县,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做强全市发展支撑,是当前艰巨的任务。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与金融支持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保定银行业给予了保定市县域经济发展有效地支撑。以三家银行为例:工商银行保定分行在2011年不断加大对县级中小企业服务力度,累计办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248笔,金额41亿元,办理“网贷通”贷款业务品种165笔,年末余额1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农业银行保定分行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围绕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增收,2010年累计发放县域贷款38.6亿元,贷款余额增加13.4亿元,贷款增幅达42%,有效支撑了全市“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保定农村信用社作为立足农村,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具有县域网点分布广、管理体制灵活、支农力度强等优势,截至2012年5月末,保定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408.1亿元,较年初增加24.7亿元,增速6.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1.2亿元,较年初增加21.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1.8%,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二、金融支持与县域经济之间的现实矛盾

尽管金融业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与支持仍然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县域经济资金需求与金融供给不平衡

一方面,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推进,县域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迅速发展,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现代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工业化进程以及个体农户贷款需求都对金融业提出了多方面、多样性的需求;另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数量锐减,到2009年一季度末,保定市金融网点由4 175家收缩至1 568家,村级覆盖率由67.02%降至25.17%,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出现了正规金融供给的真空,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此外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县级商业银行没有贷款审批权限,无法及时满足企业有效的贷款需求,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减弱。

(二)金融服务产品单一,功能亟待健全

目前,县域金融所能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款和汇兑业务上,那些在城市非常普遍的服务项目譬如网上银行、消费信贷、电话银行、ATM、信用卡、代收代缴费等在县域范围很少见,在广大农村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因条件所限,企业金融业务依靠股票、租赁、保险以及票据融资等方式在县域经济融资需求上也难以发挥作用。这就形成了县域经济主体依赖单一的融资渠道,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的瓶颈现象。

(三)县域资金外流严重,县域经济发展缺乏资本动力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县域实体经济主体存入金融机构的资金大幅增加,然而这些资金并没有回流到县域范围,而是大量外流,存贷差扩大,外流的主要渠道有:

1.国有商业银行将吸收的存款主要投放到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涉农贷款微乎其微。截至2009年底,我国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48%,人均信贷额不足万元。

2.国有商业银行运用权限将资金层层上收,县级以下的机构只能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部分组织资产抵押贷款,造成存贷比下降,资金无法回流。

3.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服务快捷及时,使得它“吸储”能力不断跃升。由于起步早期无发放贷款业务,使得资金直接流出县域。2008年挂牌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之后,开展小规模信贷业务,但信贷规模仍有待提高。

4.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规模有限,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农村信贷需求。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发展县域经济的缺口越来越大,资本动力严重不足,阻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

(四)县域信用环境差,金融信贷缺乏安全感

由于农村诚信体系不完善,信用观念淡薄,部分贷款人恶意拖欠银行债务,或者以贷还贷、虚假担保、无效抵押、非法融资等的行为,扰乱了信贷市场正常秩序,弱化了银行业对县域经济投放贷款的信心。其次,我国现阶段金融执法效率不高,金融案件往往是受审快,审理慢、执结率低,金融部门经常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债权不能有效维护。

(五)县域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融资障碍大

一是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慢,担保能力弱。二是由于一些农户和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担保的抵质押物,农民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缺乏相应的政策,使得农民的不动产变现困难,无法进入担保抵质押范围,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三是县域中小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收费高、环节多、手续繁琐,加大了中小企业贷款成本。

三、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完善金融服务

鉴于县域金融在服务县域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金融业应立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一)完善金融政策,配合县域金融体系发挥作用

1.依靠法律保障县域金融服务。法律保障是解决目前县域经济金融支持不足的根本,制定一些县域金融法规,对县域金融体系、县域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和扶持,保证支农贷款及时、合理、有效的发挥作用,促进农村实体业主与金融部门和谐发展。

2.强化县域经济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县域经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区别对待,适当倾斜,指引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国有银行通过设立县域级分支机构,牵头组建村镇银行,引导资金向县域及欠发达地区回流。建立一套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制度,从而激励金融业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给县级金融机构适当放权,对县域经济实施灵活的信贷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放贷力度与宽度。同时政府还可以运用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引导银行资金流向县域。

3.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县域金融健康运行需要有效的金融监管,构建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确保金融安全。地方银行应定期向上级行汇报信贷投放情况,各商业银行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县域信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二)积极发展多形式县域金融机构,培育“草根”金融

县域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体金融机构也应该是中小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秉承“立足三农、面向县城、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定位,承担起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业务品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眼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小额贷款等服务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助力。县域金融仅仅发展农村信用社还不够,可以将县域股份制银行作为发展方向。股份制银行是完全按照现代金融企业构造的独立法人,一方面发展规范,突破了县域的地域限制,与资本市场结缘,实现资金来源市场化;另一方面以“资金使用本地化”为宗旨,扎根县域内,解决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企业“输血”。此外,积极培育民间信贷组织,发挥其服务县域经济的补充作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类,这些机构是地方金融创新的结果,贷款利率比当地的民间信贷要低,使农民的贷款成本降低,给农民带来实惠,能有效缓解县域内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但是,由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缺乏规范的指导和统一监管,存在局限性,所以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对其加以正确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使其合理合法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与县域经济发展有效融合

县域金融创新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及服务。随着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的推进,一些特色金融产品如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也应随之大力推进。同时改进信贷管理,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扩大授信额度,积极探索担保、抵押、质押新方式,最大效能地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解决融资难题。简化贷款操作流程,研制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大力推进新型的结算工具,加快电子化进程,推广信用卡,支票卡等银行卡服务,突破资金流动的时间与空间限制,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是加强全社会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意识教育,大力推进农村、企业、社区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以增强县域经济整体诚信意识。二是加大金融执法力度,综合利用舆论、行政、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和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县域信用担保体系,除了建立地方政府出资的财政担保公司之外,还可以建立依靠财政预算拨款和社会筹资方式组建的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以及由中小企业或者农户联合组建的会员制担保机构,共同出资,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通过发展与健全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机制,更加有效地增强县域企业融资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高建.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跟进服务问题思考[J].济南金融, 2005(11).

[2] 钱水土,程建伟.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域金融体系重构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05(6).

[3] 何广文.构建县域本土金融服务机制 [J].中国金融,2011(11).

[4] 吴晓灵.重构农村金融体系 支持县域经济发展[J].中国金融,2003(10).

[5] 李泓震.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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