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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治发展观与全球治理困境的超越

2012-04-29蔡拓曹亚斌

教学与研究 2012年4期

蔡拓 曹亚斌

[关键词]全球治理困境;国家中心主义;政治发展观

[摘要]全球治理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主权国家一直秉持“国家中心主义”理念所造成的,正是这种理念使得主权国家采取孤立式或趋利避害式的行为对待全球治理,从而导致全球治理中出现参与赤字和责任赤字。通过分析国家政治发展观的变迁,不难发现,传统政治发展观以主权、领土为界限将世界划分为“我者”与“他者”的思维方式便是“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集中体现。这种传统政治发展观在世界范围的蔓延为“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盛行提供了土壤。要解决全球治理困境,就必须克服“国家中心主义”理念。从政治发展观的角度来讲,就需要国家放弃“国家中心主义”主导下的传统政治发展观,进而采取一种开放的、负责任的政治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4-0047-09

对于世界来说,全球化所带来的不仅是全球收益,还造成了数量众多且日趋严重的全球危机。全球治理作为解决全球危机的方式提出已有一段时间,然而至今为止,仍未能有效地解决全球危机,甚至出现了某种困境。因此,破解全球治理的困境成为当前国际社会所面临的迫切任务。

一、全球治理的困境及其原因

要分析全球治理困境,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全球治理?对于全球治理的概念,全球治理委员会给出的定义是,“治理是各种各样的个人、团体——公共的或个人的——处理其共同事务的总和。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各种相互冲突和不同的利益可望得到调和,并采取合作行动。这个过程包括授予公认的团体或权力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以及达成得到人民或团体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的利益的协议。”托尼·麦克格鲁则认为,“多层全球治理指的是,从地方到全球的多层面中公共权威与私人机构之间一种逐渐演进的(正式与非正式)政治合作体系,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全球的或跨国的规范、原则、计划和政策来实现共同的目标和解决共同的问题。”

中国学者给出的定义是,“全球治理是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各国公民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共同利益而进行的民主协商与合作,其核心内容应当是健全和发展一整套维护全人类安全、和平、发展、福利、平等和人权的新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包括处理国际政治经济问题的全球规则和制度。”另一种定义则认为,“所谓全球治理,是以人类整体论和共同利益论为价值导向的,多元行为体平等对话、协商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变革和全球问题挑战的一种新的管理人类公共事务的规则、机制、方法和活动。”

分析东西方学者给出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共识:全球治理的目的应是解决以全球危机为代表的公共问题;全球治理的主体应是多元的;全球治理的方式应是合作式的。因此,全球治理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在全球层次上如何通过多元主体合作来供给全球公共产品的问题,也即是一个集体行动问题。

显然,探讨全球治理存在的困境,就需要从集体行动的角度认识如下两个事实:第一,集体行动实现的首要条件是关系方愿意以协调而不是冲突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合作应有关系方能参与进来的通道。也就是说,只有各方同意且能够参与到合作的框架中,集体行动才有可能实现。如果关系方没有畅通的途径参与进来,或者不愿意参与进来,那么集体行动就会由于主体的缺失而导致失败。第二,集体行动实现的保证是公共物品能够达到充分的供给,如果关系方不能或者不愿供给充分的公共物品,反而采取“搭便车”的行为,那么集体行动就会由于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而导致失败。

如果以上述两个标准分析当今的全球治理,那么很明显,当今全球治理所存在的根本性困境就是参与的赤字和责任的赤字。就参与赤字来说,一方面现有的治理结构未能充分表达许多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意见,许多行为体没有参与到全球治理中去的渠道;另一方面,许多行为体也没有参与到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愿望。就责任赤字来说,在不存在任何超国家的实体来调节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给和使用的情况下,对于诸多紧迫的问题,许多行为体往往采取免费搭车而不是寻求持久的集体解决的行为。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全球治理中出现参与赤字和责任赤字呢?已有的研究成果从多角度进行了分析,本文则强调主要原因还在于全球治理中起主导作用的主权国家①依然持有着“国家中心主义”的理念。也就是说,在当下或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改变全球治理中参与赤字和责任赤字的着力点是改变主权国家所信奉与遵守的“国家中心主义”理念。

所谓“国家中心主义”,是指以主权与边界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从而将本国与他国以及其他行为体的关系视为“我者”与“他者”之间关系的思维方式。“国家中心主义”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在国家层面上的扩大化。这种思维方式将“我者”与“他者”之间的关系视为“冲突式的”或是“竞争式的”,认为“我者”的存在不以“他者”的存在为基础。

持有“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主权国家面对全球治理问题时,经常采取孤立式的或趋利避害式的行为。

其一,孤立式的应对行为。“国家中心主义”理念使得一些国家认为,当代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剥削的全球化。“论述全球化,就是回顾资本主义这种经济体制对世界空间的主宰”,“资本主义在空间进行的拓展已经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而全球化既是这一空间扩展的表现,而且并且首先是一个改变、调整以至最后消除各国之间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疆界的过程”。全球化并没有使得旧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生变化,反而有固化该秩序的作用,导致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全球治理,实质上只是资本主义企图控制世界、合理化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活动罢了。因此,要实现国家的独立,就必须拒绝融入全球化,拒绝参加当今的全球治理活动。正是这种孤立式的行为,使得国家一方面拒绝国际对话和国际合作,不能为需要各种行为体通力合作的全球问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对于发生在本国境内的全球问题不能以开放的心态进行全球合作,导致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造成严重的全球性后果。

其二,趋利避害式的应对行为。“国家中心主义”理念同样会使一些国家认为,全球化的发展并没有使得国际无政府状态发生改变,追求权力与利益依然是主权国家行为的根本动力,而全球化导致的国家间相互依存关系的变化只是表示了彼此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不断加强而已。“全球化不但没有传播和平,而且似乎在滋生冲突和怨恨。”所谓全球治理,只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实现自身利益的新手段而已。因此在全球化浪潮中,要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主权国家就必须在全球治理的竞争平台上趋利避害,争取有利的位置。正是这种趋利避害式的行为,导致了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对于需要齐心协力解决的全球问题,主权国家往往采取搭便车的行为,从而造成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同时,这种行为还会加剧行为体间的不信任,一些本可以通过对话、沟

通来解决的全球问题也会由于彼此间的猜忌无果而终。

不难看出,“国家中心主义”理念让国家将自己的视野局限于国界范围之内,将全球治理仅仅看作不同行为体之间进行冲突或竞争的新方式而已。正是这种理念,使得主权国家的全球共同体意识缺失,导致全球治理困境的出现。正如吉尔平所言:“无论是国家层次的还是国际层次的治理,都要建立在共同的信仰、文化价值观,特别是共有认同的基础之上。然而不幸的是,我们生活的世界还没有一个全球公民文化,也很少有能团结全世界人民在一起的共同价值观。人们的认同和忠诚依然限定在国家甚至地方、种族和民族层次。”

二、传统政治发展观与国家中心主义

“国家中心主义”理念体现在国家观念和行为的各个方面,从政治发展观的角度来讲,“国家中心主义”理念即表现为国家坚持的传统政治发展观。传统政治发展观认为国家的政治发展指主权国家政治系统不断演进的过程。国家要实现政治发展,就必须以“自我”为中心,一方面加强“自我”的能力,即通过不断健全自身的政治制度,促进政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方式实现政治发展;另一方面在“我者”与“他者”之间的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即通过审时度势,摆脱不利的国际环境,争取或重建有利的国际环境来实现自身的政治发展。传统政治发展观以主权、领土为界限将世界划分为“我者”与“他者”的思维方式便是“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集中体现。

传统政治发展观最早产生于欧洲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市场经济开始出现,经济的市场化加速了社会结构的分化,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分工的细化和专门化打破了既有的社会结构,出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时,传统的信仰体系出现瓦解,人类的理性逐渐凸显出来。基于社会的现代化大变革,政治现代化也开始进行。主权国家的建立便是政治现代化的最重要表现。通过主权国家的建立,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逐渐得到解决,而主权国家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壮大,主权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16世纪的欧洲大陆和17世纪的英国发轫的现代化运动需要新的权威概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主权这一简单明了的观念本身。”

在主权国家建立的基础上,国家内部的政治改革随之进行,开始了政治权力机构功能的分化、政治参与权的扩大化等情形。而这种政治现代化进程也由西欧逐渐扩展到欧洲其他地区以及北美地区,导致了这些地区主权国家纷纷建立。“政治现代化的含义包括,民族国家享有的对外主权不受他国的干扰,中央政府享有的对内主权不被地方和区域性权力所左右。它意味着国家的完整,并将国家的权力集中或积聚在举国公认的全国性立法机构中。”因此,在当时的政治发展观中,建立主权国家被认为是政治发展中最重要的环节。

这一时期的政治发展观是具有绝对排他性的。国家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持内部各种活动不被其他国家干扰,而在国际层面上则实行与其他国家相互斗争、相互竞赛的方式防止他国入侵或以侵略的方式争夺各种资源,创造有利于自身的国际环境,保证本国的发展。显然,在这种政治发展观中,国家有意将自身与其他国家区分为“我者”与“他者”。通过这种区分,来塑造政权的合法性,建构民众的政治认同。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许多殖民地纷纷摆脱殖民制度建立自己的国家,同时由于东西方矛盾的日益尖锐,这些刚刚成立的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日渐引人注目。就这些国家自身来讲,其正处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变革期,亟需对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以应对国内的各种矛盾;就西方国家来讲,则需要防止这些国家社会主义化,以阻挡社会主义阵营的扩大。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开始了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进程。

由于对从传统向现代转化过程中经济因素的不当认识,导致许多国家认为实现民主化的最佳方式就是通过发展经济来达至。“经济发展将不可避免的引起社会的现代化和分化,后者又会导致民主制的出现。因此,美国所要做的一切就只是提供经济援助和教育援助,提供新的通讯媒介,援助新的社会团体。而后民主制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了。”对于发展中国家自身来讲,由于受西方国家政治发展观的巨大影响,且掌权者大都是有过西方教育背景的政治精英,对于西方式的政治发展观情有独钟,从而使得许多发展中国家所秉持的政治发展观即是:对外以领土、主权的独立自主为政治发展的目的,对内通过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民主为政治发展的目的。“可是逐渐地邻国相互了解了,结果便是世界上新的紧张局势。因此泛非主义的梦想已经转变为刚刚萌发的各集团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他们在一个动荡的大陆上为确保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斗争中相互对抗。在东南亚,每一个国家都与邻国有某种边界冲突。”显然,这种政治发展观不仅导致了以主权、领土作为区分“我者”与“他者”的依据,同时还出现了以政治民主为标准将这些“他者”划分为“竞争者”与“敌人”的情形。

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这种政治发展观受到了强烈的质疑,因为实现独立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通过发展经济、扩大政治参与的方式并没有实现政治的现代化,反而由于经济、社会矛盾的激化导致了政治危机频发,出现了政治衰朽的情形。通过分析,人们认为,出现政治衰朽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急剧变革,新的社会集团被迅速动员起来卷入政治,而同时政治体制的发展却又步伐缓慢所造成的。”“因此,在一个复杂社会里,维系共同体所需要的第三个因素就是建立起能包容并能反映道德和谐性和互惠互利性原则的政治机构。”“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制度,社会便会缺乏去确定和实现自己共同利益的手段。”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许多发展中国家放弃了以政治民主为核心的政治发展观,转而以构建强大政府为主要目标的政治发展观,即采取“威权主义”政治体制。这种主张强大政府的政治发展观事实上深化了国家的自主意识,通过强化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思想,激发民众对国家的认同,进而扩大政府的能力。不难看出,这种政治发展观同样是将自身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区分为“我者”和“他者”之间的竞争关系。

面对诸多的政治危机,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从国际层面寻找原因。通过分析,他们认为造成这些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体系的存在,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的扩张,导致了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依附。这种依附关系的存在使得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社会危机频发,经济社会危机又进而导致了政治危机。因此,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出路在于变革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结构,走非西方式的发展道路。这种反西方的政治发展观反对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附庸、政治傀儡,主张采取政治独立、经济独立的政治发展道路。这种政治发展观将自身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看作被剥削者与剥削者的关系,从而有意通过孤立的方式来摆脱“他者”对“我者”的剥削。

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出现,许多西方国家遭遇了工业化、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诸多社会危机。诸多危机使得人们对新自由主义政治发展观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在这一背景下,人们开始对工业化、新自由主义等理念进行反思。他们认为工业社会并不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终点,而是一个驿站,从工业文明向知识文明,从物质文明向非物质文明的转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新自由主义的主张夸大了市场的作用,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中这种认识扩大了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因此超越新自由主义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基于这种考虑,众多西方国家纷纷采取了超越新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这种政治发展观在国内层面上主张政府福利与市场经济共进、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发展道路。同时重视先进科学技术对政治发展的作用,将实行政治参与的网络化、政治决策的专业化等作为政治发展重要目标。在国际层面上则以政治的国际化为导向,不再拘泥于绝对主权的迷思,通过让渡部分主权的方式寻求国际合作,实现国家利益,进而解决本国政治发展中所面对的诸多问题。

这种政治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业化、经济全球化对一国政治发展所造成的压力,通过合作治理、让渡部分主权、扩展国际合作等方式也解决了不少问题,促进了国家的政治发展。然而这种政治发展观存在的问题是,在国内层面合作治理的效果依然并不十分明显,需要面对极端民族主义的强大压力,从而在很多问题上不得不采取“以邻为壑”的行为方式;在国际层面上,通过让渡部分主权,建立了国家联盟、创造了国际制度,然而这种联盟与国际制度依然是主权扩大化的产物,因此依然会以冲突或竞争的眼光看待联盟或国际制度以外的“他者”,同时对属于自己权力范围以外的事务也倾向于采取冷漠或搭便车的态度。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这些政治发展观在政治发展的具体内容上存在着诸多不同,然而它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点,即将主权、领土作为考虑政治发展的基点,从而有意无意地以主权、领土为纬度把世界区分为“我者”和“他者”。这种政治发展观从17世纪的欧洲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全球化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从当今局势来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秉持着这种政治发展观。这种传统政治发展观在世界范围的蔓延为“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盛行提供了土壤。

三、新政治发展观与全球治理困境的超越

可见,要克服如今存在的全球治理困境,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改革,更需要理念层面的转变,即需要改变“国家中心主义”理念。而改变“国家中心主义”理念,最为重要的是消除其能够生存的土壤。从政治发展观的角度来讲,就是要改变传统政治发展观。只有改变传统政治发展观中以主权、领土来划分“我者”与“他者”之间的思维逻辑,才能克服“国家中心主义”理念导引下的政治发展观。

那么何种政治发展观才可以称得上新政治发展观?笔者认为新政治发展观应该是以“关系”而不是“个体”出发考虑政治系统演进的发展观。这种政治发展观不再将全球范围内的“他者”以利益冲突者或利益竞争者看待,而是将这些“他者”看作自身存在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新政治发展观眼中,这些“他者”已经变成了“我者”,是“我者”存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也许有人会置疑国家选择新政治发展观的可能性,因为“个体”思维已经根深蒂固,要国家在短期内放弃这种思维似乎不太可能。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审视全球化的发展、洞察全球化发展中产生的新质,那么关于国家会选择新政治发展观的论断也就不再是天方夜谭。

当今时代的全球化是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无论你愿意与否,全球化的发展始终都在进行,正如乌尔里希·贝克所言,“全球化——必须这样理解——是为一个奇特的周期性过程定的名称,推进这个过程有两条截然不同的路:或者反对,或者拥护。”当今的全球化还是多层面的全球化,它不仅指经济的全球化,还包括政治的全球化和文化的全球化等诸多范围。由于当今全球化的不可逆转性以及全球化发展的多层面性,使得今天的全球化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全球化。当今的全球化凸显了国际社会的相互依存,相互依存已成为当代人类的生存方式和基本规律。全球化的发展使得任何国家都无法摆脱相互依存的结构而谋求自主的生存与发展,这是今天不同于以往之处,也是当代人类生存的现实。当今的全球化同样凸显了人类的共同利益。日益严重的全球问题一再证明了人类共同利益的普遍存在,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已成为当今人类存在的基本特征。

事实上,全球化的发展为新政治发展观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

那么新政治发展观又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新政治发展观必须建立在对社会发展大趋势的认识上,在全球化发展日益深入的今天,这一认识主要指新政治发展观一定要建立在承认如下两点事实的基础上。

其一,适应时代潮流的新政治发展观必须承认相互依存的客观性。相互依存的客观性,以及由此产生的人类生存方式的整体性和对各国的结构制约性,势必要求开放,从而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具有了愈来愈多的跨国性、超领土性。于是,政治就不再是传统的国内政治,政治发展开始体现出全球的向度。此时判断一国政治发展的程度,除了考察政治制度、政治功能、政治稳定、政治参与等指标外,还与其是否愿意开放本国政治、加强国际交流,自觉地融入全球化的进程有关。只有重视国际因素,不拒斥全球化,才能实现一国的政治发展。“一个政治不开放,对国际社会抱有疑虑甚至敌意,排斥一切与本国经济、政治、文化传统不同的事物,闭关锁国,自我封闭的国家,绝不能妄言政治发展。”

其二,适应时代潮流的新政治发展观还必须承认“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是一个事实。这意味着新政治发展观必须认识到人类利益的存在,从而自觉地将国家利益捆绑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车轮之上,要认识到,“人类共同利益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利益,而民族、国家等群体所代表的共同利益则是特殊意义上的共同利益”。这种政治发展观抛弃了“国家中心主义”的眼光,代之以全球的视野观察国家的政治发展,一国的政治发展不再仅仅是自己的事,它还关涉到全球的发展状况,一国的发展是全球发展的一部分。

因此,新政治发展观是一种开放的发展观,它承认当今全球化所具有的时代特征,认为只有以开放的心态迎接全球化,才能实现一国的发展;新政治发展观同样是一种负责任的政治发展观,它认识到人类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不可分割性,于是在一国的政治发展中自觉地协调人类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的共进。

显而易见,这种政治发展观会有效地促使主权国家克服“国家中心主义”理念,从而解决全球治理中存在的参与赤字和责任赤字,为富有成效的全球治理奠定基础。新政治发展观对于全球治理的促进,主要表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新政治发展观可以有效克服“国家中心

主义”理念下“我者”和“他者”之间的对抗关系,使其始终保持开放心态,从而解决全球治理中的参与赤字。全球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要实现自己的政治发展,就必须自觉地融入全球化,以一种开放的心态面对世界。开放的政治发展观使得国家认识到,“要实现意愿中的国内政治目标,推行重大的政策纲领,解决国内危机,各国越来越需要坐到谈判桌上,与公共的或私人的,国内的或国外的各种组织进行磋商”。这种开放的政治发展观使得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通过不断参与、融入国际社会,进而克服全球治理中的参与赤字。这是因为,首先,国际交流的加强本身就是参与全球治理的一部分,只有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对话,才有可能为富有成效的合作奠定基础。一个对国际社会报有疑虑,排斥交流的国家,肯定不会与其他行为体达成共识,肯定不是全球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次,对于某些涉及全球性的国内问题,可以以开放的心态对待,通过与各种国际行为体共同协作加以解决。由于这些国内问题所具有的全球属性,所以能有效地解决这些国内问题,也即是参与到全球治理的活动中了。

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中国政治发展是彰显这一理念的很好事例。从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今后,我们必须以更加勇敢的姿态进入世界经济舞台”起,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主要文献中,包括历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新闻办涉外白皮书,都体现了这种理念。中国对于全球化不再一味地以拒斥者的角色来定位,而是以认同者、融入者的身份出现,认为要实现本国政治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融入全球化。开放的心态使得中国与世界的交流不断紧密、合作不断深化,从而很好地促进了全球治理。

例如就核军控、裁军领域而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于对和平与发展这一国际形势的准确认识,中国的核军控、裁军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态度从对抗转变为开放、合作。在80年代,中国先后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等国际条约。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批准和加入了绝大多数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条约。从1991年加入《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条约》、1992年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到2005年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中国共加入或批准11个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条约。从1995年到2003年,中国先后制订了14项与防扩散有关的出口管制法规。通过这一系列行为,中国有效地防范了国际冲突,维护了世界和平。

在经济发展领域,中国同样成绩斐然。2008年9月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重创了全球金融业,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冲击。面对这一危机,中国始终坚持发展的开放性,采取积极、开放的应对政策,把扩内需、保增长与重民生、促和谐结合起来,把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转变发展方式等长远战略结合起来。这些应对危机的政策成效明显,较快地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实现了国民经济总体平稳回升,率先走出世界经济衰退的阴影,成为全球经济的一大亮点,鼓舞了全球市场的信心。同时,中国还积极参与众多多边合作进程,在国际经济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了国际社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进而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做出了巨大贡献。

其二,新政治发展观可以有效克服“国家中心主义”理念下“我者”与“他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使其具有责任意识,从而解决全球治理中的责任赤字。由于放弃了“国家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而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一国的政治发展,新政治发展观使国家认识到了人类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不可分割性。通过协调人类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新政治发展观会有效地克服全球治理中的责任赤字。就政治发展模式而言,这种政治发展观会将一国的发展模式与人类利益联系起来,自觉地协调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之间的矛盾;就全球治理的制度建设而言,持新政治发展观的国家会遵守、积极建设有益全球治理的制度,认为这些制度是实现国家利益的促动力而不是束缚;就全球治理的主体而言,在坚持新政治发展观的国家,公民会持有多层次的公民身份,这种身份观念正是全球治理所需要的。

近年来,欧盟国家的政治发展模式多少体现了这一理念。欧盟国家一直坚持环境友好、高技术含量的发展道路,珍视平稳与均衡的价值与理念,也更愿意承担国际责任。例如就能源政策而言,欧盟国家积极寻求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新能源,在核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研发上着力且收效甚大。有文章论述到,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的丹麦在可再生能源应用方面的成绩凸出,已经成为一个高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社会,其中18%的总能源来自于可再生能源,30%的电能来自于可再生能源。这一成就既来自于公共部门资助的研发、认证、测试、制定标准,私人部门的投资与创新,也来自于公民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共同体意识、责任意识的不断深化。

德国的政治发展观同样体现了责任意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历届政府十分注重实现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的良性循环,一直不断地出台和完善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相关政策。德国《基本法》第22条就规定:“国家有责任在宪法秩序框架内,通过立法,借助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判决,保护子孙后代的自然生活基础,保护动物。”2002年,德国政府推出了题为《德国的前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一可持续发展战略着重强调责任意识,即注重当代人对后代人的责任,经济发展对社会、环境的责任,社会富裕阶层对贫困阶层的责任,以及国家发展对国际社会的责任四个方面。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德国政府着重对能源和气候、原材料高效率使用、控制人口变化以及承担全球责任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德国政府重视责任意识的国家政策不仅实现了本国的良性发展,而且为众多全球问题的解决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在众多全球问题上同样表现出了十分积极的姿态。例如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一方面欧盟率先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计划,通过限定具体的排放量,欧盟已成为发达国家中减排的领跑者;另一方面加强对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通过采用低碳的新型能源,并强调设计一种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增长的气候变化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国家参与到抑制全球气候变暖这一问题上来。欧盟国家的这些政策倾向,显然体现了应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负责任态度。

无论愿意与否,国家要实现自己的政治发展,就必须选择适应全球化发展潮流的新政治发展观。同时,这种新政治发展观的逻辑可以克服“国家中心主义”理念,从而促进主权国家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说,选择新政治发展观,对于国家的政治发展和全球治理而言是双赢的。

四、结语

在全球化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世界各地时,主权国家并没有如某些极端全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已经受到严重削弱,并将要退出历史舞台。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本文才认为全球治理中出现参与困境和责任困境是由于主权国家秉持“国家中心主义”理念造成的。由于传统政治发展观中蕴含着“国家中心主义”理念,因此本文认为,从政治发展观的角度来讲,全球治理的达至,就需要国家放弃传统政治发展观,进而采取一种开放的、负责任的政治发展观。

需要明确的是,本文提出新政治发展观并不是要否定主权、领土的重要性,而只是想指出,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这些因素不应成为坚持“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理由,反而应该成为国家秉持开放、责任理念的保证。主权、领土的存在既可以在“国家中心主义”理念下阐释为是区别于“他者”而存在,也可以在开放、责任理念下阐释为正是因为“他者”的存在才得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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