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车改革启动货币化模式
2012-04-29
上海城市管理 2012年4期
据悉,广东省纪委将推进公车改革列入2012年惩防腐败十大创新突破工作之一。目前,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启动,共有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6市实行了车改,车改主要采取货币化模式。其中广州市在天河区21个街道进行车改;珠海市、区党政机关(除公检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和参公单位进行了车改;佛山市直机关、市辖五区区直机关以及各镇已进行车改,其中南海区的公检法系统都已车改;惠州市在市直党政机关及惠城、惠阳、大亚湾三区进行车改;东莞、中山市完成了市直机关、参公依公单位和各镇的车改。
省纪委表示,车改从制度上铲除了“车轮腐败”滋生的土壤,堵住了财政资金通过公车渗出的漏洞,公车费用从不断膨胀的“增量”变为可以预控的“常量”。据统计,各车改地区改革前每年公车费用年均涨幅都在15%以上,改革后财政支出每年都节省20%左右。车改以来,各地尚未发现因公车改革影响公务、降低效率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也未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公车改革和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摘自《南方日报》(201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