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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中相关市场的界定

2012-04-29杨文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网络经济

杨文明

摘 要: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相关市场的界定要全面考虑产品、地域和时间三个维度。网络效应使得市场对价格的敏感度降低,导致传统SSNIP测试法失效,而应用产品性能测试法和盈利模式测试法能更有效地界定相关产品市场。双边市场特征要求把网络平台两端的市场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相关市场的测度。网络的普遍存在和全球可达性使得相关地域市场极为广阔,但也因网络接入和网络内容服务的不同性质使其呈现出相异的边界。时间成为网络经济中需要普遍考虑的维度,坚持长远发展原则和可预期范围内原则,结合网络产品的生命周期和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最终对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作出合理的界定。

关键词:网络经济;相关市场;界定方法

中图分类号:DF4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2.04.08

一、引言

2012年4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进行着激烈的交锋,这是“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的庭审现场。双方主要针对以下争议焦点展开辩论:(1)相关市场如何界定;(2)被告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3)被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限制了竞争;(4)如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成立,应承担何种责任。后三个问题都要以正确界定相关市场为前提。界定相关市场是所有竞争类型分析的起点[1],这一点在网络经济中也不例外。由于网络经济效应、网络产品的技术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关于如何界定腾讯产品的相关市场,双方存在极大的分歧。原告奇虎公司主张本案的相关市场是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并且认为电子邮件、电话通信等难以替代即时通讯服务,因此不应当包含在相关市场内。腾讯公司则认为,QQ不仅仅只是一款即时通讯产品,而是包括邮箱、社交、音乐、游戏、门户、搜索等多种应用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产品,从相关地域来看,国外也有众多网络企业提供即时通讯服务。显然双方对本案相关市场大小的认识相差甚远。

由于身处网络经济背景,该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它折射出网络经济中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难题,即如何界定相关市场。

相关市场是经济主体开展竞争的区域或者范围,而相关市场的界定就是确认谁是竞争对手的过程[2]。传统理论从产品和地域两个维度界定相关市场的边界,把它划分为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关于相关市场的划分,在理论界和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欧洲法院在已决的反垄断案件判决中认为相关市场包括3个因素:相关产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和相关时间市场。英国公平贸易局“市场界定指引”也认为市场界定第三个可能的维度是时间。但欧盟委员会1997年发布的《为执行共同体竞争法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委员会通知》把相关市场划分为产品市场和地域市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1992横向合并指南》对相关市场有如下描述:“一个市场可以定义为一种产品或一组产品和一个地域。”根据这一描述,美国立法也没有考虑相关时间市场。笔者通过考察发现,世界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把相关市场的界定划分为产品、地域两个维度。王晓晔教授也认为,在传统理论中,人们一般只对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进行分析。

依据需求交叉弹性理论,各国在实践中普遍采用SSNIP(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来测度相关市场的边界。SSNIP测试主要是观察假定垄断者的产品价格提高5%时消费者转向其他替代产品的可能性,根据不同的市场反应判断相关市场的范围大小。在传统经济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无论是从经济学理论还是从具体方法来看都较为成熟。但在网络经济中却不然,消费者往往关注用户的网络规模是否庞大而对价格的敏感度不高,对于以价格为核心的SSNIP测试方法来说,其效果显然不会明显。例如,即便Windows的价格提高5%-10%,也不会有多少消费者转向只有很少用户的Linux,但我们不能认为Windows是独立于Linux的操作系统市场。更何况网络经济中很多软件产品和服务都是免费赠送的,那么如何能以价格的变化测度其市场边界呢?另外,网络产品多为信息服务,信息的特性使得传输、交流都能跨越传统空间的障碍,相关地域市场变得相当广阔。同时,网络经济是创新经济,技术的进步使得产品更新换代特别快,企业的成长、淘汰也是瞬息万变,网络经济中时间因素的重要性导致传统理论中从产品、地域两个维度界定相关市场不再全面、准确。上述问题的出现表明,在网络经济中,界定相关市场的传统步骤、方法开始出现不适用的情况,需要重新审视并加以修改。

二、网络经济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

(一)网络经济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需要考虑的因素

相关产品市场是指根据产品的性能、用途及其价格,从消费者的角度可以相互交换或者相互替代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从需求交叉弹性理论出发,SSNIP测试成为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主要方法,然而,这种通过价格变化影响供求进而测度市场范围的方法并不能很好地在网络经济中得到运用,原因在于以下因素的影响:

1.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有时也被称为网络外部性或网络经济效应,主流观点倾向于从市场主体中的消费者层面来认识它:当一种产品对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可兼容产品的用户增加而增大时,就出现了网络效应。也就是说,由于用户数量的增加,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原有的用户免费得到了产品中所蕴含的新增价值而无需为这一部分的价值提供相应的补偿。著名的梅特卡夫法则描述了网络效应这一经济现象:网络价值以网络节点数平方的速度增长,网络对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呈正比[3]。所以,用户规模越大,网络的价值也就越大,网络本身作为产品或服务,其优质性也就越突出。以即时通讯服务为例,用户规模庞大代表着众多用户形成的网络增加了所有用户的效用,而在一个没有用户或很少用户的网络中,虽然该网络在技术上具备即时通讯的功能,但是用户却难以实现与更多人交流的目的,从而降低了该网络的价值。同时,再加上网络信息产品生产、使用与销售的可重复性,其复制成本几乎为零。这就使得网络产品价格的变化不再取决于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和市场供求的变化[4],而主要依赖于消费者对它的价值评价。用户一般不会因为使用中的网络提高了价格就转移到用户相对较少的网络中去,换句话说,用户认为较高的价格与网络价值还是相符的。所以,在SSNIP测试中,即使提高5%甚至25%的价格,用户可能也不会转移到其他网络。

另外,网络效应还表现为“用户锁定”。所谓锁定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消费者从一个网络转移到另一个网络会发生巨大的转移成本(比如重新学习操作系统、丧失现有网络上的人际关系等),消费者就被限定在这一网络中,而不论其他网络的产品是否更优质,除非其他网络提供的产品能克服消费者的转移成本。转移成本与锁定紧密相连,它衡量了消费者对某一厂商的锁定程度[5]。消费者一旦被锁定,网络企业一方面可以提高其产品的价格,只要该价格不超过消费者的转移成本,另一方面会采取各种措施强化锁定效应,提高转移成本,使顾客愈发“忠实”。以腾讯公司为例,QQ产品的锁定效应非常强,由于QQ上承载的是用户的人际网络关系,如果用户想转移到其他网络产品,就必须也把人际关系转移过去,而这一成本将非常巨大。除了包括个人关系损失和品牌关系损失在内的关系转移成本,程序转移和财务转移也是锁定效应引起的重要转移成本。这些成本的存在导致用户对价格的敏感度进一步降低,最终出现这样的结果:企业提高网络产品的价格也不会导致

消费者转移到其他网络。

反观传统测度相关市场的需求交叉弹性标准和SSNIP方法,它们都是相关价格理论在市场界定中的运用。从“价格—供求”角度出发,SSNIP测试通过对目标产品提高5%的价格5%的测试标准最早由美国1982年《兼并指南》所确立,但美国80年代末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以10%为测试标准,所以该数值更多地是一种工具意义。该标准在各国或地区也稍有不同,例如,欧盟在其《欧共体竞争法中界定相关市场的通告》中规定的是5%-10%的标准,并且这一数值变化是“非暂时性”的。

,观察消费者对涨价的接受程度。情况一:消费者转移到其他产品,这两种产品就同在一个市场之内。情况二:消费者并没有什么反应,目标产品就是一个独立的产品市场。传统经济中的产品需求交叉弹性往往较大,情况一极易出现。但是在网络经济中,正如前面所论述的,网络效应以及信息产品低复制成本使得消费者更关注产品性能、用户规模而非价格本身,锁定效应及其产生的转移成本更使得消费者对价格缺乏弹性。总之,在网络经济中测度相关产品市场,情况二极易出现,由此测度的相关市场将非常狭小。按照这一方法,Windows很可能形成独立的操作系统,腾讯QQ也可能形成独立的即时通讯服务市场。但这又与网络经济中产品的实际竞争情况不符,因为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中,不仅有Windows,还有Linux、Unix、OS/2等产品;在即时通讯服务市场,除了腾讯QQ,也还有微软MSN、移动飞信、阿里旺旺等产品。不能认为同为操作系统的Windows和Linux分属独立的两个市场,也不能认为同为即时通讯服务工具的QQ和MSN分属独立的两个市场。在不以价格为主要竞争约束条件的网络经济中,以价格撬动市场的变化注定难有成效,以价格变化判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限也是难以实现的目标。所以,传统的SSNIP测试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会出现不适用的情况。

2.双边市场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网络经济中很多产品都是免费提供的。

没有价格作为分析的依托,SSNIP测试如何展开呢?其实这反映了双边市场的定价策略问题。双边市场是指两组参与者需要通过中间平台,进行交易,而且一组参与者(最终用户)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另一组参与者(最终用户)的数量,交易平台通过一定的价格策略向交易双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努力促成它们在交易平台上实现交易[6]。双边市场并非网络经济所独有,但网络作为绝佳的中间平台确实为双边市场的发育提供了土壤。在网络经济中,典型的有电子商务平台(双边分别为买方和卖方市场)、操作系统(双边分别为应用软件开发商市场和PC制造、PC客户市场)和门户网站(双边分别为读者市场和广告商市场)等。双边市场具有明显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也即网络平台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一方同类型用户的规模,还取决于另一方用户的数量。同类型用户规模的扩大不仅增加了该方消费者的效用,同时还增加了对方用户的效用。例如,电子商务双边市场一方为商户,另一方为买家,买家越多就为商户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同时,更多商户入驻网络交易平台,也为买家提供了更多选择与机会。由此可见,网络平台交易双方是相互依赖的,一方市场价格的变化不仅影响本方市场,还影响另一方用户规模的变化。在双边市场中,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不会被两边用户内部化。因此,为平衡两类用户的需求,交易平台通常对外部性较强的一方采取低价甚至免费策略或成本转移的方式,以吸引其参与平台并进行交易[7]。例如,微软把Windows操作系统接口免费提供给软件开发商,而对PC用户收取操作系统费用以使两类用户群体都能加入到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上来。该定价策略反映了两个市场中用户的需求弹性不同:在定价高的市场,用户对价格敏感度不高,需求弹性低;定价低的市场正好相反。由此可见,双边市场的两方是休戚相关的,另一方面,网络企业对双方的定价策略是考虑了市场的双边特征的理性行为,这表明两个市场又有所不同。这些都是在界定相关市场时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界定相关市场的部分目的是为了将经济分析集中于那些相关但有限的产品和竞争者。相比单边市场,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网络企业面临着远为复杂的竞争约束条件例如,在2009年“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案中,百度的搜索引擎服务对广大用户免费而其盈利主要是收取广告费用,百度具有典型的双边市场特征。因此,学者认为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服务面临的竞争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与其他同样具有双边市场特性的搜索引擎的竞争,如谷歌(Google)、必应(Bing)等;(2)在吸引广告客户市场方面,面临那些只经营广告牌业务的公司的竞争;(3)在进行信息查询方面,面临“114”等电话咨询公司的竞争;(4)面临其他只在单边市场下与自己竞争的其他双边市场平台企业的竞争,如也是双边市场平台企业,但只在广告市场与百度进行竞争的广告支持型电视台。(参见:李剑.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J].法商研究,2010,(5):42.),一方市场的变化会引起另一方的反馈效应进而影响网络平台的竞争状况。界定相关市场的SSNIP测试方法遵循的还是单边市场的逻辑,并未关注双边市场条件下价格变化对双方市场的影响。所以,在双边市场特征明显的网络经济中,如果采用将双边市场的一边排除于外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就会无法理解企业之间的经营策略和彼此的竞争关系。这将可能导致两种规制困境:一是由于双边市场的存在,难以判断哪些行为会影响竞争;二是可能会处罚那些在双边市场背景下对竞争并无不利影响的行为。另外有学者提出,现行的SSNIP测试方法也不能有效适用于双边市场特征的网络经济,“因为交叉网络外部性、反馈效应的存在使得5%-10%的涨价幅度给双边市场带来的影响会被放大,测试的效果会大于单边市场。”[8]基于这些问题,Evans和Noel教授提出,如果不适当调整用于界定相关市场的SSNIP测试方法,它将无法适用于双边市场。

(二)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方法的修正

1.SSNIP测试法

针对网络经济的双边市场特征,Emch和Thompson两位教授于2005年在其文章中指出,将SSNIP测试单独运用于市场两边单独收取的净价格或交换费,都是不合理的,运用SSNIP测试的惟一合理选择是总价格[9]。Rochet和Tirole教授也认为,反垄断机构对交易平台市场力量的衡量必须用双边市场的总价格加成予以考察,不能只考虑一边用户的价格加成,而不考虑另一边和双边之间的网络外部性[10]。虽然双边市场中存在两组不同产品、不同用户,因为双边市场存在明显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两边用户需求互补,彼此都成为对方的竞争约束,一方市场价格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另一方市场的巨大波动。在SSNIP测试中,如果仅提高需求弹性低的一方市场的价格,市场就很可能被界定得相对狭小;如果仅提高需求弹性高的一方市场的价格,市场则可能被界定得过于宽泛。不把市场的价格总和作为提高价格的基础,就不能反映产品真实的价格构成和竞争状况,从而直接导致测试无效。所以,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网络平台的双边市场不应当被孤立,而应当被视为一个整体来考察。

2.产品性能测试法

笔者赞同把双边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考察,因此,降低SSNIP测试涨价幅度的建议值得商榷。如果仅关注网络经济的双边市场特征,该建议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考虑到网络经济中价格不再是主要的竞争约束条件,通过价格影响供求变化的测试在网络效应下已经难以适用,所以,降低涨价幅度还是在SSNIP测试基础上的小修小补,摆脱不了传统的窠臼。因此,寻求测度相关产品市场的新方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既然网络产品的需求交叉弹性很小,价格的变化难以反映真实的市场竞争状况,所以我们的视线就开始转向产品的其他竞争条件,其中,产品性能进入了学者的视角。事实上,也只有技术上的创新、提高网络产品的性能才可能减弱网络效应的影响,反映产品真实的需求弹性。基于这些原因,学者提出一种代替SSNIP测试的方法来进行相关市场的界定,从而重铸了相关市场界定的范式。该方法依据产品性能的变化而非价格的变化来进行分析,即考察某一产品性能特征的变化能否引入替代产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两种产品即使是基于两类完全不同的技术也应该被界定成一个相关产品市场[11]。他们关注于产品核心性能25%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如果某一产品核心性能降低25%使得消费者转移到其他替代产品,或者新产品在核心性能方面提高25%能够把足够多的用户从老产品吸引过来,那么,替代产品就应该被划入相关产品市场。

产品性能测试能较好地弥补SSNIP测试以价格变化无法测度网络相关产品市场的缺陷。从产品性能出发测度网络经济中的相关市场也是以后理论及实践领域努力的方向,但该方法还是面临一些问题。其一,目前我国网络经济的创新度并不高,产品性能区分度不够,网络企业创新被复制不是什么难事。例如,腾讯QQ邮箱的超大附件传送功能一经开发不久就被其他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所借鉴,在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中,这样的例子很普遍。领先的创意没有让企业实现领先的优势,各企业产品的性能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在产品性能区分度不够的情况下,适用该方法不会取得明显的效果。其二,产品的性能本身不容易被量化,“核心性能特征”也具有高度伸缩性。产品性能测试法面临着如何建立产品性能及核心性能特征评价机制的问题[12]。

3.盈利模式测试法

传统的SSNIP测试需要以网络产品的价格为依据,产品性能测试也有很强的技术专业性和操作复杂性。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产品的性能、价格、消费者偏好等多种竞争因素结合在一起,使得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越来越复杂,所以,从更容易操作的角度出发寻找界定方法成为必然。欧盟委员会就尝试用盈利模式测试法来界定相关市场,这给我们很大启发。这种方法从网络交易角度出发,以收费主体和对象为依据,按网络交易模式划分不同的市场。

盈利模式测试源于欧盟委员会对有关媒体案件的解决方式。关于涉及欧盟竞争法的媒体类案件,欧盟委员会曾经指出:“考虑到在提供免费电视节目方面,广播者同广告商之间存在交易关系,故而在提供有偿电视节目方面,广播者同作为节目预定者的观众之间也存在交易关系。相应地,针对上述两种(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竞争关系,其竞争条件也是不同的。”不同的交易关系反映了不同的竞争条件,不同竞争条件构成不同的市场,因此,从交易关系角度测度相关市场是合理的。(参见:刘鸿雁.论电子商务的反垄断法规制[J].网络法律评论,2003,(3):206.)在@Home -Benelux案

Case IV/JV.11@Home Benelux B.V.,15.9.1998.

中,欧盟委员会将下列3种电子商务模式分别认定为特定产品市场,即为居民和商用客户提供(拨号)上网接入服务的市场,它由用户向网络接入服务商付费;网络广告服务市场,它由广告商向网站提供者付费;有偿网络内容服务市场,它由预定者向网络内容提供者付费。在相关市场界定中,可以对交易主体的盈利模式进行分析,盈利模式相同的交易主体相互之间具有替代性,它们有可能属于同一市场。例如,当运用盈利模式测试法界定腾讯和微软的即时通讯产品市场时,执法机构不再需要比较两家公司的即时通讯产品复杂的技术特征,也不用对有关即时通讯产品的专业知识、原理与特性等有充分的掌握,更不需要运用经济学分析与计算方法来测度两种产品是否具有替代性。事实上,使用这两种产品的普通用户并不是市场意义上的消费者,他们使用这些产品是完全免费的,它的盈利主要是靠在其网络上刊登用户的广告来实现的。所以,反垄断执法机关只要认定腾讯QQ和微软MSN的广告服务是否具有替代性,即可界定出这两种即时通讯软件的相关市场。

盈利模式测试法简便易行、高效实用,不用再关注网络产品的性能特征和专业技术信息,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摆脱了复杂的网络专业技术问题。但这种方法刚刚兴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验证并发现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的网络交易模式多种多样,并不仅限于@Home -Benelux案中欧盟委员会作出的3种划分,比如,电子商务中间平台与商品交易者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易关系在这种划分中并没有体现,而且,这种划分线条过粗,应用于相关产品市场界定,可能导致相关市场范围过大。

综观以上方法,SSNIP测试方法的适用性在降低,产品性能测试和盈利模式测试应逐渐成为测度网络经济中相关产品市场的主要方法,但是在不同的案件中,两种方法的适用效果也不相同。所以,应当避免教条主义,克服两种测试方法的弊端,在具体案件中选择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方法。另外,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要注意网络经济中双边市场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要把网络平台两端的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并进行相关市场的测度。

三、网络经济中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应当说,关于网络经济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相关地域市场和相关时间市场,所以,本部分相关地域市场和第四部分相关时间市场的讨论着重分析其特殊性。

相关地域市场是指一种产品和其他所有具有替代性的产品开展竞争的区域范围[13]。从需求替代性分析,消费便利程度会影响区域内消费者快速转向购买临近地区产品的能力,进而影响相关地域市场范围的大小;从供给替代性分析,由于运输成本的存在,经营者能否快速地进入临近地区,也会影响不同区域是否构成同一地域市场。在传统经济中,地理空间的存在影响着相关市场的界定,但在网络经济中,相关地域市场相对弱化了。网络中大部分产品是信息,信息产品不象其他实物产品,其生产、传输不需要占用多大的空间。网络打破了地理空间的各种障碍,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各种网络产品和服务在技术上讲都是面向整个网络空间的。凡是网络可以延伸到的地区,从理论上讲都是相关地域市场。这就使得相关地域市场界定显得简单且必要性不大,因此,在网络经济中,相关地域市场界定的优先性有所减弱。

当然,由于网络交易的复杂性和网络产品的多样性,如何在网络经济中界定相关地域市场还需要深入分析。数以万计的网络企业提供的产品在广义上都可以被称为网络服务,而这类企业也被称为网络服务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简称ISP)。ISP包括向用户提供入网服务的网络接入提供商(Internet Access Provider,简称IAP)和向用户提供信息的内容服务提供商(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简称ICP)。

也有学者把ISP与IAP、ICP并列使用。(参见:理查德?A?波斯纳:反托拉斯法[M].孙秋宁,译.2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89.)

前者如中国电信、美国AT&T公司,后者如新浪、美国亚马逊公司。两种服务的不同性质导致其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也不相同。

(一)网络接入服务的相关地域市场

就网络接入而言,要首先区分不同网络接入提供商的层次,判断不同层次接入服务的竞争状况,然后再进行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网络市场的基本结构象金字塔一样呈层级状,其中,顶层是顶级网络接入服务商(Top-tier provider),接下来是子属网络接入服务商(Second-tier provider),底层是面向最终用户的网络接入服务商。不同层级也呈现不同的竞争特点,在较低层次上,通常进入的条件较低,低级网络服务商等网络供应者也较多,与此相反,在这一产业领域的上层则呈现集中化,越接近金字塔的顶端,集中化程度就越高。在处理WorldCom/MCI合并案Case IV/M,1069 WorldCom/MCI[1999]O.J.L116/1.World Com和MCI是两家大型电信公司,都坐落于美国,服务遍及全球。欧盟委员会通过界定“顶级网络接入服务市场”为一个特定市场而将“骨干”(backbone)网络系统同子属网络系统加以区别。欧盟委员会认为,所有在“骨干”网络系统这一特定的顶级网络市场之外的ISP都必须从该网络系统购买相当数量的数据传输服务,并因此而成为“骨干”网络系统的客户。WorldCom和MCI都是这样的骨干网络系统,它们的客户具有全球性。时,欧盟委员会就得出结论:顶级网络接入服务商的相关地域市场是全球性的。虽然这些顶级网络系统落户于美国,但它们是惟一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它们对顶级网络接入价格的调整将影响全球消费者。同上述顶级网络系统的相关地域市场相比,那些向最终用户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较小网络服务商所形成的相关地域市场范围,则仅为国家性的或者国内区域性的[14]。

(二)网络内容服务的相关地域市场

网络内容服务最典型的就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应用基础是网络,网络具有普遍存在性(ubiquity)和全球可达性(global reach),因此决定了电子商务的跨国性。电子商务就是在无国界的、开放的全球范围内寻找目标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这极大地扩大了网络内容服务的相关地域市场。可以想见,在传统经济中,一家书店服务的顾客范围不会超过几个街区,一家大型商场的服务范围也不会超出整个城市。在网络经济中,网络的无边界性导致产品的销售远达网络触角延伸的地方。计算机软件、服装、音像制品、书籍等产品尤其适于网上交易,它们的相关地域市场远远超越了传统商店所能辐射的范围。既然网络没有边界,那么网络直接服务的相关地域市场是否就是全球范围呢?其实网络直接服务只是为网络销售提供了一个平台,物流、仓储成本也是电子商务企业所要考虑的,再加上语言、风俗习惯、网络管制等因素的影响,网络直接服务的相关地域市场一般也仅限于一国范围之内。

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对提供实物的网络服务还是有

比较大的影响,但对另外一类仅提供虚拟产品的网络内容服务来讲,其形式意义就大于实质意义了[15]。这类内容服务包括即时通讯、搜索引擎、博客空间等,这些网络产品在实物领域是没有替代品的,不存在网络企业与实体企业的竞争。这个领域的竞争属于纯粹的网上竞争,企业不会象实体产品销售那样争夺消费者,消费者所代表的地理区域对网络企业也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有人认为,对于网络企业而言,一个合理的地域市场界定范围便是网络本身[16]。也就是说,网络企业的相关地域市场被界定为整个网络,但“整个网络”并不是一个空间概念,这点难以符合反垄断案件中法院对相关市场“地域”的要求。例如,在美国在线公司诉Great Deals.Net案

America. Online, Incorporated. v. Great Deals.Net, 49 F. Supp. 2d 851, 858 E.D. Va. 1999, quoting Cyber Promotions, Inc. v. Am. Online, Inc., 948 F.Supp. 456, 459 E.D. Pa. 1996.

中,法院就拒绝将整个网络作为相关地域市场的范围。法院认为,“网络不是一个地点或某个位置,关于竞争发生的相关地域市场无法通过界定网络的外延范围来加以确定。”可以看出,美国法院一般会通过空间上的地理区域来界定相关地域市场的边界。Live Universe诉My Space案

No. CV 06-6994 AHM (RZx), 2007 U.S. Dist. LEXIS 43739 (C.D. Cal. June 4, 2007).转引自:吴韬.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案件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美国的经验与启示[J].电子知识产权, 2011,(5):32.

也体现了这一点,在该案中,原告主张相关市场应当是美国地理区域内基于互联网的社交网络,因此把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美国全境。法院经过讨论认可了原告的主张,认为该案的相关地域市场不是“整个网络”而是美国全境。由于全国范围已经是国内地域市场的最大范围,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该地域市场界定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四、网络经济中相关时间市场的界定

(一)网络经济中相关时间市场界定的必要性

在传统相关市场理论中,人们对相关市场是否包括相关时间市场这一维度存在较大争议。例如,贝伦斯教授认为,从反垄断法的角度看,市场是三维的,即存在着一个物的市场(在这方面是根据产品划分市场),一个空间的市场(在这方面是根据市场的地域延伸)和一个时间的市场(在这方面涉及到对时间上相对分割的市场进行界定)[17]。王晓晔教授认为,相关时间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很大意义,一个市场竞争关系只要不是随着时间明显地发生变化,人们一般不需要把时间一段一段地切开进行分析,相关时间市场不构成一个独立的维度[18]。从各国立法来看,美国、加拿大、日本、欧盟等国家或地区把相关市场细化为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

产品和地域是上述国家和地区进行相关市场界定的两个重要维度,但对时间因素也会合理考虑。

英国、澳大利亚

除了这3个维度,功能维度也是澳大利亚当局界定相关市场所考虑的重点。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发布的《并购指南》规定,ACCC 将从产品、地理、功能和时间4个维度并结合相关考量因素来界定涉案的相关市场范围。

等国则把时间作为和产品、地域并列的因素。总的来看,把相关时间市场作为独立的界定维度还不是各国普遍的作法,即便是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相关时间市场作为独立的维度也不是在所有案件中都予以考虑。在实践中,一般在下列情形下才独立考虑时间维度:第一,消费峰期。例如,在电力消费中,居民用电的需求主要在白天(22点之前),晚间很少用电。基于多数居民的生理规律,电力公司对白天和晚间采取不同的用电价格,但居民基本上不可能把白天用电的需求转移到晚间,所以白天和晚间是两个独立的相关时间市场。第二,季节性。特别是季节性瓜果蔬菜不能简单地归为一个市场,要考虑这些产品在相同季节是否具有替代性。第三,产品创新。产品更新换代后,旧版的产品在基本功能上虽然和新产品一样,但很少有用户使用,二者之间的替代性很小,所以,产品更新换代前后应分属两个独立的相关时间市场。第四,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内,其所有者可以合法地垄断相关市场,产品所受竞争约束较小,相关市场较为狭窄。保护期限过后,产品就会面临较激烈的竞争,其相关市场则相对宽泛。在保护期限临近结束时,虽然某产品可能暂时面临较少的竞争,但不能忽视保护期限过后的竞争状况,其相关时间市场就应当界定得相对较宽。因此,在产品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要注意该期限对相关市场界定的影响。

在传统经济中,上述都属于特殊情况,在产品有消费峰期、季节性特点,不同产品有代际更替,以及产品有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下,才会考虑界定相关时间市场。在网络经济中,时间不再是特殊问题,而应当是在相关市场界定中需要普遍考虑的因素。原因在于:第一,在网络经济中,产品更新换代频率高。正如摩尔定律所反映的,集成电路上的晶体管数目,约每隔18个月便会增加一倍,其性能也将提高一倍而价格却下降一半[19]。以软件为代表的信息产品的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消费者需求具有及时性,技术创新也具有很强的时间性。任何公司的创新产品在推向市场后,很快就会被大量新产品所淹没。快速的产品升级换代在网络经济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暂时处于领先地位的产品很难与以后的升级产品竞争,旧版与新版产品分属两个独立的相关时间市场。第二,在网络经济中,产品普遍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产品对技术创新的要求较高,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源用于研究与开发,另一方面,网络产品却很容易被复制。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将无法盈利并失去创新的动力。在实践中,各国也普遍对网络产品的知识产权予以立法保护,例如,美国在1980年就对《版权法》进行修改,增加计算机程序作为版权法的保护对象。为适应网络经济环境的需要,1998年10月,美国又颁布《数字化千年版权法案》,对网络产品进行较为严格的保护。既然产品更新频率快、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是网络经济的普遍现象,在界定相关市场时,必须考虑相关时间市场。

(二)网络经济中相关时间市场的界定方法

紧接着上一个问题,就是在网络经济中如何界定相关时间市场。由于相关时间市场在各国并未作为重要的维度进行界定,实践中对此还缺乏成熟有效的界定方法,只能根据相关原则来确定。其中,澳大利亚ACCC确定的“长远发展原则”和“可预期范围内原则”有较大的借鉴意义。“长远发展原则”是指在界定相关时间市场时,反垄断当局应当根据市场发展的诸多特质来关注一个非短期内市场的竞争情况。在 Tooth & Tooheys 案中,澳大利亚法院在判决中深刻地指出:留给消费者对经济刺激的反应时间越长,市场的外延就越宽;在我们的判决中,在立法目标既定的情况下,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个短期临时的市场上是没有帮助的;原则上来讲,我们一般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察替代的可能性问题。Tooth & Tooheys (1979), op. cit., at 18,196.转引自:丁茂中.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112.

由于网络经济具有动态市场特征,企业竞争非常激烈,产品的淘汰率很高。短期内拥有较高市场份额的产品在动态竞争中难以保持长久的竞争力,竞争的动态性客观上决定了市场在时间上具有绝对的延长性。

这个“非短期”时间到底有多长,则需要考虑可预期范围内原则。该原则是指在相关时间市场界定中,当局在遵循长远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应当在根据目前的相关情况可以作出合理预期的时间范围内,确定分析目前及未来一个时间内的市场竞争情况[20]。时间范围的确定要依赖于合理的预期,而在网络经济条件下,其合理预期的基础主要是网络产品的生命周期和知识产权保护期限。首先,网络产品从引入、成长到成熟再到衰退,其完整的生命周期正好反映了周期时间内产品的竞争状况。新一代的产品通常以其突破性的创新带来性能的巨大改进,并且伴随着价格的下降,以前的产品很容易被淘汰,二者不具有替代性。同代产品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有更多相似性,所以,考察网络产品的代内竞争才有意义,故以其生命周期作为确定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是合适的。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也能为相关时间市场的确定提供合理的预期。网络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一般都由立法明确加以规定以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例,WIPO规定最大限度的软件保护期为25年,日本的保护期为10年,欧盟大多数国家的保护期为50年(其中,法国的软件保护期为25年)。,因此,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可以围绕该期限来确定。但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产品升级换代快,以软件为例,目前其使用价值一般在10年左右,部分软件只有3-4年的寿命。所以,不能简单地把整个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作为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而应当结合网络产品的生命周期,对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作出合理界定。

五、结论

具体到引言所提到的案例,无论原告的指控还是被告的抗辩,都还仅仅停留在以传统的“产品功能替代”方法界定相关市场的阶段。面对网络经济全新的产业背景,这显然无法得到合理的结果。因此,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相关市场的界定要全面考虑产品、地域和时间三个维度。在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中,由于双边市场特征的影响,要把网络平台两端的市场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相关市场的测度。在网络效应的影响下,价格不再是主要的竞争约束条件,传统的SSNIP测试方法并不能准确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范围,因此,必须创新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其中,产品性能测试法考察产品核心功能的变化对市场边界的影响,盈利模式测试法则化繁为简,克服产品性能测试法专业技术性要求高的缺陷,从网络产品盈利模式出发,判断不同产品是否具有替代性。在网络经济中,相关地域市场相对弱化,但在不同的网络产品中,要分情况视之。顶级网络接入服务的相关地域市场应是全球范围,其他网络接入服务的市场范围则是一国或国内某一地区。网络内容服务的相关地域市场应确定为一国范围而不是互联网本身。界定相关时间市场在网络经济中是需要普遍考虑的,坚持“长远发展原则”和“可预期范围内原则”,通过考察网络产品的生命周期和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才能最终对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作出合理的界定。

参考文献:

[1] OECD. Glossary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Economics and Competition Law[DB/OL].[2012-03-20].http://www.oecd.org/dataoecd/8/61/2376087.pdf.

[2] 李晓蓉.市场界定与反托拉斯政策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38.

[3] 张铭洪.网络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36-44.

[4] 李怀,高良谋.新经济的冲击与竞争性垄断市场结构的出现——观察微软案例的一个理论框架[J].经济研究,2001,(10):31.

[5] 张铭洪.网络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策略与政府政策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1:52

[6] Mark Armstrong.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2006,37(3): 668-691.

[7] 岳中刚.双边市场的定价策略及反垄断问题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6,(8):31.

[8] 李剑.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J].法商研究, 2010,(5):42.

[9] 朱振中.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产业竞争与公共政策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06:124.

[10] Jean-Charles Rochet and Jean Tirole.Cooperation among Competitors: Some Economics of Payment Card Association[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2,(3): 549-570.

[11] OECD.Application of Competition Policy to High Tech Markets[R/OL].[2012-03-25].http://www.oecd.org /dataoecd/34 /24 /1920091.pdf.

[12] 张小强,卓光俊.论网络经济中相关市场及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94.

[13] 时建中,王伟炜.《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的含义及其界定[J].重庆社会科学,2009,(4):58.

[14] Anders Gahnstrom and Christopher Vajda.E.C.Competition Law and the Internet[J].European Competition Law Review,2000,21(2):94-106.

[15] 吴韬.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案件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美国的经验与启示[J].电子知识产权,2011,(5):32.

[16] Charles Carson Eblen. Defining the Geographic Market in Modern Commerce: The Effect of Globalization and E-Commerce on Tampa Electric and Its Progeny[J]. Baylor Law Review,2004,56:53.

[17] 贝伦斯.对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滥用监督[G]//王晓哗.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206.

[18] 王晓晔.反垄断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85.

[19] Bill Roberts.五个不朽的法则[J].电子经理世界,2006,(1):25.

[20] 丁茂中.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112-113.

Definition of the Relevant Market in Net EconomyYANG Wen瞞ing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

Abstract:Under the condition of net economy, we should take full account of three dimensions which include product, geography and time in defining the relevant market. The price elasticity of market is lowered under the influence of network effects. And it results in the failure of traditional SSNIP test. On the other hand, the product performance test and revenue method test can define the relevant product market more effectively. In addition, we should regard two sides of the market as a whole in defining the relevant market. The network that is ubiquitous and global瞨eaching broadens the geographic market. But it presents different boundaries because of the different nature between internet access service and internet content service. The temporal market must be considered generally in net economy. And when we define the temporal market under the “longer run principle ”and “foreseeable future principle”, we should take the life cycle of network products and the protection perio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o account.

Key Words:net economy; relevant market; defined method

本文责任编辑:邵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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