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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的民俗变迁及其社会功能

2012-04-29宋立

群文天地 2012年5期
关键词:寒食节扫墓放风筝

摘要:清明节是由清明节气、寒食节、上巳节三者相融合的节日,清明节节俗丰富多样,文章考察了清明节由单一的祭祀到祭祀与娱乐相结合的节俗变迁。清明节历史悠久,有着独特的社会功能,即使在现代社会中也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关键字:清明节;习俗变迁;社会功能

清明节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即使到了今天也被称为与春节、端午、中秋并列的四大节日。清明节又叫扫墓节、踏青节、三月节等,一方面是扫墓祭祖,缅怀亲人的节日,另一方面是踏春游玩、贴近大自然的节日。

清明本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二十四节气形成于战国时期是用来用来指导农事的补充历法。古人称这个时节为“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而清明由单纯的农事性质发展成为一个禁忌、祭祀、扫墓以及郊游踏青汇聚的综合性节目,就不得不提到寒食节了,寒食节在农历三月,大概在清明节前一两天,据《荆楚岁时记》注中说:“介之推三月五日为火所焚,国人哀之,每岁暮春,为不举火,谓之禁烟,犯则雨雹伤田”。其实寒食节禁火,渊源于古代人对于火的崇拜,由对火的崇拜进而衍生出对火的禁忌。到了唐代,清明节逐渐成为一个融合寒食节与上巳节的综合性节日。

一、清明节之扫墓习俗

在我国,扫墓之习古已有之,秦以前就有祭墓事,但是并没有在清明之际。到了唐代,玄宗皇帝下令寒食扫墓为当时的“五礼”之一,于是扫墓逐渐成为当时社会的重要习俗。此后寒食节逐渐并入清明节,二者的习俗也渐渐融为一体,所以清明节表现的主要风俗事项便是扫墓。如《梦梁录》所诉,每到清明,“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以尽思时之敬”。在旧时,不论贫贱都有“烧包袱”的行为,即从阳间往阴间寄东西,即使到了今天,大部分的地区也还是有这个习俗,用特定的纸包着阴间用的纸钱,中间贴上一张标签,写上亡人名讳即可。有的富裕的人家还要携家眷亲自到坟茔去祭扫。届时还要修整坟墓,或者给坟墓添点新土,以示别人此坟尚有后人。随着社会的发展清明的习俗已经不再只是以扫墓为主要的节俗事项,更增添了许多娱乐的项目。许多传统的陋习也随着时间的发展渐渐退去。

二、清明节习俗的变迁

(一)娱乐功能的增强

在中国,几乎每一个节日都蕴含着太多的伦理色彩,都与封建的伦理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发展到后期,随着中外交流的不断加强,节日的娱乐性、民众参与度也开始增强。清明节作为一个节日,在不断的发展中,节俗的根木性质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出现了由神圣祭祀向世俗娱乐转化的趋向。清明节开始更多注重活人的欢娱,偏重于踏青游玩,并且放风筝的规模、形式都较为丰富。清明节本来是扫墓祭奠亡人的,在民间俗称“鬼节”的节日,很少有娱乐活动,但是发展到了后来,尤其是唐朝时期,也发生了很多的变化,民间兴起了荡秋千、放风筝的活动。荡秋千本是本方山戎人为了锻炼身体而发明的一项运动,春秋时期齐桓公远伐山戎之后带回来了这项游戏活动。后来逐渐成为北方人在清明时期进行的游戏活动之一。尤其是到了唐代,在清明节时期荡秋千就已经特别普遍,参加者主要是女性。如有诗云“紫陌乱嘶红叱拨,绿杨高映画秋千”,说的就是清明春风拂柳之际,三五成群的女子于郊野树下荡秋千。据记载,说在唐朝宫中,有宫女把秋千荡的很高,飘飘而下,好像仙女从天而降,唐玄宗因此戏称荡秋千是“半仙之戏”。放风筝习俗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在古人眼中,清明时节的凤很适合放风筝,并且放风筝可以放走自己的晦气。在唐代,风筝盛行,并定清明节为风筝节,宋代以后更是在老百姓中普及了。有记载“清明扫墓,倾城男女,纷出四郊,提酌挈盒,轮毂相望。各携纸鸢线轴,祭扫毕,即于坟前施放较胜。”进入现代,清明节传承下来的活动事项并不是很多了,其一是扫墓,在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还保留着这一传统,但是其中的各项仪式基本上已经被省略了。现在的扫墓也不仅仅只是限于给自己的宗亲扫墓,还推广到了纪念革命烈士上去了。其二是植树,植树的民俗源于丧葬习俗。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政府为了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提出绿化祖国的号召,除大力提倡清明植树的民俗活动外,又制定了全民义务植树日,使植树造林活动更加广泛地开展起来。清明节发生的这些变化,既是民俗在传承过程中的变异,又是节日习俗经过人与自然整合的结果。

(二)迷信习俗的褪色

清明节的习俗中的迷信习俗日益受到冲击,我国的传统节日中保留着许多迷信色彩和内容,大多数是跟原始宗教和迷信有关,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人们的智力还不发达,对于一些事情人们还无法解释,因此只能求助于神灵的庇佑。例如清明节的迎妇归宁到清朝时期就已经很少看到了。据清朝光绪三年重修的《抚宁县志·风俗志》记载,抚宁县境还有“谓之躲清明”的“迎女归宁”的习俗,即到清明节这天,新媳妇都要回娘家上坟,主要是为这天避开婆婆,以防婆婆用比较压抑的眼神注视儿媳,儿媳会遇到不吉利的事情,俗称“躲清明”。不过,这一习俗在清朝末期就已淡化,光绪年版《抚宁县志·风俗志》记之为“今不然”。旧时每当清明节,各家的门窗插挂杨柳,妇女头上戴杨柳。这主要是受到佛教的影响,观世音用柳枝蘸水济度众生,于是在人们心中,柳枝就有了辟邪的作用。清明既是鬼节,于是人们纷纷插柳戴柳以辟邪。但是到了现代这种插柳戴柳的习俗已经没有了先前辟邪的意义,郊游之时插根柳条也只是为了美观欣赏罢了。

三、清明节的社会功能

有利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文化具有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存在于同一种文化的人之中,民俗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也具有凝聚力。社会民俗的凝聚力,最为明显。社会习俗,能增强社会组织的凝聚力,信仰和崇拜同一个神灵的人们之间具有凝聚力,清明节的祭祀祖先和亡灵,将祭祀同一祖先的若干家庭凝聚起来,加强了改祖各支子孙之间的凝聚力。在现代,清明节有利于增强民族文化意识认同感和自豪感,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处于急剧转型期,经济的发展很快但是文化的建设却没有跟上,许多的人文精神都有失落的倾向。尤其是孝道及其亲人之间的联系的失落,清明节俗的兴起通过上坟扫墓,祭奠祖先的仪式中,人们对亡人的孝敬和思念的情感有了适当的表达方式,不仅仅宣扬了中国的传统孝道,同时在清明节踏青以及荡秋千和放风筝的游戏活动中,加强了亲人们之间的感情联系,和他人一起扫墓,祭祀共同的亡人,也联络了同他人的感情。在农村,清明祭祀祖先是团聚祖族人重要方式。 有利于维系一个和谐稳定的家庭进而达到社会的稳定。这也就恰好从孝道的角度弘扬了中国的传统美德。通过清明节的习俗活动,,获得了精神慰藉与平衡。

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清明时节,人们郊游踏春、放风筝、打秋千,这种亲近自然、爱护自然和融入自然的行动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时值桃阳春三月的清明节也给人们互动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大家放下各自的事情,彼此交流,充分融入到集体中来。在祭祀过程中,整个家族的人团聚在一起,长幼次序既定,同属一宗的血脉把所有的人凝聚在一起,人们的家庭意识、家族伦理意识顿然增强。继之,这种基本关系结构扩展至整个社区互动网络,加强了整个村落成员之间的情感依赖与精神联系,从而增进了民俗共同体的内聚意识,保证了民俗共同体的内部和谐。进而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参考文献:

[1]耿光连.社会习俗变迁与近代中国[M].济南出版社.2010.

[2]秦永洲.中国社会风俗史[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3]赵杏根,陆湘怀.中国民俗学通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宋立(1989-),女,湖南常德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习和研究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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