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2-04-29艾书琴
[摘 要]生态城市建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本文通过考察国外一些生态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得出许多有益于我国现代城市建设的启示。由此反观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主要存在居民生态意识不强、科技含量不高、资金不足、规划不合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以期更好地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城市建设、生态意识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2)05-0077-07
[作者简介]艾书琴(1987—),女,江西高安人,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外事专管员,主要从事社会学及公共管理学研究。(江西南昌 330077)
Title: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Eco-city Construction and Its Enlightenment on China
Author: Ai Shuqin
Abstract: The eco-city construction is a sign of the progress of human civilization and the direc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in future. Through summarizing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this paper presents some enlightenment of modern city construction which may benefit China.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mainly exist problems such as residents lack of eco-consciousness, low-technology, shortage of funds, and irrational planning in Chinas eco-city construction. To better build our beautiful homeland, some relative suggestions are present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eco-civilization; eco-city construction; eco-consciousness
一、生态文明与生态城市建设
生态文明是以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共同进化为核心的物质、精神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人类对传统文明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重要成果,是人类文明的高级形式。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生存和发展理念,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前进方向,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觉选择。其基本特征是: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人类的长远发展为着眼点。2007年党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报告,提出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标志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在加速城市化进程中,要大力发展生态文明、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实现城市的生态发展。①
生态城市(Eco—city)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中分享其公平承载能力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来的。生态城市作为城市建设的理想模式,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生态城市中,技术和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发挥,而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城市是根据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应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与技术手段,建成的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三者保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达到和谐统一的现代化绿色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既包括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关系,又包括人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关系。一方面,生态城市理论是伴随着城市生态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另一方面,建设生态城市首先需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这是因为生态城市作为以人口为核心的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生态系统,其价值取向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同时。生态城市建设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观以及生态意识。建立自觉保护环境、促进人类自身发展的机制,创造公正、平等、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可见,生态城市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同时。建设生态城市需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前提。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建设生态城市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要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经验
从20世纪70年代生态城市的概念提出至今,世界各国对生态城市的理论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和实践。经过几十年努力,新西兰、巴西、澳大利亚、新加坡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都已经成功地进行了生态城市建设。这些生态城市,从土地利用模式、交通运输方式、社区管理模式、城市空间绿化等方面,为世界其他国家的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了范例。①
(一)新西兰的生态城市建设
1993年,怀塔科瑞市是新西兰第一个完成2l世纪议程的城市。21世纪议程是一个相当庞大和复杂的文件,其关键是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战略,尤其是认识人类、环境和经济之间的密切关系。21世纪议程认为对未来开发和目前活动应有谨慎的和长远的眼光。鼓励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决策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创意活动。作为城市战略规划的拓展,怀塔科瑞市的绿色蓝图描绘了其生态城市前景,并阐明了市议会和地方社区为实现这一前景而采取的具体行动。绿色蓝图是指导该市议会行动的文件,它承诺了市议会对生态城市建设的责任、步骤和具体行动。怀塔科瑞市的建设目标为可持续的、动态、和公平。在环境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可持续的环境是新西兰资源管理法案的基础。可持续性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的发展状态”。使用可更新的资源数量必须小于其再生量,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在新西兰怀塔科瑞市,每个人都有权利享用环境并使生活达到某种环境质量标准,而与其财富水平无关,面向公众开放的海滩和国家公园便是最好的例子。动态的环境是指环境在人类活动和自然力的作用下,保持稳定的运动过程。因此,必须对生物多样性加以保护。物种的灭绝会导致生态系统的崩溃,使环境的适应能力遭到破坏。公平的环境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利享用环境并使生活达到某种环境质量标准,而与其财富水平无关。
怀塔科瑞市的生态城市蓝图最终是由社区居民而非市议会实现的。其重要的成果包括: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港口视野概念规划,加强城区的实力,建立绿色网络,休闲服务策略,减少固体垃圾量,实行更加清洁的生产。
(二)巴西的生态城市建设
巴西库里蒂巴是南美国家巴西东南部的一个大城市,为巴西第7大城市,环境优美,在1990年被联合国命名为“巴西生态之都”、“城市生态规划样板”。该市以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受到世界的赞誉,尤其是公共交通发展受到国际公共交通联合会的推崇,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也给予库里蒂巴极高的评价。该市的废物回收和循环使用措施以及能源节约措施也分别得到联合国环境署和国际节约能源机构的嘉奖。库里蒂巴的建设经验包括:
1.对市民进行环境教育。一个城市成为生态城市的前提是对其市民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其环境责任感。库里蒂巴对此十分注重,儿童在学校受到与环境有关的教育,而一般市民则在免费环境大学接受与环境有关的教育。
2.公交导向式的城市开发规划。库里蒂巴市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相结合,鼓励混合土地利用开发的方式,而且总体规划以城市公交线路所在的道路为中心,对所有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密度进行了分区。目前,城市有2/3的市民每天都使用公共汽车,并且做到公共汽车服务无需财政补贴。研究人员估计每年减少的小汽车出行达2700万次。
3.关注社会公益项目。库里蒂巴有几百个社会公益项目,较为著名的是环境项目——1988年实行的口号为“垃圾不是废物”的垃圾回收项目,垃圾的循环回收在城市达到95%。回收材料售给当地工业部门,所获利润用于其它的社会福利项目,同时垃圾回收利用公司为无家可归者和酗酒者提供了就业机会。这些简单的、讲究实效的、成本很低的社会公益项目旨在成为库里蒂巴环境规划的一部分,并使得城市在环境和社会方面走上了一条健康的发展之路。
(三)日本的生态城市建设
日本北九州市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减少垃圾、实现循环型社会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城市建设,提出了“从某种产业产生的废弃物为别的产业所利用,地区整体的废弃物排放为零”的生态城市建设构想,其具体规划包括:
1.环境产业的建设,建设家电、废玻璃、废塑料等回收再利用的综合环境产业区;
2.环境新技术的开发,建设以开发环境新技术、并对所开发的技术进行实践研究为主的研究中心;
3.社会综合开发,建设以培养环境政策、环境技术方面的人才为中心的基础研究及教育基地。
市民积极参与,政府鼓励引导,是北九州生态建设的经验之一。为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北九州开展了各种层次的宣传活动,例如,政府组织开展的汽车“无空转活动”,制作宣传标志,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家庭自发的“家庭记账本”活动,将家庭生活费用与二氧化硫的削减联系起来;开展了美化环境为主题的“清洁城市活动”等。
(四)丹麦的生态城市建设
丹麦的哥本哈根市生态城市建设项目是丹麦第一个生态城市的建设项目,旨在建立一个生态城市的示范城区,为丹麦和欧盟的生态城市建设取得经验。其生态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
1.建立绿色账户。绿色账户记录了一个城市、一个学校或者一个家庭日常活动的资源消费,这样能够比较不同城区的资源消费结构,确定主要的资源消费量,并为有效削减资源消费和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依据。
2.确定生态市场交易日。从1997年8月开始,每个星期六,商贩们携带生态产品(包括生态食品)在城区的中心广场进行交易。一方面鼓励了生态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也让公众们了解到生态城市项目的其他内容。
3.吸引学生参与生态城市项目。丹麦生态城市项目十分注重吸引学生参与,在学生课程中加人生态课,对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培训。通过项目实施的中期报告、项目进展评价,使得该地区取得了相当大的环境效益。
(五)澳大利亚的生态城市建设
怀阿拉位于澳大利亚的南澳大利亚州沙漠附近。1997年4月1日,怀阿拉市政府通过了一项决议,批准并把目前的所有环境计划融合到一起实施:“怀阿拉市政府承诺通过生态城市建设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长久地实现更加可持续的发展,降低社区的真正费用,为实现州和澳大利亚的环境目标进行最好的实践”。怀阿拉的生态城市项目充分融合了可持续发展的各种技术,包括城市设计原则、建筑技术、设计要素和材料、传统的能源保护和能源替代、可持续的水资源使用和污水的再使用等。其生态城市发展战略包括:
1.设计并实施综合的水资源循环利用计划;
2.在城市开发政策上实行强制性的控制,对新建住宅和主要的城市更新项目要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在设计上改进能源效率;
3.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给予财政刺激措施;
4.21世纪议程的环境规划过程;
5.开展宣传优良的、可持续的建筑技术的大众运动;
6.形成—体化的循环网络和线状公园;
7.建立能源替代研究中心。
(六)新加坡的生态城市建设
新加坡作为世界瞩目的“花园城市”,其与人们对自然的关爱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追求天人合一的观念是分不开的。“园林城市”和“花园城市”的本质应是“天人合一”,而非人为第一位,无限制地向自然索取。人类社会的繁荣发展应同自然界物种的繁衍进化协调进行,最终创造一个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城市。在新加坡城市规划中,专门有一章“绿色和蓝色规划”,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的条件下,新加坡仍拥有绿色和清洁的环境,充分利用水体和绿地提高新加坡人的生活质量。其中主要做法有:建设更多的公园和开放空间;将各主要公园用绿色廊道相连;重视保护自然环境;充分利用海岸线并使岛内的水系适合休闲的需求。新加坡城市建设的目标就是让人们在走出办公室、家或学校时,感到自己身处于一个花园式的城市之中。①
三、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公众的广泛参与
生态城市建设的本质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公众的广泛参与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公众的资源环境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城市居民生态意识不强,生活垃圾没有分装处理,随意乱扔。特别是对于自然界不可降解的且会带来严重污染的生活垃圾,如电池、塑料制品以及其他化学合成制品等,往往与普通生活垃圾混装,给处理工作造成困难。②
(二)科技含量不高,资金不足
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科技投入不足,吸纳、消化和运用科学技术成果的能力较弱,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结构欠合理,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不大。而且工业技术水平总体不高,技改投入不足,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设备落后,能耗高、效益低、“三废”处理不到位,市场竞争力不强。生态农业技术尚待普及,农产品加工尚处初级阶段,加工水平低,品质不高,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生态城市的建设。另外,生态城市建设无论从技术、设备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比如水处理,光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就得上千万资金。虽然我国可以争取国际的支持,但最终主要还是靠生态城市自身。而现在我国绝大多数生态城市有限的资金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因而难以引进新方法、新技术来进行生态城市的建设。更不能为其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进一步的示范和带动作用。①
(三)大部分地区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不合理,没有“量体裁衣”的发展目标
从我国目前的状况看,一些城市没有制定符合自身生态特征的建设规划和目标,而是照搬其他城市的做法,甚至出现为单纯追求目标实现而违背生态规律的现象。首先,许多城市在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中,为了追求所谓的“与国际接轨”和绿化指标,较容易出现“急功近利”的思想,盲目模仿成功典型案例,忽视当地的自然、人文景观特色,造就了一批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人为景观,影响了城市绿地综合生态效益的发挥,其次,在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中,重绿地设计,轻绿化设计。绿地或绿化设计是生态城市规划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传统的绿地往往只是注重面积指标,绿地多位于交通和建筑周围的空地处,这样的绿地不能对城市起到生态意义上积极作用,而绿色设计强调的是生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其含义远较绿化更广泛和深远,它更多地与生态系统、大地景观、整体和谐、集约高教等概念相联系。我国近几年很多城市在绿化建设中,片面追求美观、气派,大植草坪,虽然绿地面积大幅增加,但城区树荫稀少,广场、街道到处是单凋的草坪和水泥路地面。
四、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发挥生态城市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作用
1.提高生态意识。首先,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意识。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和层次的生态知识普及教育,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力争把生态意识渗透到千家万户,并转化为全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这是构建公众参与机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其次,要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可以通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
2.搭建渠道体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具体保障机制。公众参与必须依靠一定的渠道和方式进行。首先,政府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听证制度,并使其切实发挥作用。要对切实关系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权益的规划或政策措施以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召集有关社会公众深人论证。以此,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二,要建立健全生态城市建设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就是由社会公众针对生态城巾.建设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即时的监督,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搭设公众参与的平台,使社会公众及时反映情况,提合理化建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合理化决策执行中的不到位情况和原定决策在执行中的不适应情况等;第三,要建立健全生态城市建设领导政绩考核制度,政绩考核应由原来的以经济发展一维为主转为包含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方面,以此降低破坏生态求发展的政府选择几率。可以采取由社会公众参与的定期考评方式,使政绩考核真正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助推器。①
3.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激励机制
所谓激励,就是一个有机体在追求某种目标时的愿意程度;或者是以一定的措施激发、引导特定行为的活动。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采取内激励与外激励相结合、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激发社会公众内心身处的参与意识为基础,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意愿受重视的程度或者所提建议的影响力,再辅之以配套的激励措施,例如,实施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开展献计生态城市建设活动以及自发进行的生态环保行为等,查实或采纳后就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长期看,此举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府管理环境的成本。②
4.增强信息透明度,构建生态城市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在生态城市建设中,享有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构建生态城市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并使其真正即时地发挥作用。要使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的有关政策信息,了解生态城市建没的进展情况,了解参与的具体途径和方法;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有关部门公开信息的能力建设,保证信息透明化,公开制度化,利用信息手段来保障和推动公众参与机制作用的发挥。
5.构建合作式参与和独立式参与相结合的公众参与机制
就公众参与机制本身而言,根据发起人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主导的合作式参与和民间主导的独立式参与两种形式。例如,参加政府组织的听证会、投票等是合作式参与,而由非政府组织独立发起的公众参与就是独立式参与。其中,民间主导的独立式参与往往更加聚集和代表民意,更加关注全体社会的公共权益最大化,他们也往往容易得到相关领域专家的支持,并且对涉及公众权益的事件更加敏感,更容易迅速发现问题,并为解决问题作出积极的努力。为更好地实现公众参与,应该构建两者相结合的机制,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当然,民间组织也会面临一些诸如资金来源、公众认同度等问题。为此,作为对政府职能的有益补充和重要配合的民间组织的独市式参与,政府应该加大对其的扶持、引导和管理力度,加大彼此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必要时以适当的方式协助其筹措一定的活动资金,以使其在宣教、听证、政策制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③
(二)加强城市间、区域间在生态建设中的协作
生态城市的建设不应以牺牲周围区域的利益来换取生态城市建设的进步,特别要强调城市间、区域间的协作,也就是不仅要注重城市自身的发展繁荣,还要确保城市的活动不损害其他城市的利益。如果仅仅注重城市自身的生态建设,不顾其周围区域的利益,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建设,也不能取得长久的、可持续的发展效果。我们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的同时必须将其周围区域一同纳入考虑的范围。威廉里斯教授认为,生态城市得以建立并且持续发展不能局限于“城市自身的建设与发展”,而必须着眼于“城市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应当把消耗资源的城市和以生产为主导的农村地区有机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统一的生态系统对待。“这样人们能很简单地把城市的有机复合肥料散播到附近的农村与森林,而农村也因此强化了生态支持能力,从而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城市不仅可以不成为人类生态的“负担”,而且还可以成为人类生态的“贡献者”。
(三)完善环境立法,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1.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方筹措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生态建设资金,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在绿化、永务、环卫等领域实行政企分开、管理与建设运行分开。按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产、监化的要求,引导和鼓励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2.完善法规。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地方法规,依照法定程序,修订部分地方法规和标准;并加快立法进程,初步形成符合城市实际需要的、比较系统完整的地方法规体系。
(四)注重环境、发展与居民幸福指数的平衡
在生态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环境、发展与居民的幸福指数,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我们建设生态城市是为了寻找一条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这其中的环境、发展、居民幸福指数三个要素都至关重要,每个要素的缺失都会导致生态城市建设体系的残缺。生态城市建设就是要谋求环境、发展和居民的幸福指数三者间的平衡,为了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去破坏或牺牲其它要素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建设。
1.应当保证人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实施生态城市建设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减少能源的消耗,这样的举措无疑是正确的,只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对程度的控制。例如,国外有的小城市,为了追求低碳,要求居民完全用自行车取代汽车出行,这在当今社会并不能成为行之有效的举措,因为自行车的使用虽然可以减少能源的消耗、保护环境,但会影响到生产效率,如果所有人都来使用自行车,特别是在较大的城市中,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应当更加积极地去寻找和开发新型的、可再生的、环保的能源来驱动汽车等较为高效的交通工具,当然,在这样的能源还没有能够得到普遍运用的时期,提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汽车等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交通工具的使用,普及自行车等绿色、环保工具的应用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在保证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保护了环境,两全其美。
2.不可一味追求“生态”效果而盲目规划。生态城市建设要实现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这其中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增加草场和风景林地的面积,但是这种“增加”一定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如果为了“生态”过少地划分了功能性的建筑区域,对经济的发展必将产生负面的效果。从国内外生态城市建设积累的经验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生态城市的建设是需要以较为强大的城市经济实力作为支持的。另外,我们所说的“园林城市”,“森林城市”都是对生态城市的美好构想,将这种构想合理的实施可以很好地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也更加接近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但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这一构想的过程中注意合理规划,不可盲目追求“生态”效果,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帮助我们真正实现“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的梦想。
责任编辑: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