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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娴小说二篇

2012-04-29黄淑娴

台港文学选刊 2012年6期
关键词:路易莎清平电邮

黄淑娴(香港)

我们的时代

爸爸的年代

路易莎有一个很古怪的童年, 但她并不知道。 她们一家三口,住在优雅的市中心地段,四周是膨胀中的购物商店。从外面看,她们住的那条小路被人潮重重包围着,但如果你不慎在购物大街迷路误走进去,你会为这儿宁静的气氛感到措手不及。这里偶然会有巴士经过,为这片宁静补充一点大城市的节奏。路易莎家里养了一只猫,它喜欢低头望着巴士经过的一刻。猫年轻的时候经常在下午走出花架晒太阳,但每次当小猫懒洋洋地躺在花架旁边的时候,路易莎总会使力把它扯回屋里,她害怕小玩伴会失足从五楼滑下去而死掉。每次当她成功地把小猫拉回来后,她会严厉地教训小猫一顿,然后探头望出窗外,从小猫刚才睡觉的角度俯视楼下的风景。对面街上的粥面铺喷出一阵阵强劲的白烟,楼下速食店传来炸鸡腿的味道,还有斜对面的那所神秘的杭州菜馆,白天好像是一间空置的店铺,晚上变身成衣香鬓影的场所,一排排名贵的房车挤满了这条小小的街道。路易莎不明白当中的原因,她只是不自觉地把这些影像一格一格印在脑海中。但这些眼前的风景都不是路易莎最关心的,她把身体攀前,尝试望向街角最右边的一系列时装店橱窗。今天的模特儿公仔穿什么衣服呢?她喜欢那件日本深黑色的短褛,她认为这是一件相当入时的服装。但妈妈在花架种的那盆可恶的兰花一天一天地长高,把她的视线挡住了,她只好把身子再攀前一点。

路易莎的学校就在她家的对面,这是她生活的中心。不知不觉间,她在这里过了十三年,在伤感时她走遍学校里每一个神秘的角落,在炎夏中她感受到大理石建筑的清凉,但路易莎对这以外的事物一无所知。长大后朋友之间有时互相谈到过去读书的生涯,路易莎会皱着眉头说:“香港有这样的一所中学吗?”朋友总以为她耻笑他们,但他们内心的不快,路易莎并不知道。路易莎有几位好同学,每逢假日都来她的家,或者与她一起到海边无无聊聊地游荡逛街。这样一个星期的七天其实她都没有离开过那优雅的市中心地段,这样的生活维持了十多年。她并未感到有什么特别,因为这里有她生活所需要的一切,或者是这里不知不觉改变了她的生活。她有不少同学都是住在附近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活圈。如果她想借功课,她会走到对面的电器铺,那是她一位同学的爸爸开的店铺,她常常跟这位同学在店里温习功课,坐在电饭煲和冷气机之间思考算术难题。路易莎喜欢音乐,她家里长期放着一把木吉他,她会坐在窗边自弹自唱,小猫是她的听众。但吉他不是她的,是她住在海边的一位不懂日语的日籍同学的。不知过了多久后的一天,这位日籍同学突然取回吉他,之后她便回到日本去了。路易莎有一个葡萄牙籍的同学,从她家的窗口可以看到她的睡房。每次上中文课的时候,这位葡萄牙籍的同学总会带着书本离开课室,过了几个月后路易莎从班长那里打听得出原来她到另一个班上法文课去了。路易莎觉得这个同学很神秘,很想跟她成为朋友。有一次路易莎很高兴到她家里玩,她从木柜中拿出一件薄薄的、圆圆的,直径大概五寸长的小金属片。“这是什么?路易莎瞪大眼睛问她。”“这是CD! 它比黑胶唱片好得多了,它不会容易弄花。你看!”话还未说毕,她把所谓的CD用力掷到地上来证明自己的话。十五年后,CD在大街小巷普及起来,路易莎走到音乐店铺里,被数万张CD包围着,但她记起的是掉在地上的那一只圆圆的物体,未来好像预先堕落在她面前。

路易莎有一个好爸爸和好妈妈。他们的分别是:爸爸喜欢挥霍,妈妈喜欢节俭。路易莎不明了他们的分别,但路易莎喜欢爸爸。大概用现在的社会角度看,路易莎的爸爸是一个购物狂。他最喜欢购买各式各样潮流的东西。在路易莎小时候家里有一套高级Hi—Fi,无论是扩音器、唱盘、收音机、录音机和扬声器都是爸爸精挑细选的。路易莎不知道爸爸何来这样的知识。这一家三口的另外两个房间还有两部当时还未流行的微型音响组合。值得一提的是,爸爸是不喜欢听音乐的,好像连收音机也不听;妈妈又只爱看电影,所以使用这些器材的重大责任便落在路易莎一个人身上。音响器材的热潮过后,爸爸便向冰箱和电视机埋手。有一个时候,他们一家三口有两个不同型号的大冰箱和两部新款的大电视。妈妈用尽全力才能够把其中一个冰箱转让给亲戚。爸爸没有气馁,因为他还有很多东西可以买呢。他鼓励路易莎学习不同的东西。路易莎想成为女童军,他便说:“真好! 我会送你一套童军制服。”路易莎早上告诉他想学钢琴,下午他便带她到琴行买下一座黑色的高身钢琴,很有气派。爸爸去世的那一天,路易莎从医院回来,一个人在暗黑的房间听音乐,那座Hi-Fi还是稳固地站在这里,唱片不停地转动,路易莎流着眼泪。

妈妈的年代

爸爸死了以后,路易莎再没有学钢琴了,节俭的妈妈把钢琴转让给了亲戚,换来了六千元。考入大学后,路易莎亦再没有时间听音乐了,整天忙着跟同学一起。路易莎在不知不觉间走出了那优雅的市中心地段,走遍大街小巷,但她还是喜欢每晚回到那熟悉的环境。路易莎离开香港到外国进修之前,把Hi-Fi搬到她的好朋友家里,她希望Hi-Fi能够继续奏出音乐。当她把音响器材一件一件地搬上朋友唐楼的住所时,她感到这些笨重的东西好像真的有点过时了。三年后路易莎回港,扩音器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她把这两大座的扩音器抬到修理铺去。“小姐,这个型号太旧了,我们修理不来的。”路易莎不懂得如何回应:“是这样的吗?”路易莎已经记不起这套Hi-Fi的下落了。

回港后的路易莎感到一阵失落,她的猫已经过世了,她的妈妈已经老了,但流动的城市仍然在路易莎眼前,她带着兴奋的心情踏入社会。她很快找到一份洋行工作。她和一个大学女同学搬了出来,在海边的一幢旧楼开始新的生活。买家具、买电视、买家庭用品把路易莎忙了好几个星期。她用最低的价钱购买这些东西,好让她不会花掉太多薪金。终于在一个天色灰暗的下午她们搬进新居。路易莎满怀希望地在自己的房间把一切东西安放好,然后走出客厅,探头欣赏窗外的海景。但海面上的一层灰让她感到不舒服,这个颜色好像是一袭白色婚纱浸在污水中。她记起那优雅的市中心地段有很多婚纱店,那种白色是明亮的,好像包涵着无数的色彩在内。路易莎不想再看下去,她转过头来逃避窗外的灰色,可惜屋内的家具没有放过她。她购买的东西此刻让她感觉更难受,她看到那没有牌子的电视、没有质感的木桌椅和劣质的窗帘布,她感到自己活在一个错误的世界中。然而,这些东西老老实实地站在她面前,好像想跟她握一握手。

路易莎自此喜欢走回那优雅的市中心地段。每逢假日的下午她喜欢与朋友在市中心的传统酒店喝茶,阁楼的乐队奏出轻快的华尔滋,一切还是歌舞升平。有一天的下午,路易莎在酒店遇上她的旧中学同学玛格兰。玛格兰在路易莎的成长中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一个反面的人物。在路易莎的记忆中,玛格兰每一天都是异常清洁的。她有两条长长而帖服的辫子,以她当时的年纪是不可能梳理得如此整齐的,她的家人每天一定花了很多时间帮她梳理。她身上每一个细节都是完美的,而且绝对符合校规的要求:蓝色晶莹的发夹、雪白通花的白袜、光亮有质感的黑色皮鞋。她是一个活生生的小公主,永远带着一个令人舒服的微笑。路易莎希望自己永远不会变成玛格兰。路易莎望着此刻的小公主已经是妈妈了,她的两个小朋友静静地坐着,旁边还有一个佣人。路易莎没有上前打招呼便离开了,好一段时间她没有再和朋友到酒店了。

妈妈过世的那一天,她接到医院的电话便立刻乘坐的士赶到医院。她的心情随着车轮奔驰,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司机,请你再开快一点!”但车轮的转速突然变慢。“司机,是什么事情?”路易莎望见前方有一辆车和另一辆车相撞,两名司机正在吵起来。“司机,可以走另一条路吗?”司机没有回答她,因为所有人都可以看到这条小路只有一个方向。路易莎想马上离开车厢,她整个人好像在极度吵闹和混乱的摇摆音乐会中,但突然她的眼睛接触到她窗外的现实世界,她感到有点熟悉。那不是杭州菜馆?她回头望向上方,那不是我的旧居?一切好像回到默片时代,的士的车轮在优雅的市中心地段慢慢前行,一种完全不真实的节奏。路易莎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看自己的家,她很久没有回来了,很多店铺都变了,这段小路再谈不上优雅了。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前方的意外似乎得到缓解,两个司机很满意地各自走上自己的车。下一秒钟,的士的车轮又以全速转动,离开了这条小路。路易莎回头望向那优雅的市中心地段,那渐渐变小的杭州菜馆,她惟一认识的店铺。

我们的时代

我的名字是史提夫,我是一间偏远小学院的社工。一个月前我转到这里工作,我喜欢这里,因为工作并不繁重。学生有时会走来跟我谈话,但总不是什么大问题,我的责任是跟这群缺乏家庭照顾的青年人聊天。老实说,如果真的有有问题的学生来找我,我又能够帮到他们什么呢?我大部分时间其实是在处理文件、写报告,这个部门有很多文件要写,什么事情都要报告,但不知给谁看。

我的第一个“个案”是关于本校的一位英语教师,她就是路易莎。其实这不是一个什么个案,只是在上任的头一天,一名很出鬼的学生走进我的办公室,他说有一位老师责备他穿“人字拖”上课,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师要这样对他。他的家就在学院的对面,他到楼下茶餐厅与朋友见面或到对面报纸档做兼职,他都是穿“人字拖”的,他认为穿“人字拖”上课没有问题。我认为这是小事,不需要小事化大。我随即向他解释老师只是希望你多注重外表,好让往后找工作比较容易之类的话。学生似乎对于我的解释很满意。他临离开办公室前,我不经意望向他很自豪的“人字拖”,当中露出十只围满黑边的脚趾。学生稚气地挥手跟我说再见,我看见他的手掌也染上一片黑色。我好像在“人字拖”与路易莎之间明白了一点事情。

我第一次碰到路易莎是她离开学院的那天,几位英语老师在办公室为她搞了一个简单的欢送会,我也有份参加。很奇怪,路易莎的面容有一种战败国人民的愁绪。她的衣服很简单,很朴素,你以为她是一个衣着随随便便的人吗?看真一点,她衣服的剪裁很特别,有点含蓄的怪异,质料不是平时常见的。我直觉地认为她不属于这里。我一个人站在窗前,这里大部分人我都不认识,我看见他们谈得很高兴,说到有什么好工请介绍之类的话。路易莎似乎要到另一所学院教英文了。吃了一些三明治后我便独个儿离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工作。

五时半下班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遗失了一张音乐会门票,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因为这是一队我很喜欢的乐队,很难得来香港表演。我找了很多地方也找不到,一个人很沮丧地在陌生的学院的角落四处寻找。我走过英语教师的办公室,骇然发现门票很随意地贴在办公室门口,下面是粗大的黑字,写道:Who has left his precious ticket at my offce?Louisa。 我高兴得手舞足蹈,马上推门想说多谢,而竟然忘记了敲门。门内的路易莎与我对望,露出不高兴的样子,我随即向她解释事情,她听后笑了起来。这样我和路易莎便认识了。

几个月后的一个下午,天气突然转冷,放学的时候我看到路易莎拖着一个很笨重的暖炉。她原来还是住在学院附近,我帮她把暖炉搬上她的家,然后把电源插上,暖意开始一丝一丝地包围着我们。她的家很讲究,很整洁。我想象她是住在市中心的女性,但其实她就住在“人字拖”的对面。路易莎很客气地为我准备茶点,小小的蛋糕很精致,白色的杯碟是名贵的骨瓷。屋外的阳光慢慢消失,我们在柔和的灯光下谈话。路易莎说她很喜欢“人字拖”这个学生,性格真诚,但她希望他明白生活的细节是很重要的。我告诉她“人字拖”在报纸档兼职的事情,她走到窗边张望,好像要寻找现实的全部。她坐下来,说起最初在学院教书的感受。她记得那一天走进一个不像教室的教室,楼梯传来学生大声叫嚣的声音,她感到不知所措;以前自己学校上课的气氛简直是苍蝇飞过都听得到,她不懂得如何处理叫嚣,这从来不是她所理解的。她紧紧地拿着课本,低头想着:课室门口就在面前,要踏进去,还是走回头?路易莎这样在学院教了两年。路易莎把她自己的事情说得很平淡,但我还是感受到她内里的激动。我觉得路易莎是一个很有趣的个案,第二天回到办公室后,我把她的资料写在笔记簿上:“独生女、讲求生活细节、性格孤僻、教学问题”。

第二次探访路易莎是圣诞节的时候,那一天天气变得温暖,路易莎调了一杯果汁特饮给我,说是什么酒店的招牌饮料。她向我讲到她父母的事情。她总爱把沉重的事情变得轻松化。听完后,我想把气氛变得真的轻松一点:“你现有听什么音乐? ” 路易莎停了片刻没有回答,“听的”。“那你喜欢听什么音乐? ”“我以前很喜欢听摇滚乐。”我马上跟她说了我对音乐的看法,又比较现在的音乐与八九十年代的分别。大概我说得太兴奋了,感染了路易莎,她开始告诉我以前听音乐的事情。我们的关系有突破性的进展。可是我不知为何说了以下的一句话:“那你应该买这个牌子的扩音机,我认识一间在铜锣湾的店铺,店主比较老实。”我在纸上写了一个名字给路易莎,她可能以为我是推销员,但我真的觉得这个牌子是好的。路易莎望着纸上的名字若有所思。回到家里,我继续写有关路易莎的报告:“喜欢猫、音乐、爸爸是个购物狂。”

过了几个月,我接到路易莎的电话,她说自己有一些储蓄,希望可以买一部Hi-Fi。我和她到了铜锣湾的店铺,她选了一个很好的牌子,我非常满意她的选择,但我发现她是完全不懂得买东西的,她的表现太真诚了,她应该扮作漫不经心,令他们感到焦急,然后要求一个折扣。路易莎付钱后,我在商店的门外用责备的眼神望着她,但可惜她仍然不明白,她还很高兴地说要请我喝咖啡,我拿她没有办法,只好直接跟她说出我对她购物态度的意见:“现在所有东西都可以减价发售,你这样购物是很愚蠢的,很快便会把储蓄花光。”路易莎说她明白,但她每次扮演这个角色总是不成功,最后还是店主战胜,她不想因购物而产生挫败感。自此,我和路易莎经常一起购物,她带我到各式各样的店铺,我实地训练她成为一个称职的消费者。我们喜欢在大减价的时候买质料好的衣服、颜色特别的皮鞋和耐用的家具。在这不讲求品质和细节的年代,路易莎有不一样的追求。不知不觉间,写报告一事已经忘记了。

很多年后,我和路易莎在城市中心的酒店喝下午茶,我突然想到那一张贴在门口的音乐会门票。“路易莎,其实你不应该把门票随便贴在门上,万一有顽皮学生经过,那就不堪设想……”路易莎望着我笑一笑,不知道她明白还是不明白,但她的精神是如此放松,我感到很高兴,这是她成长的环境,她从这里离开,最后还是回到这儿,哪怕这个年代变成怎样。

(选自《香港文学》2010年1月号,题为本刊所易)

“赞”:一件日常生活琐事

张清平以一身轻便的服装走进新近发展的东京国际羽田机场。一切很简单和直接,没有拥挤人群,他把护照和机票递给柜台后的女服务员,一分钟后他的登机手续已经办妥。接过登机证,张清平准备到商务客位的候机室。他今天很愉快,他身上那件别致的Comme des Garcons T恤,令他在东京湿冷的空气中也有快活的感觉。“希望您有一个愉快的旅程!”女服务员望着他身上五彩缤纷的格子布说出有礼貌的话。

偌大的玻璃窗比电影的银幕还要真实,二十八岁的张清平完成了人生的第一份差事,现在正把手脚放松,坐在候机室的巨型玻璃前自我感觉良好。候机室很宁静,电视机有时传来几阵笑声,但很快便给沉默的空气吞噬。张清平虽然精通日语,但他对日本文化是不了解的。他暂时没有兴趣思考为何这个候机室会鸦雀无声,现在他只想任由自己漫无目的望向窗外飞机的升降。这是一个视觉的享受,但他并不知道这种享受是因为他不需要面对视觉带来的噪音。这里一切是震撼的,同时又是静默的。

其实张清平内心的某一处清楚知道自己根本不是精通日语,至少不是个及格的翻译者,一切都是他姑丈的误会,或者是亲戚们希望他能够有一种谋生的才能而夸大其词。张清平跟着姑丈来到东京与当地一家服装公司谈中国大陆生意,他当了半天的翻译,把他在大学三年的日语知识全拿了出来,算是尽了他最大的力量吧,所以他感到很快乐,很满意。大概这次工作的满足感可以让他一年内不用再工作了。距离登机还有个把小时,张清平开始对眼前的升降影像生厌。他左手拿着啤酒呷一口,右手从软牛皮的黑色背囊里取出电脑,开始上Facebook。离开香港数天,好像没有什么改变,但他照例也会对不同事情表示“赞”的态度,他不是那种喜欢长篇大论的人,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他觉得“赞”最适合他的个性。

还有很多时间,张清平无无聊聊地打开他不常看的电邮,喝了两罐啤酒后,他差点儿连密码也忘记了,“123abc”,打开了。电邮画面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他最怕的,其实当中大部分都是宣传广告。他逐一打开看看有什么适合自己的。看了差不多十分钟,到了最近的三天,他发现有一个人每天都传给他一封电邮,三封都是以“盗窃”为主旨,他好奇地打开第一封,马上吓坏了,他很少看到这么长的中文电邮,署名是一个名为沈大志的人。

这个沈大志是张清平的大学同学,沈大志念的是中文系,张清平是商科学生,他们从来没有在同一课堂上过课,他们互相认识是因为两人同样偏爱大学某大楼某某层的洗手间,见面多了便开始交谈起来。他们曾经通过一两次电邮,交换一下音乐会的情报,但只是这样而已。如果世界上有一些朋友只会在洗手间碰上才会谈话,他们大概就是这类型的朋友了。酒精让张清平处于无重量的状态,他喜欢这样,他也经常是这样,这种熟悉的感觉像他老朋友一般。“啊!沈大志,三楼厕所。”他弄了一杯咖啡好让自己清醒一点,他终于想起来了。身体上某种动力叫他急忙走回电脑前,好像小孩子发现了新玩艺似的。在这样单调的气氛下,他终于寻找到刺激。他开始阅读第一封“盗窃”电邮。

清平:

你还记得我吧?三楼厕所。上次跟你在音乐会相遇后,已经有五年没有见面了。不知你近况如何?我想告诉你,我昨天被人偷了两百元,为何是我?为何是我?为何是我?我在这所恶劣的中学教书多年,我比任何一个老师都要用心。昨天,你知道吗?坐在后边的林老师在科主任面前撒娇,她的工作便转到我的身上,我都欣然接受。你还知道吗?我从来不会骂学生,处处保护他们,就算他们抄功课,我都会为他们解释,给他们机会改过;但这班没有良心的学生,还是拥戴那个没有文化的体育老师,说他有型、有个性。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们不放过我?为什么他们还要偷我的钱?我很害怕,我很害怕,莫非我得罪了什么人,他们要向我报复?

沈大志

张清平把电邮读完,四周的环境仍然是寂静无声,不少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正在休息,张清平这时的心脏好像跳得快了一点,与这里的节奏开始不协调。他为何这样紧张,只是两百元而已,为何这样大惊小怪呢?工作不愉快,可以告假休息,例如找个假期到瑞士滑雪。张清平近年爱上滑雪,每逢冬天便跟一帮网上认识的朋友一起到欧洲滑雪,这些是他的滑雪朋友,只有在雪山上才会见面。沈大志应该跟他到瑞士,这样他便会忘记学校的烦恼,就是这样容易。他没有马上回应沈大志的电邮,他选择继续阅读第二封。

清平:

今天我又被人偷去一百元了,为何在这学校只有我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告诉你,我现在知道是谁干的。昨天我跟同组的陈老师吃中午饭,希望多了解一点学校的事情。我在他面前说科主任的不是,因为我知道他们不和,他马上兴高采烈地回应,一顿饭说个不停。回到教员室以后,我到洗手间刷牙,隐约听到两个人在门外细声说话,我轻步走到门后,把耳朵紧贴在木门上,我肯定这是陈老师与科主任的声音,没错。我不敢推开门,而声音好像愈走愈远,我全身颤抖,只好继续刷牙,直至脸盆一滴一滴的血丝提醒我是上课的时间了。我现在知道了,是他们一伙人合干的,他们要让我感到不安,逼我走上绝路……

张清平开始怀疑这个人为何要告诉他这件事情,他从来没有他的电话号码;说真的,如果他在这里出现,他也未必能够认出他来。然而,这个电邮令张清平感到不安,他觉得事情不是这样简单。虽然他一般拒绝参与太复杂的事情,但这件事有一定程度的娱乐性吸引着他。究竟谁偷了沈大志的钱呢?他愈想愈紧张,迫不及待地打开第三封电邮。

很高兴告诉你,清平,我们学校今天又发生偷窃案了,但主角不再是我了。我可以安心回到自己的座位批改功课了。

张清平很失望,这样便完结了?太缺乏情节吧!他走向酒柜,选了一种当地出产的清酒,味道较苦涩,但在这种环境下有这样的冲击也不错。张清平又回到那片偌大的窗前,呆呆地望着机场跑道上的飞机,消磨他上机前最后的半小时。不知为何,他脑海中浮现了脸盆上那一滴一滴的血丝,不断地从沈大志的口中流出来。他内心有一种从轻松中产生的激动,他大声推开了椅子,发出尖锐的声音,然后跑到电脑前,按下回复键,给沈大志写下他最熟悉的一个字:

“赞!”

(选自 《香港文学》 2011年1月号)

·本辑责编马洪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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