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不是搭积木
2012-04-29王霁
王霁
6月,“8亿资金、9年闲置、一声巨响”,沈阳绿岛体育中心被爆破拆除。
该中心当初的建设资金达8亿元。仅购买人工草坪就花了100多万美元;整个体育场可以容纳3.3万名观众,场内布置豪华,四周都设置了包厢。回顾当年媒体对它的报道,不乏溢美之词,将其视为沈阳的新地标。但该中心在建成后的9年中没有举行过一次专业体育赛事,也未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在拆除前已作为仓库使用。如今这座气势雄伟的建筑物成了一堆无用的垃圾。而为了拆除它,仅爆破一项就用了300万元。一建一拆,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社会舆论对当地政府的举措十分不解。
对此,当地政府解释说,该中心建成后由于市场运营等原因,一直未达到投入使用的标准,无法举办专业足球赛事,且地处偏远,少人光顾。由于无运营收入,运营企业无力再行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也没有企业肯接手加以改造。为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开发,对其进行征收拆除,拆除后的地块将用于建设商品房。
但如果说选址不佳、交通不便等原因造成闲置,那么当初的建设规划是如何出台的,是否对无人光顾的尴尬处境有过预判?而政府又是否为改善该中心的状况做出过什么努力,以至于9年后只能一拆了之,变更规划改建为商品房呢?
此类事件近年来屡屡发生,如青岛的地标建筑青岛大酒店在还能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因外观陈旧等理由在建成29年后就地重建;以全世界最高景观纪念塔被载入吉尼斯纪录的海口千年塔仅存活了10年;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在两次大规模扩建后,被异地重建,于18岁时“夭折”,等等。从表面上看,拆除原因不外乎闲置不用,或是要重建改变用途。稍加分析,这些短命建筑都反映出政府在制定规划时出了问题:或是建设前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或是随意调整规划,为新规划让路。有的城市建设就这样给老百姓一种感觉:如同小孩搭积木,搭建的时候随心所欲,推倒重来也随性而为。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先导,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能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使城市土地得到最大效益的利用,各项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而规划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现实生活中政府部门不按规划办事,“搭积木”的事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领导对规划的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盲目进行大体量的城市建设,又偏好于建设投资巨大的地标性建筑,追求所谓的政绩。而一旦出了绿岛体育中心这样的失败案例,则又要为如何处理头痛不已,解决头痛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继续改规划、拆房子。对此造成的巨大浪费则无人问责,于是,相似的事件在各地不断重复上演。
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对政府及其主政领导而言,一是要正确认识规划的意义和作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不能以领导的更替、政府的换届而改变规划,更不能以领导个人的好恶来制定规划。二是加强规划的科学性,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城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出发来编制规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规划的机制。《城乡规划法》对此也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特别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出现问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人大而言,在按照《城乡规划法》对政府提交的相关规划进行审议时,要充分开展调研,帮助政府完善和优化规划方案,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同时,也可按照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细化上位法的规定;或者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确定某些重要区域的规划;对既定规划确需变更的情况,更要督促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论证、修改。对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该积极督促政府进行整改,对一些重大问题则可以专题询问、质询的方式进行问责。总而言之,人大在城市规划这样的重大问题上不能缺位,要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对政府的公权力加以监督和约束,确保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