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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院校设置儿童福利专业的思考

2012-04-25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民政福利青少年

易 谨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为解决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困境儿童问题,提升我国儿童福利的整体水平,近两年来有不少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制定儿童福利法,培养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需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职业化建设。从实际需求看,我国儿童福利工作者队伍客观上需要20万名以上甚至更大的规模的专业人才。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儿童养育、服务水平和标准必将不断提高,而大量儿童福利工作岗位也将不断被创造出来。如此紧迫的现实需求,却没有引起我国高等院校的重视,目前我国只有一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儿童福利专业,其他开设了近似专业的高校有24所,其中开设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有14所、社会福利专业有5所、儿童康复专业有4所。笔者认为,我国高等院校特别是高职类学校开设儿童福利专业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一、儿童福利专业的界定

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对专业的理解有不同的含义,在高等教育领域,有学者认为专业主要指的是高等教育学意义上的专业--高等学校中的专业即依据确定的培养目标设置于高等学校(及其相应的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单位或教育基本组织形式[1]。从该定义可以看出,高等学校依据培养目标而设置专业。各国高校儿童福利专业的培养目标大同小异,日本目白大学人类福祉学科儿童福利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社会对保育及幼儿教育领域专业人员、以育儿支援和培养下一代为目的、在儿童福利领域从事社会福利工作等人才的要求,通过教育(保育学和教育学等)与福利(儿童福利学和社会福利学等)的协作,培养教育孩子的专家;韩国汉阳女子大学校儿童福祉专业以增进儿童福利为目标,以《保育教师 2级(女性部)》、《特殊保育教师》、《社会福祉士2级(保健福祉部)》、《健康家庭士》等资格培养为中心,强化社会福利和婴幼儿保育机构所需的儿童行为指导及治疗、儿童美术心理治疗等科目教学,以专业化、差别化、具有竞争力的专业人才培养为教育目标;我国台湾地区静宜大学少儿福利服务学课程旨在充实少儿??服务之?论与技术,培养具备少儿专业??服务之人才,儿童福利服务人才需?解少儿??相关政策、?论与技术、具备评估与提供儿童教育与照顾服务的技术与能?、提供个别与团体辅导的技术与能?以及检视少?需求提供处遇、执?的技术与能?。结合我国现阶段儿童福利需求和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现状,笔者认为儿童福利专业应旨在培养具有关于儿童和青少年的专业知识和素养、了解关于儿童发展的国家政策和关联科学、具备评估儿童需求并提供儿童教育与照顾服务的技术和能力的专业人才。

我国本科教育与"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中没有设置儿童福利专业,与之最接近的专业是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但儿童福利专业不等于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政治素质好,掌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基础知识,具备共青团与少先队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青少年活动设计与实施、青少年心理评估与辅导、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青少年文化艺术宣传和青少年调查分析专业能力的基层应用型人才。而台湾静宜大学青少年儿童福利系培养目标是培育儿童、青少年之发展与婴幼儿保育专业知能与实用技能之幼保、幼儿教育、咨询与辅导及儿童福利专业人员,以及家庭咨询与辅导专业人才、儿童与家庭产业研究与市场趋势规划人员。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着眼于青少年的管理,而儿童福利专业着眼于儿童幸福健康的成长,培养的专业人才服务于0-18岁的儿童。从培养人才服务对象角度来看,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可以视为儿童福利专业的一个方向。

二、设置儿童福利专业的必要性

专业的设置是社会需求与实际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接口与纽带,是学校教育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2]。从世界及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走过的历程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是因为现实的需要、解决社会问题的需要、对社会福利事业专业人才的需要而产生的[3]。目前,我国各种儿童问题的解决、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急需高等院校开设儿童福利专业培养儿童福利专业人才。

1、是儿童幸福健康成长的需要

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4]。中国目前共有3.69亿儿童人口,受社会经济、传统文化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所涉及的各种儿童福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具体状况详见表二。家庭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单位,照顾子女日常生活起居,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这是父母的基本责任和家庭生活的基本义务。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过程中,社会转型致使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家庭抚育儿童的功能减小,贫困家庭、单亲家庭、患大病儿童家庭、农村外出打工家庭往往没有足够能力培育儿童健康成长,有时正常中高收入家庭由于工作繁忙也不能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儿童福利服务。

表二:中国儿童福利现状

2、是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

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也进入快速发展与制度化建设时期,儿童福利服务范围显著扩大,对儿童的关注程度明显提高。但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仍处于由"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转变的阶段,儿童福利整体水平较低。儿童福利政策以困境儿童为切入点,主要集中于孤残儿童和部分困境儿童,绝大多数儿童暂未享受到全面完善的扩展性福利服务,儿童福利服务的选择性特征明显,普惠型、制度型的儿童福利服务亟待发展。目前我国儿童福利服务事业面临着从福利院内扩大到福利院外、从一般的照料养育到全面系统的照料养育、从养育延长到就业三项重大转型。随着经济的发展、"普惠型"系统、综合的儿童福利理念不断深化,儿童福利服务事业还将经历从服务于困境儿童到全体儿童、儿童福利对象从儿童个体延展到家庭转型。

面对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的重大转型,需要大批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儿童福利工作人员。民政部发布的《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25.2万孤儿领取了儿童福利证,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共收养儿童10.0万人。儿童福利院335个,床位5.0万张。据民政部统计,2008年全国仍有10.18万社会散居孤儿(占散居孤儿的17.8%)未得到任何救助。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指出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市)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和1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福利机构中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孤残儿童的比例一般为1:2。若按这个比例计算,仅福利机构所需孤残儿童护理员的数量就将超过10万名。2012-2015《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规定街道和乡镇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者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截止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乡镇级行政区划34170个,这样,基层组织需要儿童福利工作人员3万多名。如果再加上其他机构、社区、寄养家庭中的从业人员,未来该领域从业人数将达到20万人,而民政部门所属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护理人员仅有约8000人。而且民政部委托香港理工大学对民政部社会服务人员专业化与职业化所做的研究显示,目前我国儿童福利院重视提供基本生活照顾及教育服务,负责儿童照顾工作的员工大多为教师,主要为院内儿童做功课辅导,提供学业上的支持,对儿童个人成长或社交人际关系、心理成长等方面之培养比较缺乏。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和标准的提高要求儿童福利工作人员提高专业化程度,能提供专注负责儿童生活照顾、儿童道德及学业上的培训及教导儿童心理辅导及社交技巧的专业化服务。大批从业人员以及提供专业化福利服务需要高等院校特别是民政类高等院校承担起儿童福利紧缺人才培养重任。因此,设置儿童福利专业、培养儿童福利专业人才迫在眉睫。

3、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没有设置儿童福利专业,与儿童福利专业最接近的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属于公共事业大类下公共事业类的二级子类专业,对应本科专业是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我国经历了建国前初建、20世纪50年代初期被中断、20世纪八十代中期恢复重建的曲折发展过程。近十年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迅速发展,截至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高校共计173家,加上2006年批准招生的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近200所,每年招生和毕业的学生都在万人以上[5]。但因为公众对社会工作认知程度比较低、政府对社会工作职业化缺乏制度性保障以及引进西方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模式与中国本土化职业需求没有有效结合,因而一直困扰着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发展,可以说其仍然是一个不成熟的专业。而高职高专类学校的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发展更不乐观,不仅没有发展之势,反而逐年弱化,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显示,有14所高等学校开设了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但查阅各高校网站专业建设栏目,实际招收学生的只有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昭通学院(原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师范学院、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六所学校,由于招生难、就业不对口等原因,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停止了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招生,而齐鲁师范学院、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开设的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只设学前方向,应算是教育类专业。

目前,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急剧变迁、各种问题凸显,其中有关孤残儿童、流浪儿童、街头乞讨儿童、被拐儿童、被虐待儿童、患大病无钱治疗等困境儿童问题尤为突出。以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己任的专业社会工作,就成为一种社会的必然选择和制度化安排[6]。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支持开发孤残儿童护理员教材,设置孤残儿童护理员专业,对孤残儿童护理员进行培训。2011年12月制定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需培训2万名具有资质的孤残儿童护理员。迫切的社会需求、政府政策的高度支持,为高职院校特别是民政类高职院校儿童福利专业设置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坚实的平台。儿童福利专业的设置与发展,可以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发展,使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向本土化、多样化、细分化发展。

三、设置儿童福利专业的建议

1、儿童福利专业的设置与发展需要法律的制度性保障

教育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受社会需求、国家政策等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儿童福利专业的开设不仅需要社会需求搭建坚实平台,更需要国家政策提供制度性保障。我国台湾地区《儿童少年福利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应培养儿童福利专业人员,并应定期举行职前训练及在职训练,儿童福利专业人员之资格,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台湾儿童福利中央主管机关为内政局,1983年内政部颁布托儿所工作人员训练实施要点,当年有四所高等院校开设幼儿保育科,招收学生在校生789名,1984年有8所学校开设幼儿保育科系,在校生2258名,而儿童福利1982年只有2所学校开设幼儿保育科,在校生为196名,可以看出受法律的保障,儿童福利专业增速为200%。1995年内政部颁布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资格要点,1996年颁布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训练实施方案,台湾儿童福利专业又获得一次快速发展。

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设置孤残儿童护理员专业,对孤残儿童护理员进行培训。这是目前我国对儿童福利工作人才培养的最全面的政策支持,但这只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也不具有实际的操作性。笔者认为,发展我国儿童福利事业,需要高等院校开设儿童福利专业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儿童福利人才,而儿童福利专业的设置与发展更需要构建儿童福利法律体系保障儿童福利人才的招收、培养标准、就业等。国家政策的支持与保障必定带动儿童福利就业市场的变化,而高等学校尤其是民政类高职院校则应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本训练以满足就业市场的期待。

2、民政类高职院校开设儿童福利专业具有先于优势——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儿童福利专业主要是为幼托机构、安置及教养机构、早期疗育机构培养提供保育服务的教保人员和助理教保人员、提供照顾婴幼儿的保母人员、提供发展迟缓儿童教育保育服务的早期疗育教保人员和早期疗育助理教保人员、提供心理咨询辅导的心理辅导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和机构综合业务的主管人员。儿童福利工作内容极广,包括一般儿童权利的倡导、托育、咨询、居家照顾、特殊儿童的就医、就学、教养,以及不幸儿童的保护、安置、矫治等,儿童福利专业人员往往需要具备不同的或多种的专长知识和能力。然而,无论其工作场所、对象特质及工作性质为何,儿童福利专业人员均须具备儿童发展、儿童权益和儿童福利服务相关的知识和能力。

针对儿童福利专业人才所需的知识要求,笔者认为民政类高职院校开设儿童福利专业有先天的优势,下面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先后开设了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社会救助、特殊教育、青少年工作与管理、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公共事业类专业,具有相关的办学经验,特别是2001年到2007年开设了六年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2005更名青少年工作与管理,)并且拥有一支高水平、双师型的具有共同的专业价值理念和高度责任感的社会工作专业群教学团队,共有可以承担儿童政策、儿童福利、儿童发展、儿童教育、问题儿童矫治、保护与康复等知识与能力教学的跨校企、跨专业的教师共56人,其中专任老师35人,来自民政基层机关和民政行业专家的兼职教师21人,专任教师中有治学严谨的教授4人,副教授8人,年轻教师全部具有硕士学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民政部主办的民政部长沙民政学校,现为民政部与湖南省政府省部共建的民政类高职院校。学院与民政行业形成了自然的合作关系,学院办学、专业建设获得了来自民政行业一线的强力支持,先后与爱弥尔、星苑、爱慧、北京启蕊等特殊教育机构、远博、素能、树人等特训教育机构、广州红雨等心理咨询机构、株洲儿童福利院、湖南省儿童医院、长沙市第一、第二、第三社会福利院、河南焦作儿童福利院、温州市社会福利院、湖南省残联康复中心、浙江省残联康复中心、广州市残联康复中心、湖南省工读学校、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及所属部分中小学、长沙市雨花区各社区等等长期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和密切的合作。近年来,不断探索服务、教学、研发三位一体的产学研校企合作模式,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

3、优化师资力量

虽然我国高等院校开设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的学校也有十多所,具有相关的办学经验,也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但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与台湾静宜大学儿童少年福利服务专业开设的课程(表三:开设课程对比)可以看出,两专业有很大的不同,完全相同的科目有社会工作概论、儿童发展、青少年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咨商理论与技术)、学校社会工作、青少年问题与处遇(青少年危机干预)、早期疗育(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相比台湾静宜大学儿童少年福利服务专业,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侧重培育服务于青少年的福利人才,专业学习偏向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儿童福利人才应该更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开设儿童福利专业需要既有理论知识,又具备能够指导社会实践的"复合型"师资队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人才战略优化现有师资,一方面,可以派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咨询专业、儿童康复专业的教师到台湾、香港地区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深造,并鼓励教师深入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实践、潜心研究,把儿童福利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从台湾、香港地区引进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相关学科的高层次的专家、学者。

表三:开设课程对比

4、解决急需人才与就业困难两难处境

目前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正处于转型阶段,儿童福利体系尚未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刚刚起步,公众对儿童福利人才的认知度、认同度低,家庭、孩子有了问题,父母自己解决不了,也不知道寻求儿童福利专业人员帮助,也不知道到哪里寻求专业人士帮助,有的甚至认为这是家事,不宜让外人来插手,从来也不认为国家有责任帮助他们,这样导致现开设近似专业——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时专业对口率低、薪酬低,投入与回报差距太大。因此,出现了一方面社会急需高素质的儿童福利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又出现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两难局面。为解决这一困境,《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科学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岗位,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培训;在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购买服务和社会化用工等形式,充实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将儿童福利机构中设立的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医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在结构比例、评价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笔者认为要真正解决这一困境,要构建以儿童福利法为基本法的儿童福利法律体系,从政府、民间组织、社区、家庭各个层面改善儿童福利制度环境,为儿童福利专业毕业生创造广阔的就业空间,提供工作平台。

[1]彭旭.对高校"专业"内涵的初步理论探讨[J].嘉应学院学报,2011,(6).

[2]李红丽,谢世平等.关于河南中医学院设置健康保险专业的思考[J].中医学院,2011,(6).

[3]陈微.专业知识为本与能力为本的整合--谈社会工作专业教育[A].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工作[C].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11-2020年)[EB/OL].中国政府网,2011-08-08.

[5]陈辉.中美社会工作教育比较[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6]陈辉.中美社会工作教育比较[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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