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黄道周的义利观
2012-04-18杨中启
杨中启
(集美大学 学报编辑部,福建 厦门361021)
黄道周于明神宗万历十三年(1585)出生在福建漳州漳浦县铜山深井村(今属东山县),历任崇祯朝翰林院编修、少詹事和南明弘光朝礼部尚书、隆武朝内阁首辅等职,身处晚明动荡的时代,一心为国,抗疏直谏,却信而见疑、忠而被谤。隆武二年(1646),兵败被俘不屈,就义于南京,殉节时题写“纲常万古,节义千秋”。乾隆四十一年(1776)谕文称黄道周为“一代完人”。黄道周一生著作宏富,学者称石斋先生,“其学深于天人之际,极博穷微,皆本于《六经》”。[1]陈来先生说: “东林之后,明末大儒公推刘宗周与黄道周。明末公论的所谓大儒,受东林余风的影响,也是兼涵忠义与学术两种意义而言。”[2]黄道周用生命践行了自己的义利思想,值得后人景仰与深思。
一、义利之辨的内涵
义利之辨,事关道德价值论的基本问题,“作为中国哲学史上的一对基本价值范畴,渗透在个体人生的所有活动中。二者之间的关系决定着人们的行为选择和社会的根本价值导向,深深地影响着一个社会的经济目标、政治理想和道德标准”。[3]在儒学传统中,也是历来争论的核心论题之一,在先秦和宋明先后达到高潮。
“义者,宜也。”(《中庸》) “义,所以制断事宜也。”(《国语·周语下》) 可见,“义”与“宜”相通,段玉裁说: “义之本训谓礼容各得其宜,礼容得宜则善矣。”[4]合乎礼的行为在道德上就是与善相关的适宜、应当。孔子面对春秋大变局,提出以仁为核心、恢复周礼,只要人们各安名分来采取“适宜”的行为(义),就能实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想社会。“仁,人心也;义,人路也。” (《孟子·告子上》) “行义以礼,然而义也。” (《荀子·大略》) 尤其是对君王、士人来说, “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故“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 但儒家并不排斥利。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人亦孰不欲富贵。”(《孟子·公孙丑下》“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大略》) 义以取利才是正当的利益,“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 “使民必胜事,事必出利,利是以生民,皆使衣食日用出入相揜,必时臧余,谓之称数。”(《荀子·富国》) 然后可以“思义”、可以“教之”。“居利思义”,(《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见利思义……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见得思义”,(《论语·季氏》) 对于不义(不正当)之利,要远之,争利必生怨恨。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 孔孟将义利作为不同层次的价值选择,为人们获取物质利益保留了空间,虽然不排斥个人正当利益,但义作为人道合乎天道的行为方式、作为儒家对士人内圣外王和对君主施仁政行王道的企求,具有道德理想主义的超越价值向度,必然会作出以义为先的伦理抉择,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孔子的“杀身成仁”和孟子的“舍生取义”。在面临两难选择的境地,儒家先贤高举仁义大旗,不惜牺牲生命,确立起中国道德伦理的最高精神维度,成为后人牺牲小利超越自我、追求天下为公的力量源泉。当然,也因此被后人误解为有重义轻利之嫌。
宋明道学将义利之辨作为儒学的首要问题,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5]朱熹也说: “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5]我们知道宋明道学直承思孟学派,确立起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天理人欲、道心人心成为义利论争的新形式。张载说天理是“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而人欲则是“气之欲”,[6]在区分天理人欲的基础上,他指出:“上达反天理,下达殉人欲者与。”[6]“烛天理如向明,万象无所隐;穷人欲如专顾影间,区区于一物之中尔。”[6]可见人欲本身不是恶,只有“殉人欲”、“穷人欲”才是恶。而当程颐说:“人心,私欲也。道心,天理也。”[7]“义与利,只是个公与利也。”[7]视人心人欲为私心为偏、天理道心为公心为正,势必会导致私欲的遏制。朱熹认为人心不全是人欲,人心道心为一,肯定了人的自然合理欲求,“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但亦是合当如此者”。[8]但他又指出放纵欲望就会流于邪恶,“人欲也未便是不好。谓之危者,危险欲堕未堕之间。若无道心以御之,则一向入于邪恶,又不止于危也”。[8]并由于称这两种欲望皆人欲,混而不分,所以当朱熹得出“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8]“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8]同样导出了理欲对立。正如程颐所说“不是天理,便是私欲”。[7]“以公私作为评判天理人欲、道心人心的标准,是程朱的共同看法,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宋明理欲之争从孔孟义利之辨正确的思路中游离了出来,成了宋明理欲之争的重大误区。朱熹的本意是纠正程颐的偏颇,肯定人欲,证明人欲只是危,不是恶,但人欲总是离不开私,以公私作标准,人欲只能摆在去除之列。这样,朱熹好不容易才肯定下来的人欲,因为和私字沾边,又变成了恶,被否定掉了”。[9]宋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以李觏、陈亮、叶适为代表的功利派肯定人欲,主张天理存于人欲,冲击着传统的义利之辩、重农轻商的观念,“重农轻商的逻辑依据是商人对现存的专制政治社会秩序有腐蚀作用,而农民则安土重迁,在血缘地缘因素的作用下,能够遵守礼法传统,有利于管理”。[10]而产生于自然经济的儒学更多的是关注理想社会的实现和道德品性的完善,更倾向于仁义、天理的实现,所以最终人的自然之利都被搁置。黄书光认为:“出自富国强兵的目的,范仲淹、李觏、王安石、陈亮、叶适均不同程度地提出了‘事功型人才’理想和以实学为旨趣的人才教育主张;与之相反,二程、朱熹则基于封建社会统治长治久安的目的,坚持由内圣而外王的‘道德型人才’范式,并设计了一整套以伦理为本位的人才教育理论。”[11]
晚明商品经济兴起,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可腐朽专横的帝国制度严重束缚了其发展和成长,万历张居正改革后所创造的一时财富,被统治者挥霍殆尽,特别是天启阉党的肆虐,帝国元气大伤,财政严重匮乏,农民起义、外族入侵,双重压力下,将帝国拖入了万劫不复之境。清醒的地主改革派掀起了思想的热潮,被奉为最高精神的程朱理学已经僵化,阳明心学左派援禅入佛,虚妄之风盛行。以东林党人为首,开始反思王学之弊,推崇以理学为宗的经世之学,重在践行救世,而受西学影响的少数精英们开始走向更广阔的天地。黄道周受家庭和闽南地域文化的熏陶,以六经为本,重新回到儒学经典寻找资源,会通理学和心学,积极借鉴西学和实学。黄道周一方面心存王朝社稷之公利;一方面期待崇祯能行王道、施仁政,而晚明官僚不言仁义,只求一己私利,置国家安危不顾,令他忧心如焚。崇祯四年(1631)六月上《辨仁义功利疏》,申明自己的义利观,他认为推行仁义、立志养气、制礼作乐才能力挽晚明于水火。在大明王朝面临危机之时,大儒黄道周以大局利益为重,不顾个人私利,多次抗疏直谏,遭贬甚至下狱拷打,志向不改,不顾老迈,为晚明小朝廷振臂一呼,率兵北上,被俘后英勇不屈,誓死捍卫明朝君臣之义,用生命践行了自己的义利思想,对时代做出了最响亮的回应。
二、黄道周的义利思想
黄道周秉承先秦孔孟仁义之说,认为德义是利之大本,以义为重,只有顺乎天意,合乎民意,达致天下归顺,方可谓利,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学术的真伪就在于义利之间,不谈仁义而为一己私利,正是晚明世风日下原因之所在。
(一)仁义者,天地之权衡,万物之纲纪
黄道周说:“臣观仁义者,天地之权衡,万物之纲纪也。孔孟衰而仁义之谈绝。”[12]在先秦孔孟那里,仁义作为人道的本质体现,显然是在天人关系的构架中展开,揭示人道与天道的联系。黄道周也说:“仁者,爱之质也。义者,敬之质也。”[13]正是在此意义上,将仁义视为天地万物的根本准则,直接追寻孔孟足迹,并慨叹其仁义思想失传久矣。“儒家有关义利关系的论述总是和天人关系的论述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其中‘义’,就是追求天道和实现‘天性’的行为,而天道又是要通过人道来达到的。义是以人道配天道的正当行为方式……人性是实现天性的资质,而天性又表现为生养万物、化育万物的根本德行,所以人性就应该求义而非求利。儒家以义为上的义利观不是简单的精神追求与物质利益满足之间的关系,也不能任意归结为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人道配天道,人性体现天性的问题”。[3]
黄道周指出人道最大的义就在于忠孝合一,事君如事父,他说: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圣人之制礼也,因严教敬,因孝教忠,君父相等,仁义之极也……然则要君何义也?谓托君服以要利禄者也。托君服以要利禄,故君过益彰而亲谊益灭。子曰:事君三违而不出意,则利禄也。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13]这一方面是捍卫了封建等级秩序和君主的统治权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劝谏君王推行仁治实行王道,造福万民。黄道周多次上疏崇祯帝修礼乐、行仁义之教,先敬人爱人,而后再考虑自己,如此社稷将政通人和。黄道周说:“先礼乐而后刑威,先仁义而后功利,先爱人而后期爱于人,先敬人而后期敬于人。”[12]“其大指以为行仁义者,即不谈功利,可以收功利之实;谈功利者,即不丑仁义,亦已灭仁义之教。又推广之,以为仁义修,而成德礼,尧、舜、周、孔皆由此出,朝廷得之以为朝廷,边疆得之以为边疆;仁义废而尚刑名,非、斯、桑、孔,皆从此出,水旱因之以为水旱,盗贼因之以为盗贼”。[12]
(二)义者,同人之所共利也
黄道周说:“皇极之不建,皆生于好恶。好恶者,仁人之大用。作好作恶者,小人之私情。作好恶则不能作极,惟皇作极皇,无私者也。人则有私,有私好而后作好,有私恶而后作恶,作好作恶而偏陂横生,皇途废塞矣。凡好恶偏陂,皆生于利,不生于义也。利之所在,众曹好之,虽共鲧而谓之好;利所不在,众共恶之,虽夷繇而谓之丑。”[14]可见,出于一己私利而生好恶之情,导致“偏陂横生,皇途废塞”,这是小人所为。相反, “圣人处心极虚极平,其取义极精,去利极徾,上揆天心,下揆人性,因好恶之自然而一无所作焉。故自皇建之为极,自王制之为义,自庶民由之谓之道路,其致一也”。[14]“君子体善而动,仁不近名,义不近利。文言曰: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14]仁人君子内心诚敬,秉义而行,不谋名利,所以才能贯通天心人性,造福生民,成就大“利”,黄道周阐释到: “待亨而动,则体敬者鲜矣;择利而行,则秉义者怠矣。故敬义者,元亨利贞之本也。敬义立则德不孤,德不孤虽丧朋何忧焉?”[15]他进一步指出君子与小人分界处,就在于义利路头。“庶民不见主徳,惟利是视。向利者为恩,背利者为仇,恩仇分而朋比立,其所从来者,歛福之力少而敷锡之义废也”。[14]
黄道周辩证地理解义与利的关系, “义者,同人之所共利也”。[15]“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16]这是他对先秦义利观的传承,“德义,利之本也”。(《僖公二十七年》) “夫义所以生利也……不义则利不阜”,《国语·周语中》他认为以义为利,义是最大的利。 “就下”也就是顺应天下,顺乎万民,为义就是为他人谋利,则天下至顺,“因地之利,利莫大于河海。以义为利,利莫大于就下……故曰: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利者,天下之至顺也”。[13]所以判别人才的“邪正是非”就看他是为己还是为人、为利还是为义。“为利而言之,则谓之伪言;为义而言之,则谓之正言;为利而行之,则谓之伪行;为义而行之则谓之正行。杀身而利于人谓之仁,杀人而利于身谓之不仁;害已而利于人谓之义,害人而利于已谓之不义”。[12]黄道周明确提出要重仁义轻富贵,选择义或利将带来截然不同的后果,“重仁义而轻富贵,则忧敬之心殷;重富贵而轻仁义,则弑逆之祸着矣”。[13]“积义则多惠,积利则多稗”。[17]
(三)利义者,致治之大端也
黄道周认为谈仁义辨义利,是实行政治治理的重要方面,所谓“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生义,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 黄道周说: “夫贤否、利义两者,致治之大端也,而主志不治,更无以辨治者。呜呼!此道不讲于今五百年矣。人臣无朝夕课効之说,无以信朋友而达于君;人主无朝夕课効之说,无以信百姓而课其臣。天下相视朝蚕而暮衣,朝稼而暮餐,小效立报则拊掌蹈足,小报不效则颓然废箸而止。”[12]可痛心的是自孔孟以后仁义便消隐人世,直至宋程氏父子又力持其说,又五百年过去,到黄道周所处的晚明末世,仁义之治已无人言及。黄道周说:“仁义之教衰,则文行之途塞;文行之途塞,则圣贤之言无以命的于天下。古之君子本仁于身修义以及人,然後布为文辞……今之君子,为利以考文,为文以饰行,苟取习俗,以诬圣贤,以愚黔首,以诳天子,其稍有意义者,选妙徵隽自命而已。”[12]
他认为晚明世风不敢言礼义、不修仁德,原因正在于太重视一己之私利。唯利是图者以利破义,混淆是非、颠倒邪正。他说:“故其好恶清而是非定,性情平而道义立也。人之性情不平、学术不正,又非其素所训讨者,骤见势利,则颠倒薰心而好恶混淆、是非紊乱了不自觉……作好作恶,以利破义,以术破道,遂至是非淆乱、颠倒邪正而不自知。”[14]黄道周痛斥官吏不顾国家安危、见利忘义的卑劣行径。“天下之患,非见贫之患,而见富之患;天下之乱,非若不足之患,而若有余之患也。中官见富,而织造服用、铺壁库收食料之属一切不省,又益之衣甲火药犒赏燎原之数,以阴长其爪牙;朝官见富,而冗吏奸胥,舆皂走从宴御竿牍之数一切不省,又益之亲戚姻娅琐仕以白望其声利;边官见富,而游客骄丁尸班丐籍巫师鬼卒之数一切不省,又益之朽顿破冒、弃有用于无用,以自丧其军实。故此三者,则皆自见富而始也。其所以见富则自加派而始也”。[12]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患出于富而非贫、乱出于有余而非不足,臣子“尚功利,不能为陛下筦财赋;尚刑名,不能为陛下立威令”。黄道周哀叹:“今上有尧舜之君,而下无仁义之臣……邪正是非去取之间未有定论,人才学术未有正向。”[12]
三、黄道周义利观的生命践履与政治伦理诉求
黄道周作为明末大儒,学行皆高,其义利思想不仅贯穿于自身的生命实践,更体现在他为匡正儒术、推行王道的政治伦理诉求之中。
(一)生命践履
黄道周出生贫寒,他曾说:“臣少读书,不知物事……唯臣赤贪,携家七千里,旅食已尽,早归一月,免荷负,得完骇骨,近父母丘墓。”[12]“然臣自计,一生无门外交游,无一介取与,铅椠终年,不知马足。”[12]可他不因患难改志,凡涉及财物,秉义而行。“前两番寄吴生书,想已到,其理还诸乡亲助赠之数,当一一清楚,虽时培所赠,亦还之也。古人不以生死易也,吾岂以患难改素?百诸牢碌皆由人,谓江南有歛金相资,以致虚名而贾实祸,吾早已虑之矣”。[12]即使困顿于食物财货,黄道周心存乡亲及贫苦之人,不贪荣图,“漳中亲戚,难为周旋,俟吾解網入漳,欢聚未迟耳。历来未有恩惠及于乡人,遇诸贫子,可稍稍赈给云。冬下送方先生八两、宣四两,或明年止用十二两,请恩宣兄弟。有子所谓‘因不失其亲’者也。前屡寄书,欲璧谢诸赠惠,而魏亲翁又对客入京,往还传说,深为不便。今对八百与吴郁卿纳草,尚二百在陈绿绳处,欲尽寄卢丈还,而行旅长途,未免罣虑,能尽数璧还,免使儿辈负仁义之债,是吾所待以食寝也”。[12]当朝时他心存社稷,志向高远,唯义是取。奉书时平步代膝,魏忠贤目摄之,不为所动;阉党借袁崇焕一案,行朋党倾轧之实,兴风作乱,无人敢言,“今天下渐多事,人心渐散,彼此顾望,胥怨一方。臣闭户半生,独立无徒,於万物无所畔羡。臣而不言,谁当言者?”[12]为忠义据理力争,犯颜直上,置生死度外;出师被俘,就义于南京,死时题“纲常万古、节义千秋”,正可谓是其自身最恰当的写照。
(二)政治伦理诉求
黄道周一心报国、心怀天下,其义利思想的政治伦理诉求是劝谏崇祯推行仁义之治,实现儒家的王道理想。
子曰: “仁者天下之表也,义者天下之制也,报者天下之利也。”君子以仁立表,以义制之,度其长短大小,近取之一身,远取之百世,不责报于天下,而天下之子孙黎民阴受其利,若暑极之利用寒,寒极之利用暑也。表记四十三章,皆以仁立表,以义制之,其大指以天地日月辨君臣之位,式尊亲之序,持之以敬,量之以恕,使人迩不敢亵,远不敢怨,幽以告于鬼神,明以告于朋友、庶民、小子,而礼乐文质皆备于是矣。春秋之义不尽于表记,而表记之义尽于春秋。其立仁制义,体敬量恕,不敢亵渎鬼神,以受显示于日月天地,则其意一也。坊记主于礼让,归别于男女,以明忠孝之化始于闺门,犹易之有下经。表记主于仁义,归余于卜筮,以明文质之原达于天德,犹易之有上经。[18]
但黄道周清醒地看到晚明的衰颓之势,他一再表示崇祯如尧舜之君,可是臣子却无仁义之心,大臣们“机智相尚,谗谄相先,恶直丑正,实蕃有徒,颠倒贞佞,以愚黔首”。打着强固边驿,加赋增饷,然“将帅之藏皆满矣,而陛下之帑如脱”。黄道周认为“残贼之道无它,不谈仁义,苟利其身而已”,并指出天下衰弊的症结就在于人才与学术的代表——士对义利的选择,“臣观天下衰弊生于人才,原于学术,决不在簿书刀笔之际。士慕古,喜行仁义,则慷慨之士出,致身而効忠者多;士趋时,喜营爵禄,则猥鄙之士出,致身而効忠者少”。[12]“故天下之彊弱,视于人材;人材之邪正,视于学术;学术之真伪,视于义利”。[12]他进一步指出养一贤者非朝夕之功,培养士人慕古好义而远功利,一方面是立志守气,这是内在的道德动机方面。黄道周说:“圣人之志,本日而法天……日行于天,空洞四周,贯于心系之中、物质之端,因其所受,以为锐光,精气荡之而蕃变万出……言仁者见以为仁,言义者见以为义……故日者天地之所立志也。天地神灵,各有所立,立于雨露,天下以为仁,而日不独举仁;立于霜霆,天下以为义,而日不独举义……故志者圣人所别贤否、剖义利,禀于日光,断断乎与天地亿世正昼夜白黑之地也”。[12]他认为宋程珦、程颢父子深得仁义王道之旨,治理天下首先要立志。“程氏父子,儒之知治者也,程珦曰‘治天下不先立志,则无以任宰辅、责贤者,习俗谗口必进而摇先王之道。’程颢曰‘治天下不先立志,则无以辨王霸、正利义,邪说异端得进而御尧舜之域。’”[12]
另一方面是将仁义具化在社会治理、人伦交往的实践中,义作为人道配天道的适宜行为,需要通过礼来规制教化子民。黄道周说: “礼者何?曰:孝而已。孝者何?曰:敬而已。敬者何?曰:不敢遗失,不敢恶慢而已。”[13]因此,黄道周进一步将礼的规范落实在孝、敬之根底处,“臣观《孝经》者,道德之渊源,治化之纲领也……盖孝为教本,礼所由生”。[13]面对晚明乱世,黄道周推崇以孝为道德教化的出发点,重建儒家礼学秩序,并由此由孝而忠、移孝作忠,确立政治伦理的合法性,“孝之与忠,一也……此治以王者也”。[19]黄道周最终的目标是要讽谏君王实行仁治王道,以利天下百姓。 “天子者,立天之心……以天视亲,以天下视身,则恶慢之端,无由而至也。故爱敬者,礼乐之本……天子以孝事天,天以福报天子,兆民百姓皆其发肤,又何不利之有?”[19]正如荀子所说:“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荀子·荣辱》) 礼义可用来防止百姓欲利之心的蔓延,使他们各得其分,各得其利,先仁义后功利,如此,百姓才会安居乐业,国家也才能安定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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