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分析及其启示
2012-04-14李春燕
李春燕
(山西大同大学教务处,山西大同 037009)
国外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分析及其启示
李春燕
(山西大同大学教务处,山西大同 037009)
对美、英、德、日等国产学研合作模式作分析对比,研究总结它们的特点,并通过与我国产学研合作的现状进行比较指出,国外在产学研合作模式、机制、政策以及政府职能方面,为我国产学研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国外产学研;合作模式;模式分析
借鉴国外的经验,实行产学研合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而作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它对于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社会服务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将产学研合作引向深入,逐步建立起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0年3月,国务院在《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再次强调,要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2010年7月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多处提及产学研结合,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回顾总结二十多年来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历史,尽管各级政府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和大力支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政策机制还是模式选择上,仍存在着较大差距。产学研合作对于提高高校的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办学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凸显出来。为此,有必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期对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制度设计和模式选择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参考。
一 发达国家产学研合作模式的特点
从国外产学研合作模式上看,美、英、德、日等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和促进机制。虽然形式各异,但其目的都是促进产学研合作成为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纽带,从而实现本国经济高质量、高水平的增长。
(一)美国产学研合作模式的特点
分析美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可以归纳出如下几个特征:
1.联邦政府发起并推动了产学研合作。二战期间,美国政府即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组织并推动全国的产学研合作。1940年,为加强战时国家的科学研究,罗斯福批准组建了国际研究委员会,之后,为便于调动全国的科研力量,又成立了科学研究与发展局,组织管理包括许多高校参与的联合攻关巨型科研工程项目。其中,研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就是典型的例子。
2.工业园区是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方式。1951年斯坦福大学建立了美国首个产学研合作的工业园区——斯坦福工业园区,取得了显著成绩,并逐步在全国推广,被西方许多发达国家效仿;又如波士顿128号公路高技术园区也是美国以企业为核心,大学参与的产学研实践园区的成功范例,还有由政府组建的产学研实践高新技术园区,如北卡罗来纳州的三角研究园等。
3.政府投入充足的资金用于产学研合作。为了推动高新技术的应用与产业化开发,从1990年起联邦政府开始实施“先进技术计划”,向产学研合作体提供启动资金。90年代中期,为了支持区域制造技术中心的发展,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又设立了“制造技术推广实践专项基金”。除此之外,联邦和各州政府还不断向大学投入大量的研究经费,提供先进的研究设备,为提升有关学科的研究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高校成为基础研究与科技创新的主阵地。在得力的科技政策引导下,高校主动与企业联盟创办研究中心,企业也特别重视与大学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使美国高校的科研工作直接与生产实际紧密相连,面向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这种科研模式不但可以使高校获取充足的科研经费,从而加快科研进程,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使高校能够直接接触到生产领域中面临的技术问题,从而使科研工作更有针对性。
(二)英国产学研合作的特点
与美国相似,英国政府也是产学研合作的发起者和推动者。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产学研合作。不同的是,英国的产学研实践一开始就呈现出了高度的计划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集中力量。英国政府总是把产学研合作力量集中于对国家经济具有战略意义的科技领域,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领域,并明确规定这些领域的项目必须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请,协作攻关。如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连接”计划,十多年来,共资助了五百多项基础科技领域的项目。
2.内容超前。为了促进未来的技术创新和转移,英国政府还不断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计划,支持优先发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1996年,出台了“技术预测挑战计划”,共资助了24项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1998年,英国当局还推出了“大学企业挑战计划”,通过竞标的方式,在大学建立了8个企业技术中心,以促进工科院校的学生进一步提高商业技能。
3.循序渐进。1997年,英国政府推出了“法拉第伙伴计划”,旨在通过建立试点进一步摸索科研机构与小企业的联合,并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向全国推广。同时,除了政府充当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推动者外,还鼓励私人基金组织建立产学研发展基金会,组织产学研合作体承担科技协作项目。
(三)德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统一后的德国是欧洲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其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重视产学研的结合并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其他国家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比较,德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更加强调目标的唯一性、长期合作和社会效率与管理运作效率的最大化。该模式的基本框架为:
1.以项目合作为基础。企业按照它的需要向高校提供项目,并提供合作资金,用于项目的研发,最后双方共同将产品推向市场。这种市场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合作项目研发,不但企业获利受益,而且高校也因此得到了资源,熟悉了市场,体现了知识的生产力价值,并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学科与专业,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2.建立产学研合作计划。根据企业的要求和高校的学科特色建立产学研合作计划,包括合作项目、目的、方式、期限、资金保障以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3.实行顾问合作制。德国不少高校要求教师特别是工科教师担任行业或企业顾问,企业也特别重视顾问教授提出的建议,并随时将企业的相关信息向顾问教授传达。德国许多高校和企业实行这一制度。
(四)日本产学研合作模式
可以说,二战以后日本产业发展史就是日本产学研合作的历史。利用产学研促使产业的形成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日本产业振兴计划的主要特征。日本产学研合作的突出特点是:由官方主导,强调政府行为。虽然从产学研合作的各方来看,与美、英、德一样,但不同的是,日本的产学研合作被确定为科技立国的途径。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并将不同时期产学研合作的重点产业、内容、方式以及促进机制等列入详细的产业规划之中,以便有效地发挥政府对产学研合作的指挥作用。政府不但运用各种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与产业合作,而且还把推进产学研合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一种重要途径。日本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经验可归纳为:视产学研合作为基本国策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推进产学研的合作;创建促进科研成果顺利转化为生产力的中介机构;在全国各地建立各种类型的“科技城”;共同培养高级科研技术人才。
1990年以后,日本政府进一步修订了法律,促使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的交流;制定了相关法案,激励高校参与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其向企业转让技术;加快了对高校的经费投入,以充足的经费保障了高校的科研与技术开发;并通过成立中介机构,专司产学研之间的技术贸易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产学研合作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 美、英、德、日产学研合作对我们的启示
(一)合作模式方面的启示
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产学研合作开展得都比较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由于长期实行市场经济,因此深受市场的影响,在产学研合作中特别强调企业的参与,在实施合作项目时,也都是以企业为主体展开,同时,为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还高度重视在科技成果的研发、产业化和商业化过程中介入风险投资,并将其作为合作创新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比如著名的硅谷模式和日本的“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投资模式就是典型的风险投资模式。
比较起来,我国的产学研合作起步较晚,时间短,经验少,仍处于探索当中,加上体制的制约,多数采取以合约为基础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由于光依靠合同作为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松散性,因而不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往往是短期行为,很容易造成有名无实,最终流产。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使产学研各方通过共同建立研发中心、实验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方式,促使其成为稳定的、长期的合作联盟。
(二)机制方面的启示
上述四国的产学研合作由于处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之中,因而具有良性的发展机制。例如选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具有运作良好的风险投资,具有流动畅通的科研资源,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认真审视我国的产学研合作现状,往往是呈现出不能充分发挥产学研组织功能、名多实少、效果不明显的弊端。究其原因,还是受到机制的制约。一是产学研合作组织的选题针对性不强,缺乏对市场的深入了解;二是政府职能支持不强,定位不准,过分地干预了高校与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三是市场机制不完善,限制了产学研组织功能的发挥;四是保障风险投资发育不全,用于产学研组织运作的风险资金支持力度不够;五是人才等有关科研资源流动不畅。
通过比较可见,良好的体制机制是产学研合作的坚实保障。因此,建立良性的发展机制是全面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为此,各级政府应鼓励风险投资,加大产学研合作组织运作的支持力度;切实使风险投资成为产学研合作的催化剂;其次,政府要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好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不干预具体的产学研合作活动;再次,要建立科研资源的合理流动机制,尤其要允许科研人才的自由流动。总而言之,只有把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机制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模式有机的结合起来,才可以全面提升产学研合作的质量和水平,从而为我国的科技创新发挥积极作用。
(三)政策方面的启示
我们注意到,美、英、德、日等国为了保障产学研合作,都建立健全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成立了专门负责产学研合作的职能机构,建立了各种基金会资助产学研合作项目,极大地推动了产学研合作的发展。产学研合作各方也都是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独立主体,合作各方通过优势互补,各取所长,互惠互利,充分地共享了合作的利益。由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加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使得产学研合作各方都是自愿联姻、各取所需;同时,政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为产学研合作提供很好的发展环境,从而使美、英、德、日等国的产学研合作始终处于一种基于各方的发展和利益要求的经济行为。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通过调整政策,而不是发号施令,过度干预,为产学研合作营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从而使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活动真正成为一种基于各方的发展和利益要求的经济行为。
(四)政府职能方面的启示
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以及对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不够重视的状况,我们应借鉴日本产学研合作制度化的做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职能,全方位调动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如增加科技拨款,减免税收,建立合作教育基金与高新技术风险基金,加强企业的技术考核和技术支持,对企业的科技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以及技术开发资金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全面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发展。
[1]谢开勇.国外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04(1):119-122.
[2]吴绍波,等.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J].科技管理研究,2009(5):90-92.
An Analysis of the Cooperation Mode among Enterprises,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ions abroad and Its Enlightenment
Li Chun-yan
(Office of Teaching Affairs,Shanxi Datong University,Datong037009,China)
This paper compares and analyzes the cooperation modes among enterprises,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ions implemented in other countries like the United States,the U.K.Germany and Japan,etc.,and summarizes their features respectively.By comparing the mode with that of China at present,the paper proposes some beneficial advice on such aspects as the collaborative mode,the mechanism,policies and the function of the government so as to further the cooperation in China.
foreign cooperation among enterprises,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ions;cooperation modes;mode analysis
G47
A
1674-5310(2012)-05-0103-04
2012-02-01
李春燕(1968-),女,山西大同人,山西大学副教授,硕士,从事高等教育学研究。
(责任编辑李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