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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江苏省籍文教人士对国语运动的影响

2012-04-13于锦恩刘英丽

关键词:吴稚晖注音国语

于锦恩, 刘英丽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语言文化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4;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图书馆, 江苏 南京 210044)

【语言学】

民国时期江苏省籍文教人士对国语运动的影响

于锦恩1, 刘英丽2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语言文化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4;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图书馆, 江苏 南京 210044)

民国时期江苏省籍的文教人士依靠其独特的人文地理优势,对国语运动的开展发生了重大影响。众多的江苏人参与了第一套拼音方案的制定,大力推动注音字母的颁行,主导了国语标准音的拟订,提倡并谋划了注音识字运动,在白话文运动中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

民国;江苏;文教人士;国语运动

国语运动发端于清末,兴盛于民国,旨在通过推动国语统一和言文一致来提高全民的教育水平,从而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奠定文化基础。民国时期江苏省的人文、经济和政治地位比较独特,该省的有关人士在国家大政方针的制订和推行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国语运动进程中江苏省籍有关人士同样扮演了显要角色,值得今人深入研究。参与国语运动的江苏省籍人士颇多,本文只是举其要者,窥一斑而知其全豹。

一、参与注音字母的制定江苏人最多

注音字母是我国第一个法定的拼音方案。该方案的制定和颁布都与江苏省籍的一些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912年(民国元年)12月教育部成立读音统一会筹备处,由吴敬恒(稚晖)(江苏武进人)任主任,并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8条。规定读音统一会的职责是审定每一个字的标准读音,即“国音”。每个字的音素定下来之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字母来代表每一个音素。读音统一会最后确定下来的成员一共80人,其中教育部任命的有50人左右,其余为各省推举。结果来自江苏的会员最多,达17人,占20%还多。读音统一大会在1913年(民国2年)2月15日开幕,到会者44人,经过投票选举江苏人吴稚晖以29票当选为读音统一会议长,直隶人王照以5票当选为副议长。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决定会议实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个会员一票。会议期间,争执不断,纠纷时起,吴稚晖处处尽力周旋,调和众意;面对王照等人对他的责难甚至非礼,他总是以大局为重,委曲求全。会议逐一审定了6 500个字(另加600俗字、新字)的“国音”。会议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则的多数票决定“国音”。审订的读音虽说以北京为主,但江浙地区盛行的浊音和入声亦在其中。当时为了记录定下来的“国音”,临时采用了一套注音符号系统。字音确定以后,下一个任务是核定音素,并且确定一套字母系统来表示音素。按照黎锦熙先生的记述,会议进行到这个地步出席者日渐稀少,但是关于“字母”问题僵持不下。当时字母提案主要有三个:偏旁派:汪荣宝(江苏人)、王照(直隶人)等;符号派:吴稚晖、邢岛、王隺、胡雨人(都是江苏人);罗马字母派:符号派中有兼采罗马字母而变通之者如吴稚晖、邢岛,纯用罗马字如江苏杨曾诰。与会者多日争论僵持不下,结果浙江代表许寿裳等人以及与会的教育部职员周树人(鲁迅)提议,就使用在审定国音期间使用的“临时符号”为注音符号。这套符号是章炳麟所创,借用了古代篆字的形状,与前述三派无关,可称为“简单汉字派”。这套“注音字母”在大陆一直用到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正式公布时,至今台湾和部分海外华人依然在使用。

二、推动注音字母的公布江苏人出力

从1913年5月读音统一会制定注音字母方案到1918年11月民国政府教育部以政府专门机构的名义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实施,前后总共经历了五年半的时间。在这段艰难的历程中,江苏籍人士为了推动该方案的颁行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1915年,江苏吴县人张一麟任教育总长,积极推动注音字母方案的颁行。他在如何发展教育尤其是国语教育方面有自己特定的价值取向。他在1919年发表于《新教育》的《我之国语教育观》一文中指出:“鄙人对于国语教育的意见,是把国语教育认作一种慈善的事业……随便哪一省的话,都可以用这种字母写在纸上。不到一个月,向来不认得字的人,可以把这种字母写信给人家,可以不费什么教育费。若是将来做成一种教科书,推广到全国,那么我国一千个人中的九百九十三个不识字的半聋半瞎半哑半呆等同胞,仿佛添了一种利器,叫他把天生的五官本能完全发达,那不是一种最大的慈善事业么?我们已经懂汉文的人虽然不必把这种字母去代替那已经懂得的文字,难道不准那些不识字的人另用一种可以替代说话的东西么?难道聋子、瞎子、哑子不准他有一种盲哑学校么?”[1]张一麟1916年任国语统一筹备会的会长,1939年秋居香港时设立新文字学会。从以上张一麟对注音字母意义的认识和他从事中国语文现代化的实际经历,我们就不难理解下面的史实:1915年11月,王璞第二次陈请,并报由读音统一会会员捐资在北京创立“注音字母传习所”,刚任教育总长一个月的张一麟便批示:“将来普及教育非有简易之教法,以省儿童之宝贵光阴,恐难为力。据陈捐资先在京兆创立注音字母传习所,具见热心,应准先行试办,仰即将组织办法拟就禀部核夺可也。”[2]21不仅允许王璞先在京城传习注音字母,而且还很热心地每月从自己的俸银中拿出200元捐作经费,并于1915年12月呈请大总统袁世凯批准立案,呈中言:“俟传习数月后,先就京城之未入学儿童及失学贫民之年长者,每一学区,饬学务局会同警察厅匀配地点,多设半日学校,露天学校,强迫入学专习此项字母。一面印成书报,令所有语言均可以此项语言达之,以次推诸近畿各属,并咨行各省,酌派师范生到京练习。借语言以改造文字,即借文字以统一语言,期以十年,当有普及之望。”[3]62-631915年12月22日政事堂奉批令准予立案,但三天后蔡锷在云南起义,袁世凯正式称帝,改民国为洪宪,时局又陷于混乱。虽然张一麟在京城遍设注音字母传习所的计划因社会动荡没有实施,但是他的理解和支持却结束了注音字母方案的尘封状态。

民国五年(1916年)10月中华民国国语研究会在北京成立。一些人认为帝制之所以能够得以复辟,是因为民智落后于国体,尤其是大多数人不能充分运用语言文字这个工具。人们主张“言文一致”和“国语统一”,并试图促使最高教育行政机关采取断然措施下令国文科改为国语科。民国六年国语研究会召开第一次大会,选举蔡元培、张一麟为正副会长,并且拟定了《国语研究调查之进行计划书》。国语研究会官办民事,民促官策。该组织虽然是民间社团,但发起者却是包括黎锦熙在内的民国政府教育部的几个官员,成员中不乏学界、政界要员,副会长张一麟1917年8月始任冯国璋总统府的秘书长。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国语研究会是“官办”的民间机构。因为有许多官方人士参与了国语研究会的活动,同时该组织的行为对象又是政府的包括推行注音字母在内的语文政策,所以在促使政府颁行注音字母政策方面所起的作用之大就是显而易见的了。

与注音字母政策的执行关系最密切的公众团体就是教育系统,江苏省教育系统在推动注音字母推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示范作用。从1917年开始教育系统对推行注音字母的政策诉求日趋强烈,先是“江苏省教育会”议决了《各学校用国语教授案》,接着,第三次全国教育联合会在杭州开会,“湖南省教育会”也提出了《拟请教育部改国民学校国文科为国语科案》。会议把这个提案连同“江苏省教育会”的决议案合并为《请教育部定国语标准,并推行“注音字母”,以期语言统一案》。案中说:“至于读音统一,实为语言统一之初步,故大部于民国二年特开‘读音统一会’,公制‘注音字母’三十九,专讲读音,作统一语言之基础。民国四年,在京试办‘注音字母传习所’,分级教授,成绩颇良,更编电码旗语等,亦堪应用。若将此项字母推行各地省区,以为将来小学‘国文科’改‘国语科’之预备。”[4]虽然1913年读音统一会提出了以推行注音字母为主要内容的“国音推行办法”七条,1915年读音统一期成会上书教育部,呼吁“即将公制之注音字母推行全国”,但是其涉及地域之广和参与人数都远远比不上此次全国教育界的系统联动,这说明,注音字母政策在当时已经得到了全国教育界大多数业内人士的理解和支持,而这一点恰恰是注音字母政策得以颁行的最基本前提。

三、围绕国语标准音的拟订江苏人主导

1913年2月5日,中华民国教育部附设的读音统一会在北京开会制定注音字母,审定了6 500多个汉字的标准国音,形成了一本《国音汇编草》,作为档案保存在教育部,这便形成存在了近20年的“老国音”。

(一)“老国音”的首倡者吴稚晖。

影响“老国音”形成的最主要的政策规划主体是读音统一会,而该组织通过投票的方式审定国音的程序又是读音统一会议长吴稚晖一手制定的。据陈洪记载,1912年5月,临时政府北迁,蔡元培赴北京,任教育总长,邀请吴稚晖负责国语注音字母的制定工作。吴稚晖乃于7月北上,致力于推进全国的读音统一。12月组织国语读音统一会,发表“教育部读音统一会章程”[5]。该“章程”后附的“审音代表决定之办法”中规定:“二、每省皆由审音代表将注好之字单于开会时交出,每音皆由记音员在黑板上公较被注者之多寡,以最多数为会中已审定之读音……六、每省无论员数多寡,对于审定读音,止作为一表决权,由每省到会会员中各选代表一人行使此表决权。”[2]17-18其实,吴稚晖在1909年就已经有了如何确定官音的想法:“附注字典,其道甚简,如稍郑重其事,在北京或上海,亦复不难,特设一、三个月之短会,延十八省所谓能谈中国‘之乎者也’之名士,每省数人,每天到会半日,书记将字典揭开,唱曰‘一’,候大家议定,官音注何音。又唱曰‘丁’,又候大家议定,当注何音。每日注三、四百字,有如‘庭’音既定,则‘廷、亭、停’可不复多议,故三月必可迄事。”[6]

(二)“京国之争”的发起者张士一。

“老国音”虽是政府制定的,但是在执行中却遭到了主张以北京音为标准音的教育界人士的强烈抵制,形成了民国语言规划史上有名的“京国之争”。1920年南京高师的张士一(江苏吴江人)写了一本《国语统一问题》,主张教育部连注音字母带国音都要进行根本的改造。同年8月,第六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上海议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意见,定北京音为国音标准,照此旨修正《国音字典》,即行颁布”,响应张士一的主张。江苏省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同时在常州开会通过一个议案,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并且主张“不先教授注音字母”。其实江苏主张使用国语教学由来已久。1910年4月,由江苏教育总会会长唐文治等发起的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于上海议决“国语办法案”[3]97。1917年“江苏省教育会”开会,首先议决了一个《各学校用国语教授案》。上述情形反映出广大教育工作者执行的国家标准音政策和他们用活的北京语音作标准音来进行国语教育的实际愿望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要求以京音为国音标准,修订《国音字典》的政策诉求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三)汉语声调的科学探究者刘半农、赵元任。

“京国之争”很大程度上是缘于人们对国语声调的认定存在差异,而这又缘于语言学界对汉语声调缺乏科学的认识。上述问题的破解还应该归功于刘半农(江苏江阴人)和赵元任(江苏武进人)等语言学家对汉语声调研究的突破性进展。1921年6、7月之交,我国实验语音学的奠基人刘半农离开英国,转入法国巴黎大学学习实验语音学,并在法兰西学院听讲。9月15日,作《提议创设中国语音学实验室计划书》,寄北京大学。9月19日,作《四声实验录提要》。1922年约3月致书钱玄同,讨论语言教育中的四声问题。1922年夏天,作《〈四声实验录〉序赘》[7]77。白涤洲说:“历来研究中国声韵学的,对于四声的见解,都是模糊影响。从前的什么‘哀而安’‘厉而举’的诠释法且不必提,就是国语运动兴起以后,大家为声调问题作文章打得焦头烂额时,声调的本质到底怎么样也还不曾解释得清楚。一直到刘先生的《四声实验录》出来,用实验方法测定了十二处的声调,才说明了声调的真相,才把中国声韵学上一千五百年来一向捉摸不清的四声问题解决了。”[7]325刘半农指出:声音的要素在于强弱、音质、长短、高低,但汉语的四声与强弱绝不相干,与音质、长短有某种关系,但不起决定作用;决定四声的主要因素是高低,但这种高低是复合的,不是简单的,两者之间的移动是滑动的,不是跳跃的。对于如何标调,他认为:“我们要替四声分别定名,是很难的……最简便的法子,就是把这种曲线,缩小成符号,写在字旁。”[7]14如果说刘半农搞清楚了汉语声调的本质,那么赵元任则是在声调的具体调型上取得了非常直观的研究成果。1922年在《国语月刊》发表《五声的标准》,在《科学》发表《中国言语字调的实验研究法》[8]。在该文中,他指出:“只要用画格子临法帖的法子,就可的用手术照样改画到对数的五线谱上(就是平常的五线谱)。”[9]赵先生研究只将前人所用的调号略作修改就成了1922年注音字母方案标调符号的最后样子。

四、谋划“注音识字运动”的开展江苏人首倡

吴稚晖一直把注音字母当做百姓识字、普及教育、救国富民的利器。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他始终充分利用他在国民党内的崇高声望不遗余力地推进“注音识字运动”。

(一)发起“注音识字运动”。

1930年4月,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88次常务委员会上,作为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主席的吴稚晖提出:“改定注音字母名称为注音符号,以免歧误而利推行,请求公决案。”4月21日,经常委会议决,改“注音字母”名称为“注音符号”,并决定了由吴氏拟定的3项推行办法。在他的号召下,行政院和教育部分别下文推行注音符号。教育部成立了注音符号推行委员会,吴稚晖为委员之一;并编成注音符号传习小册;开设注音符号传习会,由各党政机关派人学习,以便回所在机关传习。1930年4月21日,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了吴稚晖提议的“拟请教育部在最短期内提倡注音识字运动案”,教育部于7月23日颁布了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25条。黎锦熙评价此次“注音识字运动”时认为:“三十余年来所已知已言,而未能实行,今竟能由国家最高政治机关下令督促全国,大有雷厉风行之势,此实打破三十年来政府方面之沉寂,而为国语运动史上开一新纪元。”[3]241

(二)引导“注音识字运动”深入。

吴稚晖认为以往“注音识字运动”成效不显著的原因是,没有供民众阅读训练用的注音国字书报。所以1941年3月24日,他在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上提出了“大量编印注音国字书报及刊物,以供学成注音符号之民众阅读,发挥宣传及训练之功效案”和“积极推行注音识字运动,期于五年内,普及注音识字,彻底扫除文盲,以宣传三民主义,促进抗战必胜,建国必成案”。会议通过了吴氏的上述两个提案,由国防委员会交行政院,再转交教育部具体实施。教育部分别令各省市、各机关及学校切实办好铸造各号国字铜模、大量编印注音读物等事项。在吴氏上述提案的影响下,1942年《国语千字报社》刊行8开日报,成为受小学教师和中学生欢迎的课外读物。该报1949年迁台之后,改为《国语日报》,吴稚晖特写信祝贺,并以“应该当作一种社会事业来办”[10]相勉励。因为“注音识字运动”为一社会活动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很广,所以教育部就约中央宣传部、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等9部会,共同组成“中央推行注音识字运动委员会”,1942年6月1日在重庆举行第一次会议,10月20日正式成立,“注音识字运动”遂在全国上下广泛开展起来。

(三)解决注音识字的印刷问题。

吴稚晖向来主张注音与汉字不可分离,认为合则双美,离则两伤。虽然大力提倡注音书报,1930年教育部制定的《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对此也有规定,但社会上的注音读物依然很少。其原因在于缺乏一副带注音的铅字铜模,使得注音书报无法刊印。1934年11月,吴稚晖领导的国语统一会议决“汉字注音铜模,应由国家铸造推行案”,并呈教育部核办。1935年1月,教育部采纳了上述议案,决定动用教育文化费2万元,委托中华书局代铸汉字注音铜模,一年内完成全套铜模的铸造工作。1935年9月,教育部公布“促进注音汉字推行办法”,规定:国民小学大部分课本和所有儿童、民众读物,应全用注音汉字。1941年吴稚晖提出大量编印注音国字通俗书报的议案后,教育部按照行政院的指示,于1942年1月颁布“推行注音国字令”,规定:应购各号注音铜模各一副。有特殊方言之省区,须依本部颁行之《全国方音注音符号总表》,添制本省区所需之方音注音符号,以便左注方音,实施边区民众教育……应指拨专款,编辑各界民众及儿童注音读物,大量印发,以示提倡;通饬所属各级学校各机关,令所出版民众及儿童读物,及对外文告、标牌等件,应尽量用注音国字印刷或书写。“促进注音汉字推行办法”和“推行注音国字令”的先后实施,说明注音国字已经取得了法定地位,大大方便了平民识字和读音统一工作,这种局面的形成是吴氏长期为之奔走的结果,同时他多年来所追求的靠注音符号来弥补汉字表音不足的理想终于得以实现。

五、加盟白话文的提倡江苏人实干

胡适、陈独秀在《新青年》打出文学革命的旗帜后,得到了钱玄同、刘半农等人的积极响应。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的锋芒,所向无敌,逐渐形成了一个群众性的白话文运动。文艺界对白话文的倡导虽然在全社会形成言文一致的良好氛围,但学校毕竟是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基本阵地,民国时期政府和民间推行白话文都及时抓住了学校这个最重要的领域。在这方面,江苏籍人士的表现依然不俗。

1919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召开第一次大会。刘半农(江苏江阴人)、胡适等提出《国语统一进行方法》的议案。其中提出主张把小学的“国文读本”改作“国语读本”,“国民学校全用国语,不杂文言”。经过各方面的努力,1920年1月24日,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修正《国民学校令》第13、第15条,将“国文”均改为“国语”,明确规定国民学校第一、二、三、四年级均学“语体文”,此为我国学校废弃文言、采用国语的第一个法令[3]109-110。1920年1月,北京政府教育部发出通告:国民学校文言教科书分期作废,逐渐改用语体文。到1922年冬季为止,凡旧日用文言所编的教科书——国文、修身、算术、唱歌,等等,一律废止;即1922年冬季以后,凡国民小学各种教材一律改为语体文。

课程标准是指导教学的纲领性文件,1923年新学制中小学各科《课程标准纲要》的颁布和实施就使得中小学的国语教学能够做到有章可循。当时的中小学国语课程纲要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部分,其中小学和初中的国语课程纲要就分别由江苏人吴研因和叶圣陶负责起草。吴研因所拟的《小学国语课程纲要》的主旨:“练习运用通常的语言文字;并涵养感情、德性;启发想象、思想;引出读书趣味;建立进修高深文字的良好基础;养成能达已意的发表能力。”[11]从中可以看出《小学国语课程纲要》强调儿童本位,一切从儿童兴趣出发,识字量少了,内容浅显了。从课程标准的结构来看,1923年的《初级中学课程纲要》较为合理,它所具分的三个部分,一直影响到现在。其中内容中“作业支配”分为读书、作文、写字三部分,将“演说辩论”归于“作文”中,作为提高写作能力的基础,这就将“听、说、读、写”囊括其中,叶圣陶的初中国语课程标准,分项列述,眉目分明,影响至今犹存。

1923年,由吴研因、叶圣陶、冯顺伯等人拟订的《小学国语课程纲要》虽然称得上现代语文教育史上的第一套严格意义上的语文课程标准,但失之略粗,教师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随着语文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入,1929年吴研因、赵欲仁等人参与编订了《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语文教育越来越表现出自身的科学化及完善化。1929年的《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的目标规定:“(一)练习运用本国的标准语,以为表情达意的工具,以期全国语言相通。(二)学习平易的语体文,以增长经验,养成透彻迅速扼要等阅读儿童图书的能力。(三)欣赏相当的儿童文学,以扩充想象,启发思想,涵养感情,并增长阅读儿童图书的兴趣。(四)运用平易的口语和语体文,以传达思想,表现感情,而使别人了解。(五)练习书写,以达于正确、清楚、匀称和迅速的程度。”[11]由两者的比较可以看出,1929年的《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目标继承了1923年《小学国语课程纲要》的主旨,如强调儿童的兴趣,启发儿童想象、思想等,但分得更细、更完整。如1929年的《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第一句即强调了标准语的重要性,反映了白话文在经过一段历史时期后已逐渐取代了文言的统治地位。

国语教科书出版的及时跟进是中小学国语课程纲要得以落实的物质基础。民国时期国语教科书绝大部分是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两大出版社出版的,而已出版的国语教科书有相当一部分是江苏籍人士编辑的。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新学制时期小学语文教科书共19套,其中有17套是商务和中华出版的,这19套教材有至少13套江苏人参与了编辑[12]87,占68%,例如第一部小学国语教科书《国民学校用新体国语教科书》就是江苏人庄适编辑、商务印书馆出版的。

[1] 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中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437.

[2] 黎锦熙.国语学讲义:下篇[M].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

[3] 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4] 倪海曙.倪海曙语文论集[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178-179.

[5] 陈洪,陈凌海.吴稚晖先生大传[M].台北:台湾颖庆印刷文具有限公司,1967:67.

[6] 吴稚晖.吴稚晖学术论著[M].上海:上海启智书局,1931:293-294.

[7] 鲍晶.刘半农研究资料[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

[8] 赵新那,黄培云.赵元任年谱[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17-119.

[9] 吴宗济,赵新那.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33.

[10] 赵淑敏.吴稚晖传[M].台北:台湾近代中国出版社,1980:69-70.

[11] 吴研因,等.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EB/OL].(2010-08-18)[2011-10-09].http://www.pep.com.cn/peixun/xkpx/xiaoyu/kbjd/jxdg/201008/t20100818_663538.htm.

[12] 闫苹,张雯.民国时期小学语文教科书评介[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9.

H1-09

A

1007-8444(2012)01-0120-06

2011-11-17

2009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民国时期江苏籍语文工作者对国家语文政策的影响研究”(09YYB009)。

于锦恩(1962-),教授,博士,硕导,主要从事语言规划和汉语国际传播研究。

责任编辑:刘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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