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章程
2012-04-13
(一)《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是清华大学汉语研究中心主持编辑的一套丛书,选择中国大陆、港澳地区和台湾两岸三地语言学博士高质量的学术著作,经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和编委会审定后,由上海中西书局出版。每年出版1至5种。
(二)《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旨在使优秀的语言学博士的著作得以较快出版,并在学界传播,扩大影响。一方面帮助语言学领域的优秀青年学者迅速成长,另一方面也为语言学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坚持学术的高标准。其学术定位是:
1.以扎实的语言材料为基础,有较深入的分析和理论思考。
2.具有学术前沿性和创新性。
3.符合学术规范。
(四)《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编委会由两岸三地的学者组成,名单如下:
主编:蒋绍愚(清华大学)。
编委:蔡维天(新竹清华大学),曹志耘(北京语言大学),陈保亚(北京大学),方一新(浙江大学),冯胜利(香港中文大学),何大安(台湾中研院),邢向东(陕西师大),张伯江(社科院语言所),张美兰(清华大学),张敏(香港科技大学)。
《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编委会聘请丁邦新先生和陆俭明先生为顾问。
《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编委会负责邀请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召开编委会审阅和评定入选《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的著作。
(五)申报《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的著作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作者为两岸三地已获得语言学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著作可以在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已获得语言学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的其他著作也可以申报。著作用中英文撰写均可。
3.著作内容符合本章程(三)条所规定的学术定位。
4.作者从取得博士学位的次年起即可申报,申报者需填写《申报表》,并有两位专家(不包括《丛书》编委和顾问)推荐。
(六)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6至8月份由同行专家匿名评审。9、10月份编委会开会评定,10月31日前公布评定结果。申报和评审的具体办法另定。
(七)申报著作通过评定后,作者应根据编委会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在两年内将定稿送交上海中西书局,逾期视同放弃出版。 (2011年11月10日《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编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