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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与宗教相互关系的基本观点述要

2012-04-12王霞娟

关键词:宗教信仰基督教共产主义

王霞娟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19世纪中叶,他们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过程中,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宗教研究成果,对宗教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虽然马克思与恩格斯没有在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经历,对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相互关系没有直接进行过论述,但在从事宗教与宗教问题研究、创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过程中,他们曾从不同角度论及了一些关系,如社会主义原则与宗教原则、社会主义运动与宗教活动、社会主义者与宗教预言家的关系以及社会主义者对待宗教信仰的基本态度等。这些论述是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在不同层面的展开、延伸和体现。

一、社会主义原则与宗教原则不同

19世纪中期,欧洲各国资产阶级革命蓬勃发展,无产阶级即将登上历史舞台。而在同一时期的德国,普鲁士君主却在利用基督教巩固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因此,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而且早期的工人运动也受到了形形色色的非科学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特别是宗教社会主义的影响。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前后,工人运动中流行着一种将社会主义与基督教思想相调和、用基督教来论证社会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的存在显然有害于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立和工人运动的健康发展。因为宗教信仰与共产主义信仰的性质处于截然相反的对立之中。如果说从宗教中寻找对于共产主义信仰的论证,在封建社会的农民革命和社会改革中,还是一种有其合理因素的普遍现象,那么在现代工人运动中,在现代工人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中,它已失去了合理性,是一种有害的理论外衣。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阶级社会中宗教原则的消极、保守性进行了深刻的揭露与批判。马克思在《“莱茵观察家”的共产主义》一文中写到:“基督教的社会原则曾为古代奴隶制进行过辩护,也曾把中世纪的农奴制吹得天花乱坠,必要的时候,虽然装出几分怜悯的表情,也还可以为无产阶级遭受压迫进行辩解。基督教的社会原则宣扬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存在的必然性,它们对被压迫阶级只有一个虔诚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得到统治阶级的恩典。基督教的社会原则把国教顾问答应对一切已使人受害的弊端的补偿搬到天上,从而为这些弊端的继续在地上存在进行辩护……基督教的社会原则颂扬怯懦、自卑、自甘屈辱、顺从驯服……基督教的社会原则带有狡猾和假仁假义的烙印。”[1](P218)为了使工人运动摆脱各种各样的宗教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直接批判宗教原则的消极与保守,而且十分注重强调社会主义与宗教在根本原则上的不同,反对把宗教与社会主义相调和的任何思想与行为。1843年,恩格斯在《大陆上的社会改革运动的进展》一文中,批评了当时法国一些所谓的共产主义者将基督教等同于共产主义的错误观点。他指出,即使《圣经》有的地方可以做出有利于共产主义的解释,但其整个精神却是与共产主义及一切合理的创举截然对立的。

二、社会主义运动与宗教活动不同

将社会主义与基督教联系起来,在19世纪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中,还有一种表现,那就是一些社会主义者将工人运动初期的某些特点等同于原始基督教的教会活动方式。这就提出了原始基督教的宗教活动同社会主义运动的关系问题。为了科学揭示基督教的产生以及原始基督教的状况,并回答上述问题,恩格斯于1882年写了《布鲁诺鲍威尔和原始基督教》一文,1883年写了《启示录》一文,1894年,在综合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写了《论原始基督教的历史》。

恩格斯在《论原始基督教的历史》一文中,对早期基督教与工人运动进行了比较,揭示了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恩格斯首先分析了早期基督教与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相似之处,主要有:(1)早期基督教和工人运动一样,在其产生之初也是被压迫者的运动,是奴隶、穷人、无权者、被征服的人们的宗教;(2)早期基督教和工人运动,都宣传被压迫的人们将来会从奴役和贫困中得救;(3)两者都遭受过统治阶级的排挤和迫害;(4)二者都在反抗压迫者迫害的斗争中胜利地给自己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在分析了早期基督教与工人运动相似性的基础上,恩格斯阐明了二者在寻求自己解放途径上的实质区别。那就是,基督教宣扬的解放和永恒幸福是在来世和彼岸虚幻的天国中,而社会主义运动则要在现世和此岸的世界上谋求人类的解放和生活的幸福。恩格斯说:“基督教和工人的社会主义都宣传将来会从奴役和贫困中得救;基督教是在死后的彼岸生活中,在天国寻求这种得救,而社会主义则是在现世里,在社会改造中寻求。”[2](P19)“这种基督教——由于历史的先决条件,也不可能是别个样子——只能希望在彼岸世界,在天国,在死后的永生中,在即将来临的‘千年王国’中实现社会改造,而不是在现世里。”[2](P20)恩格斯的论述,精辟地分析了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运动的形式之相似与实质之区别。早期的基督教,由于成员多为被罗马帝国征服的弱小民族的下层群众,因而具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它在教义方面的一些主张,如主张人人平等,鄙视富人,反对剥削压迫、预言“千年王国”等,表现了下层群众对罗马统治者的憎恶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有一定程度的革命因素和一定的宗教意义上的革命性。但基督教的活动毕竟与现代工人运动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将希望寄托在彼岸世界,而不是现实社会中。因此,它只是一种宗教信仰或宗教活动,不是变革现实社会的政治运动,不具有变革现实社会的意义。

三、社会主义者与宗教预言家不同

在早期社会主义运动中,有许多先知式的预言家。他们对无产阶级充满同情,但不重视科学,不懂得科学理论的重要性,而是凭着直觉和本能将工人阶级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用激情的语言来唤起工人阶级的感情和意识,并以宗教的力量来证明社会主义。其中,德国空想共产主义者魏特林就是一个典型代表。魏特林不仅强调共产主义信仰的重要性,而且认为共产主义原则与基督教原则是一致的,认为应当用《圣经》来论证共产主义的合理性。他说:“理智告诉我们,共产主义可能自己给自己招来的最大敌人是受伤害的宗教感情,宗教感情具有极其巨大的力量,可以而且必须利用它来为共产主义谋利益,因为宗教曾经是一种心的事业,而共产主义也是心的事业……在共产主义状态中,信仰宗教的人们可以保持他们现在认为好的一切宗教仪式和习惯。”[3](P218)魏特林把自己看作工人阶级的耶酥。他常常模仿耶酥的口吻来进行教导,认为自己是在向工人宣布一种新的福音书。他说:“贫苦的男女罪人!这是给你们的福音!用它造出自己的福音吧!所有信仰不坚和知识基础不牢,希望之锚在怀疑的海洋上丧失根基的人们,你们可以从这里获得和吸收新的勇气和新的希望。”它“将把信仰从迷误中解脱出来,照亮希望之路,并使爱和自由之火在一切罪人的心胸之中熊熊燃烧。阿门!”[3](P54)1846年6月6日,伦敦共产主义通信委员会在给马克思的信中描绘了作为先知和预言家的魏特林。信中写到:“威·魏特林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只有那些盲目服从他的命令、非他写的书不感兴趣的人是例外,”“他以为只有他才掌握真理,只有他才能拯救世界,而别人写的东西都是拙劣之作;因此,他不搞研究,也不要自己的信徒搞研究,只要他们满足于他的福音”。[4](P257)像魏特林这样的预言家们不重视科学理论的预言式宣传,会给工人的社会主义运动带来极大危害。

马克思深切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从一开始就注意对各种先知式的社会主义者进行批判,强调社会主义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对于魏特林,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他在启发工人觉悟方面所做的贡献,另一方面,则对他的预言式的理论进行批判,强调了科学理论的重要性。

四、社会主义者对待宗教信仰的基本态度

社会主义者有自己的信仰,即建立在现代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共产主义信仰,这种信仰与宗教有神论信仰有着本质的区别。那么,社会主义者应当如何认识和对待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马克思与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出发,阐述了社会主义者对待宗教信仰的基本态度:宗教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与反对对待宗教的“左”的偏向。

宗教信仰自由,最早是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专制斗争中,为了冲破封建专制与基督教政教合一的政治统治而提出的口号。在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不仅始终对资产阶级提出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思想给以肯定,而且明确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他说:“从人权这一概念决不能得出宗教和人权毫不相容的结论。相反地,在这些权利中间,直接提出了信奉宗教、用任何方式信奉宗教、举行自己特殊宗教的仪式的权利。信仰特权是一般人权。”[5](P437)在《神圣家族》一文中,他们在肯定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了资产阶级所宣扬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局限性,即资产阶级的人权与宗教信仰自由并没有使人摆脱宗教,而只是使人有了信仰不同宗教的自由。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了社会主义者所主张的宗教信仰自由与资产阶级宗教信仰自由的本质区别:“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已,工人党则力求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6](P317)

为了实现宗教信仰自由,首先要实行政教分离。因为政教分离是实现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和保障。资产阶级革命后,许多进步的思想家都提出要按照政教分离的原则来建立自己的国家。马克思与恩格斯也主张政教分离,但比资产阶级的政教分离思想更完全、更彻底。1848年,他们在《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彻底实行政教分离。各教派牧师的薪金一律由各个自愿组织起来的宗教团体支付。”[7](P4)1871年,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充分肯定了巴黎公社的政教分离措施,指出公社在废除旧政府物质权利的工具后,立刻着手摧毁精神压迫的工具——僧侣势力,其方法是宣布教会与国家的分离,并剥夺一切教会财产,教士们应当过私人的清修生活。

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对宗教进行了彻底与无情的批判,并致力于把人们从宗教的迷雾中解放出来,但他们并不主张人为地消灭宗教,而是从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宗教的消亡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反对对待宗教问题上的“左”的偏向。巴黎公社革命失败后,法国的布朗基派流亡者开始宣扬一种激进的禁止宗教信仰自由的观点,提出在公社中没有教士的位置;一切宗教宣传和宗教组织都应加以禁止。对此,恩格斯在他撰写的《流亡者文献》一文中,给予了严厉批判。1876年,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进一步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杜林所鼓吹的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要取消一切膜拜的谬论,阐述了宗教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与消亡的客观规律,指出宗教的消亡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

总之,19世纪中叶,在社会主义与宗教相互关系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要论述与强调的是社会主义与宗教的本质区别。此外,他们的论述也涉及到了社会主义者对宗教信仰的基本态度,即宗教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与反对对待宗教的“左”的偏向。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论述是科学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相互关系的理论渊源。它为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揭示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思想与理论指导。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2]恩格斯.恩格斯论宗教[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德)威廉·魏特林著,胡文建,顾家庆译.现实的人类和理想的人类:一个贫苦罪人的福音[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编辑委员会.共产主义者同盟文件和资料(第1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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