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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说唱音乐文化传承及其教育启示

2012-04-12曹文文刘德增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5期
关键词:传统音乐艺术

曹文文 刘德增

(齐鲁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

中国说唱音乐文化传承及其教育启示

曹文文 刘德增

(齐鲁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任务,传统音乐文化无疑是其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探究中国传统声乐之具体艺术形式——中国说唱音乐的传承、发展、创新,在梳理中国说唱音乐发展历史轨迹的基础上,对其在现代文化背景下的生存和发展进行了思考,并延伸至音乐教育视域,思索当代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背景下,实现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传承的应然思路及实然问题,寻求其对现代音乐教育的启示意义。

中国说唱音乐;文化传承;教育启示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强调“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文化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连续的过程,是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创造。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就是要从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结合上进行新的文化创造,使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传承和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文物、典籍等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也有口头文学、传统艺术、民俗活动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表达形态,是人类最古老、最具艺术感染力、最具有普遍性的文化表现形态,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存在于自然与人文生态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展示着其艺术与文化的魅力。任何音乐除了存在形式上的共性之外,还保持着自己所属民族文化的音乐个性即文化内蕴。对此,各民族都有清醒认识,德国音乐教育界在20世纪70年代已开始把重心从“音乐艺术作品”向“文化中的音乐”进行转向。①金经言:《德国音乐教育中的若干新动向》,《中国音乐》1996年第2期。“文化中的音乐”蕴涵着一种将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的理念,音乐是文化整体中的一个部分,是不同个体和各种群体所创造出来的能够体现他们自身文化价值和文化特点的观念和形式,每个文化有和它自己的文化相适应的音乐,每种音乐都有在它自己文化中特有的价值。

当我们把研究视角转到中国传统声乐域境内,以音乐与文化关系理论为基点,透过中国传统声乐之具体艺术形式(以中国说唱音乐为例)的发展历史,反思其兴衰成败背后的文化变迁,探讨其在现代文化背景下的生存样态,无疑对中国传统声乐艺术的挖掘阐发、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意义。在中国传统声乐艺术形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民族歌曲、说唱音乐、戏曲三大类联系紧密,形成了一个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发展轨迹。在这个过程中,说唱音乐可以说起着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中国说唱音乐是讲唱故事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也称为“曲艺音乐”。作为一种集文学、音乐、表演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说唱音乐是民间音乐中与语言结合最密切、最大众化的一种民间表演艺术形式。说唱音乐既是民族歌曲发展的后形式,也是戏曲音乐形成的基础,它在自然单纯的民族歌曲与颇为复杂的戏曲音乐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成为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她的出现使得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发展跃上了一个全新的台阶,她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发展的一个里程碑。①宋丽娜、赵至蓬:《说唱音乐: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里程碑》,《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年第8期。

一、中国说唱音乐的发展历史

中国说唱音乐的历史源远流长,对其源头的追溯也说法不一,存在争论。近年有史学家提出,古代瞽者“诵诗、说书、讲史”为说唱艺术的源头,汉代刘向的《列女传》就记有周代瞽者诵诗的情景。但被大家普遍接受的是战国时期荀子的《成相篇》,是说唱音乐最早的形式。《成相篇》的音乐形式取材于民间说唱和歌谣,“成相”是当时民间流传的一种说唱、歌谣形式,后来发展成诗歌形式。全篇四句一韵,按一定的节奏朗读,无固定的曲调,其节奏类似快板。另外,也有学者认为汉乐府中的《陌上桑》、《孔雀东南飞》等大型叙事诗是一种早期的说唱形式,并作为当时存在说唱音乐形式的例证。②刘兴武:《漫谈中国说唱音乐》,《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说唱音乐真正有史可查、有实据可考的形成期乃是唐代。唐朝初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加上人们的生活日益富足,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日益提高。此时在民间创作出一种新的表演艺术形式,称作说唱“变文”。“变文”内容多用市井俗语讲述佛经故事,采用散、韵结合的文体,韵文演出时作“唱”词;散文演出时作“说”词。现在音乐界普遍认为,变文是说唱音乐产生的标志。然而,唐朝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并没有给说唱音乐提供一个足够高的平台,当时的主流艺术不在说唱,尽管这一形态在当时已开始受到民间的欢迎,但是在其中还是缺少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家和作品。由此可以说,说唱音乐在唐代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③胡天虹:《宋(金)、元、明、清时期中国说唱音乐的艺术形态(上)》,《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在此之后,说唱音乐从唐以后至宋的几百年间,便开始了它默默无闻的生活。

到了两宋时期说唱音乐已趋于成熟,并获得长足发展,其标志是有些城市中有了说唱艺人卖艺的场所——勾栏瓦肆,还有了文人加入的艺人组织——书会,专门为说书人撰写唱词。这些既给艺人提供了一个表演的舞台,又为艺人创造了相互促进、相互学习、相互竞争的机会,形成了一种说唱音乐商业化的发展模式。这种商业化的初步形成,在满足着市民阶层的精神需要与审美品味的同时,又促使民间艺人为了生存和争取更多的观众,而提高表演技巧,创新演出形式,丰富表演内容。这也在客观上促进了说唱音乐在曲种内容、音乐形式上得到革新优化,并使其逐步走上正规化道路。同时,书会这一组织形式的出现,也是说唱音乐繁荣发展的标志之一,它对于民间艺术创作水平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告诉我们当时的一些民间艺术已经初显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特质。

说唱音乐在元明时期获得一定发展的同时,也受到了阻碍和压制。由于元朝统治者屡禁说唱,使得产生于此时期的曲种很少。明朝说唱音乐的创作受到极大限制,在当时得不到重视,处于一个相对的低潮期。清代则是说唱音乐空前兴盛时期,说唱音乐在此期间获得极大发展,成为中国说唱艺术的鼎盛高峰。在清代初期,一方面,大量的明代说唱音乐延续至此,其中的很多成果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借用、整合与发挥。同时,清代的多元民族文化也为中国说唱艺术进入历史上的高峰期提供了客观的环境。一些艺人在传统曲目基础上适应新的社会形态需要,结合各地的民间音调和各地方言,新创了大量说唱音乐曲种并经民国时期流传至今。

二、近现代以来中国说唱音乐的发展创新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经历了剧烈变迁,伴随着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猛烈冲击,中国说唱音乐开始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转型。在继承传统的同时推陈出新,致使各曲种风格各异、流派林立,各曲种都编排了大量时代题材的作品,整理、改编了大量传统曲目,使说唱音乐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在辛亥革命以后,说唱音乐得到了一定的长足发展。这也体现在,不仅曲种流传面更加广泛,而且职业艺人也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多。不少老曲种在流传的过程中,与当地的民间音乐合流而产生各具地方特色的新曲种。④龙祥华:《传统说唱音乐的文化特征》,《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4期。

五四运动期间,由于“白话文学”的推崇和传播,在知识分子中引起对歌谣、曲艺、说唱等民间文学的重视,收集、研究这类作品形成风气。同时,在革命浪潮影响之下,出现了一批以“改良”形式歌颂辛亥革命、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内容的新作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创立井冈山根据地开始,中国共产党率领的中国工农红军,就注重利用民间说唱形式来鼓舞群众斗志。特别是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不少作家与文艺工作者投身到抗日救亡战场上来,参与了团结、组织、帮助民间艺人和改造曲艺艺术的工作,积极创作反映战斗生活的新说唱音乐,并对民间说唱形式进行革新,为说唱音乐发展作了新的尝试,丰富了艺术表现能力,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革命主义风格,为后来说唱音乐的改进发展和推陈出新奠立了良好基础。

建国以后,古老的说唱音乐艺术在新中国的大环境下获得了繁荣发展,特别是在党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引下,说唱音乐改革工作又有了新的机遇。昔日从事说唱音乐艺术的艺人也获得了新生,说唱音乐这种艺术形式在歌颂祖国解放、抗美援朝及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整理优秀传统节目,创造反映现实的新作品,既充实了演出内容,又推动了艺术表现形式的革新和发展。各曲种都编排了大量现代题材的作品,在各条战线上都涌现出大批说唱专业人员,不仅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也为专业队伍提供了优秀人才。这些也促进了说唱音乐的复苏和发展,赋予其新的生命力。但是“文革”十年浩劫,对中国说唱音乐无疑是一场深重的灾难,大部分说唱音乐团体被迫解散,广大音乐工作者遭到迫害,辛勤记录下来的艺术资料也被查抄焚毁。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基础上,说唱音乐的创作、演出重新繁荣兴旺起来。此时全国许多省、市或部门都成立了专业的演出团体,如中央广播说唱团、北京曲艺团、上海评弹团等等,创作和编演了许多优秀作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80年代骆玉笙演唱的《四世同堂》片头曲《重整河山待后生》将京韵大鼓风格的唱腔与管弦乐队结合得水乳交融,使其成为男女老幼人人皆喜欢的说唱歌曲。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转型推进,说唱音乐作为一种古老的民间艺术,在当今的现代社会中也发生了变化,有些曲种还比较活跃,而有一些曲种由于原来生存的环境改变了,面临生存和发展的挑战,前景暗淡无光。社会变迁改变了中国说唱音乐的生存状况,由此引发了我们对其如何适应现代文化环境、实现本身持续发展的思考。

三、现代文化背景下中国说唱音乐的生存思考

当前,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力的提高、经济形态及社会生活的变迁、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里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的相应变化,都对说唱音乐艺术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时代的多元文化选择、音乐价值判断的错位,加深了现代文化背景下人们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漠视。绝大多数青年人对说唱音乐这种传统民族民间艺术感到陌生和难以接受,产生了一批欣赏西方音乐而忽视中国传统音乐的音乐人和接受群体,陷入盲目祟拜西方说唱音乐的误区,对中国说唱音乐失去兴趣和信心,甚至认为西方rap“先进”,中国说唱“落后”,导致中国说唱音乐少有学习和问津。在一些音乐院校中,重视西洋音乐的教学,轻视民族民间音乐的教学,很多音乐院校的学生不了解中国说唱音乐的历史渊源。以上诸多历史和现实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说唱音乐这一民族民间艺术生存发展的障碍,因此我们必须对中国说唱音乐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发展,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和新生活的需要,成为我国人民精神生活的有益补充。

中国说唱音乐映射出了中华民族文化几千年的发展,渗透着历代文化精英的思想精华,是民族文化发展的一条主要脉络。在多元文化背景开始产生强大冲击波的今天,如何让传统民间艺术传承下去并焕发新的生命力,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寻求对策。在认识到中国说唱音乐面临式微可能的同时,我们也欣喜看到,在科技发展、观念更新迅速的新时代,中国说唱音乐非但没有停步不前,反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与说唱音乐不断地发掘传统并大胆革新是分不开的。说唱音乐发展到今天,新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并立,新内容与传统内容并存,保持传统、锐意创新让这门古老的艺术不断地良性发展,是现代文化背景下说唱音乐这一民族文化奇葩传承延续并发扬光大的理性选择。

四、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中国说唱音乐文化

音乐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文化意识的培养,而文化意识则主要体现在坚持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主体性地位,坚持文化的多元化互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当代社会的文化日渐趋同,由此,全球化语境下的本土音乐教育问题引人注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世界多元与中国本土的关系,在音乐教育上坚持和做到“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以此实现音乐教育“文化传承”的内在价值。

“多元文化”是在20世纪初由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学家杜威首先提出的观点,进而在西方人文学科涌动起一股思潮,其影响己波及文化、艺术、教育等众多领域。多元文化及多元文化语境下的音乐教育己成为当代音乐教育发展的新内容、新观点,毋庸置疑,中国说唱音乐教育也是在其语境下进行研究和考察的重要内容。

教育是文化的重要分支,文化是通过教育生存、传播、发展的,文化多元化直接影响到教育的多元化培养。管建华教授认为在当今世界,原来传统的音乐教育学有三个转向:一是音乐传播方式的挑战,促使音乐教育从学校教育转向一种社会性建构;二是音乐理解方式的挑战,促使从以前“审美音乐教育”的理解方式转向文化的理解;三是音乐教育视野的挑战,其转向则在于培养学生从欧洲音乐的世界观转向世界音乐文化的世界观的建构。①管建华:《当代社会文化思想转型与音乐教育》,《中国音乐》2008年第2期。为适应这种转向,多元文化语境下的音乐文化本身认知的建立,必须突破原有的中西音乐二元对立的认知原宥,以人文性、交互性、实践性为根本原则,促进人类多元音乐文化的融合和发展。换言之,就是以“人文精神”和“传统文化”为引导,寻求音乐教育与文化传承的契合,建立具有文化传承内蕴的音乐教育观念,积极建构具有人文精神内核的音乐教育内容。

中国说唱音乐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直接或间接地折射民族的精神特征、审美心理及审美情趣。如果脱离了对民族文化的追寻,音乐就难以得到深刻的感受和阐释,难以现出丰厚的底蕴和活力,难以维系发展的根据和动力,更谈不上领悟到民族音乐文化的精髓了。长期以来,中国音乐教育受到历史及社会等方面原因的束缚,走上了一条以围绕欧洲音乐为中心的非正常的发展道路,采用欧洲音乐教育的培养模式,而没有充分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性地位,亦没有将传统的音乐教育及发展作为我国音乐教育的重点,更没有很好地将民族音乐进行有效的继承和总结。中国传统音乐教育至今仍处于一种边缘化或附属地位,不在核心位置,导致中国人对本民族的音乐缺乏热情和兴趣,致使民族音乐的传承出现断层危机。因此中国的音乐教育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就要促使民族音乐与现代化教育理念相结合,体现和发挥民族音乐教育在音乐教育中的主体性地位和优势。要实现民族音乐教育的主体性地位的回归与确立,需要我们把文化作为音乐教育的依托,对中国音乐教育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进行反思,将音乐教育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体会音乐作品背后的创作背景及其所体现的感情脉络。同时,对音乐所包含的文化价值进行阐述,从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文化内涵、文化审美和文化表现等方面进行教育,凸显民族音乐的特色,使民族音乐重获其鲜活的生命动力和健康的发展方向。

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实现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和独立,需要正确处理好两个核心的关键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如何正确对待西方音乐文化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态度。以前的教训是,我国的音乐教育一直处于以欧洲音乐为中心的单一音乐文化教育模式,形成了“向西方看齐”的思维惯性,欧洲音乐文化把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排挤、压迫到了偏狭的角落,使其几近窒息;现在我们高扬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绝不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提倡民族音乐教育并不是排斥、打压对西方音乐的学习借鉴,也不是压缩西方音乐发展空间,而是站在文化的高度来审视来自不同地域的音乐,以中立的观点客观评判两种音乐的差异,深入分析各自的发展轨迹和运行机理,并没有决胜高下、分出孰优孰劣之意。在此过程中,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可与西洋音乐理论并重,在两种文化的良性竞争中,依靠两种文化的内在特质寻求各自合理的位置和空间,使中国民族文化恢复到主体性的高度。

另外一个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好“技术追求”与“艺术表现”的关系。音乐教育必须依靠技术训练,但如果没有情感内蕴与生命感悟作为其存在的基础和依据,则技术只能是一个缺乏力量的空壳,中西方音乐文化在这一点上并没有根本分歧。中西方文化对待“技术”与“艺术”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中西方文化不管在形成的逻辑轨迹还是其价值取向等方面都存在鲜明的差异,导致了中西方音乐在功能、形式以及音色和美感上都有着不同的标准和要求。艺术本体的“重知识”与功能张力的“重娱人”体现了西方音乐的功能特征,区别于中国艺术本体的“重生命”与音乐功能张力的“重自娱”。②王丽娟:《关于音乐教育之文化寻源的构想》,《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因此,我们要改变以往西方音乐的学习模式,发挥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主体性,在“技术追求”下坚持“艺术表现”的形式翻新与内涵深化。而事实上只有“技术追求”与“艺术表现”二者的完美结合,在“技术”带动下形成艺术升化,在情感的支撑下促进技术进步,实现二者的“双赢”,才能符合音乐本身的发展规律,才能实现中国传统音乐教育的发展目标。

J602

A

1003-4145[2012]05-0095-04

2012-04-06

曹文文(1986—),女,山东青岛人,齐鲁师范学院音乐学院讲师。刘德增(1962—),男,汉族,齐鲁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本文为2010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中国说唱音乐兴衰变迁背后的文化反思”(批准号:10CWYJ05)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陆晓芳sdluxiaof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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