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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2012-04-12邴爱峰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公正人民法院法官

邴爱峰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青岛 266109)

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邴爱峰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青岛 266109)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其核心内容是要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是司法的核心价值观。

一、当前形势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同样担负着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法院文化与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共生共融的内在特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整体中,进行部署谋划和实践,坚持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法院思想阵地,团结和引领广大干警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开拓前进。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时代发展和实践要求,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公平正义观念,营造崇尚法治、遵从法律的浓厚氛围,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做出应有贡献。

其次,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

二、当前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误区

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新的历史时期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文化影响意识,意识支配行为。法院文化是理念培育、行为引导的重要载体。人民法院只有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积极体现人民司法的时代精神,才能更加有效地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广大干警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改进作风的内在觉悟和自觉行动;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严峻考验,更加充分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第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在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法院队伍建设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人民法院既要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实践证明,法院文化具有鲜明的导向、约束、凝聚和激励功能,通过文化的力量影响干警的思想和行为,更容易被广大干警所接受,更具有渗透力和感召力。法院文化的这种独特功能和巨大效用,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统一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广大干警的智慧和力量,为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随着法院文化建设的兴起,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掀起一股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潮。其中,部分法院积累了一定的有益经验,做出了一些可喜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建设的发展,但在实践中存在以下误区:

首先,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近年来基层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大多新建了审判办公大楼,完成“两庭”任务、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初步实现了办公信息自动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基层法院物质文化建设的落后面貌。但是,很多基层法院忽视了法院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忽视了法院精神的塑造、法官心态建设和职业理性的培育,造成法院、法官职业文化精神的缺失。

其次,多符号系统的冗杂堆砌,缺中心意义表达。只注意浅层次的、外在的、直观的文化建设,而没有进行实实在在的规划和策划。走进很多法院,我们都可以看到各种文化符号,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当代的,尽管古今中外有很多法律名家、名作、名言,但其理论体系可能是对抗的,其表达观点也不相同,如果只是简单加以组合,并不能真正提炼出法治精神。有些法院在设计一些标志性图标时,堆积了太多想表达的含义,反而使人无法理解,从而无法达成符号系统所具有的表达功能。有些法院不考虑自身的条件、环境,也不管是否适合自身法院的个性,采取照搬照抄别的法院的做法,其硬性嫁接的结果必然导致“怪胎”出现,不伦不类,法院文化的功能显然不能得以体现。这不仅无助于我们法院自身形象的建立,也缺乏向公众进行法治宣传的说服力。

再次,空喊文化建设口号,缺少实际行动。有的法院在搞文化建设时,没有把准脉,找对路,下大力气,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摆到应有的高度去重视,很多法官没有从内心深处了解法院文化的重要,认为法院文化建设是领导的事,是综合行政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自己只需要办好案就行。有人认为法院文化建设是无用的“务虚”的东西,只有“花瓶”的点缀作用而无实际功效。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全体法官,唯有全体法官积极参与到法院文化建设中来,在潜移默化之间形成这一群体所特有的文化特质,才能建设好法院文化。

三、法院文化建设应当以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核心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法院精神文化体现着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是人民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最关键的就是要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人民法院的性质宗旨,总结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遵循法院工作的规律特点提出来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法院文化的精髓。

公正是司法的精髓和灵魂,也是司法的重大使命。没有公正,便没有司法。公正是司法的天然属性和价值功能,司法是公平正义的避难所,当事人应该在司法的竞技场上各得其所。司法肩负着是公正降临尘世的使命。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矫正司法。司法也只有做到公正,才有可能取得老百姓的信任和尊重,最终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反过来讲,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手段,是穷尽其他救济途径之后的最后防线,一旦司法失守,老百姓就会悲观失望,非常规的手段就会粉墨登场。所以司法公正关系到民众的合理诉求能否实现,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面,关系到司法良好局面能否一如既往的向前发展。

廉政不仅仅是党的优良作风和一贯传统,也是人民监督司法公正的重要客观标准,更是法官内心对法律的一种坚持与信仰。如果把公正比作大厦,那么廉洁就是堆起公正大厦的一砖一瓦。廉洁是对法院自身环境和法官自身素质提出的要求。司法不廉是损害司法权威的“致命伤”,不廉的背后往往是不公,队伍出了问题往往不是在司法能力而是在司法廉洁上。换句话来讲,有了廉洁,才能树立公正。没有廉洁,也很难做到公正。没有廉洁心,责任心事业心从何而来?法官只有保持内心良知和崇高的职业道德,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止恶扬善激浊扬清,才能排除外界的合理怀疑和一切闲言碎语。假如司法制度与腐败结缘,所有权利都将落实在纸面上难以实现,那么国家也必将面临着制度和秩序的崩溃。可见司法廉洁关系到司法权威、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长远来看,也关系党的廉政建设和国家安危。

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司法的人民性决定了司法的为民性。司法为民更直接表达了司法的价值功能,所有司法活动的最终目的无非就是为了人,为了民。为民,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目的。只有司法为民,才能保证司法工作的人民性、正当性,才能使司法符合历史规律,具有生命力,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才能使司法体现人民意志、保护人民权利,在维护稳定、保障人的自由和创造上发挥重大作用。只有怀着为民之心,我们在工作中才能将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才能使我们的一切工作以为民为中心。司法权力是权力体系的一部分,也必然要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为了一切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司法不作为慢作为,不能发挥对人的价值和作用,那司法将是一无所用。为民就是要求司法以人为本,在司法工作制度、原则、方法、措施上广泛推行或体现便民利民、亲民爱民的司法活动。在法院的各项环节中,在法官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中发挥能动作用,以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尽量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诉累,增强服务意识,取信于民取悦于民,使老百姓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司法的核心价值观。

四、以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而长久的工程,以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需要不懈的坚持与努力。

首先,要提炼法院精神内核。要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以“公正与效率”为本质,融合现代“独立、公正、平等、公开、高效、文明”的司法理念,深入考察法院的发展历史、所处的地理人文环境、法官群体的思想状况,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出符合法院发展、能够凝聚人心、体现现代人文关怀、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精神内核。要注意处理好共性与个性、借鉴与创造的关系,既要看到法院文化精神必须包含的法治精神共有元素,对别国或别地区法院的有益经验加以借鉴;也要避免盲目模仿,生搬硬套,必须结合每个地方法院自己所处的地域特色,融入当地的风土人情、人文历史等特有因素进行提炼。这样的法院精神植根于现实土壤,具有良好的人文基础与群众基础,更显厚重,而更富有生命力、感染力与号召力。同时,要采取“院训”等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形式,将法院文化的精神种子播种于法官心间,将法院文化的精髓渗进法官的血液,以此获得法官的内心确认,从而自觉将其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其次,要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法官职业精神是法院文化精神的根本,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是塑造法院文化精神的关键。一要增强法官尊崇法治的职业理念。依法办事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官应当以法律的价值标准、用法律的思维和逻辑观察、分析和解决矛盾纠纷,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法院文化努力的方向是要培养法官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以法为是,以法为上,崇尚法治,要以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严格用“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工作。要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建设,使我们的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二要提高法官执法为民的职业意识。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必须体现执法为民的职业风采,必须把我们的工作扎根于民众的支持和信赖之中,在执法中体现出对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体现出法院必要的亲和力和法官应有的人文情感,体现出一心为民的服务意识和公仆作风,体现出爱民、为民的耐心和诚心,具有亲民、护民的爱心和细心。三要提升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法官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典范,手握大权,肩负重任,处于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仅仅知法、懂法远远不够,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如果没有良知和忠诚的优秀品质,即使有再丰富的专业知识,也可能成为玩弄法律者的帮凶。所以,法院的精神文化建设必须致力于提高法官清廉为本、守中持平的职业操守,确保法官不为钱所累,不为利所伤,不为色所惑,不为名所困。四要营造法官团结务实的职业氛围。法院是以法官为主体的职业群体,法院必须极力营造法院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引导法官形成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要充分调动法院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减少磨擦,互相体谅、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团结和谐的气氛,获得社会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再次,要丰富精神培养方式。精神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漫长过程,要联系实际采取多种文化形式把法院精神文化要求贯穿于法官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受到教育和启迪。一是抓好普遍教育。采取专题研讨、系统学习、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法官进行理论灌输。二是抓好个别教育。采取警示教育、个别批评、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离岗培训等方式,使思想引导与法纪措施相结合,教育法官遵守道德规范,守住道德防线。三是抓好教育引导。既加强对在岗时段的教育管理,又注重向业余时间延伸,引导法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单位做个好干警、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庭做个好成员。通过法官精神的培养,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行使权力,公正高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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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邴爱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政工处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宋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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