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图书馆保护县域民俗文化的几点思考
2012-04-12王登佐
王登佐
(盐城市盐都区图书馆,江苏 盐城 224005)
民俗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文化基因,具有增强民族认同,强化民族精神,塑造民族品格的功能,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给县级图书馆保护县域民俗文化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可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县级图书馆应积极参与县域民俗文化保护和开发,充分发挥县级图书馆职能作用。
1 县域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现状
1.1 县域民俗文化的生存环境恶化
县域依存于特定时空,以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各种生产劳动民俗、社会组织民俗、日常生活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礼俗、游艺民俗、民间观念、民间文学等民俗文化正在不断演变或消失,一些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独特的语言、文字、资料正在消失。如今,由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原生态的传统民俗文化正在走向衰落或走向变异。[1]这为我们坚持民俗文化保护的本真性原则带来了许多困难。当然,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民俗文化演变是有规律的,是无法阻止的。这就需要民俗文化工作者进行扬弃,优秀的民俗文化要进行弘扬保护,民俗文化中的糟粕让它们自然消失。
1.2 县域民俗文化保护意识淡薄
县域对民俗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民俗文化得不到科学有效地保护。有的人认为民俗文化应该自然淘汰。适者生存,不必刻意为之;有的人认为抢救传统文化是复古,现代生活不需要那些老掉牙的旧习俗。甚至有的县(区)领导视民俗文化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的障碍,算眼前的小账。不能充分认识到民俗文化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遗产。它不仅是县(区)进行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民俗文化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县(区)经济建设服务。[2]有的文化部门也存在着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
1.3 县域民俗文化保护机制亟待建立
由于民俗文化保护形势严峻,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5月,国务院确立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公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1年2月,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市、自治区也跟着制定出台了本地区非遗保护条例、法规,并逐级落实保护实施方案。国家虽然十分重视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但现实是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民俗实物与资料不断被毁弃,县域民俗文化破坏尤其严重,建立县级民俗文化保护机制迫在眉睫。[3]保护标准、目标管理、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开发利用、资金、编制、人才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2 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离不开县级图书馆
2.1 县级图书馆拥有保护民俗文化的独特优势
2.1.1 拥有大量的文献资源
县级图书馆拥有丰富的与民俗文化保护相关的文献资源。尤其是县级图书馆地方文献中就有大量的民俗文化资料,如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童话谚语、绕口令、民间歌谣等口传文学;家族制度、社会制度、婚丧祭祀等仪式庆典;宗教、妖怪、占卜、巫术、民俗疗法等信仰寄托;民间美术、民间饮食、民间服饰、民间建筑等民间日常生活民俗文化等,这对参与民俗文化的发掘、保护及进一步研究是不可缺少的。
2.1.2 拥有必要的场地设备资源
县级图书馆是公益性的基层文化教育场所,它设有外借部、阅览室、报告厅、展览厅、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等现代化的设施和设备。可为民俗文化保护和开发提供必要的场地;提供信息存储载体、信息加工设备、信息利用界面等现代化的设备。
2.1.3 拥有专业的人才资源
县级图书馆拥有各种人才,在民俗文化资源抢救工作和后续的资料整理、数字化、保护、开发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民俗文化的传播方式主要是口传心授来传播,具有叙事场景重现和传播个体的零散性、多样性、模糊性等特点。县级图书馆可利用人才优势,对它们进行图、文、声、像相结合的立体方式的记录,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形式记录下现场考察成果,并将其转化为光盘、磁带进而数字化永久保存,使得这些民俗文化得以生动鲜活的方式保存。[4]
3 积极探索保护县域民俗文化新思路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县级图书馆作为信息的集散地,可以利用报告厅、会展厅、共享工程支中心等服务设施场所为民俗文化提供展示服务,也可以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论坛、讲座、民俗文化研讨等形式,加强宣传,加深公众对民俗文化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公众对民俗文化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并参与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盐都区图书馆自2006年5月起,先后在《盐都报道》、盐都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利用橱窗、横幅、宣传手册、举办专题展览、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能够认识到民俗文化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是人类滋润心灵世界、值得倍加珍惜的精神家园,抢救和保护处于困境中的民俗文化,是时代赋予我们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从而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民俗文化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
3.2 要培养保护、开发民俗文化的专门人才
县级图书馆必须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有信息意识、善于发现和捕捉县域民俗文化信息,并能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专门人才。能从大量的本县(区)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地方文献中有关民俗文化的资料信息进行发掘整理,并从多角度查找有关民俗文化的材料用以佐证。[5]盐都区图书馆拥有一支文化功底深厚、能吃苦耐劳的民俗文化保护开发队伍。他们参与了全区民俗文化普查工作,奔赴全区18个镇(区、街道),280多个行政村(居)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坚持做到“四不漏”。即不漏种类、不漏线索、不漏艺人、不漏村组。搜集线索1,462条,共涉及17个门类,100余个种类,205个民俗文化项目。初步摸清了全区民俗文化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照片等多种手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记录,如实反映原貌。
3.3 成立县(区)民俗文化学会
县级图书馆应积极组织开展民俗文化研究活动,牵头成立县(区)民俗文化学会,聘请民俗文化研究专家、学者当顾问,聘请文化、广电、教育、旅游、科技、卫生、宗教、工商、公安、邮政、通讯、物流、金融、商会等各界领导、学者为研究会理事,吸引有一定学识技艺或研究能力的民间人士到研究会来。会员一边开展民俗文化研究工作,一边协助图书馆采集、整理民俗文化文献,实施研究与整理资料相结合。会员应深入到农村、社区,到民间艺人家里去、到那些不易发现而可能蕴藏着民俗文化资源的地方去,做好相关的采集工作。对于当地专门的研究人员,应主动与之联系,借此获取更多民俗文化的信息资料。除了挖掘民间文学、音乐、舞蹈、史诗、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神话、传说、故事、谚语、手工艺制作等作品及其制作过程、背景知识、文化空间外,对那些维系着族群的思想史、生存史、迁徙状况、民情习俗、语言交流沟通等文本,如民间典礼、祭祀仪式、宗教信仰、谱牒及其衍生实物也应该兼收并蓄,不要轻易放过。县(区)民俗学会应对县域内历史与当代的民俗事象,进行调查、搜集、整理、描述、分析和论证,探求它的本质结构与社会功能,揭示其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失的规律,为县域的社会文化事业发展作贡献。
3.4 建立县(区)级民俗文化资源数据库
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分工协作、资源共享。县(区)民俗文化资源数据库工作必须在县(区)政府的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下进行,作为文献收藏的有关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方志办、博物馆、档案馆等均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已有的基础,发掘自身的潜力和优势,分别去承担有关方面的民俗文化文献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与建库等工作,在分工进行的基础上,互通有无,互为弥补,协作互助,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软件联网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切忌互相封锁,自成体系的重复劳动,不仅给地方财力、资源造成浪费,更会给民俗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带来危害。县级图书馆拥有专门人才、较先进的现代化设备,在资源抢救工作和后续的资料整理、数字化、保存、保护等方面具有自身优势。应联合其他文化事业机构共同开发民俗文化资源数据库,通过网络、数字化等新技术,构建具有实践意义和服务价值的资源共享服务平台。(6)
3.5 争取多渠道投入,加大民俗文化保护开发力度
民俗文化保护离开资金支持,必将是举步维艰,县级图书馆要争取将民俗文化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县(区)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并根据本地民俗文化保护工作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重点民俗文化保护项目经费投入。制定出台鼓励和支持民俗文化保护的优惠经济政策,进一步探索建立民俗文化保护基金及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盐都区图书馆争取区财政每年拨出10万元专项民俗文化保护资金,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了民俗文化普查与保护成果展示活动,让人们了解盐都历史,了解民俗文化保护利用价值。先后组织参加第二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大中型文化活动,宣传、推介盐都民俗文化保护项目,扩大了盐都民俗文化保护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此同时,区图书馆《盐渎讲坛》推出了民俗文化专题讲座,组织全区民间艺人绝活现场制作、展示,举办民俗文化大型图片展,农民歌会,开展民俗文化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发行盐都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个性化邮票,出版《盐都民俗》、《盐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等学术著作,从而使该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3.6 建立民俗文化保护长效机制
县级图书馆要牵头制定县级民俗文化保护规划,积极推动民俗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探索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措施,制定长远的保护目标和阶段性保护任务。盐都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为抓手,带动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整体开展,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民俗文化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目前,该区已有一项民俗文化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有四项民俗文化列入省级非遗保护名录,有十项民俗文化列入市级非遗保护名录,有二十三项民俗文化列入区级保护名录。该区建立了民俗文化资料数据库,对盐都区内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民俗文化采取记录、建档、展示、传承等措施予以保护。在区图书馆设立水乡民俗文物陈列厅,展示、弘扬、传承盐都优秀的民俗文化。该区由于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成绩斐然,2009年12月被江苏省文化厅表彰为省非遗保护先进集体。
县域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县级图书馆更应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发挥自身优势,使县级图书馆的民俗文化保护职能得以深化,同时也能促进县域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1]施建石.盐城民间艺术[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2]刘旭,李更生.丰瑞盐渎[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3]钟敬文.民俗文化讲演集[M].广西: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
[4]陈敏芳.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责任与作为[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1(1).
[5]王云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机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J].图书馆建设,2007(8).
[6]王登佐.积极探索县级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服务新农村建设新路子[J].文献信息论坛,2011(1):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