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法律文化与大学生诚信素养的培养
2012-04-12刘巧丽白昕
刘巧丽,白昕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契约法律文化与大学生诚信素养的培养
刘巧丽,白昕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大学生违约严重凸显了高校诚信法律教育的紧迫性。借助于文化对心理、精神的浸润作用,以契约法律文化作为诚信法律教育的核心内容,着重解读契约内涵的社会、法律与自我实现的意义与价值,培植“契约必须遵守”的信念,并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活动结合的形式,加强内部思想与外部行为的双向指导,减少大学生的违约现象,并真正培养起大学生“尊重他人、遵守诺言”的诚信素养。
诚信法律教育;契约法律文化;核心内容;契约精神;诚信素养
Abstract:University student's serious breach of contract highlights the urgency of the integrity education.With the infiltration role of culture on mind and spirit,contract culture as the core of the integrity education,we cultivate students'faith of"contract must be complied with"through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tract meanings and values from the social,legal and self-realization perspectives.Meanwhile,combine theory and practice with guidance on inner thoughts and outer conducts,we will reduce university students'defaults and fully foster their integrity literacy of"respecting others and keeping promise."
Key words:Integrity education;Contract culture;Core;Contract spirit;Integrity literacy
一、大学生违约现象严重,凸显高校诚信法律教育的紧迫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契约(合同)也在大学校园内大行其道,大学生成了不同合同的主体,彰显了其独立人格的确立。在众多的合同中,较为重要的是关乎大学生职业命运的求职合同和完成学业的助学贷款合同等。但大学生的履约情况如何呢?结果是这些在世人眼中受到良好法律教育,应该成为重诺守信楷模的莘莘学子却成了随意违约的典型。最引人关注的是实行10年来的国家助学贷款,自2003年首批还贷以来,大学生助学贷款合同违约率基本保持在20%左右。“2008年国家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对最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8个城市的234所高校所作的调查显示,按照金融部门现行的不良贷款考核标准,国家助学贷款不良贷款率仍为12.88%。”[1]因此,大学生被贴上了“诚信缺失”的标签。这说明虽然高校对大学生进行了道德修养与法律方面的教育,但从诚信的实效性方面看,存在着很大的不足。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和加入WTO,中国公民的诚信素质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作为公民中的精英群体,是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诚信品质、契约意识的高低,将决定经济发展的速度,甚至成败。因此当务之急是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鉴于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是个法律问题,而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又是法律的目标,如果能用法律教育的外在手段降低违约率,同时提升内在的诚信品德,那么诚信法律教育将会为诚信道德教育助一臂之力,这也是法律教育的价值所在。探求大学生诚信法律教育的文化基础与核心内容就是为提高大学生的诚信素养寻找一个更有效的方法。
二、契约法律文化是大学生诚信法律教育的核心内容
契约文化是源于古希腊、罗马的西方正统文化(文明),是和中国传统的宗法专制文化相区别的,是构建于市场(商品)经济形态之上的,强调独立平等、权利主张、尊重他人、责任担当的文化形态。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契约型社会的形成,决定了我们必须培育契约文化,否则观念形态不改变,必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而阻碍社会与国家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扬弃传统社会的宗法血缘纽带和封建专制传统,推进具有浓重人文关怀和理性传统的契约文化建构,使契约关系成为普遍的社会关系,契约规范成为普遍的社会规范,契约道德成为普遍的社会道德,契约精神成为普遍的文化精神。”[2]契约精神强调重义守信、权责对等,相互尊重,不但适用于经济领域,更应该作为一种伦理精神适用于道德层面。[3]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进行社会主义契约文化建设,使公民具备以“平等对待、诚实信用、责任担当”为内核的契约精神。这种精神是中国当下国民道德滑坡严重(比如三氯氰胺、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的背景下更应该提倡的。解决这些社会问题,高校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但高校能做的恐怕只有发挥好自己的育人功能,承担起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历史使命。现身说法地对大学生进行契约文化的教育是提高其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契约文化有不同的分类,包括伦理文化、政治文化、法律文化等等。高校可以凭借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手段,将现行法律制度、法律原则背后的深层文化信息传递给学生,使其通过思考、选择而予以消化吸收,奠基为观念基础和知识储备,进而适时指导自己的行为,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这就是高校中法律文化社会化的特有途径。[4]而在大学生诚信法律教育中,对其进行契约法律文化的教育,就是借助于文化对心理、精神的浸润作用,逐渐培养大学生健康的、积极的契约信守理念。契约法律文化应该成为大学生诚信法律教育的核心,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大学生深刻领悟契约法律文化之于社会守法氛围的建立、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作用,之于大学生诚信法律素质、自主选择合法行为意识的培养,以至对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解与将来工作中对自己行为的自省与自查的重要性。
三、契约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
在大学生诚信法律教育中传播契约法律文化,就是培养其如下契约理念:
首先,契约是他人对自己的期望。契约为什么要遵守?是因为契约不只关系个人利益,还是对方对允诺者的期望。发出允诺的人出尔反尔、不遵守允诺,就会使他人期望落空,这样不但对他人造成损害,而且自己也将不再被他人信任,限缩甚至阻断了自己与社会的交往。如若人人都不信守诺言,整个社会信用就会降低,从而危及社会共存。所以,信守契约的立足点是对方而不是自己,最终有利于社会和自己,这是信守承诺的真正意义之所在。[5]“所以信守诺言的道德性质是由它们压倒一切的社会重要性派生出来的”。[5]这个重要性指的是社会共存的需要。倘若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甚至损害他人利益,那么交换必然无法进行,市场运转面临失败,社会发展受到阻碍,最终还原为个人利益的受损。所以说,契约是一种关系,它不是静态的,而是运动的,它的真谛是互利。
其次,法律是契约,契约也是法律。“法律在一定意义上是基于全体人民的协调和同意所制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而不是依靠权力强加于人民的命令,政府的权力源自于法律,政府的权力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从这里可以看到,法律也具有契约或约定的特征。”[6]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过程都体现了契约的形式,是人们的自由意志得到国家认肯的过程,是二者相互妥协的结果,是国家意志与个人意志相结合的过程。[2]由契约方式产生的法律,才能保证社会建设的民主化、法治化、理性化,才能激发学生遵守法律的自愿性、主动性。相对的,契约是法律允许的交易形式,受法律保护与制约。意思自治、合同自由,法律给予契约很大的自由空间,但契约自由不是绝对的,法律要对合同的行为进行指导。比如“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准则,应是建立在规则伦理基础之上的一种社会义务,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制度和机制,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7]所以说契约也是法律,承诺必须遵守,违背契约中的承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总之,讲法律是契约,契约也是法律,无非是想让大学生增强契约应像法律一样自觉遵守、必须遵守的认识,端正对待契约与法律的态度,树立遵守契约与法律的理念和精神。
最后,要想更好地享有权利必须自觉地履行义务。不管是契约的约定义务还是法定义务,义务与权利同时产生,义务的使命是实现权利。“从义务产生的根源不难发现其本质(自愿性),无论是就对世效力的人身、财产权利的产生,还是就对人效力的契约债权的产生看,所有义务都是主体共同参与、自由设定的结果,因此,自愿尊重他人权利,自觉履行自己义务,也便是法律主体的自由选择。”[8]一般意义上自己权利的实现依赖他方义务的履行,似乎自己的义务履不履行不影响自己权利的实现,而实际上不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必然破坏了对方对你的期待和信任,如此情况下出于报复心理对方又怎么会忠诚地履行义务呢?对方不履行义务你自己的权利又怎么能实现呢?所以自行不义必自毙,满以为“占了便宜”,结果最终却害了自己。例如大学生在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时违约——不按时还款,这样的不良行为会被提供贷款的银行上报给中国银行设置的信用数据库,大学生将来可能的(助学、买房或创业)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就会因不良信用的记录而被拒绝,从而影响将来生活的顺利与安宁。而契约文化告诉我们:大学生必须在具备权利意识的同时树立义务意识。契约义务同契约权利一样都是出于自愿的约定,就算是法定义务,由于法律也是契约的原理,接受法律的同时也承诺了义务的履行,所以说义务的本质是自愿性,义务实际关涉利益。
四、在诚信法律教育中宣传契约法律文化的方法
高校对契约文化的推广与普及,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对契约法律知识的传授。既然我们想在诚信法律教育中培植大学生的诚信素养,必然得选取体现民法灵魂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入手,结合该原则指导下的民法制度: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责任等,尤其是合同法律制度,一方面通过生动的案例教学,帮助学生掌握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挖掘其中的诚信理念,深化契约文化在民法中的地位。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把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紧密联系的贷款合同、租赁合同、教育合同等重点讲授,并展开现场咨询,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为学生解决生活中的难题进行帮助。当然并不是就制度讲制度,就法条讲法条,而是要极力把蕴含在法律中的、上述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深入到学生的心里,镌刻在学生的思想当中。这才是诚信法律教育的真正目的所在。
另外,鉴于大学生诚信危机的严重性,高校领导必须重视诚信法律教育这一旨在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的重要手段,要组织一批致力于大学生诚信素养、法律意识培育的教师,精心编订用于专门教学的,包含上述契约内涵与法律原则与制度的专用教材,并定期进行研讨、总结,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校园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在诚信法律教育中,教师的素质极为关键,除了思想政治素质外,还应该熟悉相关法学理论、法学知识,尤其是民法规范、契约文化,因此对不是法学专业的老师,一定要对其进行认真的培训;而且,教师要带头遵纪守法、重信守诺,以身作则做好学生的榜样。校领导要责成相关部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保证课时、教室、教师的安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常抓不懈。
最后,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在课堂教学方面,除了《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外,还要采取公选课的方式,侧重案例讨论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比如民法、刑法等宣传诚信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契约文化的教育;实践教学必不可少,可以采取法律咨询和讲座、演讲、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形式,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和参与热情。如此,使学生在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中得到内部思想与外部行为的双向指导,逐渐树立起法律素养、诚信品质和契约精神。
总之,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拿出契约文化中的诚信精华,娓娓道来,深入人心,净化心灵;而诚信法律原则与制度的讲授,是想用法律的威严,力促诚信品质的养成。
[1]王瑶.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诚信问题分析及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版),2010(3):35-37.
[2]武俊斌.公民社会的契约文化[EB/OL].北京: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2009-10-12)[2010-12-25].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xxsb/1215874.htm.
[3]陈穗娟.和谐视域下的契约文化探析[J].惠州学院学报,2009(4):35-38.
[4]巫建忠.高校教育:构建法律文化社会化的平台[J].学术论坛,2005(10):124-126.
[5]王延川.契约信守何以可能[J].河北法学,2007(5):71-75.
[6]李瑜青.当代契约精神与法律意识[J].学术月刊,1999(2):13-16.
[7]李凤莲.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法律属性[J].现代教育管理,2009(5):42-44.
[8]彭诚信,邹潇.义务观念的现代理解[J].学习与探索,2005(5):103-107.
(编辑:佘小宁)
Contractual Culture and University Students'Integrity Literacy
LIU Qiao-li,BAI Xin
(Politics and Law Academy of Shanxi Datong University,Datong Shanxi 037009,China)
G416
A
1671-816X(2012)05-0494-04
2012-03-07
刘巧丽(1974-),女(汉),山西大同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民法理论和大学生法治教育方面研究。
2009年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GH-0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