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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期的对外贸易

2012-04-12刘美云

关键词:互市朝贡南北

刘美云

(山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北魏时期的对外贸易

刘美云

(山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北魏统治中原后,其政权建设由军事逐渐转向政治和经济的发展,这也是北魏政权立足中原的当务之急。北魏的对外贸易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其对外贸易的特点是方式多种多样,涉及范围广泛。这种对外贸易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北魏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北魏与周边及各地区的经济联系,丰富了北魏的经济生活,进而为民族关系的稳定和友好相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管理;互市;朝贡;平和

北魏从398年定都平城建立政权后,虽将经营中原致力于北方统治作为主要任务,但北魏王朝的经济建设也逐渐开始发展。北魏与各地的经济贸易关系是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北魏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地位,并影响着整个北魏经济的构成。因此,研究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北魏统治时期的经济贸易关系,同时也可以加深我们对北魏宏观经济建设的认识。

一、设立对外贸易的管理机构

北魏统治中原后,作为北方的封建政府,较重视对外贸易的机构建设和管理。初期在部分边境地区设关津机构,检查过往商旅,稽查违禁货物及奸民,目的在于防止商品走私与偷税漏税,即所谓的“关津之禁”。北魏在关津之处,置有津主、贼曹、直水、校尉等专职人员,负责征纳商税,严防走私。这种管理,说明北魏政府的对外贸易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为了确保互市交易秩序的安定和公平交易,北魏政府还设置了管理互市的官吏,“交市之日,州遣士监之”。[1](卷94,P312),所谓“士”,实质上就是管理互市的官吏,他们的职责就是平息争执,判断是非曲直,收取估税并负责互市的交易秩序。这些市吏的设置,说明地方行政机构所据有的管理权力。

北魏在其境内对从事商贸的外国商贾征收交易税和关津税,如李崇之子世哲,于“邺洛市邝,收擅其利”。庞大的胡商队伍与经营奇珍异宝的蕃客邸肆,是拓跋魏征税的主要对象。整个北魏时期,西域胡商一直是北魏政府非常欢迎的贸易对象,而北魏王朝对待西域胡商也十分优待,如正光年间(520年~525年)各地反魏起义层出不穷,又值水旱频繁,北魏政府下令停断给百官的例酒,但却格外规定“远蕃使客,不在断限”。[2](卷110,P2861)因为胡商的往来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庞大的胡商队伍所携的奇珍异宝满足了上流社会达官贵人的奢侈生活的需要。所谓“厩库未实,则通好于西戎”,“卉服毡裘,辐凑于属国;商胡贩客,填委于旗亭”。[3](卷49,P883)“自魏德既广,西域东夷贡其珍物,充于王府”,[2](卷110,P2858)说明这种鼓励通商政策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也看出北魏政府对外贸易的积极态度。

其他政权若到北魏境内进行交易,征收过往商贾的关税时,必然遭到北魏政府的反对,有时甚至成为攻伐的借口,如拓跋焘在太延五年(439年)讨伐河西的沮渠蒙逊时,指控沮渠氏共有十二条罪状,其中第四条罪状就是“切断商胡,以断行旅”。[2](卷99,P2207)沮渠氏对过往商胡征课税收被拓跋焘视为非法,而北魏政权自己对商胡课税则成为理所当然,说明北魏政府无论是对市场管理,还是对过往商人,都实行了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

二、与南朝实行“南陲互市”的商业贸易形式

北魏与南朝的贸易关系表现最为明显的是“互市”,这种“互市”有政府组织的官方贸易,也有非政府组织的民间贸易。北魏统一北方后,与南朝政权处于对峙状态,在南北对峙的形势下,经济交流与商品交换经常受到阻碍,在拓跋焘时,还因军事原因一度中断双方互市。太平真君九年(刘宋元嘉25年,448年),北魏豫州边境封锁:“自今以后,魏、宋二境,宜使人迹不过。自非聘使行人,无得南北。”[4](卷95,P2343)从此双方人员往来和互市等事皆被禁止。但此制多是针对民间贸易或走私,对政府间的互市交易影响不大。在正平元年(451年),双方大战刚刚结束,北魏统治者为满足其生活需要,向刘宋政权复求互市,“又於南垂立互市”,[2](卷110,P2858)这样南北开始大规模通商。由互市而来的“羽毛齿革之属”,既满足了北魏皇室贵族的需要,又繁荣了北魏的商业。同样,互市对南朝也有好处,故萧梁时沿边州郡多与北魏交易,如郁州“民俗多与魏人交市”,[5](卷16,P272)说明北货也深受南朝各阶层欢迎。“南陲互市”的商业贸易在北魏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在451年后,北魏同南宋政权的贸易一直维系着,即使在齐、梁政权更迭时,南北互市亦继续进行。淮河流域与长江的汉水流域,是南北通商互市的主要地区,如郁州(今江苏连云港市东云台山)、弘农(今河南灵宝北)、寿春(今安徽寿县)、襄阳、成都等地区是南北互市的重要地域。这种贸易在政府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且合理合法。

此外,还有一种秘密进行的民间贸易。北魏前期,因政治影响,双方人员禁止自由往来,即使官吏经商亦不允许,“旧制以淮禁,不听商贾辄渡淮”,[6](卷46,P645)说明不论是官府还是民间,私自渡淮进行商品交易是要受法律制裁的,但民间贸易仍往来不断,南北贸易通过走私形式进行贸易。到了北魏后期,北魏统治者对民间贸易逐步放松,“罢细作之条,无禁邻国往还”。[2](卷11,P276)这道诏令明确允许南北民间自由往来贸易,从此南北贸易出现繁荣景象。当时,从事与南朝走私贸易的不仅有商人,还有不少兼营商业的官吏,如北魏武陵公、镇西将军、陕城镇将崔宽,他们一面向南朝贩运本地产品,一面又向北魏境内贩卖南货,从中营取厚利。“弘农出漆、蜡、竹、木之饶,路与南通,贩贸来往,家产丰富,而百姓乐之”。[2](卷24,P625)这样的官吏在北魏很多,守边将领更是利用镇边之机进行商品走私。如正始初年(504年),北魏豫州中正袁翻论及选派戍守南边的官吏时说:驻边将吏,“皆无防寇御贼之心,唯有通商聚敛之意”,“贩贸相运,相望道路”。[2](卷69,P1539)到北齐时,这股走私贸易的势头仍然不减,如崔季舒“初为齐州刺史,坐遣人渡淮互市,为御史所劾”。[1](卷32,P1185)可见,北魏官吏参加商业贸易,营求高于本土的高额利润为数不少,由此也说明北魏贸易走私现象是颇为严重的。

在南北两地的贸易中,南北政权的使者也扮演着主要角色。北魏与南朝的贡使往来颇频繁,东晋南朝政权从396年至548年的150余年间,先后近60次遣使到北魏朝献,北魏亦遣使回访50余次。即使在双方互市禁绝时,使者也是南北通商的主要纽带。北魏初期,刘宋使者刘瓒抵达平城,北魏特拿出自己御府所藏珍物摆在市场上,供他“任情交易”。[2](卷53,P1175)

通过对上面事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南北政府虽然曾有时严禁,但南北之间贸易关系是任何界线都无法阻隔的,双方的商业活动通过各种方式保持着。

三、朝贡和互市是北魏与东北各族的贸易形式

北魏建立后,东北亚地区各少数民族及政权亦是北魏对外贸易的重要对象,主要有夫余、勿吉、室韦、突厥、契丹、库莫奚、地豆于以及高丽等20多个政权与北魏保持着长期的朝贡关系。北魏从396年建立到最后灭亡,作为一个强盛政权统治着北方。东北亚各族或单独或联合向北魏政权朝贡达上百次之多,尤其是高丽对北魏的朝贡贸易关系十分频繁,曾先后80余次入平城和洛阳朝贡。可以说,北魏一朝,每年都有高丽使者朝贡的记载,如在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全盛时期,高句丽“岁致黄金二百斤、白银四百斤”,北魏则给以“衣冠服物车旗之饰”。[1](卷94,P3113)这种朝贡方式以一种特有的形式发展了双方的贸易关系,维护了二者之间的友好关系。

在东北地区,各少数民族与北魏政权的朝贡关系也较多,如勿吉在延兴五年(475年)攻占高丽十邑落后,遣乙力支到平城朝献,在太和初年“又贡马五百匹”。太和十七年(493年),勿吉又遣婆非等500余人的庞大队伍入魏朝贡。契丹族在拓跋焘以来,“岁贡名马”,以换取日常生活用品。献文帝时,契丹诸部“各以其名马文皮献天府,遂求为常,皆得交市于和龙、密云之间,贡献不绝”[1](卷94,P3127)。这种以朝贡形式所进行的经贸,大大加强了北魏与东北亚诸族的经济联系,丰富了北魏的经济生活,扩大了北魏的影响。

除朝贡贸易交往外,民间贸易也是北魏与东北亚各族进行贸易的重要方式。当时,安州(河北)、和龙(辽宁)、密云(北京)、营州(辽宁朝阳市)是北魏与东北亚诸族进行贸易的重要互市地,契丹族“皆得交市于和龙、密云之间,贡献不绝”。[1](卷94,P3127)孝文帝时,契丹遭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北魏还允许契丹人入关市籴。由此可见其在对外贸易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与西北各族及中亚诸国“平和”的贸易方式

从西汉起,“丝绸之路”成为中原与西域通商贸易的重要通道,西域商人成群结队地来中原经商,虽然汉末魏晋战乱分裂,但作为“丝绸之路”必经之地的西北,并未因战乱分裂而衰落下来,而是继续发展。西域诸国与其他更远地区来中原经商的商人,北魏习惯上均泛称为胡商。西域商人来中原,多取道伊吾、高昌,故史书记载:“客商往来,多取伊吾路。”[1](卷70,P3215)即使在北魏前期商业较为萧条时期,河陇地区也属例外,尤其是与西域的商贸活动,在河西走廊显得异常活跃。此外,北魏初期,对西北商业实行“不设科禁,买卖任情”的政策,使许多胡商贩客进入河西乃至中原交易。

西域商人在北魏的贸易主要集中于敦煌、酒泉、张掖、武威(凉州)等地,张掖是当时十分重要的商业都会,胡商颇多,到隋时已是西北地区最为有名的商业互市区域。凉州是西域商人前往长安和洛阳的重要中转站,胡商经常停留在此交易,他们将西方的织物、服饰、乐器等带到中原,同时把丝织品、茶叶等中原特产贩运西亚,从中获取了巨额利润。因此,东来西域胡商在北魏经商财力雄厚,并成为北魏政府纳税的主要对象。在北魏中后期,洛阳、长安、邺等地常年住着大批胡商“商胡贩客,日奔塞下”,[7](卷3,P161)而又多汇集于洛阳。

北魏同大秦、波斯等国也有贸易活动,在今山西、河南等地的北魏墓葬中也曾多次发现拜占廷和波斯的金银币及器物。北魏同诸国的贸易往来,大大促进了国际间的商品交流,对各国经济发展均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总之,北魏对外贸易的形式多种多样,涉及范围广泛,并施行与之相应的策略,使各地的奇珍异货源源输入北魏,丰富了北魏社会的经济生活,也促进了北魏经济的繁荣。中原的绢帛、丝、茶叶、铁器等也源源输入周围地区,这对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加强和地区之间的友好相处,无疑会起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对外贸易在北魏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唐)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唐)令狐德棻等.周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4](南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唐)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6](唐)李百药.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7]范详雍.洛阳伽蓝记校注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8]杜士铎.北魏史[M].太原: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 赵立人〕

Foreign Trade in Beiwei Period

LIU Mei-yun
(Schoo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ShanxiDatong University,Datong Shanxi,037009)

When Beiwei began to rule central China,its regime put its emphasis away from military to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ch was an emergent task.And the foreign trade,then diverse and broad,was an importantmeasure to realize this goal.This kind of trade not only pushed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but also strengthened the ties of Beiwei and its surrounding countries and areas,which further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stability and friendship within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management;trade;tribute;peace

K239.21

A

1674-0882(2012)02-0047-03

2012-01-30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晋规办字2009-8)

刘美云(1963-),女,山西大同人,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文学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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