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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组织“服务党员”问题探讨

2012-04-12李汴霞袁建伟

河南社会科学 2012年3期
关键词:先进性党组织党员

李汴霞,袁建伟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2)

关于党组织“服务党员”问题探讨

李汴霞1,袁建伟2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2)

党的十七大赋予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的任务,标志着基层党建理念的新提升,赋予基层党的建设以新的课题。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激发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现实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工作必须着力推进服务党员理念的树立,着力构建服务党员的责任体系,着力打造服务党员的工作体系,着力健全服务党员的工作机制。

基层党建;服务党员;党的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服务党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1],同时在报告中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2]。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内在动力。赋予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的职责,是对我们党关心和爱护党员这一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新举措,标志着基层党建理念新的提升,赋予基层党的建设新的课题。

一、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含义

“服务党员”就其字面含义来说并不难理解。“服务”一词,词典的解释是“为集体(或别人的)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服务党员”,就一般意义上讲可以理解为“为党员实现自身价值而服务”。但如果不对“服务党员”的内涵作深入的分析,“服务党员”就难免会为人们所误解、偏解甚至曲解,因此有必要对“服务党员”的主体、客体、内容和价值取向等四个要素进行探析。

(一)第一个要素:谁来服务

“谁来服务”就是“服务党员”的主体是谁。毫无疑问,基层党组织是“服务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其基本依据是党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服务党员”只是基层党组织的事情。党的组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果没有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只靠党的“基层组织”,“服务党员”最终也只能成为漂亮的口号。因此,赋予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职责的同时,也内在地包含着中央和地方党组织 “服务党员”的领导责任主体的意蕴。在这个意义上讲,各级党组织都是“服务党员”的主体,在“服务党员”上都承担着相应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走出“服务党员”只是基层党组织的事的认识误区。尤其是处在党组织体系中间环节的各级地方党委,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应有的“服务党员”职责。

(二)第二个要素:为谁服务

作为一个民主型的政党,党员在党内的地位是平等的,党员个体作为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都有接受党组织服务的权利,所以从理论上讲“服务党员”的客体应包括所有党员个体。但是,做任何工作都必须联系实际才有意义,“服务党员”也不例外。从党内生活的实际来看,由于党员群体亦有强势和弱势之分,所以在实践操作上必须把握重点,把党内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唯此“服务党员”才能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所以从服务的“客体”看,“服务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全面服务和重点服务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的服务,深入党员之中去,加强调查了解,及时地把握思想脉搏和实际情况,将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党员列为重点对象。

(三)第三个要素:服务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党员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并且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之中,“服务党员”要与之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把组织的要求和党员的需要结合起来,区别轻重缓急,从多方面引导、指导、帮助党员实现多方面的需求。首先,要把帮助党员解决生活困难作为首要内容。生活需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求,基本生活的保障是个体发展的基础。“服务党员”要把帮助党员生活上排忧解难作为首要内容,特别注意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因病致贫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活困难。其次,要把帮助党员维护权益作为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民主建设的进程,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日益觉醒,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党员”就要适应当前党员需求的这个新特点,积极主动保障和维护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每个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与选择权,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再次,要把帮助党员实现内心和谐作为常态内容。实践的快速发展,总会带来思想上的变化和困惑。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大量涌现,党员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疑惑更多、更复杂,“服务党员”就要定期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情绪变化,帮助答疑解惑,理顺情绪,更新观念,增强信心,帮助党员实现自我内心的和谐,使他们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最后,要把帮助党员建功立业作为核心内容。建功立业是人生价值的集中体现。作为社会的先进分子,建功立业更是每一个党员的理想和追求,也是党员先进性的显著标志,“服务党员”就要把党的事业需要和党员个人的人生价值实现结合起来,为党员的成长与进步修桥梁、搭梯子、建平台。

(四)第四个要素:价值取向

我们党是“两个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内在规定着“服务党员”的基本价值取向:一是要通过“服务党员”激发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党员带动群众、带领群众的素质和本领,促进党员的全面发展,使党员能够更自觉、更主动、更有成效地服务人民群众;二是要通过“服务党员”来凝聚党心民心,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党组织能够有力地组织、带领党员排民忧、解民难。归根结底,“服务党员”的价值必须体现在通过“服务党员”促进实现党的宗旨上来。大量的事实表明,寓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于“服务党员”之中,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与“服务党员”协调推进,能够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动力和活力,促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所以,“服务党员”不仅同“服务群众”不矛盾,而且可以更好地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那种把“服务党员”片面地理解为利用执政党的地位为党员谋取特殊利益的认识,既是狭隘的,更是有害的。当然,在具体操作中,也要防止把“服务党员”异化为为党员谋取特殊利益,否则就背离了“服务党员”的初衷。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所谓“服务党员”,就是指党组织以帮助党员实现符合党的利益的自我发展为着力点,以促进党员的个体发展和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为目标,从各方面给予党员经常性的关心、爱护和帮助。

二、“服务党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服务党员”,在一些人看来只不过是党的建设的新举措而已,似乎并无多大值得特别强调的意义。这是“服务党员”工作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落实的思想根源。所以,我们需要联系我们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服务党员”是在党员队伍建设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必然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推进党的建设创新必须坚持的行动指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党员队伍建设上,核心是贯彻“以人为本”的要求,坚持以党员为本,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自身建设和执政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服务党员”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有利于党员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首先,党员不仅仅是开展党的各项工作的载体,除了为事业还有个人及家人的生存发展。各级党组织“服务党员”,促进党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党员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包括促进党员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从根本上说,这也是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相一致的。其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服务党员”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延伸。党员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分子,为人民服务包括为广大党员服务,我们决不能把为党员服务与为人民服务割裂开来。那种认为为人民服务只能是党员为人民服务,而不包含为党员服务的认识是不妥的。服务党员是党员权利得以保障的基础。要使《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得到贯彻落实,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就是各级党组织要有“服务党员”的意识。再次,每一个党员,都是有血有肉、有家庭有子女的普通人,其个人的利益问题并不在社会利益格局之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的加剧和利益群体的多样化,党员的利益需求也在向多样化发展,党员的权益问题非常客观现实地成为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因此“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体现在党内,必须在科学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同时真正给党员以关怀,这样才能很好地发挥其积极性和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体现党的先进性。

(二)“服务党员”是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必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理想和追求。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路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其本质上说,就是一种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让每个人的创造力和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的和谐发展是其首要标志,这是由于社会和谐最本质的要求就是人与人的和谐。由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先进性所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增进党内和谐,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增进党内和谐客观上要求增强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功能。通过党组织“服务党员”关注每个党员的成长,可以进一步增强党员个体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自豪感。每个党员更加自觉和地遵守党章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各自管理和服务岗位上更好地发光发热,做出不平凡业绩,从而使全党上下更加步调一致,自然会增进党内和谐,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三)“服务党员”是激发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必然

党的先进性是通过党员个体的先进性体现出来的,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础性环节。要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注重增强党员的组织归属感,以激发党员保持和发挥先进性的内在动力。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关键在于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服务能力。如果一个组织,在正常情况下而非非常时期,只注重要求其成员履行义务,而不能在其成员面临困难的时候给予必要的关爱和帮助,其成员的归属感必然大打折扣,会较大地影响到其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共产党人也不例外,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我们应当认识到,支持和帮助党员实现正当的利益追求,是党组织增强凝聚力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基层组织应增强的一项基本功能。尤其是党员中的弱势群体,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加大对他们的服务力度,要以关爱党员、服务党员、凝聚党员为工作理念,贴近党员的思想实际,贴近党员的心理需求,贴近党员的生产生活困难,坚持对党员的教育与关爱并重、要求与尊重并存、管理与服务并举,把党员服务与服务党员结合起来,使服务和关爱寓于教育和管理之中,增进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激发党员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引导党员带头增强党性、带头奉献服务、带头发挥作用。

三、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工作的对策建议

按照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汲取实践经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服务党员”工作,应坚持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三为服务”理念,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凝聚党心民心、提高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循序推进,突出重点、面向全体,分类指导、彰显特色,着力增强服务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推进“三为服务”新理念入脑入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服务党员”工作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树立“三为服务”的新理念,即“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这是一些地方在党员队伍建设上提出的崭新理念。这“三为服务”的理念把党内服务与党的根本宗旨紧密贯通起来,既体现了党内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一个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紧密衔接的链条。坚持“三为服务”的理念,把“三为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使党内服务得到有力的组织保障,并始终保证党内服务的正确方向。这一新理念体现了对党员队伍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应当成为“服务党员”工作的核心理念和基本的原则。为此,要通过采用有针对性的理论宣讲、经验传授、媒体引导和实地参访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深刻体味“服务党员”的重要大意义,逐步树立起“三为服务”的理念,尽快把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以更好地凝聚党心民心,进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构建上下联动的“服务党员”责任体系

要真正把“服务党员”工作落到实处,就应通过党内法规等形式明确各级党组织“服务党员”的责任。

1.中央和地方党组织的责任——为基层党组织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具体来说,中央和地方党组织应该对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工作进行思想引领,坚持指明总体要求、创造必要条件、督查落实和问责等。积极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帮助和服务,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制度,改善办公场所,优化工作环境。定期研究决定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撑,保证基层党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做事、有能力做成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要注重关爱基层党务干部的成长和进步。建立了解基层党务干部需求制度,通过采取谈心、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等方式,为党员、基层党务干部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服务。建立健全党组织服务困难党员的制度,改进完善基层党务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胜任岗位的资质标准和评价标准,激发基层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党组织服务党员的问责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2.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掌握党员合理需求,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掌握党员的合理诉求,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切实把服务党员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党员个体的责任——力所能及地帮助其他党员。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党员个体既是党组织服务的对象,同时也是服务其他党员的责任承担者。党员应该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尽心尽力帮助其他党员个体,共同成长进步。

(三)打造纵横交织的“服务党员”工作体系

1.建立层级化的“服务党员”机构。按照现行党组织设置,通过整合党建和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机制,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各级党员服务中心(站、点),逐步建立健全层级化、规范化的党员服务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服务,为党员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活动、互助的场所,使之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居民之家”、“温馨家园”。

2.打造信息化的“服务党员”平台。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党的建设打开了一个虚拟的新空间。推进“服务党员”工作,必须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抓好在互联网上“服务党员”网络的创建,进一步拓展党员服务空间,拓展服务功能。一是依托现有的党建网络,利用互联网超时空、交互性强的特点及网络声、色、光、画等多种现代化手段,增强党内活动和学习的时效性,为党员就他们所关心的社会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自由交流学习提供平台;二是建立网上党建论坛、邮箱等,更有针对性、更快捷、更权威地为党员解疑释惑;三是建立网络服务热线,并同网下的服务机构相衔接,随时接受党员的咨询、求助等,为党员提供更及时、更贴心的服务;四是推进网上党支部建设,使组织生活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特别是让那些在外面“放飞”的流动党员有“归巢”的感觉。

3.打造一体化的“服务党员”体系。抓好全党“服务党员”工作资源的优化及整合。着力加强纵向的方向引领和组织领导以及横向的部门协作和相互交流,推进区域间党员服务工作的衔接和联动,推进服务党员实体机构与网络之间的衔接和联动,从而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逐步实现“服务党员”工作的有机衔接、科学规范和整体联动,让越来越多的党员个体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优质服务。

(四)建立健全长效化的“服务党员”机制

1.建立健全困难救助机制。帮助解决党员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服务党员的最重要的内容。为此,要建立困难党员基本信息库,对困难党员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进行逐一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党员关怀服务基金、农村老党员定补制度、低保等相关政策措施,着力帮助老弱病残及因种种原因失去生存能力的党员。

2.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落实党章、条例赋予党员的权利,着力改变以往重党员义务、轻党员权利的现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以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此外,还要坚持党内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建立健全党员素质提升机制。提升党员素质是促进党员全面发展,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重要基础。为此,要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为目标,以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为载体,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进一步落实党员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学历教育等制度,鼓励党员通过多种渠道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一些具体的优惠政策,为广大党员发展创业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党员精神关怀机制。依托党员服务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不断提高党员精神生活的品位和质量。建立健全党内谈心制度,以“面对面”、“一对一谈心”为主,广泛开展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交心活动,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联系、交流与互动之中。

5.建立健全党内互帮互助机制。党内关系是一种同志间的关系,同志间的相互关心和帮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关系的重要特征。推进“服务党员”工作,也应着力推进党内的互相关心和帮助。为此,要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生活困难党员制度;开展机关党员干部驻村帮扶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手把手、面对面、心贴心的帮扶;在基层党员中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让致富能力弱的党员与有一定觉悟的致富能人结成对子,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6.建立服务党员经费筹措机制。必要的服务经费是推进“服务党员”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可以采取“党费提一点,财政支持一点,党员捐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并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定时审计、救助公示制度,为“服务党员”提供经费支持。

7.建立服务党员责任落实机制。明晰责任、落实责任是做好一些工作的前提。我们党在自身建设上,这些年来特别强调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服务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崭新课题。推进这项工作,必须把“服务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服务党员”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和研究,定期进行督察和考核,及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D6

A

1007-905X(2012)03-0050-04

2011-12-12

1.李汴霞(1954— ),女,河南济源人,中共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校长;2.袁建伟(1969— ),男,河南洛阳人,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责任编辑 吕学文

(E-mail:dalishi_sohu@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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